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观念淡薄整改措施篇一: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分析和解决对策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分析和解决对策【摘要】近几年,媒体关于大学生犯罪的报道层出不穷,这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观念淡薄整改措施3篇,供大家参考。
法制观念淡薄整改措施篇1
篇一: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分析和解决对策 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分析和解决对策
【摘要】 近几年,媒体关于大学生犯罪的报道层出不穷,这从一定程度说明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淡泊。其根源在于家庭、学校和社会等诸多方面的因素。社会风气与潮流引导着社会成员追求个人享受,抛弃社会责任,依附关系人情,漠视法律制度,使得大学教育也随社会导向而看重知识传授,轻视素质培养。社会价值的偏颇和学校教育的缺陷,直接导致了家庭教育在孩子人格和心理素质培养方面的忽视。综合起来,就构成了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深层根源。对大学生犯罪的预防和法制教育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及个人的共同努力,从而使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栋梁之才。
【关键词】 大学生 法制观念 原因和对策
一、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分析
当代大学生作为象牙塔内的天之骄子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任何时候都受到全社会的密切关注,包括他们的犯罪行为。2004年的“马加爵事件”让国人第一次认真审视大学生犯罪的问题。近些年,“70码”、“我爸是李刚”、以及“药家鑫案”都是大学生犯罪的典型,无一不显示出当代大学生法制观念淡泊的严重性。充分了解和把握大学生犯罪的属性,对预防大学生犯罪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般大学生犯罪现状有以下几个因素:
1、大学生的心理矛盾与冲突逐步加剧导致犯罪。大学生虽然在生理上基本成熟、定型,但在心理上发展却很不稳定。马加爵因贫困的家庭背景和封闭的性格常招致同学的嘲笑,长期压抑的自卑心理最终爆发,使他丧失理智残忍地杀害了四名同学。在面对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人际交往与自我封闭的矛盾,独立意识和从众心理的矛盾,自卑等诸多矛盾和冲突时,大学生往往比社会上的同龄人更脆弱、更冲动,其情感与情绪的不稳定性便暴露出来,如果这些矛盾和冲突得不到有效引导,就可能演变成大学生犯罪的心理基础。 2.社会价值观念扭曲和社会责任感缺失导致犯罪。
“70码”事件中,肇事大学生完全不在乎撞人,声称可以用钱解决问题。金钱至上的观念埋没了对生命的敬畏,人类的善良在金钱利益面前正在贬值。市场经济的利益导向影响了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在市场经济追求利益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人把物质占有量的多少作为衡量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这种标准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大学生,使他们的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和错位,从而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对于精神方面的追求,削弱了传统道德对行为的控制力。“官本位”的社会风气导致部分“官二代”拥有特权思想,认为依仗父母的权势可以无所畏惧,为所欲为,即便触犯法律也能避免承担责任。
3、家庭教育的失误导致了孩子的畸形成长。大学生法制观念淡泊,犯罪现象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家庭不适当的教育方式所造成的。在应试教育制度的驱动下,家长们往往只重视分数教育,而忽视了对子女人格的培养。在教育方式上多采用物质奖励或简单的打骂。这种消极的教育方式容易让子女产生敏感、惧怕、偏执等不良性格,一旦心理失衡,就容易在冲动之下导致犯罪。“药家鑫案”正是家庭教育失误下的悲剧。药家鑫在众人眼中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弹得一手好钢琴。肇事后向伤者连捅八刀,是因为看见伤者记车牌。生命教育是整个教育的原点。泰戈尔说过的“教育的目的应当是向人类传送生命的气息”,把生命教育视为原点可谓正本清源。教育之“育”正是应该从尊重生命开始,使人性向善,使人胸襟开阔,使人唤起自身美好的“善”根。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任课堂,家庭教育对孩子将来全面发展起着不容替代的作用。 4.学校教育的缺陷影响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当今社会,各类学校依旧没有跳出应试教育的窠臼,教育的全部与“真谛”,仍然是过分倚重知识的传授,而对学生心理健康、人格健全的教育却是缺失的,也包括对敬畏生命教育的缺失等。学校的法制教育仅限于知识的传授,而没有形成与法律思想相适应的价值观,没有将法律规范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的行动动机。
二、增强大学生法制观念教育的对策
预防犯罪,增强法制观念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大学生犯罪案件是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多原因综合作用的产物。要想减少和预防犯罪,就必须从根源解决问题,形成人人知法守法的法制环境,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发展的内外部环境,这样才能取得根本性效果。
1、大学生应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培养良好的自我控制能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培养坚定的意志品质。有了积极明确的人生目标,就有了内在驱动力,可以使人积极向上,从而克服各种心理问题,避免因为心理空虚而产生犯罪的倾向。培养良好的自控能力,就能够正确面对学习、生活、就业所带来的种种压力,对于家庭贫困、就业困境所产生的心理困惑要勇于面对,不能消极逃避,同时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修养,始终以乐观、自信、坚强的态度对待生活。大学生还应学会建立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正确处理好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加强意志力的锻炼,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习惯。 2.家庭教育要转变观念,注重子女人格塑造和心理素质的培养。父母要建立德智体美协调发展,成人与成才双管齐下的培养目标,把健全人格、健康心理的培养放在首位。要善于与子女沟通,了解子女的内心世界,尊重子女的意愿,不将子女当成实现自己愿望的工具,发挥助推力作用而不是牵引力作用。
