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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至读后感600字推荐8篇(范例推荐)

时间:2023-09-06 08:4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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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至读后感600字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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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至读后感600字篇1

我喜欢读有关动物的书籍,尤其喜爱沈石溪的作品。他的作品我如数家珍:《白天鹅红珊瑚》、《黑天鹅紫水晶》、《狼王梦》、《情豹布哈依》、《花面母灵猫》……,其中《鹿王》这本书最让我有感触。

作者沈石溪是个“动物小说大王”,在他眼中,人类与动物皆是平等的,共同生活在这个有血有泪的世界。他花了大量的笔墨来写动物小说,说明他对动物的喜爱以及对大自然的向往。

?鹿王》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对马鹿母子生活在广阔的大草原上,却因多次被猎狗追杀,母亲为了引开猎狗,而和自己的儿子失散了。从此再没有音讯。最后一次被追杀,马鹿小伙因疲惫、虚弱倒在了小溪中,清凉的溪水拖着小马鹿缓缓坠入了瀑布,“扑通”它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

读了这本书我认识了许多友善的朋友:爱唠叨的兔子珍妮,忧伤的锦鲤夫妇,多疑的老狐狸,多管闲事的喜鹊……它们身上发生的故事多姿多彩,让我身临其境,各自鲜明的性格那么有趣。

书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母马鹿对马鹿小伙说得最多的一句话“趴在这儿别动,等我回来”。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小马鹿在与母亲走散后,每天过着心惊胆战的日子,它是多么孤独、无助,但它终究是头公鹿啊!是将来成为鹿王的料子。所以它告诉自己要学会勇敢,乐观面对生活,不能成为一个依赖母亲的胆小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母亲总是在默默地为孩子付出不求回报。在生活中,我的妈妈也是一位这样为我无私奉献的好妈妈,我要学着感恩,体谅妈妈,做妈妈的“小棉袄”。本书也告诉我们,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也是我们和大自然沟通的语言,我们要保护动物,爱护大自然!以《鹿王》为代表的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值得推荐大家细细品味。图片

客至读后感600字篇2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觉得既过瘾又趣味。它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著作,是根据唐代玄奘到遥远的古印度天竺取回佛经的事,加上自我神奇的幻想而写成的。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每次读起它来,总令我回味无穷。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到西天去取经,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真经。故事情节引人入胜,风趣生动,在其中也包括了对师徒四人的种种考验,其实,在我们所看到的取经途中,有许多妖精都与天上地下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样说来,无论是天上还是地上在那些权威的统治下,都隐藏着丑恶,神仙也不例外,由此可见当时王朝统治的腐败。可是,在这种情景下,在我们眼前出现了一个不受约束,敢于抗争的一个人物,那就是孙悟空!他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对世间的任何事、物都有探索的好奇心,玉皇大帝要捉拿他,他绝不屈服,还上演了“大闹天宫”呢!可是他有时也有些任性……

虽然这样,但唐僧师徒四人在途中对付妖魔鬼怪时的不畏艰险,顽强拼搏的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由于师徒四人团结一心,最终如愿以偿,取得了真经。我想,这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一样的,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轻易地放弃,可不能像猪八戒那样,一旦遇到困难就喊散伙,只要我们坚持到底,就能战胜困难,取得胜利!虽然在取得成功的过程中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可是这样更能磨练我们的意志力,在以后的成长的过程中遇到困难,才能更顽强的去应对!

我读完《西游记》这本书,我不禁在想,我们这一代学生最需要的是什么?那就是不怕困难、努力进取的精神……今日,我就更加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一向流传到此刻了。

客至读后感600字篇3

一部好书,能够令人多年难忘,可能个中细节不再记忆清晰,但其中蕴藏的那种感情,总是会在不经意间荡涤心胸。少年时代会更喜欢包不同、风波恶、南海鳄神岳老三这样的古怪角色,当然也钟情于萧峰阿朱雁门关外牧马放羊的田园牧歌,对于段誉人生中一下多出来好多个好妹妹也颇觉神奇。现而今活到三十多岁,虽然仍旧涉世未深,但重读起书来感觉却是完全不同。年少时总听人说,某某书过些年再读,感觉就像新书一样,因为视角变了。那时不了解,因为也没有重读过书,哈哈。直到这次——才真的理解了。

