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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2-07-12 11:5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某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某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推荐)

 

 某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金融安全工作,防范、化解金融突发事件,明确各部门处置金融风险的职责与分工,建立健全金融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全县金融稳定,确保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本预案是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应急专项预案,是组织、指挥、协调全县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工作的总体方案,是指导各监管部门、各职能单位编制和修订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的依据。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 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 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金融突发事件是指金融媒介(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市场(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市场基础设施(如支付体系等)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期或难以预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金融稳定、

 需要立即处置的金融事件。主要适用于下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 1 )国内发生重大事件引发危及本县区域内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2 2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或者 因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等因素而导致的金融突发事件。

 (3 3 )金融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等)和市场基础设施(包括支付体系等),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发生的金融突发事件。

 (4 4 )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 托业金融机构发生的金融突发事件;企业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发生的金融突发事件;县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股权投资企业等由地方政府监管的金融组织发生的金融突发事件;民间借贷中介服务网站、第三方支付企业等中介组织发生的金融突发事件;县内 p p2p 网贷平台发生的金融突发事件。

 (5 5 )县内非法集资、非法设立地方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

 (6 6 )其他原因引起的地方金融突发事件。

 1.4

  工作原则

  (1 1 )快速高效,科学决策。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必须树立科学态度,坚持快速高效原则,尽可能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防止金融突发事件对金融稳定、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2 2 )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坚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充分发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的作用,

 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确定金融突发事件的等级,对特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接受国务院、省(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各金融机构是本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责任主体。不同级别和不同行业的金融突发事件由相应的责任主体负责处理,相关部门、单位予以支持和配合。

 (3 3 )依法处置, , 稳妥缜密。要坚持依法有序处置、积极稳妥缜密的原则,保守工作机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蔓延,避免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努力维护金融稳定大局。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发生特大、重大、较大金融突发事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xx 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处置工作。

 总 指 挥: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金融工作局局长,人民银行 xxx 县支行行长、县银监办主任。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工作局、县信访局、人民银行 xx 县支行、县银监办,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必要时,邀请县监委,县人大法工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指挥部职责:

 (1 1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全县范围内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防止因金融突发事件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

 (2 2 )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3 3 )组织本预案的修订、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4 4 )统一领导、指挥较大或较大以上级别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 5 )确定各有关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及分工。

 (6 6 )分析、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制定应急措施。

 (7 7 )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应急措施,并商请司法机关予以协助。

 (8 8 )应急处置结束后,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2.2

  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 xx 县支行,办公室主任由人民银行xx 县支行行长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

 (1 1 )收集、整理、上报有关信息资料。

 (2 2 )向有关部门通报金融突发 事件信息。

 (3 3 )督促、检查、指导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措施情况。

 (4 4 )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召集会议。

 (5 5 )收集、保管并于事后移交有关档案。

 (6 6 )提出修订本预案的建议。

 (7 7 )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8 8 )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 1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金融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助审定新闻发布宣传口径,正确引导舆论。

 (2 2 )县委政法委:组织、协调、指导政法各有关部门参与妥善处置金融突发事件。

 (3 3 )县发改委:负责对应在该委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进行备案监管。

 (4 4 )县公安局:负责制订相关工作预案,依法参与或指导、协调各级公安机关参与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法及时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协助事发地区乡(镇)政府和事发单位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保证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负责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对于因计算机网络产生的金融突发事件,要及时追踪、阻断破坏源,并协助有关单位阻断网络破坏情况的蔓延,恢复网络安全运行。

 (5 5 )县卫计委:根据指挥部的意见,视情况出动救护车辆和医务人员参与应急救治工作。

 (6 6 )县财政局: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对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是否需要动用财政资金进行判断,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财政局提出相关方案,按有关规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7 7 )县审计局:依法组织或指导对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动用的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

 (8 8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研究金融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涉及行政管理、行政决策的法律问题。

