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单位: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意见】衢江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衢江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
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贯彻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衢江的要求,坚持和发展法治衢江建设的主要经验,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系,加快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2.主要目标。到2018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群众满意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处于全市前列。
3.基本要求。切实做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与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更好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示范和保障作用;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切实做到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需要和关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实际问题。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4.推进政府职能法定化。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快“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建立健全“四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覆盖。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法外设定行政权力事项,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继续探索推进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及时调整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改革财政资金分配办法,创新绩效预算管理方式。督促部门开展本系统行政权力基本目录建设和事项的信息梳理,参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相关工作,继续推动区、乡政府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数据资源集中共享,重点推进网上审批、网上服务、网上交易、网上监管,打造集阳光政务、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于一体的政务服务网。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上级取消、下放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强化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加大前置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兜底条款清理力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全面实行企业负面清单外“零地”项目政府不再审批,企业独立选址项目高效审批,探索企业非独立选址项目市场化要素供给机制,逐步实行政府不再审批。全面清理现行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应规范服务时限和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建立电子监察绩效通报制度,实现网上审批服务全覆盖。建立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三联动”机制。坚持“放”、“管”结合,加大监督检查、监管执法力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6.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制度和管理平台,强化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形成提供主体多元、方式多样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重视法律服务机制建设,建立法律服务项目清单,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规范、监督、指导。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把政府履行的辅助性、技术性和服务性事项,委托移交给社会组织承担,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发挥行业自律、专业服务和社会治理功能。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
7.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深化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形成规范、透明、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按照“便民利民、优质服务,整合联动、节约高效,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受理、交办、办理、反馈、回访、报结、统计、分析以及工作例会、协调会办、信息报送、要件呈阅、保密管理、整理归档等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扩大公共资源网上交易范围,完善由有形市场交易向电子化无形交易转变,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集约化。加强市场信用建设,建立企业、中介组织和个人的信用服务体系以及配套制度体系。
三、科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8.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制定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相关规定,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正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强化决策程序刚性约束。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将合法性审查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对决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适时组织决策评估,注重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等参与评估,探索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明确决策过程中各类主体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9.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专家参与合法性审查、召开论证会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加强对报备规范性文件审核,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按要求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纳入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探索引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三方起草、审核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
10.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时修订《衢州市衢江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凡签订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包括国有资产出让合同、招商引资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拆迁改造合同、政府投融资合同、政府借款合同等,应当事先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备案制度、报告制度和清理制度。建立发改、财政、审计、监察、法制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合同履行和管理情况的监督,强化合同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增强合同长效管理。
11.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吸收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立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涉法事务协调和对策研究工作机制。落实区乡村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政府主要部门全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研究制定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合同审核等方面合法性论证和风险评估的范围和程序。探索研究组建法律顾问库制度。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2.全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按照行政执法专业化、队伍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原则,强化属地管理,下移执法重心,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研究建立违法多发领域、行业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13.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从事行政执法的机构须具有法定职能,其设置应符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实现机构、职能法定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法资格准入。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定期清理和公告制度,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14.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规范和完善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案件移送制度,规范和完善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定,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劳动保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领域的违法案件,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保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权威。建立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效果报告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评议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说理性执法文书。
16.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并推行以“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说理性执法文书”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程序、标准、质量”一体化标准化执法模式。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执法活动全过程跟踪。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17.完善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制度。完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探索建立涉及上市(培育)企业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决定的,必须经过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查后报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六、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
18.强化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机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加强各乡镇(办事处)及区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应诉能力建设,探索组织开展出庭应诉技能培训和庭审观摩活动,提高行政诉讼能力。
19.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完善行政复议权利救济告知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加强行政复议监督,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与司法、信访等的良性互动。
20.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完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元纠纷化解衔接机制。加强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规范统一调解文书,严格行政调解档案管理。健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
21.加强法律服务。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司法救助体系,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区、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引导广大律师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积极推动基层法律服务业规范发展。积极推进仲裁制度。
七、切实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2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更加重视社会和舆论监督,积极回应各种诉求和反映。
23.强化行政监督。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流程防控,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监察、财政等专项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制度,明确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加大行政责任追究力度。
24.强化审计监督。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加大审计整改和公告力度。完善审计工作保障机制,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25.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对《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实施力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研究制定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办法。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结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工作,组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相关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行政监察等协作机制。
26.强化行政问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衢州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责任。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7.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
28.坚持行政处罚结果公开。执行《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对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及时在互联网上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建立健全政府法制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工作协调机制。
29.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九、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30.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强化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行政首长应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3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机制,强化各乡镇各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各部门“权责清晰、指导有力、配合有序、工作高效、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重视发挥法律专家、律师、执法专业人员等专业人才的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普法联络员等专兼职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重点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教育。
3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探索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信息综合管理制度,整合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各乡镇(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信息资源,提升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及绩效评价体系,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在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的分值,并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33.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执证人员的培训工作,采取相关办学模式,建立执法培训基地,组织好执法队伍的定期集中轮训工作,着力建设一支与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形势、任务相适应的高素质执法队伍。
34.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切实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法制机构编制不得擅自挪作他用,确保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加强乡镇法制机构建设,配备专兼职法制员。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到重要工作岗位。
《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15年2月17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5号),同年10月16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15〕41号),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和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市实施意见,我们从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出发,着眼于增强各项任务和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研究起草了《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我办多途径认真学习领会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并落实相关业务处室牵头开展相关工作。在省、市两级政府的实施意见下发后,我办组织专题学习并对相关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剖析,在此基础上于2016年1月形成了《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9个大项34小项。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要求等。
(二)关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包括推进政府职能法定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等。
(三)关于科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包括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
(四)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包括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
(五)关于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包括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制度等。
(六)关于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包括强化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加强法律服务等。
(七)关于切实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包括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强化行政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问责等。
(八)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包括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坚持行政处罚结果公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
(九)关于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包括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等。
四、发文形式
《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建议以区政府的名义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