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考核办法为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有效运行,切实调动各级网格和责任单位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运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机构滦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办法】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考核办法,供大家参考。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考核办法
为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有效运行,切实调动各级网格和责任单位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运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机构
滦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各级网格和相关职能部门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全县14个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以及县级相关职能部门。
三、考核办法
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的12月份为全年工作的考核月,县网格办将对各地和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评比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量化考核结果,考核内容分为以下3个方面:
(一) 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共计30分;
(二)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情况,共计40分;
(三)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运行情况,共计30分。
四、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某项工作未开展得0分,未按要求开展得0分。
详细考核内容如下:
(一)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共30分
1.是否制定网格划分方案,并向上级政府备案;(20分)
2.是否召开联席会议;(5分)
3.是否明确各级网格环境监管职责;(5分)
(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情况,共40分
1.是否成立以政府一把手为组长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5分)
2.是否配套建立各项工作制度;(5分)
3.三级网格是否落实“六定”要求;(10分)
4.是否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10分)
5.是否落实财政、镇专职环保机构人员编制保障;(10分)
(三)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运行情况,共30分
1.是否公开网格划分方案和各级网格责任人信息;(5分)
2.三级网格之间是否签订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状;(10分)
3.三级网格是否定期开展巡查,并有相关巡查台账和答复反馈材料;(10分)
4.是否按时报送半年、全年工作报告;(5分)
五、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值在90分(含)以上的被评为“优秀”,分值在80分(含)以上的被评为“良好”,分值在60分(含)以上的被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年度考核结束后,县网格办将考评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地区,县网格办将报请县政府启动环保事项约谈工作,对镇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