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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政治与行政实现协调的必要途径.(通用4篇)

时间:2022-05-09 09:00:03 来源:网友投稿

途径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是tú jìng。意思是指方法、路子,就是一件事物与另一件事物发生联系,如果一件事物能使另一件事物发生改变那么这两件事物便有联系。出自《玉搔头·缔盟》,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是政治与行政实现协调的必要途径.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是政治与行政实现协调的必要途径.4篇

【篇1】()是政治与行政实现协调的必要途径.

摘要:

在当代中国,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民众对政府的要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传统的,集权的,大包大揽的政府已不再适合中国发展的要求。加入WTO,不仅我国的经济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而且对我国整个行政系统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现今所需要的政府应该是一个“精干,廉价”的政府。显然,在各领域都呼唤改革的现在,行政改革已势在必行。

关键词:行政机构 改革 现状 对策

1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战略任务,保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深入分析并进一步明确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为全面建立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提供理论支撑,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必要的条件。

1.1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着眼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而且涉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然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要求我们要建设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1.2是构建社会注意和谐社会的需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在坚持发展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同时,更加注重协调利益关系,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搞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注重鼓励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监督政府行为,更加注重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构建政府、社会、公民互补的和谐关系。所有这些都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从当前我国现实国情看,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前提,也是党的士七大报告明确提出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

1.3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

近年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相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然相对滞后,管理越位、管理缺位、管理错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比较普遍,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很多不利的影响。随着各项改革不断纵深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对其他改革的牵制作用正在日益明显地表现出来,已经成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中心环节,为此,必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抓住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薄弱环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1.4是继续推进改革开放事业的迫切要求

我国经过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分不开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对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的进行和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深入和发展,目前,仍然有很多的行政管理体制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阻碍了改革开放事业的深入和发展,所以深化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继续推进改革开放事业的迫切要求。

2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

2.1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国家财政压力大

目前,我国的行政管理机构依然比较庞大,给国家财政压力比较大。据统计, 我国目前财政供养比例为40∶1。2000年, 全国财政供养人口4290万, 按该年度党政机关10043 元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年的人头费就达4300多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13380亿元的32% 。在这样的情况下, 财政收入的相当一部分被用来供养人员, 形成了“吃饭财政”。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只能用极小一部分财政来发展公共事业, 造成公用基础设备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需求, 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和效果。

2.2行政权力配置不科学

目前,我国的行政全力配置仍然有不科学的地方。首先,党政不分的现象依然突出。在行政权力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党委的领导意图很可能包办或代替政府行为。其次,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分权不明,职责不清。由于上下级政府之间在管理区域上是重叠的, 随着事情本身重要性的不同, 许多属于下级政府管理范围内的事情被上级篡夺。再次,内部层次结构叠床架屋。“多头管理、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状况依然存在,”造成协调成本加大。最后,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 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政府, 地方政府缺乏必要的自主权, 可能会引发中央统一的宏观调“这一矛盾如果处置不当, 控政策与地方利益的冲突, 要么是中央的宏观调控失效, 要么就会挫伤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不管出现哪种情况, 都会影响我国改革与发展的进程。”

2.3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虽然经过了多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直致力于转变政府的职能,但目前我国仍然存在着转变不到位的情况。首先,政府与市场关系不顺。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起着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但又必须通过政府宏观调控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当前存在主要问题是政府过度干预经济, 直接从事或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使得企业和个人依附于政府,缺乏独立性、自主性和创新动力,现代企业制度难以真正建立。其次,政事不分。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职能划分模糊, 政府机关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来控制事业单位,包揽本应由事业单位行使的权力、承担的职能;事业单位承担了本属于政府机关行使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等职能。再次,政社关系不畅。主要表现在乡镇基层政府与村民组织的关系不融洽和城镇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关系不是很顺。

2.4政府机构依法行政观念薄弱

依法行政,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法律是行政机关据以活动和人们对该活动进行评价的标准。依法行政是对各级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也是反映市场经济对政府活动的客观要求。但是,目前,我国行政管理机构依法行政观念仍然比较薄弱,这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高效是严重的挑战。只有做到依法行政,才能保证行政管理为人民服务的目标和行政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提高行政效率。

3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3.1一切从实际出发调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战略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我国整体改革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改革的实际情况出发。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正处于深刻变革和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面临错综复杂的矛盾,改革进程应稳中求进。必须一切从中国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总体部署,深刻分析行政管理体制自身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任务对行政管理体制提出的客观要求,在此基础上制定正确的行政管理改革战略。

