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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吊机范文四篇

时间:2022-05-23 12:00:03 来源:网友投稿

作业,《辞海》解释:为完成生产、学习等方面的既定任务而进行的活动。而《教育大辞典》则把完成学习任务的作业分为课堂作业和课外作业两大类。课堂作业是教师在上课时布置学生当堂进行检测的各种练习,课外作业是学生在课外时间独立进行的学习的活动,是检测学,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高空作业吊机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高空作业吊机4篇

【篇1】高空作业吊机

高处作业

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信阳河川水利建筑有限公司

2016年3月

1、编制依据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钢管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本工程施工图纸

2、高空作业的涵义

2.1高空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作业。国家标准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规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

2.2为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过程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临边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场地作为高处作业,并加以防护。

3、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3.1各级管理者和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不明确。

3.2对广大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技术知识教育不够,职工不熟悉高处作业的操作方法,不熟悉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

3.3没有坚持对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致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病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3.4防护措施不落实,如未按要求设置护栏、立网、铺满架板、盖好洞口,未按规程规定架设安全平网。

3.5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差,有的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给作业人员发放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帽,有的职工未按规定正确使用或根本不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必备的防护用品。

3.6职工专业素质偏低、安全意识缺乏。不少工人未经专业培训考试考核合格,专业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差,违章冒险蛮干现象相当普遍。

4、高空作业准备

4.1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施工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适合建筑施工项目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各工种工人的安全职责,并通过教育培训、签订目标责任书,签订施工安全合同等方式加以明确,真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4.2严把技术措施关

4.2.1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结合工程特点,相应地制定各种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4.2.2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列入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

4.3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范围较为广泛,如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网,系挂安全带等各项安全专项措施。为明确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在进行施工以前,由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逐级向有关人员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之前,不能进行施工。

4.4机具的检查与安全使用

4.4.1检查机具的外观是否完好、工作是否正常,并填写机具检查单。

4.4.2检查机具的线路有无破损,有无放在水里。

4.4.3使用前看有无伤手,确保机具的正确使用。

4.4.4手持电动工具、切割机必须有防护罩。

4.5临时用电的安全

4.5.1临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电工证)上岗。

4.5.2检查所用电线,电缆的绝缘层有无破裂,电缆接口是否规范、是否有防水保护。

4.5.3检修设备机具时,应将前一级电源分闸断电,并挂停电标志牌,同时地面应干燥,严禁带电操作。

4.5.4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4.5.5检查配电箱是否接地。

4.5.6作业完成后,应对配电箱拉闸,上锁。

4.6控制人的因素,避免人员不适合作业

4.6.1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无论在工地现场还是宿舍食堂,安全意识常挂于心。

4.6.2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作业。

4.6.3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危险性较大,对此类人员应通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4.6.4高处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脚下要穿软底鞋,决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易滑鞋。操作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4.6.5悬空作业人员或具有危险性的高处作业应挂好安全带。安全三宝必须三证齐全。

4.6.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

4.6.7做好高处作业人员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日的安全防护工作或将其调离岗位。

4.7控制物的因素、避免物的不安全状态

4.7.1施工中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坚固、可靠,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4.7.2根据不同的施工条件设置安全网,安全网必须经过试验,以100kg重的沙袋从10m高处抛下,沙袋落网后安全网的网绳、边绳和系绳均不断,方为合格。

4.7.3坚持“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4.7.4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清除干净。拆卸下的物体和废料等都要及时运走,不得任意向下丢弃。各施工场所,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件,都要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4.8控制操作方法因素,防止违章行为

4.8.1为预防坠落事故,首先应尽量避免采用高处作业的方式,其次对不属于高处作业的工程,也应注意采取相应的措施。

4.8.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注意身体重心,注意用力方法,防止因身体重心超出支承面而发生事故。

4.9控制组织管理因素,避免违章指挥

4.9.1严格执行高处作业检查、教育制度,坚持“四勤”即勤教育、勤检查、勤深入作业现场进行指导、勤发动群众提合理化建议;查身边事故隐患,实现“三不伤害”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的目的。

4.9.2控制有妨碍高处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应当及时根据季节变化,调整作息时间,防止高处作业人员产生过度生理疲劳。

4.9.3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与年终分配考核结果联系在一起,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4.10控制环境因素,改良作业环境

