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自2016年7月14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以来,截止8月23日,共向我县交办10件有关环境问题举报件。目前,我县已处理上报10件(其中有2件属重复投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灌阳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
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自2016年7月14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以来,截止8月23日,共向我县交办10件有关环境问题举报件。目前,我县已处理上报10件(其中有2件属重复投诉)。按照桂林迎检小组的要求,我县对交办件进行了认真汇总和进一步梳理,为切实抓好环境举报问题的整改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全面贯彻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扎实整改,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解决我县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促进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任务
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环境问题“责任整改、清单整改、合力整改、下沉整改、限期整改、验收整改”的要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举报问题及时处理,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见附件),对河道采砂、大理石开采问题要进行全面核实,确保问题处理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处罚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灌阳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长卢嵩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县长黄小雪同志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等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时治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日常联络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明确专人,完善资料,做实基础准备。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开展相关资料的充实、完善工作,资料台帐必须更新到位,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明确职责,全力整改,确保通过验收。各有关单位要对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分解表狠抓落实,确保整改成效。
(四)举一反三,持续改进,巩固整改成效。在督察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对照督察意见再次开展整改回头看,进一步明确责任,并持续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