就从《天龙》前四回说起吧。

青衫磊落险峰行/玉璧月华明/马疾香幽/崖高人远

这是前四回的回目。每一回,有一个主题,其实回目都已经点出了,这里简单介绍两句:第一回,写段誉离家游历到无量山上的奇遇,初入江湖、结识钟灵、险象环生。第二回,段誉为救钟灵前往钟家,不料掉下峭壁幽谷,遭逢绝境,又得遇仙人(神仙姐姐石像),找到出路,见到钟灵父母。第三回,段誉借马,赶往大理途中遇袭,担忧马主人被袭而返回报信,结识木婉清,逃出敌人围攻,搭救钟灵。第四回,再遇围攻,策马越崖,马死人伤,段誉救木婉清,先因防卫而头一次出手杀人,后又文斗南海鳄神,木婉清揭开面纱,与段誉私定婚姻。南海鳄神逼迫段誉拜师,掳走木婉清。

这四回书是段誉初涉江湖,从白丁一个到见识初级武功,再到理论上接触高级武功秘籍,逐渐碰到武功逾强之人,因一股呆气和一腔正气一而再再而三犯险又化险的过程。这几回书里,推动情节发展的有三次笑,下面就来说一说。

眼见那少年与中年汉子已拆到七十余招,剑招越来越紧,兀自未分胜败。突然中年汉子一剑挥出,用力猛了,身子微微一晃,似欲摔跌。西边宾客中一个身穿青衫的年轻男子忍不住“嗤”的一声笑。他随即知道失态,忙伸手按住了口。——一、青衫磊落险峰行

第一回,段誉看到无量剑的弟子比武时站立不稳感到滑稽,忍不住“嗤”地一声笑,是书生看到旁人动作有趣时作出的正常反应,对比斗剑双方和其他观众的严肃,这一声笑为何如此突兀呢?因旁人皆是行家里手,明白比武时的举手投足都是招式,是招式就有目的,站立不稳似欲摔倒也是诱敌之法,只有段誉才会看到单纯的滑稽,所以只有他一个人会笑出来。

干光豪道:“你依了我,若是我日后负心,就掉在这水里,变个大忘八。”那女子格格娇笑,腻声道:“你做忘八,可不是骂我不规矩吗?”

段誉听到这里,忍不住嗤的一声,笑了出来,这一笑既出,便知不妙,立即跳起身来,发足狂奔。——二、玉璧月华明

第二回,段誉因偷听到无量剑东西宗的师兄妹两人谈情说笑骂“忘八”而忍不住嗤地一笑,是一个年轻人对于同龄人互相揶揄着拉近感情的一种共情,是他几个时辰内连遭惊险刺激、长时间紧张屏息后没hold住,原本活泼性格的一种自然流露。

钟夫人低声道:“你心中念念不忘的,总是记着那回事,我做人实在也没意味。你不如一掌打死了我,一了百了,也免得你心中老是不快活。你另外再去娶个美貌夫人便是。”

钟万仇提起手掌,在自己脸上拍拍两掌,说道:“我该死!我该死!”

段誉见到他一只大手掌拍在长长的马脸之上,实在滑稽无比,再也忍耐不住,终于嗤的一声,笑了出来,笑声甫出,立知这一次的祸可闯得更加大了,……——二、玉璧月华明

第三回,段誉在钟灵父亲惹恼钟夫人、向她赔礼道歉自打“马脸”时嗤地一声笑,则是他偶然看到江湖异人别样面貌和有趣情态时的一种真实表现,读书笔记.因为他在家里恐怕很少见这样的怪人,虽则品貌端方的能人侠士肯定不在少数,但能够去跟镇南王世子搞笑的人只怕不多。所以段誉才会实难忍耐而笑出声来。不过这笑声中,可能有一半是对钟谷主虽然貌丑却爱妻的同情和认可,还有一半才是对此人行貌举止的善意嘲笑。

