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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200字四篇

时间:2022-05-20 18:25:02 来源:网友投稿

义务是情愿、志愿、应该。“权利”的对称。①又称“社会责任”、“直接社会义务”。社会普遍认为的为了满足一定社会关系参加者享受直接社会权利,其他人应作出的一定作为或不作为,是客观的社会规律、人们日常的生产活动和生活活动以及其他各种条件直接作用的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200字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200字4篇

第一篇: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200字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最新)

学习义务教育法 心得体会 

 “这部新的法律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亮点是更强调政府责任,法律通过强调政府的义务教育责任来体现义务教育公共性。

 在7月7日教育部举办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专家座谈会上,北京师范大学长期从事教育法制研究的劳凯声教授如此评价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他认为,法律前三章当中涉及到政府义务教育的责任是非常明显的。

 大部分专家认为,政府对义务教育法的责任如何得到落实,是这部法律顺利实施的关键。众位专家最关心的是政府责任如何进一步得到明确、强化督导制度、建立可操作的问责机制三个方面。

 实施义务教育 政府负首责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主任侯晓娟说,法律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政府负首要责任。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用公共财政支持义务教育发展,使义务教育今后有了可靠的稳定的来源。作为政府负首责重要的内容是,法律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基本内容。这一点非常重要,比起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政府可以在大范围内更高的层次上统筹协调。这样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有利于本地区的均衡。同时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义务教育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责任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规定分项目按比例负担,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加大了省级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

 劳凯声教授认为,法律能明确政府对义务教育负首要责任,其立法的一个重要背景是公众对于教育的认识在发生变化。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要通过国家强制力的手段,保证每一个人都可以接受义务教育。从最近几年的变化来看,老百姓对于受教育的观念已经开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受教育的意识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一个是就学权利的阶段。大家基本实现了就学权利平等以后,基本上可以上升到第二个阶段,就是就学条件。大家都可以有学上,但是你上的学校占有优势的教育资源,而我上的学校则是比较差的学校,这就是教育公平性方面出了问题。再进一步的发展,很多人也已经意识到要追求教育结果的最大限度公平。大家都是接受的九年义务教育,就应该有统一的教育标准;有统一的课程体系;有统一的教科书体系,而尽可能达到发展的结果基本上是一样的。因为公众对义务教育认识的变化,也对义务教育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督导力度 还有待于加强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胡平平说,义务教育法不仅仅规定对教育部门的责任,而是规定政府的职责,因此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让这部法律的理念,特别是公平、公正、均衡发展这些理念能够深入到各级政府领导的思想当中去。

 她举了个例子:今年1月至5月,安徽省教育厅和组织部门开展了对所有的县进行教育督导考核,考核的重点是两个:教育投入和管理体制。考核结果表明,相当一部分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不知道什么是三个“法定增长”(即政府要保证在校生平均义务教育费用、教职工工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更不知道怎么增长,增长用来干什么。由于党委组织部门支持,将政府主要负责人的教育责任和负责人的职位挂钩,所以这些县政府负责人说,我过去不知道,学习的不够,我马上改正。一天之内就将拖欠一千多万元的教育附加费打到账户。胡平平建议全国人大要尽快草拟督导条例。她说,安徽省就这么一次督导就回来几个亿,可见督导的重要性。根据这部法律,政府责任不落实怎么办?哪一级政府处理?他不落实谁去查?他同级的教育部门敢告他同级的党委和政府吗?不敢!因此必须有监督和督导跟上去。

 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王家勤认为新法明确了督导的主体,是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机构,而不是一个部门的教育督导机构,这样确保督导的权威性和督导的效力;法律强调义务教育督导的主要职责和内容。在法律的第8条里,对义务教育督导工作主要职责和内容是三个方面,即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三个方面是当前以及今后义务教育发展的重点问题;法律还规定了教育督导的结果要公开。但是他认为现在法律所规定的督导力度还不够,建议国务院制定教育督导的条例,确保对义务教育法实施督导更加有效。

