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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期间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范文(精选3篇)

时间:2022-05-09 19:45:14 来源:网友投稿

任职,汉语词语,读音为rèn zhí,意思是指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命某一同志担任某一职务的活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任职期间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任职期间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3篇

第一篇: 任职期间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定了《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中央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控制、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等,国有资产使用应首先保证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 财政部、中央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等事项进行审批(审核)或备案。中央级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的具体管理。

第六条 财政部、主管部门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事项的批复,以及中央级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的文件,是中央级事业单位办理产权登记和账务处理的重要依据。账务处理按照国家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应按照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第九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拟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的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不得进行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

第二章 资产自用

第十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资产自用管理应本着实物量和价值量并重的原则,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及有关资料,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并对资产丢失、毁损等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自用资产的验收、领用、使用、保管和维护等内部管理流程,并加强审计监督和绩效考评。

第十二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单位购置、接受捐赠、无偿划拨等方式获得的资产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严把数量、质量关,验收合格后送达具体使用部门;自建资产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财务决算编报以及按要求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中央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资产的相关凭证或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三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应建立资产领用交回制度。资产领用应经主管领导批准。资产出库时保管人员应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办公用资产应落实到人,使用人员离职时,所用资产应按规定交回。

第十四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应认真做好自用资产使用管理,经常检查并改善资产使用状况,减少资产的非正常损耗,做到高效节约、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

第十五条 财政部、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和鼓励中央级事业单位实行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建立资产共享共用与资产绩效、资产配置、单位预算挂钩的联动机制。中央级事业单位应积极推进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共享共用工作,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第十六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并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十七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应建立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向单位领导报送资产统计报告,及时反映本单位资产使用以及变动情况。

第三章 对外投资

第十八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单项或批量价值(账面原值,下同)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800万元)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单项或批量价值在800万元以下的,由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并于批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文件(一式三份)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九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应在科学论证、公开决策的基础上提出对外投资申请,附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主管部门应对中央级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决策过程的合规性、拟投资项目资金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查,并报财政部审批或者备案。

中央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效益情况是主管部门审核新增对外投资事项的参考依据。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资产负债率过高的中央级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十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申请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应提供如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一)中央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书面申请;

(二)拟对外投资资产的价值凭证及权属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股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中央级事业单位进行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中央级事业单位拟同意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复印件;

(五)中央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拟合作方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 __复印件等;

(六)拟创办经济实体的章程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七)中央级事业单位与拟合作方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协议草案或合同草案;

(八)中央级事业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

(九)经中介机构审计的拟合作方上年财务报表;

(十)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转让(减持)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按照《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中央级事业单位经批准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的,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拟投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事项按规定履行备案或核准手续。

第二篇: 任职期间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附件9-1:

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企业使用格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各国有企业应以财务指标和相关统计指标为主要依据,对本年度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客观反映企业运营特点及发展趋势,形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经营业务简介:企业主要业务范围、发展战略和国内外排名等情况。

(二)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和重要变化说明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三)企业户数变化:合并范围子企业户数、金融子企业、境外子企业与所属上市公司户数,未纳入合并范围户数及原因,集团层级和法人压减工作等。

(四)企业职工情况

1、集团职工人数及人工成本、薪酬水平等基本情况。

2、集团本部薪酬体系:中高级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制度,核心人员绩效分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情况。

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

(一)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分析

(二)主要业务板块分析

注:1、“营业收入占比”是指占营业总收入比例。

2、若国资委未划分企业主营业务,可不填写“主业划分情况”;若国资委核定主业,补充说明主业划分标准。

3、“收入分行业情况”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填写主要类别,不必穷尽。

4、若业务分布只有国内地区,可以按照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划分。

按主业板块分析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所处行业及产业链位置,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

2、主要产品的产量、业务营业量、销售量(出口额、进口额)、行业特征指标的增减变化,及内外部原因分析。

3、业务板块的盈利能力和经营增长情况变化,及内外部原因分析。

其他方面

(三)其他业务收支增减变化及原因分析

(四)企业本年完成的重要工作,例如服务国家重要战略、参与国企改革试点、做出突出社会贡献等。

(五)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三、企业财务状况分析

综合运用比率分析、趋势分析、对标分析和定性分析等方法,分析企业整体的财务状况。比率分析主要围绕“国有企业主要分析指标表”中相关指标,以及具有行业特点的指标;趋势分析重点对比往年数据,重要指标建议分析3-5年的发展趋势;对标分析可以选取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国内外上市公司指标。

(一)收入利润分析

1、盈利能力及经营增长情况分析。

2、成本费用管理情况分析。

3、亏损企业户数、亏损面、亏损额及原因。

4、税赋调整对效益的影响,包括有关税种和税率调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退税返还等。

