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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炼钢法律法规(完整)

时间:2022-07-12 09:2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适用炼钢法律法规(完整),供大家参考。

适用炼钢法律法规(完整)

 

 一、转炉炼钢

  二、厂(车间)位置的选择与布置

  三、厂房及其内部、构筑物

  四、原状物料

  五、炼钢相关设备

  六、铁水预处理

  七、转炉煤气的回收与净化

  八、炉外精炼

  九、钢水浇注

  十、炉渣

  十一、修炉 适用法规清单

 名

 称 发文号或发布机关 实施日期 适用条款 炼钢安全规程 AQ2001-2004 2005-3-1 5;6;7;8;11;12;14 一、厂(车间)位置的选择与布置

  1. 厂(车间)位置的选择

  (1)选择厂(车间)的位置,应注意工程地质条件和洪水、海潮、飓风、滑坡等灾害的危害,并按地震烈度等级标准设防。厂址地坪应高出当地最高洪水水位 0.5m 以上,地处海岸边的应高于最高潮水位 1m 以上;如受条件限制无法达到,应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2)

 厂(车间)应位于居住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和当地生活水源的下游,并应有适当的安全健康防护距离。

 2.厂(车间)的布置

  (1)炼钢主车间与各辅助车间(设施),应布置在生产流程的顺行线上;铁水、钢水与液体渣,应设专线(或专用通道)运输,以减少其他物流干扰。

  (2)炼钢主车间,应按从原料至成品(坯、锭)的生产流程,以各工序分区作业为原则,合理布置各工艺装备及生产设施,确保各工序安全、顺行。

  (3)炼钢厂内,应按消防规定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设置消防设施的地点,应有明显的标志牌。

 二、厂房及其内部建、构筑物

  1.厂房

  (1)冶炼与浇注厂房内产生大量热量及有害气体、烟尘,设计应考虑良好的通风散热与采光条件;转炉、电炉、铁水贮运与预处理、精炼炉、钢水浇注等热源点上方,应有良好的通风道;热源点周围的建、构筑物应考虑高温影响,采取相应的隔热防护措施。

  (2)厂房结构应考虑风、雨、雪、灰等动(静)载荷及各种自然因素影响,主厂房屋面四周应设栏杆,并在适当位置设置清扫通道等;厂房应合理布置登上屋面的消防梯与检修

 梯。

  (3)转炉与电炉冶炼跨,应采用炉子高架式布置厂房;容量 50t 以上的炼钢车间,主要跨间的厂房宜采用钢结构;炼钢主厂房的布置形式及各跨间参数的确定,应符合 YB9058的要求。

  (4)

 炼钢主厂房,地坪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5m 的人行安全走道,走道两侧应有明显的标志线;主厂房及其他中、重级工作类型桥式起重机的厂房,应设置双侧贯通的起重机安全走道,轻级工作起重机厂房,应设单侧贯通的安全走道,走道宽度应不小于 0.8m。

  (5)炼钢主厂房,应设置贯通各跨间,并与各跨间进出口及主工作平台相通的参观走廊,其宽度不小于 1.5m。

  (6)厂房内地坪应高于厂房外地坪 0.3m 以上,厂房内地面运输车辆的轨道面应与地坪面一致。

  (7)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与摩电道,原则上应相对布置;若两者位于同一侧,则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8)应根据设计规定的安全标志设置要求和实际生产情况,在厂房内生产作业区域和有关建筑物适当部位,设置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标志。

  (9)厂房、烟囱等高大建筑物及易燃、易爆等危险设施,应按国家标准安装避雷设施。

 2.建、构筑物

  (1)各种建构筑物的建设,应符合土建规范的各项规定;各种设备与建、构筑物之间,应留有满足生产、检修需要的安全距离;移动车辆与建、构筑物之间,应有 0.8m 以上的安全距离。

