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茂名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我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部署,按照《省纪委关于2015年我省开展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2015年化州市民政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市民政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
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茂名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我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部署,按照《省纪委关于2015年我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粤委办〔2015〕30号)和《中共化州市委办公室转发〈市纪委关于2015年我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化委办[2015]17号),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央和省委、茂名市委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要求,现结合我局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当前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为主题,深入开展宗旨教育、纪律教育、党内法规教育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强化组织观念,认真解决社会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为我市民政系统建设一支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为我市实现经济社会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教育对象和时间安排
教育对象是局的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重点是局的各级领导干部。
局下属各单位根据实际,在9月期间,相对集中5-7天时间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三、教育内容
我局各股(室)、局下属各单位要按照“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的要求,注意区分不同对象,紧扣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尤其要紧密结合当前开展“四风”整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纪律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党的宗旨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党的性质和宗旨,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
(二)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坚持把纪律规矩作为教育重点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当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遇到红线不触碰,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带电高压线。
(三)加强党内法规教育。组织开展廉政法规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示,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真正做到敬法畏法、遵规守矩,绝不打法纪擦边球。
(四)加强优良作风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和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纠治“四风”和保持党的优良传统方面带好头、作表率。
四、活动安排
要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的基础上,创新丰富教育载体形式,广泛开展体验式、互动式、启发式教育。坚持专题培训教育,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大多数。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明规、以案说法。开展谈心提醒教育,针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强化正面典型教育,大力宣传勤廉人物的先进事迹,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注重廉洁文化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之中,发掘、用好本地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舆论环境和人文环境。
为深化教育效果,确保“规定动作”有特色,“自选动作”有亮点,在全局范围组织开展“三大专题” 系列活动:
(一)“守纪律正作风”系列活动。“规定动作”:一是组织各股(室)、局属单位召开动员会,动员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二是组织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上一堂以“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为主题的廉政党课;三是举办党纪政纪法纪培训班,为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辅导;四是局主要领导作一次纪律教育专题报告;五是在党员、干部中进行一次党章知识测试;六是持续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集中进行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选动作”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化州市橘州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廉洁从政主题教育;二是挖掘国学中的廉政文化资源,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到孔庙廉政讲堂参观学习的形式,对全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授课活动。
(二)“敲警钟筑防线”系列活动。“规定动作”:一是举办2014年下半年和2015年上半年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教育活动,增强新任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二是举办民政系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主要领导廉政教育培训班,提高岗位风险防范意识。三是以《茂名日报》“廉洁茂名”专版“本地案例精选”栏目为平台,结合我局近年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身边人警示教育。四是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话剧《沧海清风》、电影《黑瞳》和省纪委拍摄的正反典型专题教育片,继续打造“廉政电影周”长效教育品牌。“自选动作”:一是培育法制意识,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反对邪教、崇尚科学、全民行动”活动;三是广泛开展谈心警醒教育活动,局班子领导之间进行一次谈心交心,分管领导与股(室)、属下单位的股长(负责人)进行一次谈心交心,吸取教训,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做好工作。
(三)“倡廉洁扬正气”系列活动。“规定动作”:一是在去年“廉洁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创建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廉洁文化进校园、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的活动。二是开展第五届“廉洁读书月”活动,倡导人人读廉洁书籍、扬清风正气。三是以《茂名日报》“廉洁茂名”专版、“廉洁茂名”政务微博和“茂名廉政网”为依托,加强舆论宣传,着力营造廉荣贪耻的舆论氛围。四是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五是开展“每周送廉”活动,通过短信、微信给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教育信息。“自选动作”:一是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崇廉尚廉、关爱家庭”为主题的激浊扬清活动;二是结合排查整治活动,开展明察暗访,狠刹“四风”,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
五、活动要求
各股(室)、局属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开展纪律教育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纪律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精心谋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按照省和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实际,针对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活动有计划、任务有要求、教育有实效。
(二)落实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股(室)、局属单位要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高度,将纪律教育与当前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民间组织管理股要担负起统筹社会组织党员纪律教育的责任。办公室要落实监督责任,既协助局党组抓好纪律教育各项工作,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纪律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督查,推进活动扎实开展。要以从严从实的作风抓好纪律教育,切实抓好每个步骤的指导和监督,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股(室)、局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成整改。
(四)认真整改,务求取得实际成效。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教育活动排查发现的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组织和个人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着重在深化“四风”整治、推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行动,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绩。
各股(室)、局属单位在认真总结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新经验、新做法,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