 (9 9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10)县金融工作局:受县政府委托,与人民银行 xx县支行、县银监办,共同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防范和处置全县金融突发事件;会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共同制订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具体工作方案。

 (11)县信访局:负责对信访人员进行疏导并做好宣传及信访接待工作。及时通知相关金融责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到位。根据指挥部的统一口径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相关信访事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信访人员思想工作,避免信访人员围堵政府机关、阻碍交通等。

 (12)人民银行 xx 县支行:根据各监管部门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作出评估,了解和督促各金融机构系统内的风险处置措施和相应监管部门化解风险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根据风险处置需要及时启动人民银行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人民银行流动性管理政策相关要求,提供流动性支持;根据金融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3)县银监办:负责及时启动本系统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有关信息,同时抄送人民银行 xx 县支行和县金融工作局;根据金融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县直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时,应积极组织力量参与处置。

 2.4

  其它有关单位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 1 )及时启动本级人民政府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2 )确定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指挥机构和相关人员,明确职责,制订或参与制订工作方案。

 (3 3 )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并部署有关力量,维护本行政区域社会稳定。

 (4 4 )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被关闭的经批准成立的地方金融机构个人债权的甄别确认和应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的补偿工作。

 (5 5 )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情况,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涉事单位(金融突发事件单位)主要职责:

 (1 1 )成立本单位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 2 )金融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积极稳妥地处理,维持好营业场所秩序。

 (3 3 )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指挥部办公室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事件动态,依法、迅速、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4 4 )做好取证工作,保存有关照片和资料。做好金融数据备份,确保突发事件期间或风险处置后的正常经营。

 (5 5 )总结经验教训并制定整改措施,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2.5

  信息联络员

  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事宜联络和沟通、指令传达等工作,联络员变更要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金融突发事件等级

 按照金融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划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大)四个等级。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照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置,防止风险扩散;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随时间推移有所上升时,按照升级后的级别处置。

 3.1

  Ⅳ级(一般)金融突发事件

  本县某一金融机构或其他金融领域局部出现,并可能在该机构内部或小范围跨系统扩大的;其他需要按照Ⅳ级应对的金融突发事件。

 3.2

  Ⅲ级(较大)金融突发事件

  本县多个金融行业或某一金融机构整体出现的;或多个金融机构局部出现,并可能进一步蔓延、扩大的;其他需要按照Ⅲ级应对的金融突发事件。

 3.3

  Ⅱ级(重大)金融突发事件

  对全国多个地区或多个金融行业产生影响的;本县不能单独应对,需要跨地区或跨监管部门协调的;其他需要按照Ⅱ级应对的金融突发事件。

 3.4

  Ⅰ级(特大)金融突发事件

  对全国或者全国大部分地区产生影响的;国际上出现的,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国内宏观金融稳定的;金融各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处置的;其他需要按照Ⅰ级应对的金融突发事件。

 4.预防预警

 4.1

  机制建立

  (1 1 )人民银行 x xx 县支行要加强对各监管部门通报的有关信息的汇总和分析,注重对影响金融稳定的省内外、

 市内外、县内外金融突发事件的跟踪研究。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和人民银行 xx 市中心支行。

 (2 2 )县金融工作局、县银监办要建立本系 统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的定性、定量预警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本系统及金融机构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及时收集、汇总县内外对本县辖区形成重大影响的有关金融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向相关金融机构发布金融风险提示信息,同时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2

  预防预警行动

  (1 1 )全县各金融机构应将本系统、县银监办应将其监管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最迟不超过 2 2 小时)向县政府、本系统上级机关提出预警报告,同时抄送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在各部门通报的信息基础上提出综合性预警报告。

 (2 2 )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预警系统(包括报警服务系统、信息报送与反馈系统等)进行定期的演练和维护,定期对本部门的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人民银行 xx 县支行、县银监办应建立本系统定性、定量数据监测分析指标体系,加强本系统及金融机构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及时收集、汇总发生在本县范围内和县外对本县辖区形成重大影响的有关金融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3

  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

  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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