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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方案】邯郸市永年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全文)

时间:2023-05-29 17:25:07 来源:网友投稿

邯郸市永年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根据国务院安委办有关通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邯郸市永年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邯郸市永年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全文)


邯郸市永年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根据国务院安委办有关通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企业自查自纠、部门检查执法、政府综合督导”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重点

要突出重点地区,即对高危行业集中、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小、非法违法现象严重、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地区作为检查的重点;要突出重点场所、部位,即对重大危险源点、人员密集场所、小工厂、小作坊、废弃厂房、城乡接合部、有传统制作烟花爆竹的村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等作为检查的重点;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即对容易发生事故和今年以来事故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作为检查的重点。

四、检查内容

(一)政府部门层面

1.国务院安委办有关通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发动、方案制定、工作推进和落实效果情况。

3.岁末年初尤其是重要时段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安排部署情况。

4.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尤其是风险台账建立情况。

5.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情况。

6.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

7.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8.加强发包承包施工单位安全监管情况。

(二)企事业单位层面

1.共性内容

1)对大检查活动安排部署和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2)冬季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3)对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分级分类、标志标识、建立台账、制定和落实管控及整改责任、措施情况。

4)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围绕防范事故、特别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以及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治理情况。

5)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入厂、新上岗和转岗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三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6)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7)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装备、设施配备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备案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8)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9)依法接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监管监察指令执行情况。

10)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情况。

1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12)投入使用的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安全检测核准情况,淘汰落后或明令禁止的设备装备落实执行情况。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2.各行业领域内容

煤矿:按照《邯郸市煤矿冬季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邯安办〔201690号)明确的内容进行检查。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地下矿山领导带班、防排水、防灭火情况以及矿井提升、供电、通风、通信联络、顶板管理、空区管理、井下爆破、井下安全设施设备检验检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管理等情况;露天矿山分台阶(分层)开采、边坡稳定、爆破作业、场内运输、排土场稳定等方面;新建、整改和增高扩容尾矿库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生产运行库的筑坝方式、堆积坝外坡比、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排水设施、坝体稳定性观测和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等方面情况。

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现场管理,设备设施、管道防腐保温,各类重大危险源点监测监控,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场所的检测报警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施的设置及安全可靠情况。

烟花爆竹:严格排查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检查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和安全禁令情况;是否存在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生产和随意改变工房用途、零售网点违规经营非标、超标及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是否存在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及烟花爆竹产品行为。

油气管道: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占压、损坏管道设施等行为,坚决杜绝“前清后占”。

冶金建材: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检维修作业制度、外委施工队伍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涉煤气、动火等危险作业,高温冶炼、铸造场所违规使用非冶金铸造起重设备,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浇筑、吊装和运输作业等问题。

道路交通:重点检查开展路面巡查执法情况;对货车、客车(尤其校车、厂车)的安全监管情况;查处酒后驾驶、超速、超载、无证、无照经营等违规情况。“两客一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落实车辆技术管理主体责任情况;“两客一危”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情况;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制度规定落实情况;营运驾驶人管理情况;汽车客运站安全制度规定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规定落实情况。

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和职工宿舍临时设施、临时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和防火、防滑、防冻等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地下、城市大型综合体、文物古建等冬季火灾高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防拥挤踩踏措施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等情况。

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相关单位和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取暖锅炉在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及维修保养等方面有关情况。

民用爆炸物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四超”、“三违”,将民用爆炸物品(含硝酸铵)销售给非法用户,对用户手续审查不严或保存资料不完整,储存地方收缴的民爆物品或违反规定使不同性质的民爆物品同库存放,未能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审批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

旅游景区(点):重点检查景区内各类易发生安全事故路段、地点的警告标牌的设立和完善情况; 应急预案制订和应急装备等方面有关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行业和季节特点,确定重点检查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五、检查方式

(一)发动企业,自查自纠

各企事业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大力督促辖区和行业领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大检查活动,做到全覆盖、无盲区。要督促指导各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收集汇总各企事业单位的大检查、大整治情况,及时掌握他们的工作动态,及时给予工作指导。对于不认真部署、不严格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和问题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严厉进行处罚。

(二)部门执法,强化监管

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要在本系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没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要在本系统开展督导检查活动。要把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有机结合,组织强大力量,在本行业领域大力开展大检查活动。要增强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的计划性,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检查要统一列表,明确分工,明确检查内容,不得疏漏、不得马虎。注意检查及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力避对同一企业、部位进行重复检查、重复处罚。对检查和执法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确保责任、资金、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对于拒不整改或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提请区政府予以停产关闭。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格查处。

(三)政府督导,定期通报

区政府督查室、区安委办要采取“四不两直”和暗查暗访等方式,深入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督导检查,要把事故高发、多发的地区、行业领域以及不放心、危险的单位和部位作为重中之重,加大督导频次,确保将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把乡镇(园区)及其有关部门是否认真安排部署、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整改事故隐患作为首要督查内容。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通报,问题严重的由区政府进行约谈、警告。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有力手段和重要途径,安排部署好,组织开展好。要结合四季度安全防范例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等,超前分析研判近一时期本地区、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特点,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迅速对大检查活动作出安排部署;要切实加强对大检查活动的领导,广泛动员,严密组织,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扎实开展,真正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扩大效果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检查中要善于运用典型事故和案例向企业、向职工宣讲危害和教训,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作用,扩大和增强检查效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弄虚作假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对大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组织不力、督查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落实责任,严肃追责

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求,乡镇(园区)、部门督导和执法检查,企业开展自查,事前都要制定检查清单;检查时要列出问题清单,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检查后要向被检查单位提交问题和隐患清单及整改意见;督办验收要见到问题和隐患单位整改落实结果的相关佐证材料,真正实现检查、整改、复查各环节闭合。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严格落实《邯郸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在严厉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乡镇及有关部门的责任。

(四)标本兼治,力求长效

要坚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风险分级管控、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一手抓大检查活动,一手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健全完善,要将安全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要建立实施激励机制,将安全大检查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园区)和部门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

请各乡镇(园区)、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活动方案于1127日前报区安委办,1124日前将组织开展大检查初步情况报送区安委办,此后每月结合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报送大检查情况(包括文字材料和相关数据),全国“两会”结束3个工作日内报送大检查活动总结。

联系电话:6666902。

电子邮箱:ynanb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