3、学校教育要大力发展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在校大学生不仅要学好科学文化知识,还要拥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和牢固的法制观念,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肩负着二十一世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他们的法律素质、思想品德将直接关系着法制的建设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实现。因此,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使他们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至关重要。
4、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待优化,社会不良风气必须遏制。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要进一步落实,以此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社会条件,但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法律制度不完善,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和谐因素。只有社会全体成员都形成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共同抵御不良的社会风气,才能避免大学生受到污染,才能让校园处在一种和谐的法制环境下,从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使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栋梁之才。
总之,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及频频犯罪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已经引起社会高度的警觉。在消费主义盛行的时代,人们的观念、信仰、价值观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大学校园不是真空地带,多元化的社会毕竟带来多元化的校园生活。一个事实摆在公众面前,学历与素质并不成正比,并不是学历越高素质就越高,犯法的可能性也就越小。本文结合我国大学校园里发生的几起恶性违法案件,围绕大学生犯法的独特的地方和趋向,大学生犯法的动机和诱因,试图分析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及解决的对策,愿与同仁商榷。篇二:个人查摆问题整改措施
个人查摆问题整改措施 (2014年8月25日)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县委督导组的指导下,我参加了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交心谈心等工作,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对照检查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深入查找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根源,形成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四风”问题台账。为扎实开展好下一阶段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结合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本整改措施。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12字总要求。按照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关键在整改落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的精神要求,把以解决“四风”问题为核心任务,把立行立改作为狠刹“四风”的重要手段,把逐项整改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最基本要求,把建章立制作为祛除病根的治本之策,更加牢固的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和世界观。全面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转化运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工作效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践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
(三)工作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问题。针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分类,从解决实际问题和建立制度着手,整改落实,力争抓一项成一项。
2、坚持从严从实,开门整改。坚持“严”字当头,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确保各个环节、各项任务不走过场。坚持开门整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按照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度落实到位。
一、 整改任务和措施
(一) 立行立改事项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务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学习观念。最重要的是强化理论观念。要通过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作为今后工作的指南。(2)进一步深入学习科学理论知识,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在不断学习的同时,提高自己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认真学习,扎实学习。摒弃学习走过程、应付的态度,吸取理论知识的精髓,为完成党赋予的各项工作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听取基层民政干部职工和民政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学习方法。把民政干部职工和民政对象的愿望作为工作目标,努力掌握决策分析的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自己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确保顺利完成上级交付分各项工作任务。