3.2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部门改革

实践证明,应该树立正确的观念,革除不利于改革深入推进的观念因素,从而加快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改革政府机构。深化改革的重点主要做到:进一步调整政府机构设置;是合理规范党政机构设置;理顺上下级政府机构设置;减少行政层级。大力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后备干部,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力度;建立健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逐步完善激励机制。

3.3加快行政管理职能转变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关键是政企分开,规范政府权利。凡是应该由企业自主行使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权,都要由企业自行决定,政府不得包办企业投资决策,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坚决禁止各级政府代替企业招商引资,层层分解并考核招商引资指标。政府要将抓经济的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真正做到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3.4加强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

应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权在依法的轨道内运行,解决好政府应当如何执法守法的问题。科学合理的政府职能、政府规模和政府结构,应当通过法律加以确认,否则很难固定;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应当通过法律加以规范,否则没有保障;更重要的事,行政权的行使应当纳入依法的轨道,否则便会滥用。要保证法律真正得到普遍遵守和严格执行,政府必须首先受制于法,行政权必须受到全方位、全过程的严格监督和制约。因此,我们一定要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充分认识到它对行政行为的合法、公正和高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全局性的影响。

3.5借鉴国际行政管理体制的经验

世界上很多国家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为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普遍开展了公共行政改革运动。我们应积极吸取一些先进国家的有益经验,为我所用。如,西方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大都机构设置比较简洁,职能分工比较明确;强调宽职能、大部制,决策、执行、监督机构适度分离和相互制约;管理层次和幅度适中;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建立在法治化的基础之上;重视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和创新等等。我们要在立足中国国情基础上,在我国成功经验和创造精神的前提下,有分析、有鉴别的学习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公共行政的理论、制度和方法,以有益于完善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但同时也要注意防止照抄照搬的倾向。

总结:

机构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它不止是一个外延式的改革(精简机构,削减冗员),而且是一个内涵式的改革(在职能定位的基础上科学的设置机构),更是一个行政文化的变革(精简,效能,统一),所以机构改革应该在法治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框架内,建立一套机构管理,机构组织的预警机制,以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建立专门的专家咨询调研机构来精心设计出机构改革的方案,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效率。

参考文献:

[1] 吴爱明等.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2]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篇2】()是政治与行政实现协调的必要途径.

浅谈依法行政的意义及实现途径
作者:刘 冲
来源:《中国经贸》2009年第24期

        摘要:依法行政,是行政法治的一项基本内容,也是现代法治国家开展行政活动所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实现依法行政要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加强行政立法,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完善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关键词:依法行政;意义;实现途径

        

        一、依法行政的意义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它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全过程,是行政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途径和保障。因此,江泽民同志曾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

        首先,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依法行政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国家事务最大量、最主要的是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由行政机关执行。我国大部分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以及全部行政法规、规章都是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如果行政机关不能依法行政,国家主要部分的公共事务就不能依法管理,依法治国就失去了最主要的内容。并且,行政机关人数最多、权力最广泛,与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关系最密切,其活动影响国家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的发展,影响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和提高,影响公民权益的保障。如果行政权力不能得到法律的控制,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利益就难于得到保障。

        其次,依法行政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安定有序是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前提条件,也是我们党和全国人民的最大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可以使人们更好地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并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为全而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无需强调和维护社会稳定。因此,行政机关应从“执政为民”的高度,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有机地统一起来,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保持行政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设一个政治稳定、经济运行稳定、民心安定、社会管理有序、社会生活有序的和谐社会。

【篇3】()是政治与行政实现协调的必要途径.

古德诺在代表作《政治与行政》中,率先系统阐述了政治与行政分离理论,认为政治是表示国家意志的领域,行政是实现国家意志的方法和技术,行政不应受政治权宜措施及政党因素的影响。它反映了当时美国社会反对政党分赃制,进行行政改革,实行科学管理的要求,对美国的行政实践和理论研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行政学研究的出发点。战后,由于行政职能在经济领域内的扩大,行政学的研究开始注意行政在国家政治进程中的作用,古德诺的理论逐渐受到批评。古德诺的理论对战后行政学有一定影响。

政治对行政的适度控制是政治与行政实现协调的重要基础。行政的适度集权化是政治与行政实现协调的必要途径。美国走向政治与行政协调的独特道路--法外调节。美国加强民主与效率协调的主攻方向--政府体制的改革。

答:从西方行政学的鼻祖威尔逊在其论文《行政学之研究》中提出政治与行政二分法后,古德诺对其进一步阐述与发展,接着众多学者对其进行反思与批评,比如,“尽管西蒙猛烈地抨击传统行政学的政治与行政二分法和所谓的行政原则,并提出一种以决策为中心的行政理论,但他最终并未摆脱传统行政学框架的束缚。 ”

