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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清理有关借用借调人员通知(范文推荐)

时间:2022-07-02 20:45:09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清理有关借用借调人员通知(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对于清理有关借用借调人员通知(范文推荐)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关于清理有关借用借调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为确保基层干部队伍稳定,夯实基层基础,根据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要求和黔委厅字〔2018〕45 号和黔组通〔2018〕60 号的等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请各乡镇(街道)按要求进一步开展借用借调人员自查和清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黔委厅字〔2018〕45 号、黔组通〔2018〕60号和毕党发〔2018〕11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在脱贫攻坚期内一律不得从深度贫困乡镇和下辖有深度贫困村的乡镇借用干部,(包括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不得以跟班学习、帮助工作等其他形式借用借调。

 二、各乡镇(街道)要对借用借调人员认真开展自查,借用借调人员为深度贫困乡镇和下辖有深度贫困村的乡镇

 干部,以及不符合相关借用借调规定的,要一律清退。

 三、各乡镇(街道)需积极配合清退工作,主动排查本乡镇(街道)借出干部(省、市、区级借用均要统计),及时与借入单位对接后做好借出干部退回后的工作安排,并在8 2018 年 年 9 9 月 月 7 7 日(下午六点前)之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同时报送 《清理借用人员统计表》至 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四、对于自查后需清退,请于 8 2018 年 年 9 9 月 月 1 11 日前完成清退工作,工作完成情况同时报 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五、区纪委、区督办督查局、区实绩考核办将对清退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实地走访等。在全面清退工作中,对拒不回乡镇的干部,按相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借用单位拒不清退的,或有干部群众举报或反映并经调查属实的、督查时仍旧没有清退的,将对借用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支 冶

 刘 莉

  联系电话:8345428

 附件:清理借用乡镇人员统计表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2018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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