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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法】任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时间:2023-05-30 13:25:04 来源:网友投稿

任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局机关政务信息质量和水平,更好的为民政事业服好务,使民政政务信息工作有效适应任县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信息工作机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办法】任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

【民政办法】任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任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局机关政务信息质量和水平,更好的为民政事业服好务,使民政政务信息工作有效适应任县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信息工作机构

(一)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具体信息的搜集、整理、联络及局机关信息载体的编发工作。

(二)局机关各股室应明确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收集、报送和日常工作。

二、政务信息的内容

(一)全局在不同时期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日常工作动态。

(二)上级党委、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本局召开的重要会议、颁布的法规政策、措施及其贯彻落实情况。

(三)上级机关及本局安排的各种调研活动情况及调查报告、调研材料等。

(四)需向上级报告的重大事项突发性紧急事件,各级各单位在履行职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

(五)其他需要反映和通报的民政管理工作情况。

三、政务信息的来源及收集

(一)各股室指定的信息员应做好本股室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局办公室。

(二)局长、副局长要推荐或指定分管股室、单位每月提供1-2条信息,每季提供1-2件调研材料。从全局工作角度全面反映情况和问题。

(三)机关各股室每周要结合业务工作和调研情况提供至少1-2篇有价值的信息材料。

(四)办公室要根据不同时期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对信息的需求情况发布“信息要点”或直接与有关股室联系收集信息。

四、政务信息质量要求

(一)局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没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有关股室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有时间要求的要按时报送。

(二)上级党委、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要会议、重大政策法规措施和调研活动,有关单位应在会议和调研活动结束后或政策法规措施出台后1-3日内报送有关材料。

(三)对于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10分钟内报告上级领导机关,2小时内将有关信息报送上级领导机关,并要在事件处理过程中随时反馈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四)报送的信息必须内容真实、文字简洁、用词恰当,有关数字要准确、清晰,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有一定深度,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六)办公室对收到的信息材料要按其内容分轻重缓急进行严格筛选,发出前要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呈局领导审签。

五、信息工作督导和奖惩

(一)办公室对各股室报送的信息及我局信息被上级部门采用情况进行登记定期汇总、通报。

(二)对报送信息质量不高、未完成上报信息任务的股室要进行批评,对报送信息质量高、被上级部门采用多的股室要进行通报表扬并对信息员进行适当奖励。

(三)办公室要定期对全局政务信息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年终要写出全面总结材料经局领导审定后印发全局并上报上级信息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