  一、政治与行政二分法的提出与发展

  行政与政治二分法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学者威尔逊和古德诺,威尔逊在《行政学之研究》一文对行政与政治的差别加以了阐述,他认为:“行政管理是政府工作中极为显著的一部分,它就是行动中的政府;它就是政府的执行,政府的操作,就是政府工作中最显眼的部分,并且具有与政府本身同样悠久的经历。……行政管理是置身于‘政治’所特有的范围之外的。行政管理的问题并不是政治问题,虽然行政管理的任务是由政治加以确定的,但政治却无须找麻烦地去直接指挥行政管理机构。政治是‘在重大而且带普遍性的事项’方面的国家活动,而另一方面,‘行政管理’则是‘国家在个别和细微事项方面’的活动。因此,政治是政治家的特殊活动范围,而行政管理则是技术性职员的事情。政策如果没有行政管理的帮助就将一事无成’,但行政管理并不因此就是政治。”古德诺第一次从政府功能区分的角度明确提出政治与行政是政府的两种不同功能。在《政治与行政》一书中,指出“在所有政府体制中都存在着两种主要的或基本的政府功能,即国家意志的表达功能和国家意志的执行功能,这两种功能分别就是:政治与行政。”在政治与行政二分法提出的基础上,韦伯从组织体制的角度提出了官僚制理论,继而出现了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和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政治与行政二分法的合理性。

  二、政治与行政的关系是密不可分,行政过程充满政治因素

  古德洛在《政治与行政》一书中这样论述:“所谓政治,是国家意志是表现,也是民意的表现和政策的决定。它是由议会掌握的制订法律和政策以表达表达国家意志的权力。所谓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也是民意的执行和政策的执行。”这就是著名的政治与行政两分法的论点。这样,古德诺就否定了立法、司法和行政的三分法,而代之以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

  三、正确看待政治与行政之间的关系的若干思考

(一)政治对行政的适度控制是政治与行政协调的重要基础。

政治与行政取得协调的基础是政治必须对行政取得某种形式的控制。这种控制可以通过法定的制度来达到,比如,英国的内阁对议会负责的体制。在英国,人民通过对议会的控制达到他们对国家意志表达的控制后,他们就立刻着手使议会对被委以国家意志执行的政府机构有一种控制权。或者这种控制可以通过法外途径来实现,比如美国的政党控制行政的机制。美国是政党,正像他们热衷于按照必须以表达国家意志为准则,选举具有明显的政治色彩的团体那样去进行行政和执行官的选举。政党制度由此保证了政治功能与行政功能之间的协调,而这种协调是政府成功地开展工作所必须的。不过,我们在认识到政治必须对行政实施控制的同时,也必须注意到这种控制有一定的限度,应该使这种控制扩展到国家意志的表达与执行之间产生非常需要的协调为止。如果控制扩展超出了一定限度的话,它就会立刻失去其存在的理由。只有如此,真正的民治政府和有效的行政管理才能实现。

  (二)行政的适度集权化是政治与行政实现协调的必要途径。

协调不仅取决于政治对行政的适度控制是问题,而且还取决于行政权利是必要集中问题。国家的分权,特别是中央和地方的分权,容易造成行政力量统一性的破坏,从而使国家意志表达是执行出现问题。要控制出现这种问题,只有通过行政权的集中这个唯一的途径。因为只有行政在一定程度上被集权化了,才能达到政治与行政功能之间的必要协调。

【篇4】()是政治与行政实现协调的必要途径.

民主政治实现的主要途径

(一)树立和增强人民是社会主人的思想意识

民主思想,亦即民主意识或民主观念。从广泛的意义上说,民主思想包括人权观念、自主观念、平等观念、公民权利与义务观念、自由与法制观念、政治参与观念,权力制约观念、民主监督观念等。而它的核心,则是人民是社会的主人的观念。民主思想建设的中心任务,就是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里树立和增强人民是社会的主人的思想观念。

在阶级社会,只有掌握和支配社会主要财富的通知阶级才是社会的主人,而广大人民群众只能是社会的努力,供主人驱使和奴役。在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成了社会的主人。然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在很大程度上还只是名义上的。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纵然建立起了一套实行民主的制度和形式,但作为民主主体的人民,如果没有树立起必要的民主思想和当家作主的民主精神和要求,起结果不是民主的失败,就是民主的畸形发展。即使有好的民主选举制度,由于选举人的民主意识尚处于蒙昧状态,也可能使选举制度的运转流于形式,或者成了一些争夺权力者的工具。