整改时限:2014年7月30日
2、工作作风不实,求真务实精神不够深入,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务实观念,坚持从我做起,从当前工作抓起,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转变对一些事情不敢抓、不敢管、不愿管的思想,杜绝“绕着问题走,避开矛盾走”的想法,要用敢于担当、积极负责的态度来解决和处理工作中的问题。(2)在平时的工作中,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摆样子,讲究方法、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对待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干,做好每一件事情,要把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整改时限:2014年7月30日
3、缺乏工作主动性,工作存有惰性的问题 整改措施:(1)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持以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 “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群众路线,每周至少一次带着问题下乡,到农户中倾听群众的想法、意见和建议,真正掌握了解并认真解决群众的所需所想所盼,进一步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2)认真研究自己分管的本职工作,严格规划每项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分阶段性实施,坚决杜绝走一步、说一步糊里糊涂干工作现象。 整改时限:2014年7月30日
(二)近中期整改事项
1、关心群众疾苦不够,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1)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时刻用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平时克服自我满足的思想意识,向更高的目标迈进。(2)检查多下乡到村走访和帮助群众,对贫困户、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做到心中有数,采取帮扶措施使其摆脱贫困局面。(3)要多与农民群众沟通,多征求广大群众对自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多了解群众生产生活遇到的困难,想方设法尽最大能力去解决,增强服务意识,彻底改掉官僚作风和不良习气。 整改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
2、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缺乏一抓到底的问题 整改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
3、存在讲成绩,看亮点多,而查找问题差距不够篇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及改进措施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及改进措施 作者:王红 来源:《文学教育·中旬版》2013年第03期
[摘 要] 由于我国职业教育起步较晚,法律教育体制还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职校生自身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因素,形成了目前我国职校生法律意识方面的缺陷。近年来,在职业学校中违法事件在数量上呈现出越来越多、在性质上呈现出越来越严重的趋势,但是由于职校生本身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而未被重视。比如,在考试中,趁同学不在而偷换同学的试卷,改成自己的名字,一点也没有羞耻感;一学生连续两次偷老师的电脑,拿到市场去卖,还大摇大摆的照常上学没有丝毫畏惧感;同学之间三两句话不投机就大打出手,甚至还因此拉帮结派的打群架;夜不归宿,去网吧、酒吧;上海多名学校女学生集体援交事件等等。 [关键词] 职业教育;法律意识;教育
一、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面对如此多的校园违法事件,我们不能不加以重视,毕竟“亡羊补牢”还未为晚也。导致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会的原因,也有学校和家庭、学生个人的原因。
1、个人因素
高校扩招引发高考热和普高热,让学生和家长觉得上职业中学就意味着人生的失败,意味着低人一等。使得不少学生产生悲观失望、自暴自弃的消极思想。另外,由于职校学生的年龄特点,不会去主动专注法律,也总认为违法犯罪离自己很遥远,其实法律就在大家的周围,与我们息息相关。
2、家庭因素
父母的法律素养和对法律的态度对学生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大多数家长认为孩子年龄还小,而且大多数时间都在学校活动,一般不会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加上自身对法律的关注也普遍较少。
3、学校因素
学校领导对法律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这全校师生的态度,也直接决定着学生对法律意识的认识和提高。在不少学校中,普遍存在学生的德育和日常行为教育是学生科和班主任的事的认识误区,在日常教学和后勤等工作中,忽视了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性,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现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力度和创新,德育方法单一,内容滞后,仍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上,出现一个问题就处理一个问题,没能深入分析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针对性不强,这直接影响到德育效果,也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社会因素
市场经济冲击了部分学生的思想价值观,金钱成为不少学生衡量人生价值的主要尺度,学生拜金主义思想膨胀,炫富思想严重。商品经济的辐射,外来文化的冲击,社会舆论的负面影响、社会不良现象、网络不良信息传播等等,都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很大影响,使学生滋生一些错误思想,个别学生甚至经受不了物质的诱惑,走上歧途。
二、增强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针对以上的分析,如何加强职校生的法律意识?我们可以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育。
1、家庭教育