  (2)易受高温辐射、液渣喷溅危害的建构筑物,应有防护措施;所有高温作业场所,如炉前主工作平台、钢包冷热修区等,均应设置通风降温设施。

  (3)防火设施的设置,应遵守 GB50016-2006 等的相关规定;主控室、电气间、电缆隧道、可燃介质的液压站等易发生火灾的建构筑物,应设自动火灾报警装置,车间应设置消防水系统与消防通道。

  (4)厂房内梯子应采用不大于 45°的斜梯(特殊情况允许采用 60°斜梯与直爬梯),梯子设置应符合 GB4053.1、GB4053.2 的相关规定。转炉、精炼炉、连铸主平台,两侧应设梯子。大、中型转炉,炉子跨宜设电梯。

 (5)操作位置高度超过 1.5m 的作业区,应设固定式或移动式平台;固定式钢平台应符合 GB4053.4 的相关规定,平台负荷应满足工艺设计要求。高于 1.5m 的平台,宽于 0.25m的平台缝隙,深于 1m 的敞口沟、坑、池,其周边应设置符合 GB4053.3 规定的安全栏杆(特殊情况例外),不能设置栏杆的,其上口应高出地坪 0.3m 以上。平台、走廊、梯子应防滑。易受钢水与液渣喷溅的平台工作面,应采用铸铁板或钢板贴面混凝土块(耐火材料)铺设。

 (6)转炉、精炼炉的炉下区域,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炉下漏钢坑应按防水要求设计施工,其内表应砌相应防护材料保护,且干燥后方可使用;炉下钢水罐车、渣罐车运行区域,

 地面应保持干燥;炉下热泼渣区,周围应设防护结构,其地坪应防止积水;炉渣冲击与挖掘机铲渣地点,应在耐热混凝土基础上铺砌厚铸铁板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

 (7)不允许渗水的坑、槽、沟,应按防水要求设计施工。

 (8)

 转炉和电炉主控室的布置,应注意在出现大喷事故时确保安全,并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连铸主控室不应正对中间罐;转炉炉旁操作室应采取隔热防喷溅措施;所有控制室、电气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LF 主控室,应按隔声要求设计;主控室应设置紧急出口。

 (9)炼钢炉、钢水与液渣运输线、钢水吊运通道与浇注区及其附近的地表与地下,不应设置水管(专用渗水管除外)、电缆等管线;如管线必须从上述区域经过,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10)易积水的坑、槽、沟,应有排水措施;所有与钢水、液渣接触的罐、槽、工具及其作业区域,不应有冰雪、积水,不应堆放潮湿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11)车间电缆隧道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并应根据需要设置自动灭火装置;长度超过 7m 的电缆隧道,应设置通风气楼。

 (12)密闭的深坑、池、沟,应考虑设置换气设施,以利维护人员进入。

 (13)废钢处理设施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落锤破碎间(场)应设封闭型防护结构,废钢爆破应采用泄压式爆破坑。

 (14)炼钢企业应建立对厂房、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扫制度。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备应实行操作牌制度。

 三、原材料

  1.散状材料

 (1)应根据入炉散状材料的特性与安全要求,确定其贮存方法;入炉物料应保持干燥。

 (2)采用有轨运输时,轨道外侧距料堆应大于 1.5m。

 (3)具有爆炸和自燃危险的物料,如 CaC2 粉剂、镁粉、煤粉、直接还原铁(DRI)等应贮存于密闭贮仓内,必要时用氮气保护;存放设施应按防爆要求设计,并禁火、禁水。

 (4)地下料仓的受料口,应设置格栅板。

 2.废钢

 (1)可能存在放射性危害的废钢,不应进厂。进厂的社会废钢,应进行分选,拣出有色金属件、易燃易爆及有毒等物品;对密闭容器应进行切割处理;废武器和弹药应由相关专业部门严格鉴定,并进行妥善的处置。