 问责机制 怎样更具可操作性

 如果在实施义务教育法中政府没有尽责,如何得到追究,与会专家认为最关健的是要建立一套操作性强的问责机制。

 中国甘肃基础教育项目咨询专家胡文斌形容新的义务教育法是教育领域内的“人权法”。他说教育权是基本人权,在这项基本人权里,最基本的权利又是义务教育权。如果没有义务教育的起点,后面的一切教育都建立在沙滩之上。

 如何保证这一“教育人权法”的实施,胡文彬认为最应该改进的问题就是问责机制。他说义务教育法对推行义务教育过程中种种不足的行为,或者不严格执行法律的行为提出了问责的要求,也作出了一些规定,但是现在令人担心的是怎么把问责落到实处。他说为什么一些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违反了义务教育法,这个人还在当官?能否向新的义务教育法规定的那样,真的引咎辞职?还有经费的使用情况,是否起到了法律规定的最大的效益?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秦惠民说,法律明确了政府经费保障的职责和法律责任,明确规定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级人民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法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他认为法律所说的“检举或者控告”应当包括公益诉讼的行为。因为义务教育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享有公益性诉讼权利,并不一定公民个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才找法院。目前很多法律在执行的过程之中,公益性的诉讼案受到很大的障碍,到法院就被驳回了。新的义务教育法在我国法律首开公益性诉讼的先河,这是我国立法的一个进步。

中央组织部13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贯彻到组织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努力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通知指出,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要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是组织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各级组织部门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要求上来。要站在事关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当前少数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通知强调,各级组织部门在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贯彻到组织工作的各个方面。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院校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纳入主体班次的教学计划,把学习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把作风建设的教育培训同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结合起来,同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作风教育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党章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以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二是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中突出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各地领导班子换届后,要及时把领导班子建设的重点转到思想政治建设上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使新班子从一开始就有新气象、新形象。今年,各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主题,对照要求,深入查找不足,认真加以整改。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检查,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防止不良风气侵蚀。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完善地方党委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一个重要目标,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领导班子民主议事、科学决策,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考察考核工作。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和各单位领导班子调整的干部考察中,要把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深入了解。要认真落实《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通过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等,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要求的情况,并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素质的重要方面,作风不好的不能进班子,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同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日常考核和了解,并作为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大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力度。要按照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要求,健全干部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坚持诫勉谈话和函询、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向干部群众如实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的制度。要会同纪检机关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加强对与领导干部作风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的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要拓宽监督渠道,加强“12380”举报受理和信访工作,完善“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切实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要加强对干部工作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查处违反法规制度行为的力度,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要注意发现和总结领导干部中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要求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弘扬正气。五是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贯彻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去。要以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的作风教育和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督促广大基层干部不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和展示新时期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要把公道正派作为组织部门作风建设的核心内容来抓。紧紧围绕“迎接、学习、贯彻十七大”,继续深化和拓展“坚持公道正派,加强能力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主题实践活动,巩固和发展组织部门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树立和展示新时期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加大组工干部作风建设的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增强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要求和抓好工作落实的自觉性,特别要在干部工作中真正做到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满腔热情地为广大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组织部门真正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要坚持从严治部,进一步严明各项纪律,切实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努力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的部门。 记者董宏君

 

艰苦奋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一个法宝,也是一个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素质。我们党正是靠艰苦奋斗不断发展壮大起来的。过去干革命需要艰苦奋斗,今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样要靠艰苦奋斗。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坚定实践者,也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真正继承者。在领导我国革命和建设的长期斗争中,我们党一直保持着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历尽艰险,饱受磨难而不坠革命之志,这是夺取一个又一个胜利的重要原因。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千千万万的革命先烈,都是艰苦奋斗的光辉典范。方志敏同志在敌人牢狱里面写下的《死!——共产主义的殉道者的记述》中有这么一段话:“为着阶级和民族的解放,为着党的事业的成功,我毫不稀罕那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稀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宁愿吞嚼刺口的苞粟和菜根;不稀罕舒服柔软的钢丝床,宁愿睡在猪栏狗窠似的住所!……一切难以忍受的生活,我都能忍受下去!这些都不能丝毫动摇我的决心,相反地,是更加磨练我的意志!我能舍弃一切,但是不能舍弃党,舍弃阶级,舍弃革命事业。”这正是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的真实写照。这是何等坚定的革命信念!何等高尚的革命情操!

