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近年来,我市涉危险废物企业逐年增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复杂、数量多,监管力量薄弱。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景德镇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景德镇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涉危险废物企业逐年增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复杂、数量多,监管力量薄弱。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排放、处置危险废物的不法行为,组织制定和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严格危险化学品包括危险废物在内的环境安全责任制为根本目的,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从严查处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行为;摸清重点行业危险废物底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实现“两升一降”,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利用处置量明显上升;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数量明显下降。
三、整治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
四、治理内容
(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管理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是否与经营单位签订处置协议,以及协议的执行情况。
(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是否建立了符合标准的危险废物暂存设施。
(三)对未进行申报登记的企业进行申报登记,进一步掌握我市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处置、利用和流向等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自建的危险废物焚烧装置的有关情况。
(四)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五)监督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六)打击无证经营危险废物行为。
(七)宣传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的环境安全意识和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的科学认识。
五、时间安排
从2015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对本市所有的涉危险废物单位和企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2015年10月1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将本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名录及基本情况报送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26日前将开展专项治理情况(包括整治工作成效、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及建议等内容)报送市政府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28日前市环保局将专项治理情况汇总后报市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情况,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数据库的动态更新。
(二)凡环评批复中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吨以上的,纳入省级重点监管对象;1-10吨的,列入市级重点监管对象;1吨以下的,列入县级重点监管对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统一列入省级重点监管对象。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在同级政府网站上发布,每年更新一次。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要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标准要求,对涉危险废物单位和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和省级重点监管企业由市环保局组织检查小组进行检查,县级重点监管企业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检查小组进行检查。
(四)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完善我市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分层分级建立我市所有涉危险废物单位和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做到“一企一档”,及时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储存、处置及利用情况,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进一步提升我市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总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