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关区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巩固全市创城成果,不断提升全区市容环境整体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清洁家园、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2013年南关区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3年南关区春季市容环境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
为巩固全市创城成果,不断提升全区市容环境整体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清洁家园、扮靓春城”为主题,以提高城区城市管理整体水平为目标,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发动群众、街区联动,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打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搞好街路巷道、单位庭院、居民小区和楼道卫生
一要做好残雪残冰、越冬垃圾的全面清理工作。全面实施主次道路和背街巷道两线清冰除雪会战,做好单位庭院、居民小区和建筑工地附近残雪埋藏的垃圾清扫、清运,做好屋顶清雪除冰,及时清除各类建筑物冰挂,有效降低融雪对城市环境和市民出行带来的影响。
二要所有街路、巷道清扫保洁及时,保持路面洁净,生活垃圾、装潢垃圾收集运输及时。两侧绿化带、绿篱、树丛、树池内无杂物、悬挂物、白色污染。清理枯死树木,修整绿地花坛、歪斜线杆和路牌。清洗交通护栏、立交桥、高架桥两侧安全隔离墩和防护带等公共设施。更换补齐城区主要道路上破损、丢失的果皮箱,组织人员对垃圾代收点、果皮箱等部位进行彻底清理,保证其周围地面干净整洁。垃圾收集车辆和运输车辆要保持干净、整洁,杜绝运输中的垃圾遗撒。做好公厕内外卫生的清理。
三要保持单位庭院内部环境卫生洁净,无积存垃圾、杂物、堆放物,单位楼体清洁,窗户洁净,大门、院墙无破损。
四要做到居民小区庭院、楼间空地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杂物堆放。要把弃管物业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起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常态长效化管理。
五要清理居民楼道卫生。发动街道社区人员和广大居民对楼道卫生大清理,清理楼道内堆放物和各类垃圾,清理居民楼道非法广告,达到居民楼道卫生规范化管理标准。
责任部门:环卫局、爱卫办、园林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规范管理施工现场
强化工地围挡管理,工地入口的企业标识、工程公告必须设置清楚,更换损坏的工地围挡,清理清除工地围挡非法广告,对污损的工地围挡进行清洗。强化物料堆放管理,建筑材料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所标定的位置摆放,不得侵占市政道路及公共设施。清运各类工地的渣土车辆应按规定覆盖,不得甩泥、带土。各类建设场地平整、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污染等。
责任部门:住建局、园林局、环卫局。
(三)加强集贸、早晚市场卫生管理
集贸市场室内卫生做到整洁有序、卫生达标、无垃圾积存。早、晚市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占地范围进行经营,要加强卫生保洁和日常管理,保持市场秩序。市场范围不得随意外延,按规定时间散市并及时进行清扫清理。
责任部门:执法局、爱卫办、工商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四)搞好窗口单位卫生
各窗口单位要集中开展室内外卫生清洁活动,各机关事业单位、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达到环境整洁有序。
责任单位:爱卫办、执法局、环卫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五)全面清理“三线两岸”环境卫生
铁路、轻轨、公路、伊通河沿岸等区域无杂物、无生活垃圾及白色污染;广告牌匾无破损。
责任单位:爱卫办、环卫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六)强化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要做好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的治理。彻底清理生活垃圾、装潢垃圾、建筑垃圾、残土杂物、白色污染、“四害”孳生地;搞好公厕保洁、清掏;要彻底清理越冬积存的冰包、垃圾,落实清扫保洁机制;治理国道、省道两侧的环境卫生,清理公路两侧、景观带堆放柴草、粪肥和杂物。
责任部门:开发区、环卫局、爱卫办、相关街道办事处。
(七)开展临街堆放物、非法广告、违法占道、摊亭床整治集中行动
一要清理整治各类临街堆放物。清除道路两侧杂物堆、沙石堆、炉灰堆、马路仓库。
二要清理清洗临街饭店排风管道、烟囱、烧烤箱,对不符规定私自设置的要进行拆除和督促改造。清理不规范的商业橱窗窗体字。对影响“暖房子”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牌匾广告等设施进行清理和拆除。
三要治理非法广告。专业清刷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彻底清理非法广告和张贴物。
四要整治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取缔各类违规占道生产、加工,整治店外经营。
责任单位:环卫局、执法局、环保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八)加强城市大气污染治理
开展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健全PM2.5监测和预警体系,不断提高空气质量。重点抓好燃煤烟尘、工业粉尘、机动车尾气等颗粒物污染的综合整治,确保机动车定期检测率达80%以上,在线监控率达100%。对生产、施工企业和服务业的日常监管坚持高标准、严管理,坚决整治超标排污,对烟尘、噪声、污染进行治理。做好烟尘排放浓度、烟气黑度超过国家标准的锅炉限期治理,抓好餐饮等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整治任务,做好拆除建筑物、施工工地现场的除尘降尘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执法局、住建局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对春季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有关任务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3月13日至4月13日)。各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总体要求,强化力量,精心组织,全面展开集中清洁行动,全面清理城市卫生,全面治理影响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
(三)检查验收。各部门及责任单位在整治过程中进行自查自改。区政府将在整治期间和结束时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督查检查,并通报结果。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指挥,强化力量,落实责任,推动工作。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强化宣传,监督检查。区政府将组成联合督导组进行检查、督查。要发挥舆论作用,广泛深入宣传,为全区清洁月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