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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精选文档)

时间:2023-05-22 19:35:04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巴南府办发〔2016〕5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意见】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乡镇意见】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精选文档)



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善农村人

居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


巴南府办发〔20165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34号)和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农村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从实际出发,坚持“统筹发展、富民美村”,坚持点上整治、面上改观、彰显美丽的原则,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全面改善我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提升村居形象。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结合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科学编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关规划,切实把好规划实施的事前审核关、事中监督关、事后检验关,确保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农村实际情况。

――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体作用,不增加农民负担,切实尊重农民意愿,按农民的需要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促进农民创业和增收相结合,着力解决影响农民生活和生产的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坚持分类实施。充分考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民俗文化等差异,坚持统一要求和尊重差异相结合,注重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因村施策,注重体现巴渝乡村风情和田园风光,注意保护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坚持突出重点。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优先安排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项目,逐类逐项实施建设,有效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现农村安居、康居和宜居的目标。

――坚持责任落实。明确有关单位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整合资源,认真搞好示范,及时总结经验,力求抓出实效。

(三)目标任务

2020年,全面完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区农村饮水、住房、交通、卫生、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二、实施区域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覆盖全区198个行政村(城镇规划区内的除外)。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

各镇街要在加快完善镇、村域规划体系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规划(20162020),根据各行政村类型、人口、地理位置、主导产业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的建设标准、建设重点和推进时序。要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求,体现乡村特色和产业发展要求。村庄规划编制要深入实地调查,坚持问题导向,保障农民参与,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有关规划的衔接,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提供长远的实施依据。规划内容要明确公共项目的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村民建房的质量和风貌管控要求,结合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合理区分生产生活区域。规划成果要通俗易懂,主要项目要达到可实施深度。有关部门要以总体规划为基础,指导镇街制订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计划。各镇街要结合行政村的实际情况,施行“一事一议”,推进各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的建设,切实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水平,打造干净、整洁、便捷的农村环境。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对基本生活条件尚未完善的村庄,主要开展以农村危房改造、道路建设、安全饮水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民新村建设。依据农村危房现状调查,以最贫困群众、最危险房屋为主要对象,科学编制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到2020年,基本实现无危房的目标,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贫困农户基本居住安全,提升农村人居水平。对拆除重建的D级和C级危房,鼓励农户就近搬迁到农民新村集中居住,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通过完善“六通六有”等措施,推进农民新村示范点建设。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2.提升农村道路建设。着力加强行政村道路建设,加快构建农村联网公路,严格坚持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加快村通畅和连接线等村内道路建设,实施农村主干道硬化,逐步提升村与村、村与社的道路连通能力。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升农村道路助农水平,要结合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选择适合当地整体风貌的建材;要尽可能向村委会、学校、卫生室、村干道以及院落之间的连接道路倾斜,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到2020年实现撤并村公路通畅率达到100%

3.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继续开展水源建设,实施山坪塘整治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采取对现有村镇供水工程进行改造、扩网和新建供水工程等措施,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制作水源保护界标,强化水质改善。加大集中式饮水工程运行管护力度,推进水质监测,增强水质保障能力。2020年,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实现村村通自来水,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4.实施电网升级改造。加快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目标,提升发展理念,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建设与改造并举,全面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农村电网,持续改善农村供电能力、网架结构及电能质量,确保农村用电安全。    

(三)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对基本生活条件比较完善的村庄开展以脏乱差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垃圾污水处理、卫生改厕等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

1.加大农村脏乱差治理。开展清垃圾、清柴草、清粪堆、清院落、清沟渠等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治理柴草乱放、粪便乱堆、垃圾乱丢、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到2020年 ,力争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1个无害化公共卫生厕所。

2.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限定畜禽养殖规模,引导以散养为主的畜禽生态化养殖,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加大重点区域和重点养殖单元的整治力度,要加大对现有重点畜禽养殖场防污治污设施建设和监管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各种畜禽养殖违法行为,对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

3.强化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采用“户集—村收—镇运—区域处理”模式,以垃圾桶、垃圾箱收运模式为主,垃圾收集点(亭)收运模式为辅,充分考虑人口聚居程度、道路条件等因素,合理布设农村垃圾收运设施,推进生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利用。继续实施垃圾收运系统清洁工程和村社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工程。建立健全村庄保洁制度,开展垃圾“分类分拣、源头追溯、定点投放”试点,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到2020年,力争全区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

4.加大农村污水治理。完善农民聚居区和集镇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运行质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扎实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到2020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受益农户覆盖面达到70%以上。

(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强化农村自然景观保护。结合水土保护、农村土地整治与危房改造等,保护和修复农村自然景观与田园风光,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建设宜居村庄,打造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制订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传统名居、古树名木目录,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

加快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推进光纤进村入户,强化农村信息化应用,推动农村信息化与特色产业、生态旅游业等深度融合。

推进美丽宜居村庄示范点建设。结合乡村旅游、“美丽乡村”建设,以农业主导产业突出和基础设施较为齐全的行政村为重点,加快完善“六通六有”基础设施,注重农房风貌建设,拓展村级综合服务管理站、停车场所、卫生厕所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形成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的农村村社综合体,推进美丽乡村社区化建设,建成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美丽宜居村庄示范点。

四、职责分工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由各镇街负责组织落实,有关职能部门要在规划编制、住房建设、饮水安全、道路硬化、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卫生改厕等方面各司其职,抓点促面、加强指导,协作推进。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区城乡建委:负责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日常统筹协调;负责统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负责指导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工作。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完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督查机制,牵头开展日常督查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资金。

区经信委:负责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

区科委:负责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工作;统筹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区交委:负责全区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规划编制及年度建设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乡村道路绿化美化工作。

区农委:负责全区农村人行便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开展农村脏乱差专项治理活动;负责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做好畜禽养殖污染废弃物综合利用;负责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推广工作;指导全区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负责全区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负责落实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负责及时查处养殖场违法排污行为。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做好全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完成农村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工程;统筹开展全区农村垃圾收运和分类处置工作;负责开展农村脏乱差治理活动;负责完善全区古树名木目录的编制,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负责配合区环保局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规划编制及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加快在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污水处理运行质量工作;负责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防洪防灾减灾建设管理工作。

区文化委:负责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目录,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负责制订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农村改厕和村社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卫生村创建活动。

区林业局:负责统筹开展乡村道路、河道绿化、庭院绿化、房前屋后绿化等村庄绿化美化工作。

区城乡一体发展中心:负责根据总体规划确定各镇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年度计划,审批城乡一体项目投资,管理城乡一体项目建设,建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信贷项目库,调控各类城乡一体投资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倾斜,统筹政策措施,支持示范点建设。

区公安分局:负责全区农村消防指导,加强自愿消防队等应急队伍建设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所涉项目和农房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整治,开展农村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配合区规划分局开展村规划编制工作。

区规划分局:负责完成村规划编制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有关项目的选址工作。

各镇街为具体实施单位,全面负责行政区域内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责项目申报、建设管理及项目建成后的设施运行、维护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制订完善实施计划,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强力推进改善人居环境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创新投入方式。统筹各级涉农资金,有机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重点倾向贫困地区,集中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要创新投入方式,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市场资本、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形成合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城乡建设、市政、农业、国土、环保、规划、水务、卫生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农房改造及农民新村建设等项目,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顺利实施。

(三)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村道硬化、安全饮水、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等工作长效机制,落实机构、专人和经费。健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民主决策机制,强化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管理权。逐步完善村级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和带动农民积极作为、自力更生改善居住环境,共同建设美丽乡村。

(四)强化监督检查。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城乡建委等单位,不定期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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