三回憋不住的笑,都招来了严峻紧张、濒临绝境的后果,第一回引致无量剑的仇视攻击,第二回直接导致段誉坠落悬崖,第三回引出钟灵父母的情仇,使段誉独自走上救人之路而继续遭受更多风险。段誉天真不羁的性格,热爱发现生活中有趣和美好事物的特点引出的笑,导致他见到了人性中许多的恶,遭遇了武林中的弱肉强食。但他虽然逐渐发现了些什么,经历越来越丰富,但还是一次次忍不住发笑,这就充分地表明他就是这样的性格,而这也正是金庸塑造人物一以贯之的稳定性。

若说段誉痴和呆(书里也反复提到),也不假,这是他有别于武林人士的一种特点,他从小跟从天龙寺高僧研读佛经,父亲给他聘请老师教习诗书,熟读熟解易经,这些都使他具有了独特的另类气质。段誉虽呆,却不傻,反而因为他读经学易的深厚根基,加上在皇族经见的世面和礼教,使他能够准确地、一针见血地识别人心、了解人性。对于钟灵放貂咬人,他要规劝,劝了不听,他无奈在心里叹息。对于钟夫人那句“我不会救人,难道还不会杀人么”,他也一下体味到冷飕飕的寒意。对于木婉清,他既抗击她出手杀人狠辣,又理性地分析她之所以成为这样的原因,推断她前半生吃了太多苦。对于滥杀无辜的岳老三,他则借力周旋、以文智斗、以理服人,因为他认识到岳老三还是能讲理的,说明这人还没坏透。

短短一段话,南海鳄神说了两遍“这话倒也有理。”

这就是前四回金庸让读者看到的段誉,天赋不错,善良热情,好管闲事,不论力所能及还是不及,一条命当九条命使,这是初入江湖的无知无畏,更是性格使然。后面的段誉还有许多奇遇,我们慢慢再说。

客至读后感600字篇4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它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退斯特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他在孤儿院长大,经历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不幸又误入贼窝,后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

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希;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在孤独中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生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列弗?退斯特。

客至读后感600字篇5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内容精彩,而且很吸引人的一本书——《塔克的郊外》。

蟋蟀柴斯特放弃了在时代广场声名显赫的生活,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郊外的草原生活。可不久之后,郊外也要被人类开发建设起来,住在这里的小动物们将失去它们的家园。于是柴斯特请见过世面的塔克鼠和亨利猫为它们出谋划策,拯救草原。和喧嚣杂乱的城市相比,郊外的一切是那样的清新和恬静,怎样才能拯救这个美好的自然美景呢?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塔克想出了一条妙计,拯救了整个草原。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还在为塔克指挥动物们实施计划的忙碌的景象所感染着。为它们的这种不怕困难,团结友爱,哪怕有一丝希望都要坚持不懈的精神所吸引着。这不正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所需要的吗?像我们在拔河比赛时,就是这种精神在推动着我们,使我们获得了冠军,为班级争了光。在学习中也正是这种力量激发着我们,让我们解决困难,共同进步,获得老师的表扬,家长的鼓励。

看完这本书,我们不光被它们这种精神所感动,而且我们还要树立起环保意识,保护大自然。看,多么美丽的郊外草原呀!白桦树上有黄鹂在歌唱。明亮的太阳透过摇曳的枝条和树叶投射下来,斑驳的影子就在他们的周围跳起舞来。小溪哗啦啦地从他们身边流过,仿佛一直在低语着秘密……当我们亲近自然时,就能感受到它的美好和恰切,感受它生生不息的力量,我们才真正体会到,自然是所有生命的源泉,是所有快乐的根源。

让我们珍惜热爱大自然吧!让我们感受它的美丽,让我们团结一致的保护它!

