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线上代理合同1 编号:产总代第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甲方指定乙方为“”系列产品在地区销售全权代表。双方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产品线上代理合同3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产品线上代理合同1
编号:产总代第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甲方指定乙方为“”系列产品在地区销售全权代表。双方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缔结和履行产品销售合同及其他涉及产品销售的相关事宜。
第一条 乙方权限
乙方负责甲方所生产的””系列产品在 地区的营销管理,权限包括:
(一)指定分经销人、建立营销网络;
(二)进行广告宣传和其他促销活动;
(三)参加本地区各展览会和交易会;
(四)乙方在地区内销售产品有权代表甲方签署销售合同,并协助甲方履行所有的销售合同;
(五)乙方负责地区的市场调查、客户意见反馈等市场信息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报告;
(六)乙方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向消费者提供因质量问题而带来的更换事宜,处理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
(七)其他由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经销的权限。
第二条 乙方专营权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在地区的产品销售。
(二)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转让地区总经销权。
(三)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相竞争的厂商代理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三条 乙方的职责
(一)为维护双方的利益,努力尽责地履行委托事项,审慎地行使经销权限。
(二)应把产品保存完好不得丢失和破损, 因质量问题更换下来的产品如数交予甲方, 销售每个产品都登记存档,接受甲方的监督。
(三)保存与委托业务有关的决议、账册、通信等重要商业文件,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有效地监督分乙方的工作,协调分乙方之间的冲突,统一地区内的产品销售条件。
(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或变相提升、降低产品的市场零售价。
(六)应保持系列产品在地区的销售成绩,具体为每月销售产品件。
(七)必须向甲方提供全年和季度产品销售计划,明确告之销售网络。
(八)每批订购产品前天向甲方报产品型号、数量并预交20%货款, 乙方验货签收后付余下的80%货款。
(九)乙方不得跨地区销售。
(十)在本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都必须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等,不向任何方泄露产品的情报,保守商业秘密。
(十一)乙方负责办理产品销售地区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章纳税。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提供真实的产品宣传资料,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
(二)必须按照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组织生产,保证按期供货, 产品的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如下条件:
1、“”系列产品的主要性能及用途是:
。
2、该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
①;
②;
③。
3、甲方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乙方自订购之日起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免费更换。(质量问题的确认需由甲方、乙方、用户会同市质检部门共同办理。更换办法是乙方集中统一更换)。
4、甲方在广告策划、销售条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积极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关业务问题提出要求时,甲方应明确予以指示。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品使用说明。
第五条 奖惩
(一)乙方按照销售合同规定,如期完成了销售量,甲方奖励乙方规定销售量的%;超过规定销售量,则奖励多销出部分的%。奖品为甲方产品。
(二)甲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全部提*品,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完成销售数量,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期限
(一)本经销协议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经销甲方的产品,需重新签订协议。
(二)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聘请“”系列产品在地区的总代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请乙方。
第七条 终止
(一)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期满前六个月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60日通知另一方。
(二)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甲方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30天内,如置之不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当期满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和其他文件交还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执行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乙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甲方的损失计算机公式为:
(协议有效期内应销售总量-协议有效期内已销售数量)×(甲方单个产品的价格-成本)
(二)本协议执行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甲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乙方损失。
乙方的损失计算公式为:
(协议有效期内应*品总量-已供数量)×(销售价-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
(三)因乙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都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因甲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的,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九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按*现行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执行。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由于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进行了修改,致使甲方或乙方的经济利益发生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各方的正常经济利益。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时,就仲裁程序仲裁。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
第本协议的仲裁机构为:仲裁委员会。
第十一条 其他
(一)甲方允许乙方在接到样品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
(二)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产品线上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经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履行协议条款.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为"省电宝盒" 地区销售总代理商,该总代理权具有唯一性和不可转让性.甲方对"省电宝盒"产品的质量负责.
第二条 乙方应积极做好"省电宝盒"的品牌推广,销售宣传等工作,同时做好销售网络的维护工作.
第三条 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应商,乙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和渠道从第三方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在的总代理权,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即乙方成为签约地区"省电宝盒"唯一代理商,甲方不得在该区域内发展除乙方外第二家代理商.
第五条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越权窜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且以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有价格制订权.甲方要为乙方进行价格保密.乙方严禁在电子商务网站标价销售本产品,造成窜货以及影响公司市场价格策略,如有违约事实,取消代理资格.
第六条 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原则,乙方在所经营区域内发现非甲方供货的"省电宝盒"产品,乙方须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运作方案及产品相关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广告宣传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广告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相关宣传资料(彩页,海报,展架).
第八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的营销标准和政策经营,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市场反馈信息和数据,维护"省电宝盒"产品在市场的统一形象,统一的业务管理,乙方要积极配合并协调甲方整体的营销战略.
第九条 "省电宝盒"产品供货价格为每台元人民币,甲方收到乙方汇款或者现金,三天内发货给乙方,甲方发货到乙方所指定收货地点.一次性提货500台或500台以上数量,运费由甲方负责.对于不可抗拒因素(地震,雷电,水灾,战争等)造成货物延误,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 代理权期限为一年,从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
第十一条 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一年包换新品(人为因素损坏除外),对于问题产品,乙方集中20台以上发到甲方公司更换.甲方严格按照保修卡内容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在必须提货付款后合同自动生效.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甲乙双方续签合同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完成.
第十三条 双方发生纠纷应该积极协商,合理解决问题,对于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向仲裁部门提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协议如有不尽完善之处,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