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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纪通〔2020〕14号七星关区2020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完整文档)

时间:2022-07-01 13:1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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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纪通〔2020〕14号七星关区2020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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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通报

 七星纪通〔2019〕14 号

  七星关区 2019 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 重点工作走访督导情况通报

 2019 年 4 月 15 日至 28 日,区纪委区监委成立 8 个走访督导组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和区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2019 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了走访督导,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督导由区纪委区监委主要领导带头,区纪委区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主要围绕脱贫攻坚政治纪律保障情况、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民生监督等重点工作,采取不打招呼、直插基层、深入群众的形式,通过“查、看、问、访、述、评”等方式,对 97 个党委(党组)开展监督检查,共实地走访 89 个村(社区),走访群众 840 户,走访发现问题 343个。对 97 个单位党委(党组)政治生态研判情况进行集中反馈,当面移交问题清单,督促指导各单位结合实际修订完善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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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一、走访督导情况 (一)

 正面清单

 1.杨家湾镇坚持每周例会利用半小时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

 2.杨家湾镇、青场镇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乡村卫生整治宣传动员会议整合,宣传动员会议开到各村民小组;区财政局被抽查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晓率达 100%。青场镇被抽查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满意率达 100%。

 3.大屯乡在区级作风扫码评价工作的基础上,细化本乡工作方案和惩处办法,将“作风评价二维码”张贴到户,实现全乡全覆盖。

 4.市东街道推行民生监督员值班接访工作;龙山社区每月 3日定期收集群众意见,每月 15 日根据视情况组织开展活动并对收集到的意见作出答复。

 5.亮岩镇、撒拉溪镇等地村寨环境卫生有大的改观,集中整治效果好。

 (二)

 负面清单

 部分单位党委(党组)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单位党委(党组)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脱贫攻坚的安排部署上不够到位;有的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有的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还有差距;有的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未张贴“作风评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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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公示不全面、不及时;有的乡镇纪委监督不敢动真碰硬、纪检监察干部本领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等等。

 1. 脱贫攻坚政治纪律保障工作 还有差距。

 。

 一是 有的单位 贯彻落实 省市区脱贫攻坚安排部署不到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移民局、燕子口镇、亮岩镇、团结乡、八寨镇、朱昌镇等单位重视不够,对脱贫攻坚工作只作一般性安排,没有根据工作职能作具体安排部署。

 二是 一些地方基础设施建设 进度缓慢。田坎乡、大屯乡、龙场营镇、海子街镇、小吉场镇、阿市乡等 2016 年通村路项目存在未完工情况,亮岩镇三里田村张家寨组、裕群村通组路未启动,水箐镇沙坝组到大海子组通组路还未按照公路质量局整改通知书启动整改;区文广局在亮岩镇、生机镇、燕子口镇、团结乡、清水铺镇实施的广电云工程施工进度缓慢;八寨镇、大银镇部分饮水安全工程进度缓慢,层台镇幸福村刘家寨组、小吉场镇联丰村、新建村未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影响饮水安全工程进度;林口镇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存在水管填埋深度不够的问题,长春堡镇干堰村第三期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完毕并通水,但第二期工程仍未验收并影响第三期不能验收;对坡镇危房改造进度缓慢,截止目前仅启动 42 户改造。

 三是产业项目跟踪监督检查不到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建局未安排部署脱贫攻坚产业项目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放珠镇对产业项目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

 四是 对 建档立卡贫困户 管理不够精细。三板桥街道灵峰社区、团结乡银山村、生机镇峨峰村未按“一户一档”要求规范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管理。

 五是 一些 单位对驻村干部管理不规范, 驻村干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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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发挥不够好。区法院对单位脱贫攻坚驻村干部驻村情况跟踪管理不到位;层台镇、长春堡镇、八寨镇中厂村、瓦窑坪村、小吉场镇永桥村、永平村、海子街镇擦枪岩村部分群众对驻村帮扶干部的信息及相关政策不了解;清水铺镇民族村村干部和驻村干部对脱贫攻坚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六 是 一些地方环境卫生较差。燕子口镇雄峰村通村通组路沿线建筑垃圾多,何家沟桥边的小河内生活垃圾成堆;燕子口甘沟河村、清水铺镇民族村村公所环境卫生差。

 2. 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落实不到位 。一是 有的 单位安排部署不到位。洪山街道、三板桥街道、大新桥街道、碧阳街道、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学习不够深入,存在以文件传达文件情况,未根据工作职责作具体安排落实。

