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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纪检监察心得体会范文(通用3篇)

时间:2022-05-07 18:35:02 来源:网友投稿

得体:汉语词汇得体:护理品牌,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史学习纪检监察心得体会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史学习纪检监察心得体会3篇

【篇1】党史学习纪检监察心得体会

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心得体会

【导语】紧张而又充实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学习结束了,你有什么心得感受呢?一起来看看我们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供大家参考。更多内容还请关注我们哦。

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县纪委组织的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的学习,我个人感觉受益匪浅,收获良多。这次培训对自己今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有很大的帮助,自己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本次培训,各位老师毫无保留的把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经验拿出来与大家分享,深入浅出,诠释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方法、要点、流程。使我更进一步系统的学习和掌握了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知识,老师的精彩授课呈现给大家的是一顿丰盛的大餐,受益匪浅。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胡忠堂“纪律处分条例”的辅导使我对法条的理解和运用有了更深的认识。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xxx“职务犯罪的几个问题”的讲座,使我对职务犯罪方面的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特别是沈庭长的几个实例的讲解,拓宽了自己查办案件的思维,对今后工作有实际性的指引。市纪委市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主任xxx的“反贪侦查策略”的讲解,使我从线索分析、当事人讯问。谈话笔录的书写等方面有了更多的认识,拓宽了今后查办案件的思路和方法。

这次培训使我不仅了解了十九大后中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理念,同时也对如何提高自身素质、做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有了新思路。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全覆盖,有效集中统一了反腐力量。这是对体制和制度的改革创新,也对纪检监察干部赋予的新期望,提出的新要求。经过此次培训,我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法纪意识持续增强,执纪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通过交流讨论,我学到了许多执纪审查工作的办案经验;通过深入思考,我认识到了只有不断学思践悟,才能当好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是培训会后积极召开全镇纪委委员会议,传达这次培训会的主要内容。

二是结合自己工作实际,认真按照县纪委工作部署,以“四种形态”为指引,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将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

三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把该项工作贯彻于全年工作中,并把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在牵扯到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土坯房、雅村强基、村“两委”换届等实名举报的群众来信时,一定要慎重,抓住反映问题的主线,不能轻易地下结论,切实做好换届期间的维稳工作。







【篇2】党史学习纪检监察心得体会

纪检监察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对纪检人员进行培训,有利于增强纪检工作人员对这工作的职责及重要性,增强了做好纪检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接下来就跟一起去了解一下关于纪检监察培训学习心得体会吧!

纪检监察培训学习心得体会篇1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定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道德标尺与行为底线。为我们基层党员提供了基本遵循。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策文件,以下简称为《准则》《条例》,以下就自己学习情况,谈一点粗浅的学习体会。

  一、对《准则》《条例》的理解和认识

  国家两项法规的修订,是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与修订前相比,我感到,最大的亮点是解决了四个方面问题:一是解决了纪法不分的问题。原《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混同现象严重,导致管党治党不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修订后的两项法规紧扣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删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二是解决了条例准则交叉的问题。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凝练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与党纪处分条例有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并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的廉洁自律规范。

  二、深化学习,将《准则》《条例》作为自己履职的标杆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执纪能力。要准确把握新的《准则》《条例》的精神实质,找准自我定位。要在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上,我自己更要率先履行好职责,要找准纪检干部的职责定位。加强纪律观念,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要从严从实执纪问责。既要立足当前,聚焦改革发展稳定的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敢于担当,敢于执纪,关键时候不忘肩负的神圣使命,迎难而上,敢于较真、顶真。三是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率先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在实际工作中,以严的要求,实的标准,深学细照笃行,坚持恪尽职守,从严执纪,敢于斗争对各类违纪行为不放任、不迁就、不姑息,争做守纪执纪的模范。

纪检监察培训学习心得体会篇2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在党内立德立规的重大举措。

  《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这两部党内法规,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的要求,是我们党对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规律和依法执政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破与立相结合,体现了纪法分开、挺纪在前、纪比法严的特点,突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全方位和全覆盖,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依据。

