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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市场经营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2-07-16 16:5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县市场经营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XX县市场经营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X XX 县市场经营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订 2022 年 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主题,以高水平县域治理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力争以优异成绩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

 二、任务分工

 (一)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创建工作 1.商场超市 牵头部门: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卫健委、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 创建标准:(1)商超内刊播公益广告,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少于2处,诚信经营不少于2处, “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不少于 2 处。(200 米内要看到,数量要足,位置要容易看见,室内以间隔 10 米为 1 处)

 (2)进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3)醒目位置展示服务承诺。

 (4)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伪劣商品出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

 (5)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躺卧座椅等现象。

 (6)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7)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8)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对吸烟者进行劝离),地面无烟头。

 (9)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

 (10)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11)亮证经营,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2、酒店宾馆 牵头部门: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市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 创建标准:(1)在宾馆饭店大堂刊播公益广告,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少于 1 处,“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不少于 1处,“讲文明树新风”不少于 1 处;室内以间隔 10 米为一处。

 (2)在大堂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内容文字中要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不少于 5 个。

 (3)亮证经营。

 (4)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规范有序,在重要场所有效开展文明引导。

 (5)大堂、餐厅内有明显禁烟标识且无烟区(专设的吸烟区以外的区域)无吸烟现象(对吸烟者进行劝离);无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现象。

 (6)大堂、餐厅和餐桌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使用公筷”之类的温馨提示,餐厅吧台有“适度点餐”提示语。

 (7)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

 (8)餐饮服务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有健康证及“五病”调离制度并上墙,主动提醒顾客按需点餐。

 (9)有符合标准的人防、物防、技防、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楼道不被占用或堵塞)。

 (10).餐饮服务人员主动提供使用公筷服务等。

 牵头单位与各责任部门要相互协调合作,将具体的每一条创建标准严格的落实到位,确保市场经营专项提升工作能有效、圆满完成。

 (二)“六小”行业创建工作

 1、小餐饮、小食杂店 牵头部门: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 县市监局负责城区内小餐饮店、小食品店达到亮照亮证经营、有三防措施、生熟分离,餐饮具要洗净消毒,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有专用的餐具保洁橱柜等创建标准。

 2、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小足浴桑拿洗浴店 牵头部门: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 县卫健委负责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小足浴桑拿洗浴店达到依法办理了相关证照并亮证亮照经营、环境整洁、有良好的采光、照明、通排风条件,保持上下水通畅,地面易于清洗、经营场所内外设置的广告牌匾应健康美观,不得残缺、破损、掉字等创建标准。

 3、小歌舞厅 牵头部门:县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 县文广新旅局负责小歌舞厅达到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应当在门口处设有明显的禁入标志等创建标准。

 (三)文明餐桌 牵头部门: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卫健委、县文广新旅局、县融媒体中心 通过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的加大“文明餐桌”的宣传,做到不仅是在每个用餐场所的醒目位置都有“节俭养德”“文明用餐”“公筷公勺”等提示标语,同时在一些“LED”屏幕上也能出现宣传标语,让文明餐桌进入每一位市民的日常生活,推动广大市民自觉践行“文明用餐”。

 (四)宣传报道 县融媒体中心要发挥好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规范化、常态化报道机制,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曝光相结合、集中宣传与常态报道相结合的方式,聚焦典型事件,对未达到创建标准的超市商场、宾馆酒店和六小行业店铺要坚决曝光,有关部门要督促整改。

 三、时间安排

 (一)形成创建机制(2 月-3 月)

 县市监局根据县委宣传部制定《XX 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了《XX 县市场经营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负责形成商场超市酒店宾馆、 “六小”行业以及“文明餐桌”的创建标准,并形成纸质文档。

 (二)开展专项摸排(4 月-5 月)

 各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县创城办,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测评体系(2021 年版)》中的要求和往年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存在的问题,对全县所有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点进行实地摸排,及时发现全县各类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台账,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制定详细的解决方案。

 (三)实施整体提升(6 月-10 月)

 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 年版)》和责任分解,各责任单位对摸排阶段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各责任单位配合督查工作小组的工作,督促经营户落实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成果。

 (四)迎接省市测评(11 月-12 月)

 一是对上半年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进行整改,确保下半年检查顺利通过;二是积极配合创城办安排部署迎检的各项工作,落实职责;三是按要求做好各类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各有关单位根据考评要求,安排人员收集创城需要的各类说明报告、活动图片等,及时上报县市监局。县市监局根据创建要求,将各类资料按时提交上报县创城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列出时间表、画好路线图、扎实高效完成任务。

 (二)广泛发动,全面参与。强化“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浓厚群众性创建的氛围,激发广大市民主人翁意识,增强广大市民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和品牌示范作用。各部门要增强看齐意识,以点带面,对标创建标准,着力提升整体创建水平。

 (四)严格督查,严格奖惩。进一步完善日巡查、周调度、月推进、季考核、年总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