客至读后感600字篇6

坐在书桌前,摒弃心中的浮尘,泡上一杯茶,静静地品读着《培根随笔》,感受着前人感悟的真理。读培根随笔你听不到作者灵魂的絮语,也不像一位朋友在娓娓谈心,倒好像是在听一位高人赐教,一位法官判案。

读培根的《谈天性》却震撼了我,对人的天性的剖析深入人心,令我浮想联翩,随着历史的推移,在历史中回忆起了人的本性。

三国时期,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这是刘备坚持不懈、执着追求的天性;三国鼎立时期,曹操为了城池,为了胜利,不惜用阴谋,这是他狡诈,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天性;关羽大意失荆州,这是他艺高胆大,狂妄自大的天性;张飞死于内_的刺杀,这是他脾气火爆、爱喝酒的天性;诸葛亮神机妙算,火烧赤壁、草船借箭,这是他聪明智慧的天性。刘备死后,诸葛亮尽力辅佐刘禅,却一再失败,这是刘禅好玩、胸无大志的天性。

这些人都因为自己的天性而成就了大事业,或者死于非命。

清朝末年,皇帝软弱无能,在受到帝国主义侵略时,实行了海禁政策,闭关自守,殊不知"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_终国土被帝国主义列强瓜分,沦落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这是统治阶级狂妄自大

不愿面对现实、软弱无能的天性。

近代,孙中山建立国民党,却被北洋军阀抢走了政权,这是旧中国软弱无能的天性。随后,蒋介石篡位,掌控了国民党,这是对权利的渴望。蒋介石又发到四一二_政变,大肆屠杀爱国 军民,这是视人命为草芥的残忍的天性。而张学良和杨虎城发动的西安事变,正体现了国人正义、渴望和平的天性。

新中国成立后,时代在发展,贪官在进步。以前是公家的粮食私家吃,现在是走私、黑 社会、情 妇横出、巨额受贿。这都是贪婪、犯贱、没有责任感的天性。

但是,人却可以克服这种天性。书中写到"压力使天性的反抗力更强。纪律和教育能使天性规矩一点,但只有习惯能改变、抑制天性。"天性只能被习惯所克制,只能被人的意志力所控制,一个人的意念如何,决定了他的天性好坏,更决定了他的成就大小。

培根这样写道"人要想战胜天性,给自己规定的任务不能过大,也不能太小。因为任务过大,他就会屡遭失败而气馁;任务过小,虽常常得手,但进步甚微。"这不正好应了中国的古话"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么,改变自己的习惯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循序渐进。

人的天性不长香卉,便长野草。在这尘世中,歪风邪气颇重,与其发现恶习再改正,不如先给自己培养良好的习惯,在尘世中坚守一方心灵的净土。

客至读后感600字篇7

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它是由明朝的,施耐庵写的。 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应该就是林冲、宋江、武松。林冲他武艺高强、忠厚老实、有勇有谋,宋江他孝顺父母、能文能武、仗义疏财、扶危济困、爱结交各路好汉(也就是爱交朋友)而武松他武艺超群、刚猛不屈。

前几天我刚刚又学了一遍“打虎景阳冈”,我觉得武松打虎景阳冈让我对武松的印象又加深了。武松要回家去找哥哥武大郎,到了阳谷县地界,武松饥渴交加,看见前面有一家酒店,挑着一面招旗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岗。”武松喝了三碗,还想喝,却不见店家来倒酒,与店家说了说又喝了十几碗,前前后后一共喝了十五碗,就提了哨棒便走。店主人说:“前面景阳冈来了只吊睛白额老虎,常常晚上出来伤人,已经害死了三二十条大汉。”武松不信店主人说的话执意要现在上山,武松走了好长一段路,见到一座庙,庙门上果然有榜文。后面不说光说前面,店主人是好心劝武松不要上山,可武松不听反而觉得店主人就是想收住宿费。导致我有点不太喜欢武松。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我们不清楚一些事,别人好心提醒我们,我们应该心存感谢才对。

闲话多说了,怎么样,同学们,你们想看其它故事吗?如果想看就快来看《水浒传》吧!

客至读后感600字篇8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与高尔基的《童年》所反映的主题很相似,但写作的手法却截然不同,《童年》是以一个孩子角度和心理去对当时生活进行描述,从而使整个小说铺上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而《雾都孤儿》的描写种种丑恶现象时有讥讽的意味,给读者读后不仅一身叹息。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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