  《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是一个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在政协机关,首先党组织要严格按党规党纪办事,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地生根。其次,每一位共产党员要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头有所敬、胸有所戒、行有所止,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第三,纪检组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让纪律制度化、具体化、明晰化,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清单化管理,确保对党内法规和各项纪律的执行情况监督到位,切实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

  《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关键是创新执纪方式。要把握好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纠正全面从严治党只是反腐败的片面认识,使党内关系正常化。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让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极少数。切实科学把握常态、大多数、少数、极极少数的层次和关系,主动把监督执纪的关口前移到盯住违反纪律的行为上来,坚持抓早抓小,通过层层设防,级级阻挡,使党员干部不断自我净化,自觉立德守规,实现标本兼治。

  《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必须锻造一支铁打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干部必须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先接受监督的理念,将严以律己的要求变成自觉行动。以知行合一为要,做对党忠诚的老实人,以党纪国法为规,做清正廉洁的干净人,以自重自省为戒,做防微杜渐的清醒人,以党内外监督为镜,做立德守规的带头人。

纪检监察培训学习心得体会篇3

  我叫xx,目前任xx街道xx社区党务副书记、纪检组长。在这里,我首先要感谢X区为我们创造了这样一个机会,在系统学习纪检相关知识,实地参观考察之余,还获取了跟兄弟社区在纪检工作方面的一个交流平台,这一机会,对于我这种刚接手纪检工作不久的新人来说,益发显得珍贵,因而我也倍加珍惜。通过为期两天紧张而有序的培训,我学到了许多关于纪检方面的知识,深刻认识了纪检工作的重要性,更新了思想观念,拓宽了知识面,增强了理论水平,对今后的实际工作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这些都将使我受益匪浅。总结此次培训,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是进一步理解了纪检工作的职责及重要性,增强了做好纪检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作为一名基层的纪检组长,在这次培训中,通过聆听辅导报告,我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充分认识做好纪检组长的各项工作,关系到街道甚至全区反腐倡廉工作的全局,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当前,反腐败的斗争仍然有着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需要全体纪检条线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而这也进一步增强了我做好基层纪检工作的责任感与光荣感。

  二是全面系统地学习了纪检工作的理论业务知识,进一步理清了开展基层纪检工作的思路。纪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在这次培训中,我们系统学习了许多业务课程,全面了解了基层纪检工作的业务知识,这也使我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从自身职能出发,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我社区干部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始终做到勤政、廉洁、优政;同时,将正确处理好纪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抓好纪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结合点,把纪检工作融入到社区日常工作中去,融入到社区各类创建工作中去,突出本社区纪检工作的特色;正确处理与街道纪工委等职能部门的关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促进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三是更深入的理解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思想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必要性。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在工作中,我们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加强思想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社区要定期召开纪检监察例会,分析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和出现的新问题,强化责任制,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工作结合起来,责任到人,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党员干部严格责任追究;把任务分解到纪检组全体成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坚持不懈,树立纪检组每个成员的责任意识与使命感,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我将以这次培训为新的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突出基层纪检工作特色,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增强创新意识,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我社区纪检相关工作任务。