前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把儿童比作一块大理石,他说,把这块大理石塑造成一座雕像需要六位雕塑家:1家庭;2学校;3儿童所在的集体;4儿童本人;5书籍;6偶然出现的因素。从排列顺序上看,家庭被列在首位,可以看得出家庭在塑造儿童的过程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在这位教育学家心中占据相当的地位。为此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是十分必要的。家庭中家长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他们是孩子的第一任乃至终身的老师。
2、学校教育
(1)让学生认识到学法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 (2)如何帮助学生学法。
在学校可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 1)加强德育课程教育
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其主要目的是传授法律基础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依法办事。教师应适应新形势,联系实际,努力探讨多种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开展法律讲座
每学期学校请法律专家到学校做一次报告,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力图在他们心目中逐步树立起正确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他们在学校要做遵守校规校纪的好学生,以后进入社会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社会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 3)开展法律主题班会
每个月开展一次以法律为主题的班会。在班会课上可以利用举案说法、案例分析,写学习日记等多种方法督促学生学法、知法、用法。懂得法律基本常识,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和履行的义务,懂得运用法律作为最有效的武器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的侵害,同时做到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符合年龄和身份的事。
3、社会教育
(1)加强社会舆论的影响
目前社会中存在一些虚荣和金钱至上的不良风气,导致未成年人受其影响而误入歧途。一些同学养成了爱慕虚荣、好攀比的坏习惯,一些学生甚至为了得到更多的零花钱,而出卖自己的身体。英国流行病学专家理查德·威尔金森和凯特·皮克特在《不平等的痛苦》一书中提到,炫富行为来自所谓的“社会评价威胁”,这是一种身份焦虑,把自己的尊严和自信完全建立在他人的评价之上。通过提高自身,提升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水平,希望能获得更多身份上的优越感。面对这些负面影响,所以我们的社会也应该树立正确的社会评价体系,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我们的媒体应该多提倡个人的正当努力,而不是投机取巧,建议社会上的人不应只是一味的追求物质享受,还应该重视精神世界,不应只想着自己的所得所失,还应更多的想着奉献社会。
(2)加强职校生的责任感
“青少年是青春的花朵,祖国的未来。”肩负着建设国家的重要使命。所以我们还应加强职校生的责任感教育,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贪图享乐,应更多的关注社会,认识到自己身上肩负的历史使命。
职业学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如何,对能否培养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蓝领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有很大影响。所以我们要尽可能的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法,不断的提高职校生的法律意识,为我们的国家培养出更多的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者简介:王红,张家港工贸职业高级中学,研究方向:教育学。
法制观念淡薄整改措施篇2
淡薄的人际关系
“如何得心应手地生活呢?”这种想法已经渗透到了学生的校园生活中,甚至成为他们的行为准则。
大学教师岛田先生通过对学生的调查了解到了学生的这种性格。到目前为止,他通过对堂上学生窃窃私语、借贷课堂笔记等情况的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决课堂问题的方法的变化。并且,在此背景下发现了(学生)巧于钻营这一点。岛田说:“在了解实际情况时,可以说学生窃窃私语、借贷课堂笔记和巧于钻营是纬线和经线的关系。”
据岛田说,巧于钻营大约是从在校内信息杂志上选课开始的。最近,从得到学分的难易程度到是否出勤,教师的人性化,这些都被写进了信息杂志。另外,现在的学生依赖他人,甚至为了逃课而让朋友代替自己去上课,万一被老师提问到了也让朋友代替自己回答。不过,若是中枪的朋友敷衍说不知道也能应付的过去。一旦到了考试的时候,就会出现以小组或班级为单位组成的为对付考试而出谋划策的学生群体。
巧于钻营,尤其是在课堂笔记的借贷这一方面上得到了施展。在以11所大学的1126名学生为对象的调查中,有96%的学生曾经使用过别人的笔记或其复印本。关于“什么时候使用的次数多?”这一问题,有77%的学生回答“常规考试前”,有14%的学生回答“平常学习和常规考试之前”,有9%的学生回答“在平常学习中”。有高达66%学生爽快地把笔记借给朋友。对于“你认为在获得学分要投机取巧吗?”这一问题,有10%的学生回答“十分精明”,有51%的学生说“还算精明”,超过60%的学生“有投机取巧的意识”。
岛田意识到这种投机取巧是被“授予”和“受与”之间的关系所支撑的。即互相期待对方能为自己做些什么的关系。不过于干涉对方,并且为了得到及时消息,需要建立广泛的人际关系。岛田把这称做“淡薄的人际关系”。
最近,把课堂笔记用文字处理机做成课件,或者用传真发送的“传真笔记’’的情况有所增加,考试信息也通过手机来进行交流。这种科技的应用避免了和其他学生面对面交流的麻烦。
岛田说:“学生之所以选择投机取巧地生活,其中一个原因是由于大学提供的并非系统化的知识,而是为了取得学分而提供的片面信息。
岛田说“学生关心的是考试的技巧,也就是处理信息的方法,使用信息的方法。因此,(学生)追求投机取巧。教师也是有责任的。(教师)没有传授学习知识体系的喜悦,也没有教授像《心》一样不能信息化的知识。”
法制观念淡薄整改措施篇3
培养青年学生的法治观念
