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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意见】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巩固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意见

时间:2023-05-23 08:55:04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巩固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改善和巩固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着力解决各区域间在居住条件、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加快推进美丽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意见】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巩固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住建意见】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巩固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巩固农村

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和巩固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着力解决各区域间在居住条件、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渝府办〔2014130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区委十三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硬化、洁化、绿化、美化”为手段,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解决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科学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村民自主性和创造性,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规律,坚持点上整治、面上改观、彰显特色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和财力,先进行试点,再逐步推进,防止大拆大建。坚持城乡统筹、注重特色。紧紧围绕我区功能定位,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乡情美景,弘扬传统文化,突出巴渝乡村风情和田园风光。

(三)工作目标。从2015年至2020年,计划用6年时间,整合农民新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项资金,重点实施“保护乡村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农房建设和改造”、“村道硬化”、“安全饮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卫生改厕”等方面的政策和资金,切实改善和巩固农村人居环境,力争提前一年实现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和行政村综合整治全覆盖的目标,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观,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编制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各镇街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村基础实地调查,摸清底数,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区级相关部门要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为基础,合理制订下达年度人居环境改善计划,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明确工作重点和时序,确保人民群众全程参与。

(二)加强农房改造和建设。进一步摸清全区农村危旧房存量,合理安排年度改造计划,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鼓励农民使用《重庆市巴渝新农村民居通用图集》建房,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房居住。2015年至2020年,建成美丽乡村52个,每年打造23个环境综合整治市级农民新村示范点。

(三)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继续实施山坪塘整治、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水利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区再完成3000口山坪塘整治。充分利用现有城镇水厂供水能力向农村管网延伸、新建制水场、对原有水厂进行改扩建、分散式打井和红层找水等工程,新增25.3万人饮水安全。继续实施水源地涵养与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控制、农村生活污水与垃圾处理三大工程,推进水源地监控体系和水源地安全信息管理建设。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养殖业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排放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提高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能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放心水。

(四)加大农村道路建设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每年硬化农村人行便道500公里,解决农村人民群众出行难问题。进一步推进农村主、次道路建设,加大行政村道路建设,努力构建农村公路联网体系,打通断头路,实现所有撤并村公路通达率100%

(五)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进一步推广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模式,清除农村陈年堆积垃圾。按照镇村规划布局,2015年至2020年,计划在29个镇街173个行政村中,增加3T垃圾勾臂车182台、勾臂箱730个、果皮箱7290个,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同时,继续对原拆并后的老场镇给予每年5万元的支持。

(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按照城乡或区域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的总要求,与城镇或区域污水处理厂较近的农村,可以建设截污管网。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到2016年,完成78个村的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受益农户覆盖面达到78%以上,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七)推进农村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紧紧围绕全国文化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合理构建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形成半小时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到2020年,建成文化中心户800个。进一步抓好学校体育设施在节假日期间向社会开放工作,以缓解农村体育设施不足的矛盾,到2020年,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路径全覆盖,力争50%以上镇街达到市级乡镇健身广场标准。

(八)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各镇街要结合种植业所需有机肥源组织开展畜牧业发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合理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大力发展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沼气、沼液、液渣综合利用效能。建立零星病死动物收集、储运、处置的配套设施、场所和机制,综合考虑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配套设施。

(九)加快农村改厕进程。继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讲卫生、爱环境的良好氛围。结合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

(十)加强农村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结合水土保护、农村土地整治等工程,保护和修复农村自然景观与田园景观。制订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民居名录,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城乡建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区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管,形成联动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照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法,狠抓措施落实,务求工作实效。

(二)创新投资方式。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要与美丽乡村建设、库区移民后扶、高山生态搬迁、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进行有效整合。区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和政策,加大对规划编制、住房建设、饮水安全、道路硬化、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卫生改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农民主体地位。逐步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村内事务“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对重大项目实行招投标制。

(四)建立建设管护长效机制。要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长效投入机制,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广泛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要建立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河道等公用设施的长效管护制度,逐步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要探索培育市场化的专业管护队伍,不断提高管护人员的素质,加大农村工匠培训力度,加强基层管理能力建设,逐步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河道管护等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五)加强督查考核制度。区城乡建委要牵头建立和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统计和考核机制,加强督查检查。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将开展工作情况按时报送区城乡建委,并由区城乡建委汇总后向区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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