欢迎来到专业的唐家秘书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思想汇报 发言稿 申请书 述职报告 自查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总结 > 正文

【民宗总结】魏都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时间:2023-05-31 12:30:03 来源:网友投稿

魏都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工作总结201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宗总结】魏都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民宗总结】魏都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魏都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牢固把握民族工作“两个共同”的主题,紧紧抓住宗教工作的“两个关键”,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为构建和谐魏都和实现富民强区做出了应有的的贡献。

一、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巩固加强民族团结

(一)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我局认真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召开了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少数民族干部会议,宣讲“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讲解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共发放《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等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500余册,有效地推动了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开斋节”是穆斯林群众一年一度的盛大节日,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在区有关领导的带领下一起到两坊清真寺,看望慰问回族群众,并与他们亲切座谈,共度佳节。为促进各民族之间和睦相处、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 认真开展清真食品市场检查整顿工作。在元旦、春节、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采取集中排查与重点整顿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区的清真食品市场进行检查整顿,顺利通过了省民委检查组和由翟市长带领市民族工作部门对我区的清真食品检查验收,确保了少数民族群众吃上放心的清真食品。

(三) 关注民生民本,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向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我区的帮扶项目,争取帮扶资金。协调市财政局帮扶资金10万元,为魏都区回族小学购置课桌课椅60套,配置电脑4台,更换破旧老化电线,重新整理线路,平整校内路面,改善了教学基础设施。协调市工商局筹措帮扶资金8万元,为城内清真寺购买太阳能热水器,实施节能减排,确保清真寺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协调市农行分行为帮扶企业——许昌市东翱食品公司协调贷款150万元,有力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四) 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少数民族升学照顾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及家长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并建立档案,共办理《少数民族升学照顾证明》80余份。

(五) 认真排查、审核和报送“新疆少数民族来许务工经商人员统计表”、“许昌市清真食品行业协会筹备组人员推荐人选登记表”和“2010年度民族经济统计报表”等资料,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齐心协力,民族工作结硕果。经过我局全体人员的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我区的民族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在2011年10月19日,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大会上,我区7个单位和9名个人分别荣获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受到了市政府的隆重表扬。在2011年11月9日由省民委、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联合举办的河南省首届清真食品暨知名品牌清真餐饮名店评选活动中,我区六家清真食品生产企业、餐饮饭店榜上有名。许昌市东翱食品有限公司分别荣获“河南省清真食品知名生产企业”、“河南省清真食品知名品牌”、许昌市三国大酒店鸿福楼餐饮中心、许昌鼎源阁餐饮有限公司、许昌灯塔民族饭店、许昌家佳烩面、许昌苗店緑荫农家院分别荣获“河南省清真餐饮名店”的称号。

二、贯彻《宗教事务条例》,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

(一) 以《宗教事务条例》为抓手,促进宗教管理规范化。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网络建设,继续健全区、办事处、社区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不安定因素排查上报制度,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使民族宗教工作深入人心。二是狠抓制度建设,树立规范化管理意识,不断推动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三是切实加强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党和政府与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大局稳定。11月10日,濮阳市各爱国宗教团体负责人一行20余人,在濮阳市委统战部、濮阳市民族宗教局领导的带领下,专程到魏都区五一路基督教教堂,对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学习交流。通过听取介绍、观看专题片、现场观摩,对五一路教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及在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方面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将把学到的经验带回去,进一步提高濮阳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

(二)强力推进宗教“三个专项”工作。“自开展宗教“三个专项”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我区实际采取措施,推动工作稳步开展,取得了切实有效的阶段性成果。一是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基本完成。区属各宗教团体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共计105名,已全部进行上报和备案,认定备案率100%,宗教教职人员证书发放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宗教教职人员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基本建立。宗教教职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机制得以完善。二是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我区根据实际情况和各宗教特点,积极动员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进行参保,取得一定进展,在主要14名教职人员中,已参保9名,参保率64%。三是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进展顺利。为搞好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我区专门对全区20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财务会计人员进行了政策业务培训,提高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财务会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目前,各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建有财务档案,配有专职会计人员,设有单位银行账户,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工作逐步得以规范。

(三)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全面提升创建水平。按照宗教界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要求,我们将全区经常性创建工作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两个活动相互促进,有效地提升了宗教领域的创建工作水平。五一路基督教堂更是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被推荐参加全国先进集体经验交流会。