 二是有的单位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区河道管理处未建立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台账;大银镇、田坝桥镇、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党史研究室对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没有照单全收纳入整改,未针对反馈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区委党校、朱昌镇、鸭池镇、团结乡、亮岩镇、大银镇、田坝桥镇、何官屯镇、区总工会未按上级要求对整改资料规范装档,未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

 3. 干部 纪律作风 有所 松懈 。一是有的干部职工纪律意识不强。燕子口镇交通协管员邹良义上班时间玩手机打游戏; 清水铺镇民族村小学幼儿教师曾莉(志愿者)上课时间不在岗,其所在班级学生无教师任课;何官屯镇塘官社区驻村干部孔晶在电话查岗时未如实回答自己去向,也未履行请假手续。

 二是有的单位为民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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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意识不强。区法院入口值守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对前来办事人员语气生硬;田坝镇在 4 月 22 日赶集日组织干部职工开会,便民服务大厅除公安窗口外,其他窗口未留人值守;八寨镇便民服务中心无办事流程引导提示,便民大厅饮水机未投入使用。

 三 是有的单位对干部管理松懈。区教育科技局考勤管理不严、流于形式,个别股室存在虚假签到、签退以及长期未签到等情况。

 4.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

 一 是 有的 单位接待不规范。区移民局、区发改局接待过程中存在陪同人员超标问题。

 二 是 有的单位 对公务用车管理 不规范。区公安分局、区科协、区民宗局、区卫健局、麻园街道对公务用车监管不到位,无公车使用管理台账;区委党校无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区交通局对较大金额的车辆维修发票未按要求报主要领导审核;大银镇、田坝桥镇、区教育科技局部分公车维修保养、维修项目不清。

 三是一些单位食堂管理不规范。区工信局未将收取单位职工的食堂就餐费用纳入财务账务管理;水箐镇、千溪乡、鸭池镇食材采购不规范,无采购清单或未安排干部职工负责采购事宜。

 四是个别单位仍存在公职人员借款未归还情况。田坝镇办公室负责人吴瑾 2017 年 2 月至今借款 225000 元未归还。

 5. 部分单位对 干部纪律作风扫码评价工作 不重视。

 。

 一是 有的” 单位未张贴“作风评价二维码”。如:林口镇财政所、道交办、安监站、督查考核办、统计办,德溪街道德沟社区、普宜镇摆盖村村公所、区民政局各窗口、燕子口镇、生机镇小康办、村建站,清水铺镇后山村、团结乡银山村、层台镇林业站、小吉场镇永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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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长春堡镇沈家屯村、便民服务大厅所有窗口、区公安分局交警八中队、千溪司法所、千溪派出所,鸭池派出所、田坝镇便民服务大厅、撒拉溪镇党建办、危改办,朱昌镇卫生院、危改办、人大办、国土所。

 二是有的单位“作风评价二维码”被遮挡或损坏。如: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妇幼保健院VCT室、对坡派出所、大银派出所;朱昌镇便民服务中心、阴底乡党政办、扶贫办“作风评价二维码”损坏未及时更换。

 三是 有的张贴单位张贴的位置不便于群众扫码评价。如:大银镇人大办、大河乡团委、水务站,德溪街道甲秀社区、大屯派出所,阿市乡武装部,龙场营镇安监站、国土所、党政办、龙场营派出所,区信访局、区文广局、清水铺派出所 、朱昌派出所、司法所、区委党校部分科室、区卫健局“作风评价二维码”张贴在办公室内,开源集团、建工集团、区生态环保局、区委党校部分科室“作风评价二维码”均摆放在办公桌上;区残联办公室“作风评价二维码”张贴在门背后。

 6. 部分单位对委 区委 2018 年“ 两个责任” 监督检查 反馈问题 整改落实不 到位。

 。区法院、三板桥街道、朱昌镇、千溪乡、鸭池镇、田坝镇、阴底乡、林口镇、大河乡、八寨镇未按要求整改、未上报整改情况或整改不彻底。

 7. 部分单位议事决策不规范。

 。

 一 是部分单位存在以党政联席办公会代替党委 ( 党组 )

 会研究“ 三重一大” 事项。田坝桥镇、区教育科技局党政联席办公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研究大额资金;开源集团、建工集团用董事会代替党委会;城市综合执法局用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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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替党组会;区交通局、区移民局、鸭池镇未将行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办公会)记录与党组(党委)会议记录分开; 二 是部分单位会议记录未体现讨论及执行“ 末 位表态制” 的情况。如:区教育科技局、区总工会、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团区委、民宗局、区残联、区科协、区卫健局、千溪乡。