内容仅供参考

【篇3】党史学习纪检监察心得体会

纪检监察学习心得体会


  纪检监察学习心得体会(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后,立即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掀起一股学习热潮,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逐条研读,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认真思考,积极撰写体会文章。在近日举行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会上,丁银华等9位同志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我们根据部分同志的发言材料进行整理、提炼,供大家学习参考,便于大家学习领会、正确把握、凝聚共识,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为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在启迪思想中躬身实践
  丁银华(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首先要在思想上同频共振、保持一致,感受清朗正能量。新一届中央领导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理念,用向我看齐的底气和自我革新的勇气自觉刹四风、改作风、扬清风,用自身实际行动和三中全会作出的全方位顶层设计传递出阵阵正能量,让一些“寒门难出贵子”的喟叹学子,到“城乡两无依”的惆怅民工,再到“不怕苦,就怕没机会”的担忧民众进一步体会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清朗日月。我党反腐败历经战争中反腐、新中国成立后的运动式反腐、权力反腐,到现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制度反腐,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目标和方法更加明确、坚定,需要我们按照中纪委新要求,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推进。
  其次要学海泛舟,浸润其中领悟,更要深入实践,脚踏实地行动,固本谋发展,合作促共赢。全会提出的经济、政治等六个方面相互联动、共生共赢。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同样需要围绕“服务保障发展”目标,秉持“团结凝聚力量”共识,全员协力推进。规范重执行,点滴即作风。新一届中央领导从简化调研、简朴文风开始,到相继开展的清退会员卡、严禁公款吃喝、印送贺卡等,真正体现了小节显新政,细微见精神,用点滴行动验证中央领导的率先垂范、担当作风。纪检信访工作作为举报反映党员干部等的重要渠道和密切了解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正是我们“俯下身子抓执行,贴近民心抓作风”的有效途径,我们将进一步巩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信访绩效指导,及时关爱提醒教育,更加依法、有序、优质办信。
  理解改革拥护改革保障改革
  陈弋(良渚组团(杭州农副物流中心)纪工委书记)
  从历史的眼光看待改革,更好地理解改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锐意改革,不断扩大开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当初“不管白猫和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的决心,在水流湍急的历史河流中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勇气,换来30年后的美丽中国,使我们懂得改革,改变历史;改革,换来出路;改革,通向美好。
  从现实的情况分析改革,更好地拥护改革。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黄金期和矛盾的凸显期,要取得进一步发展,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必须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不断深化改革开放。改革必然会对现有的政治格局和经济格局作适当的调整,重新利益分配会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改革关乎国家的命运和民族的前途,哪怕个人的利益会受一定调整、冲击和损失,我们也要勇当改革派,参与改革,支持改革,推进改革,在改革的洪流中锤炼和砥砺自己的党性和品性。
  从赋予的使命投身改革,更好地保障改革。良渚组团纪工委更要做好杭州北部新城建设的纪律保障工作,不断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提高纪工委的整体素质和战斗能力,同时强化组织网络,优化行风监督员队伍,配齐配强党组织纪检人员,争取群团组织的支持和配合,不断巩固纪检监察工作的战斗堡垒,不断深化反腐保廉体系建设。重点从工程监管、审批服务、财务管理、规范执法、教育监督五个方面构建和完善反腐保廉体系。
  制度、协商、创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三大保障
  姜伟(仓前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制度监督、权力制约是改革的根本保障。《决定》指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要求我们搭好权力笼子,强化制度约束力。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织就监督网络,扩展制度覆盖面。全面铺开纪检监察网络,配齐配强非公企业、村社区的纪检干部,努力实现“有党组织的企业就有党的纪检组织”全覆盖的目标;挥出效能亮剑,突出制度执行力。紧紧围绕机关廉政法规,严肃责任追究,铁面执纪。
  协商民主、服务群众是改革的重要体现。《决定》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仓前街道作为全区协商议事会议制度试点单位,一年来不断深化落实协商议事制度。协商议事不是“走马观花”,剔除了“水分”;协商议事不是“大唱赞歌”,榨干了“糖分”;协商议事不是“搭台唱戏”,消解了“戏分”。今年,仓前街道开展就业专题协商后,制定出台《加强就业再就业实施意见》,为协商议事办出了实效、实绩。
  创新机制、健全体制是改革的生命源泉。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把创新提到绝对高度。针对部分干部工作态度庸懒,自醒意识薄弱的现象,仓前街道目前正积极推动廉政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仓廉微品》短信平台,定期将廉政信息发送到党员干部手机当中,接下来,街道纪工委将不断丰富廉政信息化元素,创立统一、高效的廉政信息化管理平台。
  以朴素之情干踏实之事做清正之人