5、非经营性损益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6、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效益的影响。

(二)资产负债分析

1、重要资产变化及原因分析,包括应收账款、存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

2、资产运营质量和资产管理情况分析,包括资产周转情况、无效资产清理、存量资产盘活等。

3、债务分析,包括负债结构、融资成本、债务风险等。

(三)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投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2、与上年度现金流量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包括现金流规模和结构,流入的主要来源(经营、投资或筹资),流出的主要用途(投资、筹资),分析盈余现金保障倍数、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资产现金回收率等指标并与行业对标。

3、对企业本年度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说明。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分析

1、会计处理追溯调整影响年初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2、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本年初与上年末因其他原因变动情况及原因。

3、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本年度内经营因素增减情况及原因。

(五)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分析

四、投资情况分析

(一)重要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分析

分析房地产开发、基建工程等重要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资金来源及使用、风险管理等情况。

(二)股权投资情况分析

1、战略性投资:

同时满足(1)服务主要经营业务或按照政府指导意见做出的投资;(2)预计持有期在1年及以上;(3)派驻重要管理人员且具有实际影响决策的能力;(4)可获得财务报表且享有分红权。

战略性投资重点分析投资方向、规模,资金来源,投资决策及管理制度、投资风险管理、与其他资本方的权力利益分配机制,投资回报等情况。

2、财务性投资:

重点分析投资方向、规模,资金来源,投资回报,投资风险管理等情况。

(三)金融资产及负债中高风险业务投资及损益情况分析

包括:委托理财、股票投资、金融衍生业务,分析对企业效益及财务风险的影响程度。

(四)基金投资情况分析

1、列举集团本部(一级企业)参与投资设立的基金公司名单。

2、分析重要的基金的规模、成立时间、企业及其他资本方认缴出资及出资到位情况,基金所投资项目的金额、领域、退出及回报率,GP类基金的管理方式和利益分配机制等情况。

(五)境外投资情况分析(仅涉及境外子企业的集团公司填写)

1、列举集团本部投资设立的境外子企业名单。

2、分析境外投资规模、投资领域、境外投资收益及变化。

3、分析境外投资的风险及防范机制,包括政治、汇率、法律等不可控风险和交易、定价等可防范风险。

4、集团所属建立重大财务制度的境外子企业户数情况(一级企业汇总填写)。

五、重大事项说明

对企业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兼并收购、改制上市、重大投融资、重大资产处置、股权(产权)转让及资产损失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和分析。

六、企业财务管理情况

(一)集团本部财务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包括中高级职称财务人员占比等。

(二)集团财务管控情况,包括资金管理模式、资金集中度,全面预算管理执行情况、预算偏离度等。

(三)集团财务信息化系统投入情况。

(四)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问题和改进计划。

七、风险及内控管理情况

(一)风险治理和内控管理的组织架构及相关职能部门运转情况。

(二)风险和内控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

八、有关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有关方面的巡视检查、审计等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

(二)对上述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第三篇: 任职期间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票使用情况报告

  发票使用>情况报告(一)

  一、基本情况

  20**年2月,由市局信息中心、办公室联合组成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调研督导组,对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大部分征收单位反映,在公路内河货运代开发票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尤其是正常开出的发票在国税部门不能抵扣的情况非常严重,不能抵扣率非常高,直属一分局、汉沽区局等单位高达50%。

  为彻底查清正常代开发票不能进行抵扣的原因,缓解基层单位的开票压力,市局决定自3月27日起,对全市公路内河货运代开发票开票情况进行专项调查,首先由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分别提出存在问题、意见和改进建议。再由市局针对提出的问题,区分共性和个性,分析、排查可能造成不能抵扣的各种原因,最后研究解决办法。

  在此基础上,经与市国税局协商,由市国税信息中心和税政一处专门负责货运代开发票的同志,与我局合作,对一些不能抵扣问题比较严重的单位,从发票的开具、纳税人票据的管理到国税抵扣的全过程进行了全程跟踪调查,并进行了实地考察,最终查明了货运代开发票不能抵扣率高的原因。

  二、具体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发现,各征收单位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到达国税后,不能抵扣的具体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票印刷质量存在问题。经过对20**版和20**版的空白票据、不能抵扣票据、正常抵扣票据分别进行大量的实验,我们发现:一是20**版票据的识别率明显高于20**版;二是20**版发票联的识别率明显高于抵扣联,而抵扣联识别率较低直接导致无法正常抵扣现象增多。

