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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森防指办【2020】3号(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通知)

时间:2022-07-17 15:3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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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森防指办【2020】3号(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通知)

 

 七星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七星森防指办〔2018〕3 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 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指挥部成员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上山扫墓祭祀、野炊春游等现象增多,即将出现野外用火的又一个高峰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部署,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资源和人民

 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街道)、两国有林场、区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强化督导,将火灾预防和扑救责任落到实处,细化到具体人员和山头地块,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知晓率 各乡镇(街道)、两国有林场、区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采取印发公开信(倡议书)、组装宣传车、举办农民讲习等多种手段,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将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禁火令、防火扑火知识及安全避险常识等宣传到村、到户,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林区、坟山墓地要增设宣传碑牌和标语,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祀,落实安全用火。同时要注重森林火灾案例的警示宣传,采取制作专题片、巡回宣讲等方式警醒广大干部群众,起到“打击一例、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

  三、加强巡查力度,做好火源管控 各乡镇(街道)、两国有林场、区直有关部门要督促护林员加强巡山护林,认真开展森林防火督查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切实加强火源管控力度,严禁在林区及周边燃烧香蜡纸烛和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一切林区及周边的违规野外用火,严禁将火源带入林区,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源头治理。各有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七星关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要及时组织护林员、基层干部

 和群众对重点林区、敏感部位的可燃物进行清除,减少火灾隐患。

 四、严格遵守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反馈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严格落实森林火灾信息归口分级报告制度、有火必报制度和重要时段森林防火调度日报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信息,确保火情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坚决杜绝值班人员缺岗漏岗、迟报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

 五、做好应急处置,防治次生灾害发生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卢雍政副省长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批示要求,认真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修订工作,加强火险预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备足备齐扑火物资,做到预案、人员、物资有序齐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妥善处置,坚持安全扑救,避免人员伤亡,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六、加强火案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各乡镇(街道)、区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森林防火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严格按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职责。对于在林区及周边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要严格制止并依法惩处教育;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嫌疑人),依法从严打击;对相关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毕节市森林防火层级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严格对相关情况进行查处。(森林火警电话:8345211)

 特此通知

  毕节市七星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3 日

 毕节市七星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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