    与共产党人坚定的革命信念、高尚的精神情操和浩然正气形成强烈反差的那些大贪官,无一不是在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艰苦奋斗的作风早被抛到九霄云外,其奢侈行为令人震惊。新中国成立以来因经济犯罪首个被处以极刑的职务最高的某贪官,不仅经常出入豪华宾馆,而且吃要山珍海味,喝则上万元一瓶的“洋酒”。在穿戴上,他从头到脚都是“名牌”,手腕上一块劳力士表就价值十几万元,还惟恐别人不知道,总喜欢在众人面前吹嘘一番。他携妓女到广州、澳门等地游山玩水,住高级饭店,看艳舞表演,以赌博为乐,真可谓一掷万金。腐败分子的恶劣影响,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冲击,加上党的教育的失误,使党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好传统、好作风,而今在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淡忘了。其表现形式主要有:贪图享乐,挥霍浪费,视勤俭为寒酸,把奢侈当气派,讲排场、比阔气,攀比之风已盛行今日之中国;吃喝玩乐公款开销,富地区有“福技巧”,穷地方有“穷办法”,朝朝车水马龙,日日灯红酒绿,夜夜笙歌艳舞,花钱像流水,可一点也不感到心痛;斗富比钱、挥霍无度,把攀高比阔当荣耀,把挥霍铺张当潇洒,似乎钱花的越多越光荣;经常出没于娱乐场所,酒池肉林,醉生梦死,伤身劳形,整天沉溺于物质享受,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令人触目惊心;桥梁建成、道路开通、建筑奠基、大楼落成、公司开业、周年纪念、订货商会的剪彩活动,往往都是兴师动众,大操大办,一掷万金,大慷国家和集体之慨;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工资发不出还要建高级办公楼,购买高级小轿车,个别领导干部用公款把住宅装潢得富丽堂皇;在公务活动中,“出则前呼后拥、警车开道,住则豪华宾馆、服务配套,食则山珍海味、烟酒全报,去则土特产品、大包小包”;迎来送往成为惯例,一个观音下界,五百罗汉陪吃,似乎这样盛情款待,才能尽主人之心,助客人之兴;巧立名目,借考察、访问、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到国内名山大川旅游景点游玩,甚至出国出境旅游。这些腐败行为已程度不同地蔓延到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等诸多领域,脱离了群众,败坏了党风,破坏了党和群众的关系,引起群众强烈的不满,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上面列举的各种情况,如果任其再蔓延下去,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一是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在过去很困难的情况下,我们都能保持良好的党群关系,根本原因是我们党员干部能同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可现在作为全国公害的“奢侈风”屡禁不止,老百姓看在眼里,恨在心上。“民心是杆秤”,“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奢侈浪费意味着堕落,丢掉本色必然蜕变。如果任其蔓延,就会背离党的根本宗旨,失去民心,党就会缺乏凝聚力、吸引力和号召力,严重影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也给党的执政带来危险。二是严重腐蚀党员队伍、败坏党风廉政建设。一个个贪官堕落的轨迹都警示人们,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如果热衷于追求吃喝玩乐、沉溺于灯红酒绿、留恋于声色犬马,就势必导致意志消沉,不思进取,而这又很容易在多种诱惑和私欲面前不知不觉地打开缺口。生活和思想上的缺口一开,就如江河决堤而一发不可收拾。其结果必然是蜕化变质,最终成为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的俘虏,在权力和金钱的考验面前败下阵来,被人民群众所唾弃。三是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保证,而奢侈浪费严重践踏了我们党一贯倡导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仅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严重的是毒化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声誉。