 8. 少数单位 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 不到位。

 一是一些单位组织学习相关规定不深入。德溪街道未组织学习《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的规定》。

 二是有的单位, 压力传导不到位,。

 自查工作流于形式。区投资促进局、野角乡部分《干部参与茅台酒经营情况报告表》报告事项不完整,只报告姓名,自查表无自查内容;区工信局、区交通局干部职工未填写个人自查的相关表册。

 9. 东西部扶贫协作和统一战线帮扶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 部分 工程 款验收或拨款不及时。长春堡镇干堰村统一战线项目已经完工验收,尾款未及时拨付;致公党中央协调捐赠修建的野角乡茅坪小学新建教学楼已投入使用,但还未验收和拨款,资金仍在教育账户上。

 二是 部分项目设计方案有缺陷。八寨镇大兴村的草莓基地项目未设计排水沟、薄膜参数等,幼儿园围墙和厕所设计存在安全隐患。亮岩镇桥头村林下养鸡项目还在调整项目,尚未启动。

 10. 部分 单位公开公示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 。

 一是 有的单位 无 党务、政务 公开栏。如:区公安分局、阴底乡大丰村、洪山街道洪山社区、放珠镇播乐沟村。

 二是一些单位公开公示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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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区法院、清水铺镇后山社区、八寨镇中厂村、层台镇层台社区、田坝镇兴荣村公开栏无公开公示内容;大银镇、燕子口镇甘沟村公开栏位置较偏僻或悬挂过高,不便于群众查看公开内容;区科协、区委党校、区党史研究室、区住建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委编办、朱昌镇、八寨镇、阴底乡、层台镇、生机镇、碧海街道彭家寨社区、对坡镇建华村信息更新不及时;团结乡、亮岩镇“三公经费”未公开或公开不全面。三板桥街道灵峰社区、大新桥街道小河社区和大坡社区、朱昌镇宋伍村和山脚村、公示到组执行不到位。

 三是一些单位未按要求对公开内容进行处理。洪山街道环南社区、三板桥街道、大新桥街道大坡社区公示内容泄露群众身份及个人账户信息。

 11. 民生监督工作还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 。一 是一些乡镇(街道)非普惠制申报工作不规范。三板桥街道、碧阳街道、洪山街道、大新桥街道、德溪街道、观音桥街道、生机镇、亮岩镇、燕子口镇、林口镇、田坝桥镇、大河乡、放珠镇“非普惠制”情况申报审核程序不规范,有的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反差,有的未开展抽查,个别单位(如:三板桥街道灵峰社区)未开展申报工作。

 二 是 部分 乡镇对民生监督员工作重视不够,对相关工作指导不力,管理培训不到位,民生监督员工作不够规范、质量不高,作用发挥不够好,民生监督工作知晓率不高。田坝桥镇、大银镇、林口镇对村务(民生)监督员反馈问题处理落实不到位;大河乡、亮岩镇、撒拉溪镇、海子街镇、市西街道、三板桥街道、大新桥街道未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或培训指导不到位,民生监督员开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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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不规范,未按要求建立或管理监督台账;对坡镇、杨家湾镇、大银镇对村务(民生)监督员到岗到位情况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理。碧海街道、德溪街道、麻园街道、观音桥街道、大新桥街道、杨家湾、青场镇、八寨镇、朱昌镇、鸭池镇、千溪乡、田坝镇、亮岩镇、清水铺镇、团结乡、生机镇、燕子口镇走访的村社区中,除观音桥街道塘房社区群众对村务(民生)监督委员会工作知晓率达 92%之外,其余的均在 70%以下。

 12. 常态化约谈工作开展不。

 扎实。

 一是 部分单位党委(党组)未常态化开展约谈 工作。区文广局、区河道管理处、区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区移民局、区财政局、开源集团、建工集团、碧海街道、德溪街道、大河乡、朱昌镇 2019 年第一季度未开展常态化约谈工作。

 二是部分单位未使用专门的约谈记录本,约谈程序不规范。天河风景管理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党史研究室、洪山街道、大新桥街道、观音桥街道、德溪街道、清水铺镇、团结乡、放珠镇仍未使用专门约谈记录本;区投资促进局常态化约谈程序不规范,未按“一人一档”收集归档;团结乡只有纪委书记约谈;林口镇、水箐镇、区党史研究室、大新桥街道、放珠镇、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屯乡、小吉场镇、区交通局、区移民局约谈程序不规范,有的未按“一人一档”收集归档,有的约谈对象或开展约谈领导未签字,有的未要求被约谈人员撰写认识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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