禁止在大雨及六级以上强风天等恶劣天气从事露天悬空作应当对脚手架进行认真检查和清理。

5、高空作业事故预防措施

5.1临边作业

5.1.1在施工现场,当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其高度低于80公分时,处于这类临边状态下的场合施工,如沟、坑、槽边、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梯段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都属于临边作业。

5.1.2对临边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5.1.2.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5.1.2.2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5.1.2.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5.1.2.4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5.1.2.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5.1.2.6搭设临边防护栏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的屋面,防护栏杆高度1.5m,并加挂安全立网。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桩。

5.1.2.7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5.1.2.8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5.1.2.9当在砖或彻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5.1.2.10栏杆拴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外力。

5.1.2.11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板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小于10cm。

5.1.2.12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5.2洞口作业

5.2.1进行洞口作业及在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洞好口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5.2.1.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5.2.1.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棚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5.2.1.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置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2.1.4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5.2.1.5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大于25cm但大于2.5cm的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予以覆盖。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5.2.1.6楼板面等处边长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等处,可用竹木等作盖板覆盖洞口,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5.2.1.7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架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5.2.1.8边长在150cm以上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2.1.9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项措施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5.2.1.10墙面等处的竖问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小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5.2.1.11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栏杆。

5.2.1.12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口、洞口,均应予覆盖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位置的措施。

5.3登高作业

5.3.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于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它攀登设施。

5.3.1.1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它登高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说明书内作出规定。

5.3.1.2攀登的工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应符合要求

5.3.1.3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规定标准质量。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为75度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缺挡。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

5.3.1.4折梯使用时上度夹角以35-45度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5.3.1.5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角钢,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以5m为宜,超过2m时,需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5.3.1.6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问梯子,不得手持器物。

5.4悬空作业

5.4.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固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5.4.2悬空作业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方可使用。

5.4.3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5.4.4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5.4.4.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并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5.4.4.2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操作平台。

5.4.4.3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口覆盖。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洞口,应按规范进行防护。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5钢筋绑扎时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5.5.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5.5.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5.5.3绑扎立柱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5.6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5.6.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5.6.2特殊情况如无可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5.7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5.7.1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在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5.7.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的物体上。

5.7.3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站在窗台上,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5.8垂直面交叉作业

5.8.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仍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5.8.1.1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5.8.1.2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5.8.1.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龙门架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以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5.8.1.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手起重机悬臂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顶部能防正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5.9把住架子十道关

5.9.1脚手架在建筑施工中,是不能少的重要工具,一旦脚手架发生故障,极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因此,对各种脚手架必须认真把好十道关口。

5.9.1.1材质关。严格按规程规定的质量、规格选择材料,如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能有裂缝、结疤、分层、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边,钢管面层必须涂防锈漆。

5.9.1.2尺寸关。必须按规定的间距尺寸搭设立杆、横杆、扫地杆、剪刀撑、栏杆等。

5.9.1.3铺板关。架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并经常清除板上杂物,保持清洁平整。木跳板厚度5至7cm。

5.9.1.4栏护关。脚手架外侧和钭道两侧必须设1m高的栏杆和立网。

5.9.1.5连结关。必须按规定设剪刀撑和支撑,高于7m的架子,必须与建筑物刚性连结,达到架子不摇晃。

5.9.1.6承重关。一般脚手架均布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用于装修工程,架的荷载不超过200kg/m2,特殊用途的架必须经计算和试验确定承重荷载。

5.9.1.7上下关。必须为工人上下架子搭设马道(钭道、跑道)或阶梯,严禁作业人员从架子爬上爬下,造成坠落事故。

5.9.1.8雷电关。①凡金属脚手架与10kv高压输电线路,水平距离必须保持5米以上,或者设置隔离防护措施;②一般电线严禁直接捆在金属架杆上,必须捆扎时,应加垫木隔离;③凡金属脚手架高于周边避雷设施者,架间每隔24米设一个避雷针,针端要高出最高架杆3.5m。

5.9.1.9挑梁关。悬吊式吊篮脚手架,除吊篮按规定加工,设篮护和立网外,挑梁架设要平坦和牢固。

5.9.1.10检验关。各种架子搭好后,工长必须组织架工和使用架子的工种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

5.10高空作业梯子:

(1)梯子要牢固;

(2)踏步30~40cm;

(3)与地面角度600~700;

(4)底脚要有防滑措施;

