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唐家秘书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思想汇报 发言稿 申请书 述职报告 自查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正文

XX县市场监管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13 11:5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县市场监管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XX县市场监管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 XX 县市场监管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 XX,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的意义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思维、坚持突出重点、坚持分类处置、坚持源头治理的六项原则,全力以赴、重拳出击,进一步规范养老食品、保健品等市场秩序,切实守护老百姓“养老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彰显市场监管部门的政治担当。

 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各分局要及时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最大限度拓展信息,线索来源。建立线索台账、转办等机制,规范群众举报线索处置。加强组

 织领导,成立专项办,抓好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县局广告股,责任单位:县局各成员股室,各分局)

 (二)开展涉老“食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加强涉老食品、保健食品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全县涉老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涉老“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加大抽检力度,确保涉老“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超出许可和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延续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严肃查处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等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不一致,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县局食品股,责任单位:各分局)

 (三)深入推进 2022 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打击其中涉老相关“食品”“保健品”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不断营造平稳健康的市场环境。(牵头部门:县局食品股,责任单位:各分局)

 (四)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对市场主体向老年人欺诈销售食品、保健品、虚假宣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涉老严重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的,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牵头部门:县局企业信用监管股,责任单位:县局各成

 员股室,各分局)

 (五)重点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等市场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针对老年人的商品房销售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违规直销、传销行为。(牵头部门:县局价监股,责任单位:各分局)

 (六)加大我县网络交易平台涉老“食品”“保健品”交易行为监测力度,重点监测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刷单炒信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等欺骗误导老年人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违法违规线索,对涉老“食品”“保健品”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查处。(牵头部门:县局网监股,责任单位:各分局)

 (七)继续加大涉老“食品”“保健品”广告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广告行为,开展广告专项监测检查,强化行政执法,重点打击涉老“食品”“保健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以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保证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牵头部门:县局广告股,责任单位:各分局)

 (八)加强老年人用品质量安全监管,聚焦老年人功能性服装装饰、鞋类产品、纸尿裤、护理湿巾、适老化家居等日用消费品,突出产业集聚区、专业市场等重点区域,加大生产、

 销售环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格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处理工作。(牵头部门:县局质量认证股、消保股,责任单位:各分局)

 (九)围绕专项行动,主动对接主流媒体,充分运用全系统新媒体矩阵平台,加强涉老“食品”“保健品”科普宣传、政策宣传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弘扬社会正能量,并督促各分局及时报道行动动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将老年人食品、保健品等网络传播信息纳入监测范围,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定期编印舆情通报,确保网络舆情平稳有序。(牵头部门:县局办公室、党委办,责任单位:县局各成员股室,各分局)

 (十)大力开展涉老“食品” “保健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重点查处对市场监管领域老年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县局消保股,责任单位:县局各成员股室,各分局)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自 2022 年 4 月开始至 10 月份结束,为期半年,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 年 4 月)。充分发动和依靠群

 众,及时摸排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

 (二)打击整治阶段(2022 年 5 月至 9 月)。按照“稳、准、狠”要求,集中力量对市场监管领域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 年 10 月)。总结固化专项行动成果经验,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涉老“食品”“保健品”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三个环节叠加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边建章立制。在查办案件中做到:1、从严查处违法案件。在整治行动期间,各分局要通过摸底排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媒体广告等多种途径,主动收集违法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对声称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处罚,严格依法处罚到人。同时,要追溯涉案产品生产源头,查清销售流向,涉及其他地区的要及时上报,进行全链条打击,彻底摧毁违法产品生产销售网络。

 2、加强部门沟通。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查处养老诈骗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对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对涉外网站,转请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核实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组织保障

 专项行动由县市场监管局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参照市局做法,在县市场监管局平安领导小组下组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专项办”),由县局办公室、企业信用监管股、价监股、网监股、广告股、食品股、质量认证股、消保股、执法稽查局、党委办等 10 个股室组成。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敏箐担任专项办主任,其他 10 个股室和各分局负责人为成员。

 专项办牵头工作由县局广告股承担,具体负责建立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一是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县局专项办与各分局之间的紧密联系,成立系统工作群,强化信息共享。二是信息专报机制,落实专人,每月将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严格按照要求,向县局专报。三是督促检查机制,成立专项督查组,赴各分局开展督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分工抓好相关工作,各分局要尽快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建立工作运行机制,抓好组织实施,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局专项办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实效。各分局、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市场监管领域涉老“食品”“保健品”等涉诈问题隐患严

 重程度等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有所侧重,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市场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扎实开展整治规范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强化工作责任,做好线索核查处置。各分局、各部门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于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从严处置,积极做好涉老市场发现问题后的处置,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举一反三,严防类似问题反复出现。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分局、各部门要充分组织好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方式,开展法普科普相关进园、进企、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科普知识。结合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做好涉老食品市场等舆情监测,营造良好的市场监管舆论氛围。

 (四)强化总结提炼,做好整治材料报送。各分局、各部门要加强学习、创新方法,强化信息共享,及时做好总结,加强材料报送。按照工作要求,各分局、各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每月 10 号、24 号前将本单位本部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以阶段性总结形式报送至县局专项办,并且每月至少形成 1 篇简报,10 月 25 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推荐访问:XX县市场监管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养老 县市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