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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独生子女入托费、入学费及医疗费等酌情补助或减免

时间:2022-07-08 11:5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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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独生子女入托费、入学费及医疗费等酌情补助或减免

 

 独生子女入托费、入学费及医疗费等的酌情补助或减免

 需补正情形

  办理机构:阴底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业务电话:朱祥奎:18744941827 监督电话:0857—8572013

 公

  告 补

 正 给

 付

  受

 理 不符合给付条件

  申

 请

 审

 查

  决

  定 书面告知理由及救济权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有效身份证明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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