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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入托费、入学费及医疗费等的酌情补助或减免
需补正情形
办理机构:阴底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业务电话:朱祥奎:18744941827 监督电话:0857—8572013
公
告 补
正 给
付
受
理 不符合给付条件
申
请
审
查
决
定 书面告知理由及救济权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有效身份证明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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