(四) 以《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据,切实做好宗教执法工作。根据国家宗教法规和治理私设基督教堂点及乱建寺庙的政策精神,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区范围非法宗教活动情况的排查、检查力度,从严治理宗教“三乱”现象,七月份,我局获悉在许继广场有一伙冒充基督教的人员进行非法传教,并大肆宣扬反动信息,我局迅速联合公安、办事处赶到现场依法进行了取缔并向在场的信教群众宣讲党的宗教政策及国家的有关宗教法律法规,要求今后要到合法的宗教场所进行宗教活动。10月份,我局接到了“李亚书记关于《网民反映私设教点问题》的批示,迅速与五一路派出所、五一路办事处许继社区负责人组成工作组,深入社区了解情况,并与当事人刘某直接见面,针对其在思想上存在的糊涂认识和经常在家聚集信徒祷告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错误做法,在重申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基础上,对刘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经过教育,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今后要按照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开展宗教信仰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宗教活动的正常化。同时做好许昌市政府对我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年终考核工作和基督教圣诞节的慰问贺节工作。

三、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大局稳定

信访稳定工作是我们的重点工作之一,局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界与其他领域的信访稳定工作有着一定的特殊性,政策性强。我们严格按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信访稳定方面的不安定因素。今年9月,我局接到举报称:许昌市三高学生食堂清真窗口发现有非清真食品,学生家长及亲属等50余人情绪激动,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和恶化的倾向。我们一方面劝说、安抚学生家长,另一方面对学校领导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通过努力,校方真诚地向学生家长表示道歉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得到了学生家长的谅解,最终使这一极易引起社会不安定的突发事件得到平息。此外,我们积极协调配合公安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了金鼎国际与李松彬、伊光公司与金科公司之间的清运纠纷、高庄基督教堂建设与周边居民、市中心医院少数民族医患纠纷等信访稳定事件,确保了我区民族宗教领域的大局稳定。

四、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国家、省、市、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我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出动人员5名,悬挂横幅、展出版面,设立咨询台,为我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贡献了一份力量。

在抓好宣传教育的同时,我局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和企业,现场查看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一是在节假日和宗教活动日,有序接待,分流人员,避免了拥挤、踩踏事故。二是加强对在建项目和危房的督导排查,确保了施工安全和恶劣天气下的人身财产安全。三是切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防火工作,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殿堂、线路和消防设施开展检查,保证了游人及信教群众的安全。五、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在我区开展的“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和“求客观规律之真”大讨论等活动中,我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文章和领导讲话,做笔记、写心得、谈体会,从思想上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增强了做好工作的动力。

在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我局全体动员,共同参与。号召组织民族宗教界政协委员及信教群众积极投身到“创文“工作当中。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市容市貌整洁,为我市“创文”活动作出了贡献。

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在“队伍建设年”活动中,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文章和讲话,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彻底杜绝了“节日病”和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今年以来,我局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2011年3月先后被魏都区委、区政府授予“2010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0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1年10月被市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六、存在的问题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勤奋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自己的努力。但是,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人员少。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在去年年底对我局增加了人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员不足的状况,但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民族宗教系统的工作任务不断加大,不稳定因素呈上升趋势。因此,人员不足的状况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二是资金缺乏。尽管我局严格控制支出,勤俭节约办事,但仍不能满足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交通工具老化。我局唯一的一辆“普桑”,已使用了十四年,近于报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经常打不着、跑不动,影响了处置应急事件的反应能力。

七、2012年工作安排

(一) 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 筹备召开魏都区伊斯兰教协会第二次会议。

(三) 认真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帮扶工作,与市局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圆满完成2012年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帮扶项目。

(四) 做好成立魏都区民族团结发展协会的筹备工作。

(五) 做好成立魏都区清真食品行业分会的筹备工作。

(六) 做好市、区四大班子领导对穆斯林群众开斋节的慰问贺节工作。

(七) 进一步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继续在全区宗教界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重点抓好区佛教协会换届的各项筹备工作。

(八) 不断加大对各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团体联系党和政府与信教公民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圣诞节的慰问、贺节工作。

(九) 继续把信访稳定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及早发现、及时排查、妥善处理在民族宗教界发生的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

(十)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意识,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继续进行宗教活动场所和民族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十一)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各项创建活动,做好许昌市政府对魏都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年终考评工作。

(十二)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到廉洁奉公、执政为民,为我局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魏都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1年11月20日

推荐访问:工作总结 民族 宗教事务局 【民宗总结】魏都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工作总结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