     

第二篇: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200字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现结合自身情况,谈谈个人的心得体会。本文是义务教育法的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一: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全面健康地培养高素质的国家有用人才和全面提升全民思想品德素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教育发展战略。《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的制定与出台为确保依法治教、以德治国的方针政策得以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我们教师更新教育观念依法从教指明了方向。

  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义务教育法》使我重新审视自我并且让我更清醒地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将新的思想意识和教育观念体现在教书育人的平凡事业之中;应该将改革和发展的思想观点体现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将开拓和创新的意识体现在培养学生成才之中。

  回顾自己几年的教学工作和日前担任的班主任工作,在工作中我也不时存在着与《义务教育法》不相符合的教育方法和理念。教师的“恨铁不成钢”甚至会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的手段出现偏激以致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我想这样做肯定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原则。以后应该尽量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应该多理解学生、多关注学生各方面的成长。

  在《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28条29条中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一段学习完后体会很深刻,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关注他们的发展应该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做到的。

  在实践工作中我也深刻体会到教育工作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教育规律。只有认识并且运用好这些规律才能创造出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方法和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发展的、与时俱进的。我们需要从实践出发,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有人曾经指出:“没有任何十全十美的方法,也没有一定有害的方法。”我们必需辩证的看待。在教育实践过程中,许多方法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在选择和应用时,需要同德育目标相结合。与《义务教育法》中所规定的原则相一致。学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位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守的原则。

  我一定认真学习、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作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二: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三:

  我们都知道,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和命运,教育也能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作为学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对提高师德修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教育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我是一名教师,肩负着育人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己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须全身心地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要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处处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也许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教育理念。班级中的王新博同学,知识欠缺的太多,为了使他尽快的追上队伍,就利用课余时间给他补课,同时发动班级学习好的同学帮助他,他的成绩提高的很快。既方便了学生,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更增强了困难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我想,这小小的改变中,就蕴涵着老师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也是大家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的一种新的有效尝试。教师站在了学生的立场上,改变了自己原本已经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行为,目的则是为了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地今天,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抱着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不断更新自己的学识。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 书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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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200字

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辛勤的园丁,也有人说教师是蜡烛,燃烧了自己而照亮了别人??

是啊,教师是神圣的,当我还是一名小学生的时候就对教师这个职业充满向往。作为学生的时候学习《学生守则》,《行为规范》,现在已经成长为一名人民教师了,才知道教师也要学习《教师法》,《教育法》。

通过学习,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他们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它才能够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当然,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进一步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做到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 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要求自己,处处“身为正范”。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真正做到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原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 融洽、 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教书的学习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有不断学习、不断创新的精神。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为人师首先要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有人说,你要教学生一滴水,你就应有一桶水;如果要传授一条江,那么你的胸中就应容纳百川,就是告诉我们教育教学要“教”中“学”,“学”中“教”吧?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在教学过程中,向其他同行虚心请教也不失为一种途径。在教学中,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 智 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祖国的花朵更加健康的成长!篇二: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大文千信小学 李自珍

7月15日,我校组织学习了《义务教育法》,通过学习和我在网上阅读了《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使我对《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

《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幼教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喜欢孩子,爱护孩子,服务于孩子,同时也是一名幼教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孩子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幼教工作者,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因为当你走进幼儿园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孩子、爱护孩子,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孩子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孩子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孩子。教师只应在乎孩子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篇三: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通过这段时间对学习义务教育法学习,我发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提出的明确的法律要求。新《义务教育法》在总则第3条中明确规定着:“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在

第34条还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如果每一位教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发展,一定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

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篇: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200字

    通过这段时间对学习义务教育法学习,我发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提出的明确的法律要求。新《义务教育法》在总则第3条中明确规定着:“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在第34条还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如果每一位教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发展,一定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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