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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区队管理规定,菁华1篇【通用文档】

时间:2023-03-25 08:55:04 来源:网友投稿

学习型区队管理规定1(1)“学习型区队”建设活动的主要目地是通过强制性的全员学习,培养职工养成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的良好习惯,使职工把学习业务知识当成本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矿掀起全员学习业务知识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型区队管理规定,菁华1篇【通用文档】,供大家参考。

学习型区队管理规定,菁华1篇【通用文档】

学习型区队管理规定1

(1)“学习型区队”建设活动的主要目地是通过强制性的全员学习,培养职工养成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的良好习惯,使职工把学习业务知识当成本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矿掀起全员学习业务知识的新高潮打下良好的基础。“学习型区队”建设活动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单位为各生产区队和机电修配厂、机械修配厂。

(2)各工区必须将当月的 “学习型区队”建设活动情况按检查要求建立档案,以备检查。

⑶实行每周

一、五全员培训学习制度,培训时间为班前会前一小时,讲课由技术员或技术骨干担任,学习结束后,讲课教师应布置家庭作业,并在下一个学习日之前交上,由专人负责批改,讲课内容同时也必须在班前会上提问,并做好记录。不符合规定的对责任人罚款10元。

(4)各单位都要制定“学习型区队”考核办法,考核要与工资挂钩。未制定或制定不符合要求的对责任人罚款10元。

(5)安监处综合科将按照要求,对“学习型区队”建设活动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包括业务学习、传达贯彻矿有关会议、规定、活动精神)、试题库、考试台帐、每日一题、备课情况、家庭作业、班前会提问记录、考核办法、培训档案等。检查共分10项,检查人员不定期对检查单位人员进行抽查考试,当抽查考试及格率达不到80%时,视为当月业务考试不合格。

(6)对当月得分后二名罚月度工资总额的2%。连续二个月被罚的单位,联责单位负责人和技术员各20元。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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