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实施方案根据市卫计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指导发〔2016〕46号)精神,为全面提升全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方案】重庆市渝北区创建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创建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
质服务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根据市卫计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指导发〔2016〕46号)精神,为全面提升全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以下简称新国优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6〕17号)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开展新国优创建活动,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全面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实现计划生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一)落实党政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上来,把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4%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3—107正常值范围内。
(二)加强部门协作。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进一步健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的工作格局。完善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措施,重点解决好公共服务保障、执法协调、信息互通等问题。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建立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等家庭发展政策,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
(三)做好宣传倡导。深入宣传人口国情和基本国策,宣传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强政策解读,正确引导舆论。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四)依法规范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办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加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深入推进诚信计生和群众自治。完善以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为重点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
(五)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全面实行避孕方法自主知情选择。
(六)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化“家在渝北”理念,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共享交换,加大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可及性和覆盖面。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全国试点,扎实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提高流动人口对健康知识和服务政策的知晓率。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提高动态监测数据质量。
(七)完善扶助保障。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落实各项奖励和扶助政策。相关民生政策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予以倾斜。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
(八)强化信息支撑。健全区、镇(街)、村(居)三级出生监测网络,实现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推动户籍管理、婚姻、人口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等信息互联互通。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九)巩固基层网络。优化整合卫生计生资源,稳定和加强区、镇(街)、村(居)三级计划生育工作力量,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妥善解决好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报酬待遇、养老保障等问题。建立健全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
三、创建程序
(一)动员申报。8月15日前,区政府向市卫计委提出申请,并上报创建活动方案。
(二)创建和自评。9月30日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将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并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上报创建活动相关资料。
(三)现场审核。10月31日前,接受市卫计委评审组或第三方机构的现场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
(四)集中评审。11月8日—11月15日,市卫计委有关领导、部分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人集中听取申报单位汇报,并进行评审。
(五)综合遴选。11月20日—11月31日,市卫计委综合上报资料(占比10%)、数据审核(占比20%)、现场审核(占比40%)、集中评审(占比30%),确定拟命名的新国优单位名单,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上报国家卫计委。
(六)核准命名。12月底,由国家卫计委核准、命名并授牌第一批新国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镇街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四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必须深刻认识开展新国优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二是领导到位,成立渝北区创建新国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区领导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新国优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三是责任到位,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共同搞好创建工作。四是保障到位,加大财政经费投入,确保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二)落实单位职责。全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照《渝北区新国优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新国优评估考核顺利通过。
(三)严格督导督查。区委、区政府将把新国优创建工作纳入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范围,对新国优创建工作职责未落实的单位,将作为未完成当年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给予通报并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