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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意见】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商贸流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时间:2023-05-25 14:05:07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促进商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商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4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意见】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商贸流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商务意见】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商贸流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关于促进商贸流通健康

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商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4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推进现代流通方式转变

(一)推进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加快电子商务的推广应用,拓展网络消费领域,引导更多企业运用电子商务进行网上交易,扩大网上销售规模。依托产业优势,重点在煤炭、粮食、特色农产品、皮革制品、液压产品等领域培育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提升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水平,加大电子商务培训力度。推进电子商务向农村延伸,支持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主体建立网络销售平台,拓宽销售渠道。积极开展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电子商务应用示范推广工程,开展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和供应链协同能力提升试点。

(二)着力推动商贸物流发展。整合物流资源,促进物流与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融合发展。推广统一配送、共同配送等模式,重点培育3个城乡配送中心,布设发展300个左右末端配送网点,逐步形成覆盖面广、高效便捷的城乡配送网络体系。推动传统商贸物流园区、仓储企业向功能完善的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转型升级。围绕工业产业集群、商贸集聚区、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商贸物流园区,集聚类型互补的物流企业,为制造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商品集散、物流配送、流通加工、检验检测、批发交易、电子商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品展示等综合服务,形成辐射辽西蒙东乃至环渤海区域的商贸物流分拨中心。加快建设城市配送中心,适应连锁商业、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需求,加快建设大型、区域性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网络,形成与商贸物流园区配套的物流节点网络体系。推广应用智能仓储、自动分拣、配送线路优化技术,以及信息和电子订货系统,提高快消品、医药和生鲜食品等领域配送信息化和机械化水平。加快建设冷链物流体系,建立保障生鲜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减少损耗、防止污染的供应链系统,加快推进冷链物流企业建设肉类、水产品、果蔬冷库低温配送处理中心和全程监控、追溯与查验系统,更新冷链运输车辆及制冷设备,提高肉类、水产品、果蔬冷链运输率。

(三)积极发展连锁经营。推进发展直营连锁、特许连锁、自愿连锁等方式,推动流通企业由单体经营向连锁经营转型升级,推广供应链管理模式,支持兴隆百货、大商新玛特、大润发超市等一批运营规范、有规模、效益好的连锁经营骨干企业做强做大。依托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特许加盟等方式发展连锁经营企业;整合传统中小商贸流通主体,推动餐饮、住宿、家庭服务、美发美容、洗染、沐浴、人像摄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连锁化经营,使连锁经营模式从零售领域向生活服务业、生产资料流通领域扩展。大力发展连锁便利店,引导便利店等业态进社区、进农村,拓展快餐、代收费、代收货等便民服务功能。

二、切实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1521号),以无第二批发环节为核心,建设现代化大型综合性农产品交易中心和专业批发市场;培育一批品牌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支持鲜活农产品基地完善冷链储存和配送功能;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加快形成覆盖城乡、快捷高效的农产品物流网络;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优化零售网络布局;建设大型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利用沈阜200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的契机,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和改造。

(五)加快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围绕产业集群发展、沈阜200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以推动传统商品交易市场向平台化、信息化转型升级为突破口,以构建功能完善、融合发展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产业支撑的原则,重点规划建设营业面积在5万平米以上的大型专业市场,着力改造提升煤炭、玛瑙、农副产品等特色专业市场,形成电子商务应用率高,物流配送网络健全、功能完善的新型商品市场体系,加快实现商品市场向专业化、特色化、现代化、国际化转型升级。

(六)提升生活服务业发展水平。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业态配置。以丰富“米袋子”、“菜篮子”和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消费需求为出发点,依托大型连锁企业,培育建设农产品零售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社区的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便利店等农产品连锁零售网络体系,打造满足城乡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的15分钟便民商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培育一批家政服务龙头企业,搞好家政服务人员就业培训,增加养老服务供给。落实好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在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支持政策。落实国家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等有关政策,进一步降低餐饮业刷卡手续费支出。支持市内各银行机构拓展银行卡受理市场,提高刷卡消费的金融服务水平。

(七)积极发展绿色流通。倡导企业加强能耗管理,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积极发展“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开放式可循环利用模式,鼓励在高等院校、大型宾馆、饭店推广建设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支持并加快老旧汽车、黄标车淘汰工作,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建设。

三、积极推动流通领域改革创新

(八)支持流通企业做强做大。流通企业重大建设项目优先申报国家、省扶持的各类重点建设项目,优先给予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鼓励流通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研发中心、境内外采购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经营模式和业态创新,围绕资源开发、研发模式、生产方式、营销体系、流通体系等方面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线下实体网络、品牌信誉、物流配送等传统优势与线上资源融合发展。鼓励和引导我市各银行机构加大对流通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符合条件流通企业的综合授信度,在充分把控风险的基础上,开发符合流通行业特点的融资产品,优化流通企业融资环境。

(九)支持中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整合利用社会服务力量,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质优价惠的信息咨询、创业辅导、市场拓展、电子商务应用、特许经营推广、企业融资和品牌建设等服务。继续实施“万户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积极推动我市批发、零售、仓储、住宿、餐饮、家政等行业的200户商贸流通小微企业与银行对接,为小微商贸企业加快发展提供信贷支撑。推动商业银行开发符合商贸流通行业特点的融资产品,改善小微商贸流通企业融资环境。选择一批效益好、有特色、有品牌、有市场、有发展潜力、吸纳就业人员多的小微商贸流通企业,作为市级成长型小微商贸示范企业。

(十)促进内外贸结合发展。积极引进外贸经营主体,扩大出口规模。组织我市知名企业和特色商品参加各种贸易洽谈、招商引资及产品展示销售会,扩大对外宣传,为企业提供境外产品营销、贸易洽谈交易平台。

四、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十一)切实减轻流通企业负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审批事项的管理和事后监管,系统评估和清理涉及商贸流通领域的行政审批、备案等事项,实现最大限度的取消和下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及流通环节的各项收费,坚决取缔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加大对违规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行为。

(十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统一市场准入制度依法平等进入有关领域。推进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强化人才、技术等要素市场建设。改善市场运营环境,宽准入、严监管。巩固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对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成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健全举报投诉机制,利用信用建设平台及时曝光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十三)加大市场整治力度。落实全国打假办强化市场监管协作行动计划,完善我市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完整顺畅的工作流程和规范可溯的衔接办法,提高两法衔接的操作性。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宣传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果和维权守法的正面典型,曝光侵权假冒伪劣案例,提高公众的识假辨假意识和能力,推动侵权假冒领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引领督促作用,加强检查、加大查处、及时通报,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十四)深入推进商务信用建设。加强企业诚信档案建设,逐步形成失信企业惩戒机制。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在项目政策支持方面更多参考信用评价结果。积极推动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继续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信用道德文化和法律法规宣传系列活动。开展“商贸诚信企业”评选活动,营造诚信兴商环境。

五、加强流通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五)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加大保障力度,形成政策合力,营造商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发展改革、经信、财政、国土资源、住建、交通、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商贸流通业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