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安全,按照农业部关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和市农业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大兴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
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安全,按照农业部关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和市农业局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全区实际,决定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不断完善全程、全面、全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预防、干预、应急能力,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确保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加强区、镇、村三级监管体系和区、镇、基地三级检测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产前、产中、产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农业标准化覆盖率和“三品”认证率,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行为得到有效控制,“菜篮子”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较高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水平、保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策保障水平
为做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成立以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主管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农委、区食药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动监局、区种植中心、各镇行政一把手为成员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农委行政一把手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规范投入品市场管理,提高农资保障水平
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完善农资监管信息系统,实行农业投入品购销台账制度,探索农资经营试点奖励政策,逐步扩大试点覆盖范围,提高农资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全面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经营主渠道。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检测制度,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定期对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取缔无证无照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农资保障水平。
(三)推进标准化和质量认证,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和“三品”基地认证,进一步推进区级农业标准体系入户进程,坚持数量和质量两手抓,确保标准入户率达到100%。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进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从产地环境、投入品控制、生产操作规程、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严格落实相关标准和规程。加强“三品”认证证后监管,健全认证奖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基地、企业开展农业品牌化建设,挖掘本区优势品种,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有效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全面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检测体系,提高风险监测水平
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每年生产环节速测农产品抽检样本不低于65000个,定量检测不低于2000个。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底数,对标准化基地、“三品”基地、规模园区及大型合作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抽检和业务指导;同时,对批发、零售市场流通的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完善“区+镇+基地”三级检测体系,落实镇级管理机构职责,对镇域内生产主体开展日常巡查、速测和培训指导。规范检测室建设和管理,将定量检测、速测、基地自检有机结合,有目的性开展监督抽检。强化检打联动机制,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经营违规行为。
(五)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按照全程、全面、全员的监管原则,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监管体系,落实区、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落实区、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职责,做好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培训指导、督导巡查等工作。完善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部门检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领导包镇与干部包村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基地、“三品”基地、规模园区、养殖场和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对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督导,全年检查督查覆盖率达到100%。创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应用,加强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以及产品的管控。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信用体系及收储运环节监管制度,逐步实现与市场监管的无缝对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确保案件移送率达到100%。
四、主要职责分工
区农委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相关政策、年度计划的制定和资金的落实;落实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农产品(种植业农产品、畜禽、水产)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抽检工作;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区政府办负责,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纳入对区级部门和各镇的绩效考核范围,确保所占权重高于5%。
区发改委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大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区财政局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区食药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对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生产基地、种养大户等监管对象在批发、零售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实施监管,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与监管对象签订责任书,对监管对象开展培训考核,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区质监局负责,协助农口在标准化基地建设工作中对企业建立标准体系开展培训、验收和监督检查;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标识进行监管。
区工商分局负责,建立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台账,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经营行为。
区商务委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区级储备粮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对纳入监管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执法。
区动监局负责,加强对畜禽产品(含水产)生产、收购储运过程的监督管理;落实屠宰企业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畜禽产品(含水产)无害化处理机制,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加强对兽(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安全区创建过程中需要配合做好的其他相关工作。
区园林绿化局负责,加强果品生产过程、收购储运过程的监督管理;负责果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其他果品质量安全和安全区创建过程中需要配合做好的其他相关工作。
区种植中心负责,加强种植业农产品生产过程、收购储运过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管;配合农业部、北京市农业局做好对农业投入品和种植业农产品的质量抽检;负责种植业农产品及投入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其他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区创建过程中需要配合做好的其他相关工作。
各镇政府负责,落实日常巡查、速测等工作,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责明确,建立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监管制度,配备区镇两级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制订实施监管人员专门培训计划,配合做好安全区创建过程中其他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按照部门分工,统筹做好农口相关部门与区直相关部门的配合,统筹做好区镇两级相关科室、站所的对接,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相关部门要以争创活动为契机做好各监管环节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强化监督考核。各部门按照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强化任务落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指导,过程中要强化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实操性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做到专事有专人,专人有专责。对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实施责任追究,保障创建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三)加大宣传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营造知法守法氛围。要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使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开展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加大对农民标准化技术和知识培训,帮助提高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在生产实践中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落实质量安全。充分利用电视新闻、广播、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禁限用农兽药知识,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知晓率。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超市等活动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普及和传播,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详细整理材料。各单位根据任务分解表要求,将所需提供的材料(从2015年到目前)进行分类整理,按照“目录+内容”的形式入档案盒,报送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委农产品安全科1502室),电子版发送到nongchanpin0224@163。com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