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他们与社会的接触越来越多,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对他们的行为和思想都有着巨大的影响。青年学生社会阅历浅,是非辨别能力比较差,行为模仿能力强,如果不教育他们正确地认识社会现象,学校正面教育的作用会在很大程度上被社会上的不良现象所抵消。教育学生正确看待社会现象,单靠空洞的说教是不够的,必须密切联系实际,采用平等对话的方法,摆事实,讲道理,这样做,才能使人心服口服。当今社会上的两类现象对学生的负面影响比较大,一是国家干部的腐败行为,二是流氓恶势力的犯罪行为。这两类现象不断地被新闻媒体报道出来,对青年学生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由于青年学生看问题比较容易产生片面性,他们可能会因此得出一个结论:现代社会一团糟,哪有什么法治。一谈到干部腐败,学生往往义愤填膺,并提出为了惩治腐败要大开杀戒,实际上,问题远远不是那么简单。腐败作为人类社会的一个痼疾,确实难以解决。当年朱元璋为了惩治贪官,就规定官员贪污六十两银子就应枭首示众,甚至对贪官可以采取“剥皮实草”的酷刑,但最后明朝还是灭亡在了贪官身上。惩治腐败,最根本的手段还是靠法治,就象有的学者指出的一样,对法治的威胁和危害主要不是来自公民个人,而是来自公共权力和官员,依法治国首先是治权、治吏。如果官员的产生、评价、罢免的权利真正掌握在群众手中,腐败现象就可以降低到最低限度。现在,新闻媒体常说某某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利”怎样怎样,实际上,一些官员很明白,他是在拿着“上级赋予的权力”怎样怎样。针对学生面对社会现象产生的一些片面认识,教师应当正确的加以引导,首先要求学生从自我做起,自己不要危害社会,同时教育学生,要使我们这个社会变的更加美好,最有效的手段还是依靠法治,并要鼓励学生做一个法治的实践者、维护者、宣传
所谓意识是一种观念形态的东西,是与物质相对应的。马克思主义早就告诉我们,意识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1〕意识是人脑对物质的反应,是人脑的机能、“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2〕意识根据它的对象和内容不同,可作不同分类,如自我意识、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可进一步细分,法律意识就是社会意识的一种。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3〕
据此,我们可以将大学生法律意识表述为: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这种反应和体验是积极的,能动的。这种表述可以概括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不同层次和组成部分,正如刘旺洪教授所言:“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4〕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就其主体而言,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虽然客观上讲,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法律意识必然包括法律思想体系的理论内容,但就实际状况而言,在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中,法律思想体系理论内容的比重还是较低的。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结构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它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四个基本要素,这四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形成由低级向高级,由深层到表层,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多层次结构。只有当四要素产生最佳组织效应时,才能实现整体功能的最优化。
1.大学生法律心理,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现代法及法律现象的直接心理反应、感受、体验等,是大学生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直接的心理状态。大学生的法律心理是在对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理念的向往与勇于接受的基础上和导引下而形成的直观而不片面、具体而不盲目的感性认识。这种感性认识可使片面性、盲目性、自发性降至最低限度,是大学生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为指导,克服自身的偏激性而获取的。因此,大学生法律心理具有如下特征:
(1)辩证自觉的感性认识能力。主要是指大学生在对法及法律现象的感性认识中,能够克服传统法律心理及青年人的偏激心理,使其更具全面、客观、正确的成份。
(2)乐于接受新的法及法律现象的心理取向。指大学生对新的法事物、法现象不是持漠然态度,而是积极主动学习、遵守、运用和维护新法律、新法规。
(3)主动积极的诉讼心理。大学生应摒弃避讼、厌讼、惧讼的心理,以主动积极的态度参与诉讼。
(4)扬弃传统法律文化的心理机制。指大学生对于传统法律文化能够辩证接受的心理。
(5)对现代法制的充分信任感和依赖感。即相信现代法律制度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发展与完善,司法机关能够秉公执法,维护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包括自身利益);以此法律制度所建立起来的社会秩序是合乎人性的,能够实现秩序、正义、自由、效率等法律价值。从而确信在涉及法律问题时,依靠司法机关解决是可信赖的。
2.大学生法律观念,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尚未系统化的思想观念形态。它是在法律心理基础上形成的法律意识,是法律心理与法律理论的中介和过渡,处于法律意识水平的中间层次,在大学生法律意识中居于重要的地位。法律观念的有无以及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到法律意识的强弱。
3.大学生法律理论,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整体化、系统化的理性思维体系,是现代法律观的理论表现。具有系统化形态、指导性地位等特点,居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的高级阶段,为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方向性指导。
大学生法律理论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一般理论(法理学)。它居于法学知识体系的最高层次,担负着探讨法律的普遍原理、为各部门法学和法史学提供理论根据和思想指导的任务。
(2)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部门法学,即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通过对现行法律(国内法、国际法)的研究而形成的理论体系。具体包括宪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内容。除此而外,还包括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律史学、比较法学及其与其它学科之间的边缘学科。
4.大学生法律信仰,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理想信念,在大学生法律意识结构中居于最高理性层次。它是大学生对于“作为人格化了的法律所要追求的最终目标和最终目的”的信念。法律信仰不仅来自于法制现实,是法律现实的超前反映,而且以具体的法制作为表征,并通过人们的坚定信念和不懈努力加以实现。其内容包括所有法律价值的实现,其特征具有多样性、层次性、阶级性、交叉性和终极性。大学生法律信仰蕴含着大学生对法及法律的最高期望,是对正义、民主、平等、自由、人权、效率、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及其实现,从而实现法治,最终实现人类生活的幸福。法律信仰是法制建设的奋斗目标,大学生因其在社会中的特殊角色地位而必须树立现代法律信仰。因为“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5〕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