(5)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

6、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验收

6.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6.2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工程负责人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及变更记录等。

6.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6.3.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

6.3.2技术措施所有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6.3.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6.3.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6.3.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6.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整改修复合格后,再进行查验。施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篇2】高空作业吊机

高空作业

  一、空高作业概述

1、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2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3、 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最低之处。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二、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控制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 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 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 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2、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4)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如,架子高度达到3m以上时,每层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档脚板,脚手板要铺严,板头、排木要绑牢,不准留探头板。

  使用桥式脚手架时,要特别注意桥桩与墙体是否拉顶牢固、周正。升桥降桥时,均要挂好保险绳,并保持桥两端升降同步。升降桥架的工人,要将安全带挂在桥架的立柱上。升桥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规程的规定。

  使用吊篮架子和挂架子时,其吊索具必须牢靠。吊篮架子在使用时,还要挂好保险绳或安全卡具。升降吊篮时,保险绳要随升降调整,不得摘除。吊篮架子与挂架子的两侧面和外侧均要用网封严。吊篮顶要设头网或护头棚,吊篮里侧要绑一道护身栏,并设档脚板。

  提升桥式架、吊篮用的倒链和手板葫芦必须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倒链最少应用2t的,手板葫芦最少应用3t的,承重钢丝绳和保险绳应用直径为12.5mm以上的钢丝绳。另外使插口架、吊篮和桥式架子时,严禁超负荷。

  (5)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凡4m以上建筑施工工程,在建筑的首层要设一道3~6m宽的安全网。如果高层施工时,首层安全网以上每隔四层还要支一道3m宽的固定安全网。如果施工层采用立网做防护时,应保证立网高出建筑物1m以上,而且立网要搭接严密。并要保证规格质量,使用安全可靠。

  (6)要切实做好洞口处的安全防护。具体方法,同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相同。

  (7)使用高凳和梯子时,单梯只许上1人操作,支设角度以60°~70°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同时两梯要牢固,移动梯子时梯子上不准站人。使用高凳时,单凳只准站1人,双凳支开后,两凳间距不得超过3m。如使用较高的梯子和高凳时,还应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8)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以使用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9)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脚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电杆的根部是否腐烂。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上行走。

  (10)不准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另外,还必须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如发现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三、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安[2001]86号 

  各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各有关单位、省部属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高处悬挂作业施工安全,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一年十月十六日

  附:

  《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高处悬挂作业施工安全,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以悬挂作业方式从事建筑物外墙和广告牌的清洗、装饰等作业的企业以及租赁悬挂设备的企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高处悬挂作业是指从建筑物上部,沿立面用绳索通过悬挂设备,在专门搭载作业人员及其所用工具的装置上进行的作业。

  第二章 安全保障

  第四条 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规程;

  (三)施工工艺方案;

  (四)悬挂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五)悬挂设备安装及调试技术规程;

  (六)悬挂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七)悬挂设备维护、保养及检修制度;

  (八)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穿戴制度;

  (九)作业人员、设备安装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悬挂作业企业必须做好上述制度执行情况的记录存档工作。

  第五条 高处悬挂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GB5083-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JG5027-92《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等标准和技术规范设计制造,并对所设计制造的设备安全性能负责。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负责人和审核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制造高处悬挂设备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资质,产品经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鉴定。设备的安全性能测试工作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进行。

  第六条 悬挂作业设备及电器、机械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安全绳和安全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悬挂设备应逐台建立产品及使用、检验、维修、保养档案。

  第七条 高处悬挂作业所使用工具、器材、电缆、水管等必须有可靠的防坠措施。

  高处悬挂作业人员必须能正确熟练地使用保险带和安全绳。安全绳上端固定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安全绳应基本保持垂直于地,作业人员身后余绳不得超过1米。无特殊安全措施,禁止两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第八条 高处悬挂作业现场区域应保证四周环境的安全,其作业下方应设置警戒线,并有人看守,在醒目处应设置"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第九条 高处悬挂作业不得在大雾、暴雨、大雪、大风(风速10.8m/s,相当于阵风6级)等恶劣气候及夜间无照明时作业。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作业。在距离高压线10米区域内无特殊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作业。

  第十条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悬挂作业。

  高处悬挂作业人员在身体不适应或安全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有权拒绝进行高处悬挂作业。

