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河道垃圾清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落实中央领导和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立即开展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的紧急通知》(辽水办明电〔2016〕13号)和《省辽河凌河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辽水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北票市河道垃圾清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北票市河道垃圾清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落实中央领导和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 立即开展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的紧急通知》(辽水办明电〔2016〕13号)和《省辽河凌河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辽水办明电〔2016〕13号文件的紧急通知》(辽凌河管电〔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彻底清理全市大、小凌河流域河道内及河道两岸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弃料、病死动物、粪堆以及柴草堆等固体废物。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对公路干道、桥梁上下游、乡镇政府办公场所、学校、广场、集市等公共场所周边河道的巡查监管,使流域内清洁常态化,打造“河洁、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
二、责任分工
(一)北票市河道垃圾清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具体负责协调管理、指导督查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采取部门干部包乡镇、水利服务站人员包村屯、河道管理员和村水管员包河段的形式,落实具体责任人,并填写《河道垃圾清理责任分工表》(附件2)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各乡镇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和“网格化”制度相结合原则,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垃圾清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活动安排
本次河道垃圾清理专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6年3月30日—4月3日)
各乡镇要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由水利服务站牵头,摸清河道内及河道两岸垃圾底数,确保下一阶段工作顺利开展。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6年4月4日—4月22日)
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调配相应清理工具,及时清理河道内及河道两岸垃圾,坚决禁止就地掩埋可能直接或间接污染水体的垃圾。要按日统计核定清运垃圾的方量,如实填写《河道垃圾清理进度日报表》(附件3),于次日14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延时未上报的视为无进度。各乡镇要于4月22日前,彻底完成清理任务,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4月23日—4月30日)
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清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逐一验收,并予以总结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环境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省市领导关于此次河道垃圾专项清理活动的相关讲话精神以及保护流域生态环境及水质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加强监督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察检查,及时反馈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推诿扯皮、组织不力、工作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要予以通报。
(三)健全管理机制。各乡镇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将河道垃圾清理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长抓不懈,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河道保洁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