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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案】南和教育局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3-05-30 14:07:05 来源:网友投稿

南和教育局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和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南政办发[2015]1号)通知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南和教育局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南和教育局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南和教育局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和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南政办发[2015]1号)通知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现中小学(幼儿园)食品药品重大安全事故为零的整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主要任务

1.食堂方面

“明厨亮灶”工程完成率100%;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100%;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食品原料实行定点采购,100%可以溯源追踪;单位负责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药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年不少于10小时。

2.学校超市方面

非寄宿制学校严禁开设超市;寄宿制学校超市持证经营,全部取消食品饮料经营。

3.饮用水方面

坚持水质检测每学期一次,保证师生饮水安全。

4.医务方面

学校医务室不进、销假冒伪劣及过期药品,医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二)具体要求

1、食堂方面

1)食堂由学校(幼儿园)持证、自主经营,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各项管理制度上墙,食堂各专用房间、设施、设备、流程、人员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学校(幼儿园)一把手每天要亲临、亲看、亲督。对因硬件条件不达标暂时无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学校要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每天对食堂采购原料质量、存放标准、加工主副食环节、销售环节、食品留样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

2)从业人员要求:每学年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时着装、戴帽(头发不外漏)、戴口罩,不留长指甲,不佩戴饰品,不在食品加工、销售场所吸烟,不酒后上岗,入口食品分发必须戴手套,严禁直接手抓;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每周五下午培训1小时,列出具体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人、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

3)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登记要求:建有进货台账并开设采购公开栏。食品及原料采购有专人负责,验质由学校主管后勤主任负责,进库、出库有记录和经手人签字,手续完备。食品及原料要到有经营资质的米、面、粮、油店购买,并将供货商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备案。食堂不使用散装油,购买肉类向供应商索要动检报告和瘦肉精检测报告,购进的蔬菜必须新鲜、保证质量,学校食堂禁止食用云豆角、韭菜、土豆,禁止购进集市、摊点陌生人提供的蔬菜或其他原料,禁止使用违法的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定期收集并备案食品及原料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4)主、副食存放要求:米面离地、离墙存放,生、熟食品分开放置。保持室内通风。储物间、操作间、餐厅要安装摄像头,禁止闲杂人员随便进入储物间和操作间。储物间要装有防鼠板(不低于0.4米)。

5)食品留样要求:安排专人负责食品留样,建有留样记录,留样记录与所留样品一致;每顿饭的每样主副食留样不少于100克,留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留样食品注明日期、顿次和经手人,放在保鲜柜内。

6)加工过程要求:购进的蔬菜在加工前要进行选摘、认真清洗,浸泡时间不少于20分钟。使用米、面前要认真检查,发霉变质的米面禁止使用,米饭、馒头等主食和各种副食要确保烹饪时间,保证饭菜做熟。

7)餐具消毒要求:饭前餐具进行消毒,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有消毒记录。消毒后的餐具放在保洁柜内,用餐前30分钟内从保洁柜中取出。

8)设施设备要求:完成食堂燃料系统改造,要使用天然气管道系统或生物燃油燃料系统,坚决杜绝罐灶同室使用。备有洗菜池、洗肉池、洗碗池和洗手池,并注明标识;洗手池用感应水龙头。盛装米、面、蔬菜、生熟肉的盆有明显标记,切生、熟菜的案板刀具不混用,有明显标记。操作间墙壁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墙面。操作间下水道装有防鼠地漏,使用脚踏式垃圾桶。

9)“明厨亮灶”工程要求:要采取玻璃窗直接落地或高清摄像和显示屏两种展示方法相结合的形式,展示食品操作过程中的6个关键部位(操作间、凉菜间、消毒间、副食库、主食库、面点间),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监督。

10)卫生要求:学校每天要安排专人对食堂操作间、餐厅、储物间卫生进行清理,每周安排一次大扫除,对各种刀具、面板、餐盘、面盆等物品彻底清洗、消毒。用物理方法做好灭蝇、灭虫工作。

11)其它要求:不搭售“三无”食品,一律不得经营凉菜,不销售发霉、变质、过期食品及剩饭剩菜。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加固食堂门窗,防范投毒事件。

2、学校超市方面

1)非寄宿制学校严禁开设超市。

2)寄宿制学校超市由学校自主经营,禁止对外承包;只经营笔、墨、纸张等学生必要的学习用具和牙膏、香皂等生活用具,不经营食品、饮料、烟、酒、扑克,不经营管制刀具、水枪等具有危险性的物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有规范的进货渠道和完备的进出货台账等。

3、饮用水方面

1)学校(幼儿园)饮用水定期检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2)学校(幼儿园)自备井要密封,定期对学校水源(蓄水池)按卫生部门要求进行检查和消毒处理,确保水源安全。

3)学校要向学生无偿提供卫生饮用水。

4、医务室方面

1)配备卫生室的学校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着装上岗。卫生室地面、窗台、药橱、药盒、药瓶等部位干净整洁。

2)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确保进、销药物无假冒伪劣和过期药品。药品100%可以溯源追踪。

5、校园门前小商小贩方面

学校门前严禁有流动摊点,学校(幼儿园)要对流动摊点进行劝阻,对劝阻无效的,要结合当地工商部门、县食安办给予取缔,相关资料要存档;学校50米以内的食品店、小卖店要求经营规范,对经营不规范的,学校要报告当地工商、食安部门予以解决,并记录存档。

6、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

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印发科普读物;利用悬挂条幅、粉刷墙体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使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学校(幼儿园)要因地制宜开展“三个一”活动:每学期举办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黑板报要有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1

教育局成立“南和县教育局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教育系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全县中小学通过各种形式全方位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2月至201510月)

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成立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要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体卫科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95日前,学校(幼儿园)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局体卫股。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511月)

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完善各项工作档案。920日前,学校(幼儿园)将自查明细结果上报县局体卫股。

县局从即日起,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920日至931日,县局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对各单位存在问题进行重点督导,对落实情况差、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512月)

完成创建材料整理、汇编以及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县局于10月中下旬组成评估组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召开总结会议,督导各单位查漏补缺。迎接省、市、县食安办考评验收,确保顺利通过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

教育局成立由教育局局长聂聚革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县局相关科室和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县教育系统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成立组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二)落实创建责任

各学校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具体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突出重点环节、要害部位、关键场所,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检查不漏一个细节,治理不漏一处隐患。要建立重点工作项目台账,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梳理,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有效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三)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板报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系统形成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人人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