  叶敏(中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有“扎根群众”的情怀。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我们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坐在办公室里当干部”转变为“走到群众中间去摸情况,在人民群众面前,党员干部不是“指挥官”而是“勤务员”。面对群众的难事、烦事、急事,不是躲一躲、推一推、等一等,而是问一问、帮一帮、管一管。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要有“奋进务实”的品格。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基层干部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和各种利益冲突,更需要乘风破浪、勇往直前、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难的精神,少一些浮躁,多一些思考;少一些虚功,多一些实干;少一些“脑袋一热、胸脯一拍”的冲动,多一些统筹兼顾、眼观长远的考量,为群众办一些实事、好事。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有“自律律他”的底气。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纪检干部要在戒四风、转作风、提效能中发挥积极作用,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坚持原则、坚守底线,经得起党纪国法的考验和民心口碑的检验,保有一身正气。作为街道纪工委书记,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契机,具体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确保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钱,用纪律治庸治懒治散治奢,用氛围引导干部自警自省自律自励。
  突出工作主业 保持惩治力度
  张晓军(区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二室主任)
  转变观念,优化办案理念。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始终围绕全力打造勤廉余杭、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这个总目标,把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作为重中之重。在严肃查处重大违纪案件的同时,更要抓小抓早、扯扯袖子,诫勉谈话、大喝一声,使少数干部不至于犯更大、更严重的错误。同时,也要依纪依法保护没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为干部澄清是非。
  注重协调,完善办案机制。在《决定》就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部署,要求我们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形成办案合力。探寻规律,强化办案举措。案件检查工作要适应全会提出的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重发案规律,关口前移;注重案源拓展,增加党纪处分的震慑力;注重治本功能,达到查一个干部,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三管两让一入笼
  履行派驻工作职责
  沈炜(驻区卫生局纪检组组长)
  我认为《决定》第十部分可以概括为“三管两让一入笼”:着眼于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通过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作为卫生系统的派驻纪检组长,我对《决定》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内容特别关注,全会对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其中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使得卫生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要求更高、任务更重、压力更大。
  我们将突出抓好卫生系统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转变卫生发展方式的情况、深化医改政策的贯彻情况和各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度建设为手段,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管,着重做好廉洁风险防控。以加强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巩固、深化“三好一满意”、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等活动,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以组织领导为保障,按照全会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自觉做到监督到位,协调到位,服务到位。
  有信心有决心有恒心
  高嘉晖(区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决定》指出“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不羡过往、不慕将来的信心,坚信我们正在创造一个前人所未及、来者所希冀的黄金时代。《决定》要求“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讲到“决心”,我想起了两位古人。一位是曾国藩,在湖南帮办团练期间,曾国藩以严刑酷法,肃清吏治,悉心建军,而得“曾剃头”之恶名,一时湖南小儿闻“曾剃头”之名而不敢夜啼。另一位是张居正,当国十年,强势改革,推行考成法、“一条鞭法”等,使吏治清明、府库丰盈,也正因为强势改革,得罪了当时的勋贵,死后险遭“鞭尸”。在慎思明辨的基础上,纪检监察干部要勇于执纪,敢于碰硬,纵留身前凶名,纵遭掘墓之鞭也在所不惜。
  《决定》强调“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常态化”要持之以恒,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要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用坚持不懈地监督检查,实现优良作风的常态化。
  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
  王黎黎(驻区直机关党工委监察室副主任)
  《决定》要求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垂范,把改进作风要求内化成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习惯,争做作风建设的先头兵、战斗员。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关于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细化有关标准和程序,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强化作风建设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和完善群众评议机制,进一步规范群众评议的程序、内容和方法,把干部作风情况的评价权交给群众。
  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对作风问题“零容忍”,高度重视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书面提醒、个别谈话等方式,加强教育监督,做到早提醒、早处理、早纠正。对违反作风规定的行为,勇于亮剑、严于问责,用惩治推动作风转变。同时,做好惩治的“后半篇文章”,对查处的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实现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最大化。