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功能结构上的先天不足,导致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未能很好地发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自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国方略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成了我们追求的目标。有学者认为“建设法治国家总的说来,恰似一个等边三角形,立法、执法(包括司法)、法律意识三者缺一不可,三者又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立法是前提,执法是关键,法律意识是结果”。〔6〕笔者虽不大赞同这种观点,但也从中得到了启发。笔者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两条平行线,从硬的方面来讲,是法律制度的建设,包括立法和执法,而从软的方面来讲,则主要是法律文化的培育,这其中当然包括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只有“硬软兼施”,依法治国才能落到实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才能尽快实现。因为法律意识虽属意识的范畴,是法律制度等物质范畴的派生物,但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则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理之一,同时法律意识功能的发挥也受到法律制度等物质因素的制约。正如马克思早就说过的那样,“蜘蛛的活动和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7〕法律意识对法律制度的积极功能也是显而易见的。许多事例表明,法律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决定法律本身的命运,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出发点和归宿。”〔8〕可见探讨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使之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具体来说,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功能。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即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主要是通过传授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和认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掌握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积极学法,严格守法,主动用法,自觉护法。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功能主要体现在通过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把提高法律意识从自在的行为变为自觉的行为,从而意识到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并把法律当成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最终实现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目的。
2.导向功能。我们正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因为新中国成立以前,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相当差,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虽加快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步伐,但仍未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我们过去制定的不少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应不断发展的客观物质生活条件,尤其是在目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尤其是加快立法、加强执法(包括司法)更显迫切。立法的前提条件是客观条件的需要,这里的客观条件除主要包括生产力发展水平之外,还包括公众的法律意识的现状。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调节人们相关之间的社会关系,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处在较低的层次上,法律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和实施,即使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因此而增加法的实施成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与法律实施的关联程度较大,如果大学生能有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这对法律的实施无疑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进而带动和促进全体社会公众对法律实施的支持。从这个角度讲,大学生法律意识具有导向功能。这种导向是相对于社会公众而言的。
3.评价功能。法的实施,包括法的遵守和法的适用两个方面。就法的遵守而言,法律意识的功能主要指社会公众把法律当成自己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自觉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而就法的适用而言,法律意识的功能主要表现在对专门机关的司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保证法律得到切实有效和公正、及时的实施。在这里,主要体现的是评价功能,即对行为的正确与错误,法律是否公正,法律的实施是否有效做出价值判断,从而影响法制建设的进程。当然,由于大学生缺乏判断和辨别复杂事物的能力,因此当他们在做价值判断时,就不可避免地出现错误的判断,从而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评价功能的发挥。
