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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方案】北流市工商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时间:2023-05-29 13:05:06 来源:网友投稿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3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纳要(2015-2023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北流市工商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工商方案】北流市工商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纳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桂发〔201624号)、《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北政发〔201672号)和《玉林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工商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玉工商办发〔201730号)精神,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把法治建设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项根本性、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工作,实行法治工商建设与创新、廉洁、服务型工商建设相结合,全面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为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加快实现我市“两个建成”目标积极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工商。

三、主要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工商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具体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依法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实行行政审批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责任单位:法制股、登记股、企个股、执法股、市合股,2017年年底前完成)

2)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或者设定理由不充分的,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等形式变相设立行政行政许可。(责任单位:法制股、登记股、企个股、执法股、市合股)

3)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按照自治区工商局要求,切实做好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工作,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切实履行“双告知、一承诺”制度。(责任单位:企个股、登记股,2018年年底前完成)

4)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在全面推行企业“六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发挥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逐步实现“多证合一”;推行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改革,有序放开企业名称库。(责任单位:企个股、登记股,2018年年底前完成)

5)积极推进电子化登记注册。实现网上登记注册和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应用工作;探索推进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责任单位:企个股、登记股)

6)围绕便捷高效服务,大幅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破解创业者“退出难”问题。进一步推动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建立普通注销登记制度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互配套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责任单位:企个股、登记股,2018年年底前完成)

2.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动态管理。

7)严格执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清理和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法制股、各有关股室、单位,2017年年底前完成)

8)健全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工作体制机制。一方面,做好工商部门内部的信息归集;另一方面,积极与政府部门协商对接,提高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的数量和质量,确保信息归集全面、准确、及时。(责任单位:企个股、登记股、办公室)

9)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制度,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配合完成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议,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责任单位:企个股、登记股)

3.加强市场监管。

10)推进市场监管改革与创新。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性,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都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随机抽查的事项实现全覆盖。建立完善抽查工作机制,推动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探索“智能”监管,牵头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责任单位:企个股、各有关股室、单位)

11)做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加强年报数据分析利用;推进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2017年年底前实现工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工商机关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记于企业名下的归集率达100%;提高市场主体即时信息公示率,强化对市场主体的出资、行政许可等即时信息公示的监督。(责任单位:企个股、登记股、法制股、办公室)

12)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科学规范的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者严厉惩处,营造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配合自治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配合国家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积极对接有关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失信主体的信用惩戒力度。建立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长效机制,强化对企业相关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等群体的信用约束及法律制裁。(责任单位:企个股、登记股、办公室,2017年年底前完成)

13)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形成新亮点。关注民生领域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大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广告行政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努力加快市场内“天眼工程”项目建设,提升工商“互联网+”工作效能,维护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执法股、消保股、市合股、经检大队 )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目标: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各项制度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遵循法定程序,体现科学、民主立法,充分反映工商行政管理运行规律,符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为法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具体措施:

4.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14)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实施。(责任单位:办公室、各有关股室、单位)

15)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制度,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自行失效;有效期届满后仍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要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程序修订后重新发布。(责任单位:办公室、各有关股室、单位)

16)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各有关股室、单位)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目标: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决策质量显著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具体措施:

5.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17)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完善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程序的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等要求,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办公室、各有关股室、单位)

6.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

18)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决策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主动公开信息、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完善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责任单位:办公室、各有关股室、单位)

7.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19)严格执行有关合法性审查的具体规定,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应当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调研考察、公开听取意见、组织法律顾问进行咨询或者论证等多种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决策方案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责任单位:法制股、办公室、各有关股室、单位)

20)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体作用,形成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内外结合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格局。完善法律顾问的议事规则、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引入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责任单位:法制股、财务股)

8.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21)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行政首长末位表态制,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股)

9.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

22)积极稳妥地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决策内容,纠正决策偏差。(责任单位:办公室、各有关股室、单位)

23)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责任单位:监察室)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目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具体措施:

10.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4)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责任单位:执法股、经检大队、法制股)

1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25)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裁量标准要细化、量化,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执法中要规范适用本系统统一的行政裁量标准。(责任单位:法制股、执法股、经检大队,2017年年底前完成)

26)加大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科学编制、公示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落实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各个执法环节有据可查。(责任单位:执法股、经检大队、法制股,2017年年底前完成)

1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27)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根据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将全市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纳入全区的统一平台系统,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责任单位:法制股、办公室,2017年年底前完成)

28)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责任单位:各有关股室、单位)

1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9)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科学分解各自的行政执法职权,确定内设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法制股、监察室,2017年年底前完成)

1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30)完善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平时考核。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 (责任单位:法制股、人事股)

1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31)形成全社会支持工商部门依法履职的氛围。领导干部要支持执法人员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得干扰、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责,不得让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责任单位:监察室,2017年年底前完成)

32)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特别要落实和保障基层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经费,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行政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效能化水平。(责任单位:财务股,2017年年底前完成)

33)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推行岗位定期轮换等工作制度,对长期在一线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评优、奖先等方面增加权重比例,逐步建立符合行政执法特点的保障体系。(责任单位:人事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目标: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制度,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具体措施:

16.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

34)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具体规范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承诺事项兑现行为,用制度规范行政合同和协议的履行,发挥行政机关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责任单位:监察室、人事股)

17.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35)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牵头单位:监察室、人事股)

36)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工商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健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办理司法建议。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监察室)

18.加强行政监督。

37)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充实行政执法监督力量,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社会参与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健全完善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案件办理程序,改进对下级工商部门的监督机制,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配合市政府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法制股、人事股)

19.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38)根据工作特点,设置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公开联系方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途径和形式,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责任单位:监察室、办公室、各有关股室、单位,2017年年底前完成)

2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9)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各股室、单位,2017年年底前完成)

21.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40)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庸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责任单位:监察室)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目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具体措施:

22.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41)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深入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责任单位:消保股、12315指挥中心、法制股)

23.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42)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各有关股室、单位)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工商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具体措施:

24.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43)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责任单位:人事股、监察室)

25.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44)完善并坚持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领导干部要通过办公会议学法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责任单位:人事股、法制股)

4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责任单位:人事股、各相关股室、单位,2018年年底前完成)

26.完善领导干部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

46)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机关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责任单位:人事股、法制股 )

27.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47)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法制股、各有关股室、单位)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目标: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和年度考核制度完备,依法行政体制运行顺畅,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基本形成。

28.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48)主动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实际,每年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有年度计划、具体工作措施,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职责明确。法治建设的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责任单位:法制股、办公室、财务股、各有关股室、单位)

49)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中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作用,大力支持并保障其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等法定职能。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推进法制机构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责任单位:法制股、人事股)

29.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50)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每年向当地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法制股、办公室、各相关股室、单位)

30.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51)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加强对法治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责任单位:人事股、监察室、法制股)

31.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52)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建设法治示范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先进典型。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汲取教训、改进工作。大力开展法治建设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法制股、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各项任务要求。将落实《实施方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

按照任务分工,倒排时间表,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涉及多个股室、单位的,牵头股室负总责,切实做好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督促责任单位抓好落实,协助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共同完成好任务指标。各项工作任务除本实施方案有明确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根据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衡量标准,针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