  纪检监察学习心得体会(二)
  按照上级的组织安排,作为新上任的乡镇纪检书记,我于11月1日-3日参加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此次业务培训主要围绕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信访工作、案件检查工作、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学习。通过这次培训,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肩负使命的重要性,更新了思想观念,增强了业务水平,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上得到了全面提高。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忠诚履职信念
  作为乡镇纪委书记,要切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不断地提高业务知识和综合能力。要怀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坚持原则,无私奉献,公道正派,表里如一,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谋利益。在实际工作中,对案件审理工作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案件立案到审理的每一个阶段,必须注意从不同案件的客观实际出发去研究和分析,并作出正确判断。坚持查办案件与源头防腐相结合,重在加强教育,区别对待原则是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做好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切实保护揭发人、检举人和证明人的合法权利,这是做好案件查处最重要的基础工作,要使揭发人、检举人信任纪检监察干部,为扩大案件线索创造良好条件,使违规违纪和不正之风无处藏身,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做好党的忠诚卫士。
  二、掌握业务知识,理清工作目标思路
  这次培训的内容比较全面,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领域,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的认识,到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党廉和纠风工作;从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从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到案件检查和审理,涉及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从自身职能出发,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我镇干部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始终做到勤政、廉洁、优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全镇日常工作中去,融入到全镇各类创建工作中去,促进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三、源头遏制腐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加强思想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召开纪检监察例会,分析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责任制,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工作结合起来,责任到人,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党员干部严格责任追究;把任务分解到镇纪委全体成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坚持不懈,树立每个成员的责任意识与使命感,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我将以这次培训为新的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突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特色,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增强创新意识,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镇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学习心得体会(三)
  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广东提出要争当全国反腐倡廉建设排头兵,开展官员申报公示的探索。12月4日,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接受媒体采访透露,广东省纪委研究和借鉴了港澳地区以及其他国家的经验,选择试点地区,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公示的试点工作。根据《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年前完成试点,并逐步推开。在总结几个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下一步将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同时,《行动计划》要求从20XX年起,推行考察对象廉政报告制度,考察对象在接受组织考察时,要如实填报个人家庭财产、投资经商、廉洁从政等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在谈话对象中公开。公众对广东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改革试点抱有厚望,笔者从如下四个方面谈谈对广东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思考。
  一、广东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选择了适当的突破口
  广东官员财产公示,包括试点的领导家庭财产申报公示和考察对象廉政报告公示制度。根据媒体报道,试点地区已经敲定,为珠海横琴、广州市南沙新区、韶关市始兴县。虽然仍然是基层试点,但在统筹安排下同时在一个省的三个地方开始试点,是前所未有的。一县两区分别位于广东的北部、中部、南部,始兴县历史悠久、各项制度健全,珠海横琴新区、广州南沙新区虽然地域较小,其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却比较成熟,可见试点具有典型性。而且三地涉及的干部级别不同,创新点也有所不同,有利于积累在不同条件下制度运行的经验和教训,形成某些控制负面效应的经验,可以把试错的成本分散化。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三地实施过程中不断纠错与修订,待这种制度变迁取得较为显着的增长绩效,对其他地方产生辐射和借鉴意义,再全面推行改革,就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因不确定性而招致的高风险,降低制度创新风险。推行考察对象廉政报告公示制度,要求考察对象为满足公众知政权放弃部分隐私权,符合选人用人德才兼备的根本标准,是官员选拔任用的题中之义,是“以增量改革带动全面改革”的战略思维的体现,可以降低改革的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