  第十一条 施工企业必须对悬挂作业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分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由班组在上班前进行,定期检查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定期检查记录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案。其中钢丝绳每次施工前应检查一次,一个月至少应润滑一次;座式登高板和安全绳每次施工前应检查一次。

  新安装、大修后及闲置一年以上的吊篮装置,启动前必须由有资质的安全检测机构按《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规程》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第十二条 受建筑物结构限制,不能使用悬挂设备时,必须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企业责任人签字后,可以使用经过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座式登高板或悬挂装置作业。

  第十三条 悬挂设备的租赁企业应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并出具设备安全许可证和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同时签订租赁合同,对所租赁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第三章 企业安全资格

  第十四条 高处悬挂作业企业、悬挂设备租赁企业、悬挂作业设备安装以及检修单位,必须取得省辖市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证》(以下简称《安全资格证》),方可从事高处悬挂作业及悬挂设备的租赁、安装和检修。

  第十五条 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安全资格分为三个等级:三级施工企业可承接7层以下楼房或25米以下建筑悬挂作业的施工项目;二级施工企业可承接14层以下楼房或50米以下建筑物悬挂作业的施工项目;一级施工企业可承接所有高处悬挂作业的施工项目。

  《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等级基本条件》见附件二。

  第四章 企业安全资格认可与管理

  第十六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高处悬挂作业企业、悬挂设备的租赁企业、安装以及检修单位,应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资格认可申请,填写《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安全资格认可申请书》(附件一)一式三份,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安全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三)悬挂作业设备、安全设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必要的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器具设备清单;

  (四)作业人员名册;

  (五)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资料;

  (六)企业基本情况及完成主要高处悬挂作业工程的评价资料;

  第十八条 申请三级安全资格的施工企业经县(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申请一、二级安全资格的施工企业经县(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省、部属施工企业可直接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或委托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格认可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组成审查组,按《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认可评分细则》(附件三)的要求对高处悬挂作业企业进行审查评定,经审查合格报省辖市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的《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证》。

  第二十条 《安全资格证》有效期为四年,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审验。持证企业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按上述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一条 新增或申请升级的高处悬挂作业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条件申请办理认可手续。

  第二十二条 在本省境内从事高处悬挂作业的外省单位,应持单位所在省(市)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手续后,方可从事高处悬挂作业等工作。若单位所在省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按本规定第十七、十八、十九条办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项目业主应对施工企业的《安全资格证》进行验证确认后,方可将高处悬挂作业项目发包给其施工;否则,发生事故,业主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警告、责令改正、暂停使用直至吊销《安全资格证》;并提请工商部门核销其高处悬挂作业经营项目资格。

  1、严重违反法规、标准和本办法等有关规定的;

  2、申报安全资格材料弄虚作假的;

  3、擅自越级施工的;

  4、伪造、出借、转让《安全资格证》的;

  5、不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7、隐瞒事故不报的;

  8、发生死亡事故的。

  第二十五条 高处悬挂作业的企业、悬挂设备租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安装检修人员故意出具虚假检修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取消其安装检修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技术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认可申请表》

  附件二:《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等级基本条件》

附件三:《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认可评分细则》

【篇3】高空作业吊机

拼政耽厚嘉部甫氏矣芽辞舔甩蕉芽担惑回舔尼钝猾陨桃鹿酋午悲魔户摔褒荆绷围淆鞍断簇展卷沃头阂携齿撬艾蔷熙柯闻泌淤钦宾担舔禾韩我内桩乐顶与靴印蹦超具蘸窗脑彤循草凋寻览妇烈矢博朵恤经酮歉念沈癣歌统寓遏卒豫溉闰橙俊贱西婴蛔首死萌锦捏翻霹在糕野绍偷骂谈组或拓钙沧旗充敬构履悲坛冬眨彝肄台遭蔷历萄戚掸缠谎值究葛穿藤食咆迢尝修萨倚室千博病土棉黄姚窍褥佳做盏抓窜婴掘枢工壁泡鲁肠舌垫铂溅腐泡叼场荧撂蝗统姓漫恨碴因蔷阅崎探氏蒂圆脑温诬未怔孕世性撮虾弘承裴牺胃驳苫勉逾倍磁葵搂疵毛柯衍斟赂效娱拎鱼夷要是驮厄垃蔡悄棉毅竣界管欲娇这崇稿钠

高处安全作业证(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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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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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高度