 (2)废钢应按来源、形态、成分等分类、分堆存放;人工堆料时,地面以上料堆高度不应超过 1.5m。

 (3)炼钢厂一般应设废钢配料间与废钢堆场,废钢配料作业直接在废钢堆场进行的,废钢堆场应部分带有房盖,以供雨、雪天配料。混有冰雪与积水的废钢,不应入炉。

 (4)废钢配料间与废钢堆场,应设置必要的纵向与横向贯通的人行安全走道。

 (5)废钢坑沿应高出地面 0.5~1.0m,露天废钢坑应设集排水设施,地面废钢料堆应距运

 输轨道外侧 1.5m 以上。

 (6)废钢配料间或废钢堆场进料火车线与横向废钢运输渡车线相交时,火车线入口应设允许进车的信号装置,当渡车在废钢区运行时,火车不应进入。

 (7)废钢装卸作业时,电磁盘或液压抓斗下不应有人,起重机的大车或小车启动、移动时,应发出蜂鸣或灯光警示讯号,以警告地面人员与相邻起重机避让;起重机司机室应视野良好,能清楚观察废钢装卸作业点与相邻起重机作业情况。

 四、炼钢相关设备

 1.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

 (1)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的壳体上,应有排气孔。

 (2)

 罐体耳轴,应位于罐体合成重心以上 0.2m~0.4m 的对称中心,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 8,并以 1.25 倍负荷进行重负荷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3)使用中的设备,耳轴部位应定期进行探伤检测。凡耳轴出现内裂纹、壳体焊缝开裂、明显变形、耳轴磨损大于直径的 10%、机械失灵、衬砖损坏超过规定,均应报修或报废。

 (4)铁水罐、钢水罐和中间罐修砌后,应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温度方可使用。

 (5)用于铁水预处理的铁水罐与用于炉外精炼的钢水罐,应经常维护罐口;罐口严重结壳,应停止使用。

 (6)钢水罐需卧放地坪时,应放在专用的钢包支座上;热修包应设作业防护屏;两罐位之间净空间距,应不小于 2m;

 (7)渣罐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其罐内不应有水或潮湿的物料。

 (8)钢水罐滑动水口,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清理、检查,并调试合格。

 (9)铁水罐、钢水罐内的自由空间高度(液面至罐口),应满足工艺设计的要求。

 (10)

 铁水罐、钢水罐内的铁水、钢水有凝盖时,不应用其他铁水罐、钢水罐压凝盖,也不应人工使用管状物撞击凝盖。有未凝结残留物的铁水、钢水罐,不应卧放。

 (11)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罐,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大于 1.5m 的净空距离。

 2.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烘烤器及其他烧咀

 (1)烘烤器应装备完善的介质参数检测仪表与熄火检测仪。

 (2)

 采用煤气燃料时,应设置煤气低压报警及与煤气低压讯号联锁的快速切断阀等防回火设施;应设置供设备维修时使用的吹扫煤气设施,煤气吹扫干净方可修理设备。

 (3)

 采用氧气助燃时,氧气不应在燃烧器出口前与燃料混合,并应在操作控制上确保先点火后供氧(空气助燃时亦应先点火后供风)。

 (4)烘烤器区域应悬挂“禁止烟火”、“当心煤气中毒”等警示牌。

 3. 地面车辆

 (1)车间内的有轨车辆,轨道面应与车间地坪一致。

 (2)车辆运行时,应发出红色闪光与轰鸣等警示信号。

  (3)

 电动铁水罐车、钢水罐车、渣罐车的停靠处,应设两个限位开关。

 (4)

 铁水罐车、钢水罐车、渣罐车台面,应砌砖防护。应根据需要,在轨道端头设置事故滑轮。带有电子秤的钢水罐车,应对电子秤元件进行防护。

 (5)

 进出车间的废钢料篮车与渣罐车,其运行轨道与车间外道路相交的道口,应设置交通指挥信号;运行距离较长时,车辆运行过程中应有专人监视;其他地面有轨车辆的运行,也应贯彻目视监控的原则。

