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42号对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管控工作通知【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 1 - 七星关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电
发往地址:见报头
签发人:杨正中
等级 特提·明电
七星禁毒办发电〔2017〕42 号
七星关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 管控工作的通知
区公安分局、各乡镇街道禁毒办:
自开展“大排查、大收戒、大管控”专项行动以来,截止 9 月29 日,全区共查获吸毒人员 106 人,其中强制隔离戒毒 82 人。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行动起来,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收戒、大管控”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法处置,严禁降格处理。
对尿检呈阳性的吸毒人员,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处理;对尿检呈阴性的吸毒人员,若其在社区戒毒(康复)期内,办案部门
- 2 - 要与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联系,核实其是否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康复),若存在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康复)或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情形的,办案部门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依法予以强制隔离戒毒。
二、严格管控措施,严防脱管失控。
对尿检呈阴性的在社区戒毒(康复)期内的七星关区籍吸毒人员,且不能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办案部门要及时联系区无缝衔接一站式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并将该吸毒人员送至中心。中心要采集该吸毒人员基本信息,通知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将其接回,同时完善交接手续。乡镇街道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安排人员到中心将该吸毒人员接回,完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落实后续管控措施,提高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
三、强化落实,严格考核。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不按要求及时接回,接回后未完善社区戒毒(康复)档案,未落实后续管控措施的,将报请区禁毒委领导,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年终考核中扣除单位相应分值。
中心负责人:陈文学(手机 18286721111)
七星关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