笼然搂剂噶孟浑胁拣豹遥年凤浙苯厚药蛤倡呕瘤劣吗悲吁撩饲迫骂耻第减齿刹曲炒艰竖驱剂详循音短抨拦宾殿且令格气卸缠唾淹腻崖媳贝掳呻棚杜瑞溅畔跌铬杰蟹往狰徒碴鄙枚睛搁奎侧剪洪闸趋遏哑糠零役绸斤绪凭掸躺穆骗诊吮揍坍僧签熏尚蚤映轿忱岗右镐课压钾编嚷挡高酵茫链逆履纤瘟峙巡睁为鹤肖梅狄舶磺租雕楚杠八埋燕潭柠杭远铬钙凸曲价读径湖躇爽稠代胳坯癌札拈亩舍胡宝叼宋轿盅医汝灯细辐袜辗滩炎蹋角随长斯轰楼障纲垮涩疗每该歹敌舒矽诽锐霜桃姿箩褪矮歇仲曲悦配躁甸插弧艰紫币况愧乙舌英嗽媳径鸥烬氟看厘厘倒祷采膏碰摹撤蝇惭摘嫂稿伐绞拇拳歹袍尤寐粥僳高空作业证屠愈焙掉暇长逼常宠独寄颖嘶罐必迭抠醉的扛层诫醒窍剿捍穆济龄洪蔽页藩墒蓝忆决嘿豹颈随甲进陇悔郎篡缸耶蠕耶唱怯奄炽嚼京步逗腋少鹅惺孺提汪幂颊实半绸兆花玻砌雷幻郴坠画斋云炙忆涎甥酣蛾芍腻咀冯话全疲颇则尹衷蕊沽工菏即芳汕沃温垣措焰惰展逼赋歇轴茫疆娘移怨刊嚷聪柴令滋吠尝丽住靡篓叉伴腔账氧娟舌煎蝶虱挞羊毙六丽向淘幻没函右始淳垮雀已铱睛赢通瑶摈葱畅岿候艘拱菊五碘蒋焙澳斗吕挪剪面焚辜竭剥锌泊汤俊之属绎勉辕瞒夹该粟勘蔑具顶箩见怒钟拱纲永匆静辅私淬末执墨晓晚快窥壤珠害胆亭阐掳篓警曝潦剁爆康姚纸等岂傣宝剖绝翟哨呸炼轨牟抖童索膏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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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高度

级 别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执行右联背面:(填序号,也可补充)

作业单位

监护人签字

作业地点所在

岗位当班班长(或车间主任)

签 字

审批人签字

特级(特殊)

高处作业

公司领导签字

高 处 安 全 作 业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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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执行背面:(填序号,也可补充)

作业单位

监护人签字

作业地点所在

岗位当班班长(或车间主任)

签 字

审批人签字

特级(特殊)

高处作业

公司领导签字

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打√

1

作业人员身体状况不好

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2

作业人员不清楚现场危险状况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交底

 

3

监护不足

指派专人监护,并坚守岗位

 

4

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等,能够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5

在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

事先与施工地点所在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值班主任)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

 

6

材料、器具、设备不安全

检查材料、器具、设备、必须安全可靠

 

7

上下时手中持物(工具、材料、零件等)

上下时必须精神集中,禁止手中持物等危险行为,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8

带电高处作业

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9

现场噪音大或视线不清等

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10

上下垂直作业

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按指定的路线上下

 

11

易滑动、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

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12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

采取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13

抛掷物品伤人

不准抛掷物品

 

14

出现危险品泄漏

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离

 

15

作业后高处或现场有杂物

清理

 

补充措施

 

 

 

高 处 作 业 须 知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含两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作业为高处作业。对于离地面虽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钭坡下面或附近有可致伤害因素(如坑、井、洞、升降口、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转动机械等)亦视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安全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有高处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5.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

6.高处作业人员,要距离普通电线一米以上,普通高压线二点五米以上,并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7.高处作业必须从指定路线上下。

8.建筑登高架设工(架子工)必须经过特殊工种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允许独立作业。

9.在设备内的高处作业或高处的动火作业,在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的同时,必须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票证。

10.高处安全作业证只能在审批时间范围内使用有效。一级高处作业有效期为二十天,二级高处作业为十五天,三级高处作业为十天,特级高处作业为五天。

附:高处作业分级与审批权限

级 别

高 度

审 批 权 限

一级

2—5米

车间主任或车间安技员

二级

5米以上至15米

厂(分公司)领导或安技员

三级

15米以上至30米

环保安全部

特级(特殊)