民主意识,既是社会每个成员的个体意识,同时也是社会全体成员的社会意识。两者是统一的,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和相互作用的。社会民主意识,是以个体意识为前提和为基础,是个体民主意识的升华和结晶,而个体民主意识的增强和提高,又有赖于社会民主意识的积极影响和推动。“人民是社会的主人”的“主人”一般只是从人民这个总体讲的,而经常会忽视个体的“主人”,个体的主人地位得不到社会应有的确认和尊重。这样,社会意识中的主人只能是抽象之物,是虚的。这也就是说,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个体民主意识,难以升华结晶为实实在在的有生命活力的在现实生活中能起决定作用的社会民主意识。只有主人的抽象的社会意识,是不可能有真实的民主实践的。

加强民主思想建设要在对社会进行民主思想教育的同时,更要着力加强个体的启蒙教育、个体的思想解放。个体主人意识愈浓厚愈扎实,整个社会就会充满着生机勃勃的、有创造性的人民是主人的社会意识,并能见之于实实在在的民主实践。

(二)加强程序性民主的制度性建设,依法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

在民主政治条件下,政治过程的启动、政治资源的投入、政治机器的运转、政治产品的输出、检验、分配和交换等全部政治过程均表现为一种程序化的状态。如果缺乏了政治程序,民主政治就是去了其运行的依据和保障,从而也就无法实现。民主正式建设的目标是实现高度民主,其基本内容之一就是民主法制化,它不仅包括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民主的性质和程序,也包括依法定程序进行的民主活动。推进民主的实现进程最基础性的工作就是通过规范民主的各种具体形式、程序和步骤,使民主原则得到真正的落实。

从程序民主本身来说,它具有独立发挥作用的价值,即只要按民主的程序去运作,实体民主的实现就具有更多的必然性,不按民主程序运作虽然也可能偶然造成实体民主的结果,但这终究是靠不住的。也就是说,程序民主是实体民主的一个基本前提,要把民主政治建设落脚在现实的基础上,就必须大力推进程序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

程序性民主在民主法制社会里应当法律化,就是要加强民主程序的立法。从内容上看,民主程序立法的框架构成可以分成一般性民主程序立法和特殊性民主程序立法,前者主要用以规定政治主体依据自己的行为参加到政治关系中来的各种途径、方式和步骤,是关于国家权力运行和公民权利实现的法定程;后者主要是用以纠正和保护受到破坏或被阻碍的实体政治法律关系,是对于侵害国家权力运行和公民权利实现的救济程序。

(三)通过发展执政党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党内的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内民主就是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全体党员一律由平等地间接或直接地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

扩大党内民主是巩固执政党地位和健康发展党组织的必要步骤,是使党在伟大斗争中克服困难争取胜利的一个重要的武器。党内民主首先是一种制度。党内民主如果缺乏具体制度的安排,就难有保障。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正式党内民主的制度表现。它所规范的主要是广大党员以民主为基础的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制度,以及党委会的集体领导原则,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同时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原则,把权利集中于党组织而非个人手里。党内民主还是一种政党运行体制和运作机制。它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第一,党内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途径;第二,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第三,干部任用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第四,党内监督机制;第五,党员民主权利的保证机制。它要求拓宽党内民主的渠道,加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结合起来。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执政党内的民主状况对全社会的民主状况产生着极大的影响。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统一的,党内民主是民主是人民民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民主生活正常,党员领导干部具备民主意识、民主习惯和民主作风,就会以身作则,影响和带动自己所在的工作领域形成良好的民主作风。相反,如果党内民主生活不正常,领导干部搞“一言堂”,势必处理不好与党外干部、群众的关系,更谈不上发扬人民民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使中国共产党真正成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通过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就是要更好地领导人民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四)积极完善民主监督的制度体系,加强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

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但是在代议制民主政治的框架下,人民只能将权力交给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去行使。这就造成权力所有者和权力行使者的相对分离。权力行使者如能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使权力,或者权力所有者能够控制权力行使者,限制其滥用权力,那么权力就成为人民谋利益的工具,推动社会进步。相反,如果权力行使者脱离权力所有者的监督、制约,那么,人民给予的权利就会成为少数人民谋取私利的工具,公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就有可能从社会公仆变为社会的主人。因此,监督民主化是政府清廉高效的有力保证,即使是民主选注出来的政府,如果没有人民的强有力和有效的监督,也会滥用政治权力。

民主监督的制度体系主要有法律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只有坚持这些监督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并且逐步完善对舆论监督的法律保障。在我国,民主监督机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人民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它既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我国的政治制度与西方资本国家的“三权分立”的政体有着本质的区别,从而也决定了我国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方式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权力制衡不一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到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进行监督,是代表国脚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现人类社会高度发达的民主政治需要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同样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我们既要看到社会主义民治政治建设的紧迫性,又要看到它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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