4.规范功能。统治阶级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以法律这样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法律来调整习俗、道德和政策等行为规范,无法调整或调整不力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法律这一目的的实现除依赖国家强制力外,还必须依赖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因为国家强制力仅仅是外部力量,而法律意识则是实现法律目的的内在动力。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内因是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当代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构建可以使他们自觉按照法所体现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去规范自己的言行。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1998年教育部关于“两棵”课程设置意见中提出,“法基”课通过让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础,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定,理解和实践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根据这一规定,在实际大学教育中则要坚持高校的普法教育。现今高校课程中也几乎都没有法律基础课,但在开展普法教育及开设法基课程时,应注导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今虽多数高校均已开设法律课程,但由于是公共课,课时少,学生多不加以重视,许多学生只求在期考中成绩合格,这与当初教育部关于设置此课程的初衷相违背。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笔者从“教“这方面谈谈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几点建议。第一,教学内容选择:如前所述,法基课属大学课程中的公共课,课时少因此在教学中,法学内容的选择尤为重要。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由干与学生密切相关,因此也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了解法律,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第二点即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往的普法教育,法学教师多采用讲.授这一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更不用说去努力学习法,以法保护自己。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因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只是通过开设法基课程,进行普法教育,不足以使学生真正提高法律意识。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里,笔者谈几个这方面的建议。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如前所述,我们的法学课程由于课时少,在教学;中,我们只能采用“少而精”的方法,在部门法选择上,磨刀能控与崇全有密切共连的几门部门法,但中国法学精深,我们要全方位了解我国法律,从而更全面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则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合同法内容,提高学法兴趣,何乐而不为。第三,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很多是课一堂——宿舍——食堂三点一线,大学生涯极为枯燥,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分听法庭审理,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另外,对于现今社会上的一些著名案例,诸如“胡长青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一些重大复杂案例,可组织学生看录像,或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大于权”的论点,从另一层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最后,要彻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要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并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素质的主要方面。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就不适应时代需要。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大学生违法犯罪是因为法律意识的贫乏,而法律意识的缺陷是由于其心理发展不成熟。心理健康教育使大学生掌握了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具有较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从而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北京大学精神研究所研究员王玉凤研究表明:大学生中有16%至25.4%的有心理障碍,尤以焦虑不安、神经衰弱、强迫症等为主。如今年在云南大学发生的“2.23”特大杀人案,马加爵于3月15日晚上在海南省三亚市被抓获。云南人力资源中心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惠主任说,从提供的资料来看,马加爵可能是一个有人格障碍的人。这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属分裂性质,表现在他性格内向、孤僻、不爱与人打交道;另一方面则属攻击性质的人格分裂,表现在从提供照片上看,马加爵蛮有攻击性。两者结合在一起,可以看出他平时很压抑,如遇上某些事情的话,就有可能爆发,且喜欢报复打击。当今导致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不良情绪占主导地位,而不良情绪源自于家庭、社会及自我心理调节能力低下,社会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家庭过高的期望值与自身能力差异所产生的压力,有的找不到正确的方式排解,久而久之,使他们有可能通过犯罪的方式而释放出来
综上所述,高校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高校为了使其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能够适应法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就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