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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方案】未央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5-20 19:45:09 来源:网友投稿

未央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未央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消防方案】未央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未央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全区不发生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王鹏月    公安未央分局副局长

张昌虎    公安消防未央大队大队长

成 员:区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街道办事处主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未央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昌虎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督导考评、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等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工作责任网络。

三、时间安排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自20161031日至2017331日,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119日前)。各单位召开动员大会,对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专职联络人;制定周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牵头单位成立工作组,深入辖区社会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整治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录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交由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对关系国计民生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单位和场所,必须责令单位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331日前)。各单位要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逐项、按时复查。复查人员要按照“谁复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区政府将根据各单位复查情况对隐患单位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隐患未排除、整治不彻底或存在虚假填报的单位,将在全区通报批评。区政府将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进行专项总结。各单位也要按照工作步骤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建立火灾防控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公安机关工作责任。公安未央分局要完善“多警联勤”消防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火灾形势,解决突出问题;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责任,实行消防监督检查实名制;督促专兼职民警加强对居民楼院、出租屋、村庄和小场所、小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监管;消防大队要以区级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要根据排查情况确定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报请区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对建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和场所加大设施维保力度;建立火灾隐患投诉举报预警机制,保障火灾隐患举报受理、查处、奖励、反馈等环节畅通。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公安未央分局、消防大队负责区管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全区各类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各派出所主要负责列管的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以及“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2. 各部门、各街办工作责任

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中认真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

1)由工商未央分局、质监未央分局牵头,组织开展消防产品生产、销售领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取缔和吊销违法企业的生产、经营资格。同时,行动期间要督促全区各类市场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进行防火自查自纠,完善场所消防水源的有效供应、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的畅通,及时消除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

2)由区文体旅游局牵头,联合公安未央分局组织开展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整改工作以及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由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改办牵头,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纳入检查内容,重点加大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在建工地违规搭建彩钢板临建、消防器材、水源设置的排查整治力度。                     

4)由区卫计局牵头,组织开展医院、卫生所、门诊部等医疗卫生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加大对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器材配置的排查整治力度。

5)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中心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加大对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器材配置的排查整治力度。

6)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开展道路货运、危运经营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7)由区民政局牵头,要组织开展敬(养)老院、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和社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加大对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器材配置的排查整治力度。

8)由区安监局牵头,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9)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违规搭设影响灭火救援的室外广告牌、防护网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10)由区文物局牵头组织开展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其他行业部门要依法抓好本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

11)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依照方案整治重点,按照属地原则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3.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本区域管辖的重点单位认真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结合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实际情况,抓好消防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管理及应急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制度的细化和落实,规范“户籍化”管理的检查和考评,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落实全面登记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全面持证上岗,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切实提高其检查消除隐患和火警应急处置能力。

积极发挥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作用,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后,3分钟内能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

(二)火灾防控工作重点

1. 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乡村)”活动

各街办要组织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每个居民社区、居民楼院应达到以下要求:一是居民社区、村委会对住宅区、楼、院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岗位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二是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到位;三是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或给电动车充电,电动车棚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四是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村民住宅做到“灶前清、走道清、门前清”,做到离人“关电、关气、关火”,做到邻里守望、互助互救;五是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乡村活动,组织居民村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六是建全微型消防站,每个居民住宅区的管理部门、物业服务单位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2. 做实做强微型消防站

各部门、各街办要在本行业、本系统、本辖区内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各单位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三队合一”,平时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发生火灾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一是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保证24小时值班。单位管理人应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巡查不走过场;二是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授课、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三是微型消防站队员积极向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鼓励微型消防站建立单位消防微信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遇有火灾,辅助提示疏散。

3. 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各部门、各街办要在本行业、本系统、本辖区内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所辖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一是要对老旧小区电气线路情况进行摸排建档,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二是检查社会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电工并持证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三是区建设、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要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4. 开展火灾高危单位专项整治行动

各部门、各街办要对本行业、本系统、本辖区内火灾危险性极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易燃易爆企业、城市大型综合体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要加强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的指导督促,定期分析研判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和风险形势;二是要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合力整治火灾高危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办和消防部门要对火灾高危单位依法监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主管部门跟踪整改机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火灾高危单位,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成效;消防部门要对当地火灾高危单位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四是区安监、公安、质监、建设、卫生、文化、旅游、消防等有关部门,要集中约谈火灾高危单位,对火灾高危单位建筑情况进行全面普查,重点检查内容为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消防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微型消防站建设。

5. 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专项整治行动

各相关部门、街办要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效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提高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一是区文物局要联合公安未央分局、消防大队对辖区内文物古建筑进行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二是检查文物古建筑是否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是否培训。三是检查是否开展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6. 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各相关部门对已确定或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限期整改消除。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隐患的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分批次予以公布曝光,强力推动整改。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广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公安、消防、安监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火灾防控工作动态,与新闻媒体共同策划消防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发动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对于媒体曝光的火灾隐患,要组织媒体跟踪回访,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整改。利用各级各类主流媒体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针对冬春火灾多发实际,落实应急宣传人员、装备,切实做好应急宣传准备,完善消防宣传随警出动和媒体联动机制,第一时间搜集灭火救援信息,第一时间正面发声,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广泛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公安、消防、各街办要强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着力加强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依托消防体验室、消防教育馆等固定阵地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3.广泛开展消防培训。消防大队要组织讲师团、技术服务队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各行业部门、各街办要组织开展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农民工和保安员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

各单位要紧盯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开展部门联合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街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安排部署,明确各单位及农村、社区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夯实责任,强化奖惩。各街办、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区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治工作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充分动员,营造氛围。各街办、各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单位、人民群众排查和举报火灾隐患的积极性,发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联络,灵通信息。各街办、各部门要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信息收集,确保上情下达,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联络员名单、电话号码务必于111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86757872;邮箱地址:1697912644@qq.com)。各部门、各街办需结合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内容,制定本部门、本街办实施方案,并将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20161028日前报办公室;2016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331日前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