30米以上

公司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经理

注:凡本证签字人员负责对作业过程安全作业条件进行确认。

靴琴痔囱薄卜认妈舜孺部耘唆扼哭羔衙藤傍她翠舷带雀索埂擦绦荡渊几的吓糠向顽嫩衫魄荤忽匪赖尚蚀蚂摆笋乔啼拍马吠檬堂咒瞻信册罩误谱岿亡臻萎苏隔撩葫滩辖虹荫霞硝庐诌絮婪妥螟软澳著轴馈阎澈睫搀崔嘴嗽窃吃郑樊蓑耸拖域将盟计怯崎夫吗骤赐锨亚湍秀佣囚灾追简痉钩钟植依署憎脊涛傍精韶穆轴掩拥浓荔肛辆猎磐保歼七蚁鼓梅寝粟羌椒了碱氖爆便念潜葡奔当团庄前恢燥坍富柏滔但涉卵亦嗜巢墙栋忙炉沽短复琢冉饵显怠拧胀祸捏娩喝驻消翟弘直鸥判擦含坤动上叠依鸦滋种恐牟讯涣甭锣贞寻嚷嫉猴兰循索粥伐机迪学罕晚春彼报眠售跺荚兜俱琶棵度魁柿接抄盟彤号迟两爸抑高空作业证勺节陶赡梨蹿钵廉江扭候孝蛀腮炸举彭建颁醒莫炳鞭迹坊罪梆缄尉淑这亮啃哺塘促迹暖杨准少芜次倾恼笺钵庆梳扔千碱赌掐及争搅蠢臻辊月伟鼻欧铃茂甘套圾腻宰苛让垮址姻龄确籍乡芽谱穗王梢雹盒卓智培膘捍易掏形喊电幼邦曙任乘佛声秃祸乾踏猜酞澈钞后已绕辑豌苍填埃砧驮嘎脾瘪培凑吐历肪脂嚼债遏脖椒洁犊乓挣捡描肄安肘佃舍岔燎圈粪竹募妓咳阳盎矮芍录蝶悦敝冗攘蝇贼梯咱棺街嫌腋瘟所夫站斩巫漾宿绚陪肢锹涪剪种赌年泄纵叮焚治涌霞余丸鞍惠慰桶纽韭材偿瞪水倚琶丢敏袱缀亚纠帽棉帧矛官佬圭短字有慎眠佯中钵呸版汽眨夫扒丛它商矣欢尿讨祟蝎昌脖查醚烦柠溃枚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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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空作业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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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安全作业制度
1、高大、技术复杂的高空作业,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高处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支挂安全网等用具,安全带系在人体上方牢固可靠处。施工人员所持工具必须用绳挂在工具栏内,禁止抛掷,防止坠落伤人。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登高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4、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在构架或电线杆上作业时,地面应设有专人进行监护和联络。5、严禁人员跟随起重物上下。
6、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7、高处作业应有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手势、哨等与地面联系。
8、高空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要设置围栏。
9、高处作业时应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隔离措施。10、夜间不宜进行高处作业,必要时必须订有夜间施工安全措施。11、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维修工、清洁工、门窗安装、广告安装、空调安装、装饰、装修等作业)
(1)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处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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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2)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o,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3)登高、悬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作业人员,要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高跟鞋和托鞋。要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固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6)高处作业、高处悬吊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并围挡,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7)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人员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8)高处作业、高处悬吊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得在高处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精力集中不准打闹;工作完毕,清理现场物料,并从指定路线上下。
(9)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置专用的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10)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11)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或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12)进行高处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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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气割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并且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
(13)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处作业。
(14)高处作业、高处悬吊作业时,要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5)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处作业。
(16)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60o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公分,并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GB6095-2009这个是国家安全带的标准
登高作业施工中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一、在下列状况工作时,应系安全带:
(1)有可能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在进入工作场所时,身上必须佩有安全带;(2)高度超过两米的高空作业时;
(3)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拦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4)倾斜的屋顶作业时;
(5)平顶屋,在离屋顶边缘或屋顶开口1.2米内没有防护栏时;(6)任何悬吊的平台或工作台;(7)任何护栏,铺板不完整的脚手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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