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区安〔2017〕8号)和市交通运输局有关文件精神,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区安〔2017〕8号)和市交通运输局有关文件精神,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遏制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发生,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平安交通”建设为统领,深刻汲取“5•23”“5•31”“7•6”“7•21”等事故教训,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生产“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和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检查范围
大检查要做到“全覆盖”,范围包括全系统所有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即各级行业主管单位,各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地方道路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单位,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各公交公司、出租汽车公司,各在建交通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其它交通运输从业单位。
大检查要突出“七个重点”,即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农村、山区、风景区道路和大、中桥梁等重点路段,突出汽车客运站、公交站场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班线客车、客运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公交客车、出租汽车等重点车辆,突出营运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等重点人员,突出交通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等重点区域,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三、检查内容
(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层面
1.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全系统安全生产一系列会议及文件精神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交通运输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和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情况。
3.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工作举措、落实效果情况。
4.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情况。重点检查省厅《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实施办法》学习宣贯情况。
5.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6.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重点检查对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实施动态管理、持续跟踪,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切实消除重大隐患情况。
7.暑期、汛期及恶劣天气安全生产安排部署情况,重点行业领域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8.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情况。重点检查职业健康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情况。
9.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重大隐患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情况。
(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层面
1.共性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暑期、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6)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保证完好可用情况;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情况。
(7)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相关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9)职业健康情况。重点检查针对职业危害采取防噪声、防粉尘等措施情况;落实露天作业场所防暑降温措施,按规定安装防护设施、发放防护用品情况。
2.个性内容
(1)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2017 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开展情况;“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日常安全管理,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车辆技术状况定期维护制度落实情况;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执行情况;“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2)城市客运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城市公交企业所属运营车辆及灭火器、应急锤等应急设备配置和状态情况;公交站场、人流密集换乘站乘车秩序和安全检查情况。
(3)公路运营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严格落实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强化公路桥梁日常巡查和安全运行监管,加强危桥整治情况;全面落实交警、路政联合派驻和处罚记分制度,按照职责分工、规定流程和认定标准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记分情况。
(4)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开展情况;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查桥梁、支架等专项施工方案情况;杜绝在陡坡、临崖、危岩及易发生泥石流、滑坡、洪水等灾害影响地点设置施工驻地情况;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等临时用电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要彻底自查
各类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大检查工作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的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列出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建立台账,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检查督查
各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大检查,督促各企事业单位、道路运输企业自查,并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做到督查检查全覆盖,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三)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要注重方式
大检查要重点采取暗查暗访、突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不提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深挖隐患,确保取得实效。要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照表检查,逐项梳理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督促整改。要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对现场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都要提出执法处理意见。
五、时间步骤
大检查自8月至10月底,分3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自查自改阶段(8月12日前)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大检查实施方案,召开大检查动员会。各企事业单位要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动员会,并向每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发放自查告知书和明白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事业单位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送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二)全面检查、重点督查阶段(8月13日至9月底)
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分级分类制定检查计划,确保检查全覆盖。区局组织督导组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内的大检查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局属各执法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本地区所有重点行业领域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进行检查;所有企事业单位要全部开展自查。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总结成果、巩固提高阶段(10月)
各单位要对大检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发现不足,找出亮点,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推动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由局长李彦君任组长的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局属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逐级明确大检查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监督检查到基层。
(二)强化督查检查
区局采取专项督导检查、联合督导检查等形式,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纵向督查,确保把宣传发动、安全责任、监督检查落实到每家企事业单位、每个车间班组、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要坚持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力求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三)广泛宣传发动
局属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总结推广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事故案例向企业和职工宣讲教训,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作用。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重大隐患,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有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或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曝光。
(四)做好信息报送
局属各单位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总结分别于8月15日、10月25日前报送区局。大检查活动期间,每月5日、15日、25日前报送《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每月1日前报送月度工作总结。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与实施方案一并报送),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