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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2-05-02 16:5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为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手机、睡眠、读物、体制等“五项管理”的通知文件。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2号)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函{2013}2号)有关要求,为了认真扎实的开展好这项工作,接政府教育督导室通知后实验中学高度重视,迅速对自查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逐项逐条查找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

1、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一律禁止将手机带入校园,在学校内的任何地方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2、学校的教学楼内外,食堂、每个宿舍均有公用电话。

3、对教师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

4、规定并严格执行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定期利用班会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教学教育引导。

6、每学期开学都将学生手机管理要求以告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家长。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

1、我校上午上课时间是上午8:00,严格执行中学上午上课不早于8:00的规定。

2、不要求走读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3、新生入学对家长培训时明确要求家长督促学生在家按时就寝。

4、对于基础较差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求教师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减少作业量。

三、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

1、河北省教育行政部门对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管理。

2、承德市和教育行政部门每年都要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进行监督检查。

3、学校督导组每天进行安检就包括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学生购买携带的课外读物予以清理。

4、严禁在校园内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严禁任何人、任何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四、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

1、要求各年级非中考科目不得布置课外作业,中考科目每天书面作业由年级统一调控,规定作业时间总量不得超过90分钟。

2、利用自习课和课余时间指导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3、教学过程考核细则对作业批改要求教师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更不允许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

1、规范课程设置。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每周开足3节体育课。

2、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严禁以任何理由减少或挤占体育课时间,确保课时总量。

3、规范大课间活动。每天安排第二节课间密跑,学校还开展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学生阳光体育活动,探索学生有兴趣、学校有特色的大课间活动形式,形成生机勃勃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体育健身意识。

4、切实加强近视防控,学校要为每班配发眼保健操图和视力表,坚持每天组织学生做2次眼保健操,每学期开展学生视力检查并建立视力档案,学生视力情况要及时向家长反馈。

5、学校建立并落实面向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教体局体育科每学期要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学校医务室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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