  二、广东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有一定制度性安排
  此前许多地方都对官员财产公开进行试点探索,这些“试点”多为有改革意识的领导自发倡导的公示尝试,大多只是由市县级层面主导,很多试点因种种原因最终“昙花一现”。而广东的试点虽然仍为县区层面,但却由省级党委政府按照《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统一规划部署,广东省纪委牵头组织,有省市两级预防腐败局对相关制度进行改革与创新的措施跟进,是有指导、有组织、有部署、有总结的,并承诺20XX年前完成试点。
  这种制度性安排,列出时间表统筹推进,具有重大意义。一是从制度培育层面上,在保证了制度的系统性、连贯性、可持续性的同时,给制度完善及规则的生成和作用提供必需的时间。为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各个环节做好战略细化和环节细化、提高其操作性留有充足时间;为建设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相互支撑的制度体系,如社会诚信体系、信息统计的体系、实名制财政体系、预防资金外逃等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留有空间,使其在各项体制改革中联动配套。二是从降低制度变革阻力上,一方面试点干部的切身感受会产生示范作用,从而使改革产生自我强化效应,即促使人们转换观念、从而提高财产申报制度目标群体对制度的认同,并化解因缺乏认同感产生的实际阻力。另一方面清晰的时间表将使得领导干部警醒,使得他们会逐渐形成适应性预期,即认识到这项制度未来还会继续推行,个人会调整自己的行为,从而将减少这项制度持续下去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说,试点地区以外的其他干部会注意自我监督,在金钱、财物的诱惑面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抑制非法收入,有利于提升官员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端正干部队伍风气。三是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清晰的时间表彰显了广东反腐的决心,给了公众一个较为清晰的期限,使其有一个明确的期盼目标。这给改革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也把自己置于了公众监督的压力之下,确保改革的如期推进。
  三、广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需要积累制度成果
  建立一个新制度的过程实质上是利益格局的调整过程。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是防止腐败发生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压缩权力寻租灰色空间的利器,因而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是一个“非帕累托改进”式的改革,必然存在巨大阻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如果仅仅依靠个别地方自发试点,很难深入、持久和取得预期效果,之前其他地方试点的现状也说明了这一点。广东制定了《广东省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而其作为一个省有条件更进一步,可以运用其拥有的地方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对不属于国家专属立法权的事项,在国家立法条件不够成熟时,地方立法可先行一步,发挥“立法试验田”的作用,为国家立法提供经验。广东是最早实行改革开放的省份之一,发挥其立法所具有的先行性、试验性和创制性特点,使得不少先行性法规在我国立法发展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八大后中央对反腐高度关注,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广东身处有利的政策和民意环境,如果广东从立法的角度去保障和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这样可能更有利于长远地设计和运行这项制度,也能使这样的试点不仅是地方层面的试点,而且具有某种全局性的价值和意义。当然各地的探索仅仅是局部试点,要打破僵局,就需要有进一步改革的决心和智慧,防止改革的碎片化,将成熟的实践经验通过制度的顶层设计来实现,在民主政治建设的总体格局中来把握,将之上升为全国性的制度规范,制定法律,为改革创新积累制度成果。
  四、广东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设计需要进一步科学化
  完整的财产公示制度应该包括:申报、公示、监督、问责这四个重要环节。对于公示的范围和公示对象,广东的表述是“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公示”,“推行考察对象廉政报告制度,考察对象在接受组织考察时,要如实填报个人家庭财产、投资经商、廉洁从政等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在谈话对象中公开”。可见,这里的公示不是向全社会公开,而是有限范围内的公开,已经试点的横琴新区就是这样运行的。笔者认为官员财产申报范围和公开的范围与渠道取决于公众的知政权。作为社会主体的公众有权了解官员的年龄、学历、经历、道德、能力、财产等情况,官员则有向公众公开自己信息和活动的义务。任何人出任公职,都必须部分地放弃其作为普通公民所应享受的某些权利,尤其是需要认识到官员的隐私,特别是和其任职、廉洁密切相关的隐私不能再受到隐私权的保护。
  虽然,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也要保护官员必要的隐私,一定范围内的公开也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关键在于公开,本意在于让财产的状况和变化在阳光下运行。因而在设计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时,就必须把申报和公开紧密联系起来,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公开,鼓励民众行使监督权,让民众获取相关信息的成本更低,监督更加便捷。如果不能彻底地公开,难免有内部监督之嫌,也不利于加大民众对官员的监督力度。监督、问责也是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重要环节,决定着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真正有效,留有很多空间需要继续探索。
  广东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的试点在不断推进和完善过程中,成效如何还有待于实践检验,但对于第一个统筹推进的省级试点,我们期待其能提供立法和实践经验,作为催化剂有效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最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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