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村高效清洁炉具推广替换实施方案为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治理燃煤污染,按照保定市农业局、保定市环保局、保定市财政局制定《保定市2016年农村高效清洁燃烧炉具推广替换工作方案》保农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农村高效清洁炉具推广替换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16年农村高效清洁炉具推广替换实施方案
为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治理燃煤污染,按照保定市农业局、保定市环保局、保定市财政局制定《保定市2016年农村高效清洁燃烧炉具推广替换工作方案》保农字〔2016〕136号要求,特制定我县2016年农村高效清洁燃烧炉具推广替换工作方案。
一、目标范围
2016年保定市下达给我县第一批推广替换清洁燃烧炉具任务1000台,根据保定市“整村连片推进”原则,炉具推广替换任务优先在我县2016年美丽乡村安排,剩余部分安排在煤改电、煤改气无法覆盖到的等其他村,要求10月底前完成。
二、补贴标准
补贴资金统筹使用省市提前下达给我县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预算安排的其它资金,补贴标准每台1200元,其中市级补贴1000元(含省级补贴700元),县级补贴200元。
三、产品确定
2016年第一批清洁燃烧炉具替代工作时间紧,根据省市通知要求,暂继续在2015年中标企业中选用(炉具产品须按照市统一要求进行技术改进,符合要求后方可参与项目建设)。
四、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由中标企业在银行开设项目资金专款账户,银行预留印鉴上加盖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印章,财政部门依据企业中标通知书、炉具采购合同、货物发票等资料将项目资金先拨付到企业开设的项目资金专款账户,项目实施完成后,企业向农村能源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再由银行解冻专项资金。
五、职责分工
各有关乡镇政府为炉具替代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精神,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强力措施,攻坚克难,确保完成任务。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督导验收工作,环保部门负责与财政部门共同研究资金分配方案,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广泛开展宣传,深入开展农民群众的组织与发动工作,积极动员全民参与,并监督炉具安装。
六、有关要求
一是要坚持整村连片推进的原则,项目村要最大限度的提高炉具替换率;二是要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洁净燃料推广相结合,实现最佳的减排效果;三是要严格项目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落实。
1.统计摸底。首先由2016年的美丽乡村以村为单位,统计各村所需炉具数量,由乡镇政府报农业局汇总后统一安排任务指标;
2.收取炉具差价。农户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乡镇银行网点向企业项目专项资金账户缴纳炉具差价,或由村委会组织收齐差价款后统一缴存到企业账户,企业以村为单位开具收款票据;
3.产品发放。企业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协助下,负责把炉具发放、安装到户,安装人员的组织和培训由企业和当地管理部门商定;
4.信息登记和公示。由村级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户名单、产品型号、数量等信息进行统一摸底登记,填写汇总表,汇总表由农户、村委会和企业三方签字或盖章确认,村委会必须负责所报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并把汇总表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汇总表、收据、银行收款票据逐级汇总提交县级农业部门建档;
5.检查验收。项目完成后,成立项目联合验收小组,以项目村为单位及时对炉具发放进行核查验收,形成报告后并报市农业局备案,省、市管理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资金支付。项目验收合格后,企业申请并支取专项账户炉具资金。
七、奖惩措施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村两委主要领导是项目实施的村级负责人。对不能按时限、按标准要求完成年度任务的各级、各单位以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和不作为行为,将进行通报并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