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有关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后发加力,赶超进位,绿色崛起”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销方案】赞皇县供销合作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供销合作社深化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
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有关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后发加力,赶超进位,绿色崛起”的总体目标,推进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以组织体系科学化、农业服务规范化、农村流通现代化为重点,坚持为党和政府开展农村工作服务、为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为合作社成员服务的方向,强力推进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金融体系和管理体制创新,把供销合作社办成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新农村建设工作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基本原则。坚持有利于调整优化涉农资源配置,明确供销合作社在中国特色农村工作体系中的智能定位;坚持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力量;坚持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催生供销合作社体制内生动力;坚持有利于实现供销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科学体制。
(三)目标任务。通过综合改革,逐步建立以供销合作社体系为依托,基本构建起具有赞皇特色、上下贯通、规范运行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合作社联合社体系+现代服务网络体系+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三位一体”为支撑,构建新型供销合作社体制架构。以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新型农民为着力点,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服务体系。以供销社网络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构建连接县、乡、村的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盐业经营五大现代流通网络。以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投融资担保平台、农业合作保险公司、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为依托,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新体系。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体系建设
1.健全组织架构。按照办成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推进供销合作社与现代服务网络一体化、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一体化、与农村合作金融一体化,形成现代服务网络体系、合作社联合社体系、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2015年10月,完成资产运营中心的组织架构建设;2015年底,完成现代 服务网络体系+合作社联合社体系+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组织架构。
2.明确组织职能。新型供销合作社在承担原有供销合作社职能的基础上,承担以下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
(1)受政府委托,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落实相关政策;
(2)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全县供销系统农民合作社发展基金的规划、使用;
(3)维护成员社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社的呼声和建议,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4)组织领办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帮助农民合作社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品牌,开拓市场;
(5)搭建生产、流通、金融、培训、交流和信息等综合服务平台,为成员社和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
(6)整合系统和社会资源,发展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主导力量;
(7)创建以供销社为主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村合作金融、小额贷款、农信担保、农业保险、农村产权交易等为支撑的涉农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合作金融发展;
(8)负责落实石家庄市关于扶持农村新型家庭手工业发展的规划和扶持政策。
3.建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体系。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依托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供销社,依法依规组织涉农企业、村“两委”干部、工商业者、经营大户在村级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积极探索构建村党支部+村委会+农民合作社“三位一体”农村基层经营服务组织架构。到2015年底,全县8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农民合作社;到2016年底,实现农民合作社对全县行政村的全覆盖。
组建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完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并以此农业合作社为依托,联合本区域其他农民合作社自愿参加,组建本乡(镇) 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到2015年底,全县所有乡(镇)全部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组建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去年完成赞皇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注册的基础上今年开展实体性工作,真正起到服务、引领、带动、示范作用。
各级供销社通过产权介入、项目支持、资产合作、业务带动等方式实现与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融合。
供销合作社组织领办的各类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统一在本区域行政名称之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之前,冠名“供销”二字。联合社实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按实体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开展经营,引领合作经济发展。
(二)服务体系建设
1.面向现代农业,提供规模化服务。2015年,选择三个乡,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社会化服务模式,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以供销社为依托,协同有关部门,整合社会资源,建设现代农业生态产业带,探索扶贫开发新模式。引进国内外农业新技术,运用市场化、组织化、网络化手段,创办农业综合服务实体,搭建农业公共服务平台。一是推广栾城南高乡供销社、深泽赵八镇供销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依托新型基层社、农民合作社、县农资公司等探索土地流转、大田农业托管服务;二是整合农机行业资源,2015年底前组建农机合作社、农机金融租赁服务公司,开展新型、大型农机融资租赁服务;三是组织成立县级大枣、核桃、红薯加工、蜂蜜、土布、果品合作社联合社,推进农业服务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2.面向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按照经营性和公益性相结合的原则,把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农资、日用品供应、文体娱乐、幼儿教育、信息咨询、家政服务、家庭手工业者培训等社区综合服务。到2016年末,符合条件的乡(镇)、村都要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综合服务社。
3.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技能教育培训。依托县、乡农合联整合供销社系统教育培训资源,建设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完善教育计划,逐步把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三)经营体系建设
1.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对接省、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司、网上供销社和农产品信息网站,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采取参股、控股等方式,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探索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持续发展的新模式。推进农超对接和产销衔接,推广鲜活农产品直采直销流通方式。
2.加快现代农资流通网络建设。改革改制县农资公司,大力推进放心农资超市、农资综合服务站和庄稼医院建设;加强与农业科技部门合作,开展农业技术、测土施肥等服务,借鉴藁城、赵县、元氏、栾城、深泽“农资服务+农机服务+农技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到2016年,农资流通网络覆盖95%的乡村,优质化肥供应量占全县市场份额的85%以上。
3.加快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依托省、市、县供销社日用消费品经营龙头企业,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加强网络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省社“百城购物*供销社超市”项目,2015年底在全县新建规范乡村供销社超市3家。到2016年在全县形成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和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安全放心、高效便利、运行规范的农村日用消费品网络体系。
4.加快再生资源流通网络建设。以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为目标,在全县各乡(镇)、村建设经营性、公益性兼具,村收集、乡回收、县集散处理的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依托系统内物资回收企业,联合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2015年再建设一家拆解中心和三家再生资源回收站,并对2014年建成的22家再生资源回收站和一家分拣中心完成提档升级。
5.加快盐业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搞好食盐战略储备,开展统一配送,有效打击私盐,推进各类超市和便利店设立食盐产品专柜,构建市场有序、食用安全的全县盐业购销现代流通网络。
(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1.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县供销社组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展土地、养殖水面、草地、荒山荒滩等经营权的流转和农村产权交易,开展股权托管、质(抵)押、融资服务,参与农村生物资产、农业机械等农村资产评估。
2.组建农业保险服务中心。依托县供销社资产统筹科,组建赞皇县新合作农业保险服务中心,积极对接市新合作农业保险服务中心,围绕粮食作物、大宗种养类产业和特色产业,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服务,稳步开展农业合作保险,有效分散农业灾害风险。
3.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组织指导基层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理清管理职责、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的前提下,自愿、依法组建农村金融合作组织,开展合作金融业务。
4、做大做强投融资担保平台。对接省级小额贷款公司、省新合作投资担保公司,积极配合、推荐相关业务,开展面向农民及农民合作社及其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小额贷款业务。
(五)管理体制建设
1.创新管理机制。保留供销社性质不变,按照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要求,创新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合理设置内部机构,逐步实行领导层选任制,依据机构职责实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和企业化管理。
2.理顺上下级社关系。建立供销社系统干部管理新机制,加强上级社对下级社人事管理的有效参与,建立上下级社之间干部交流任职制度。下级社重大资产处置和大型项目投资需报上级社审核。
3.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县社成立资产管理中心,加强社有资产管理,保持社有资产的完整性和控制力。上下级社通过资产、管理、技术、股本、品牌等经营要素相互参股,逐步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县供销社管理运营社有资产,对社属企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责。
4.创新考核激励机制。以农业社会化服务、经济发展和公益性服务指标为重点内容,加强对县、乡供销合作社工作绩效评价与考核,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落实奖惩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赞皇县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王涛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农工委、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金融办、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县供销社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研究推进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
(二)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具备法人资格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准予工商注册登记。县财政要加大对“新网工程”支持力度,落实配套支持资金;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供销社商业网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用地,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上优先安排,并纳入城镇总体发展规划。
(三)督导检查。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导内容,加强指导检查。县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改革进展情况,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宣传引导。及时宣传我县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培树一批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