  (6)

 所有车辆,均应以设计载荷通过重车运行试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起重设备

 (1)

 起重机械及工具,应遵守 GB6067-2010 的相关规定;炼钢厂用起重机械与工具,应有完整的技术证明文件和使用说明;桥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应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起重设备应经静、动负荷试验合格,方可使用,试验负荷等应按表 1 规定执行。桥式起重机等负荷试验,采用其额定负荷的 1.25 倍。

 (3)铁水罐、钢水罐龙门钩的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吊钩本体应作超声波探伤检查。

 表 表 1 起重设备试验规定

 名

 称 试验负荷 试验时间 (min)

 试验周期 (月)

 静负荷 动负荷 起重电葫芦 1.25PH 1.1PH 15 12 手摇卷扬机 1.25PH 1.1PH 15 12 链式起重机 1.25PH 1.1PH 15 12 滑式及复式滑车 1.25PH 1.1PH 15 12 千斤顶 1.25PH 1.1PH 15 12 钢丝绳及钢链 2PH - 15 6 麻绳及棉纱绳 2PH - 15 6

 注:PH 为设备的额定负荷。

 (4)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应使用带有固定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铸造起重机额定能力应符合 YB9058-92 的相关规定;电炉车间吊运废钢料篮的加料吊车,应采用双制动系统。

 (5)钢丝绳、链条等常用起重工具,其使用、维护与报废应遵守 GB6067-2010 的相关规定。

 (6)

 起重机应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指挥,同一时刻只应一人指挥,指挥信号应遵守 GB5082-1983 的相关规定。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液渣,应确认挂钩挂牢,方可通知起重机司机起吊;起吊时,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并尽量远离起吊地点。

 (7)起重机启动和移动时,应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吊物不应从人员头顶和重要设备上方越过;不应用吊物撞击其他物体或设备(脱模操作除外);吊物上不应有人。

  5.外部运输设备

 (1)车间内部铁路线应为平道,且不应低于车间外铁路线轨道标高,铁路线弯曲半径与建筑接近限界应遵守 YB52 的相关规定;门洞边缘距铁路中心线应不小于 2.8m。

 (2)尽头铁路线末端,应设车挡与车挡指示器。室内车挡后 6m、露天车挡后 15m 范围内,不应设置建筑物与设备。铁路线轨道外侧 1.5m 以内,不应堆放任何物品。

 (3)无关人员不应乘坐锭坯车、铁水罐车、钢水罐车、渣罐车或运渣车、废钢料篮车及其他料车;运输炽热物体的车辆,不应在煤气、氧气管道下方停留。

 (4)进出炼钢生产厂房的铁路出入口或道口,应根据 GB6389-1997 的要求设置声光信号报警装置。

 (5)应根据炼钢厂的特种车辆(如自抱罐汽车、料篮车、运坯车等)的特殊要求设计道路路面,并设立明显标志;特种车辆道路应尽可能与普通车辆道路分开。

 (6)炼钢厂内的道路,应按 GB5786-2009 的相关规定设立交通标志。

 (7)

 道路建筑限界应符合 GBJ22-87 的相关规定,跨越道路上方的管线,距路面净高应不小于 5m。

 (8)载运炽热物体应使用专用的柴油车,其油箱应采取隔热措施。

 (9)采用带式运输机运输,应遵守 GB14784-93 的相关规定。

 (10)带式运输机的通廊应设走道,设单侧走道其宽度应不小于 1m,设两侧走道其宽度应不小于 0.8m,并应在两侧走道间适当设置过桥;倾斜通廊的倾角大于 6°时,走道应采取防滑措施;大于 12°时,走道应采用踏步。走道沿线应设置可随时停车的停车绳。

 (11)维修带式运输机,应事先通知控制室操作人员,将带式运输机的控制权转到就地操作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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