  (二)打印机针头问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单位用的打印机的针头已有破损,而经过更换新的打印针头或修理后,再开具的代开发票到国税后识别率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三)发票保管的问题。通过对大量退回税票的分析、实验,发现有些纳税人对地税开具的货物运输发票保管不够重视,没有像保管增值税发票那样使用专用的夹子来精心保管,造成已经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有一定程度的损伤,以致到国税抵扣时,国税的扫描仪不能识别率上升。而通过调查,纳税人对地税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保管比较重视,购买了专用票据夹进行保管的纳税人,货物代开发票抵扣率相对较高。

  (四)国税的扫描仪及扫描时间问题。经向国税局有经验的工作人员了解,发现国税局不同的扫描仪识别率也不完全相同,有的识别率高些,有些识别率低些,在不同的时间段进行货物运输业发票认定工作时,通过率也不尽相同,根据国税同志反映,通过使用不同的扫描仪、在不同的时间段进行发票扫描认定,识别率也是有高有低,凡是采取使用多台扫描仪对发票进行多次扫描的国税部门,发票抵扣率相对较高。

  三、解决建议

  基于以上问题,建议我局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工作采取以下几点措施,以解决一直困扰地税开票人员和代开发票企业的抵扣成功率低这一难题,真正体现服务纳税人、满意在地税。

  (一)立即停用2006版货物运输业发票,全部改用2007版发票,以提高发票抵扣联识别率。

  (二)要求各征收单位和代开票人员认真检查代开票打印机针头,如有缺损,要及时修理或更换新的打印机针头,以保证代开票打印字迹清晰、完整。

  (三)各征收单位要积极建议有代开票业务的纳税人购买票据专用夹,对地税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妥善保管,凡是由于不妥善保管造成不能抵扣的,>税务机关可考虑不予重新开具发票。

  (四)各级地税货物运输业发票代开部门要积极与对口国税部门取得联系,请国税同仁对不能识别的发票,采用不同的扫描仪多次扫描认定或手工认定。

  发票使用情况报告(二)

  根据财政局[20**]67号文《关于在全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发票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年度发票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20**年度中我单位在局长张作云的带领下,在本单位内积极的加强宣传教育,要求每个人都要充分的认识到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性,增强纳税意识,自觉的抵制假发票犯罪行为,将检查工作纳入了日程,落实了责任人严格认真的进行自查,>范文之整改报告:假发票>自查报告。

  二、加强监督:

  在平时的工作中尽量做的细,对所有发票都进行严格的检查,发现假发票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联系,即使举报发票犯罪行为。

  三、严肃纪律:

  严格按照财政局对假发票使用的相关规定,在单位内采用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不使用假发票报销费用,不序列支出情况即利用假发票滥发职工福利,侵吞国家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扣减单位经费预算。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今年9月以来,我局以积极主动、务实求真的态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将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组建成立于1994年9月,内设16个职能处室,下辖2个直属局(涉外税收管理局和稽查局)和16个区地税局及其所属118个基层税务所,全市地税系统现有干部职工3200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2430人,所占比例为75%。

  地税部门的主要职能是筹集财政收入、发挥税收杠杆作用调节经济结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我市地税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负责征收的税费种多达26个。主要承担国家规定的营业税等12个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务稽查任务,承担各级政府委托代征的社会>保险费等14项规费的征收管理。

  全市地税系统人均服务对象近1250人。截止20**年10月,和地税部门征税征费有直接联系的人员近400万人。其中,纳入全市地税系统管理办理地税登记的纳税人31.2万户,纳入参保缴纳社保费人员达202万,纳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的人数达160万人。

  地税干部人均征收税费近1500万元。“十一五”期间,武汉地税收入的总量可达到1900亿元,年均增幅预计超过23%,高于同期经济发展速度,地税收入占全市地方财政收入55%,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0%以上。

  今年以来,全市地税系统按照“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人才强税和廉洁从税”的治税方略,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地税机关,实现工作责任化、管理信息化和考评标准化,打造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的新格局,取得了比较明显的工作成效,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市局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有两个区局分别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一个征收分局获得“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集体”荣誉,15个区局获得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或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二、主要做法

  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我局始终把政风>行风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全局之中,置于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将其作为促进和提高税收中心工作的强有力保障。特别是参加今年全市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以来,我们扎实将各项工作要求逐一落实到位,努力把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既力求好的结果,更注重工作的每个环节。

  (一)统一认识,行动迅速,在“早”字上做文章

  市局党组始终认为,政风行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它和税收中心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为做好今年的行评工作,我局提前部署。一是早计划,在省局政风行风评议动员大会召开后的当天,我局立即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确定分工,明确责任,研究部署全局行风评议工作。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在研究制定行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列出行评工作时间表,将行评工作细化到每一周、每一天,迅速启动工作程序。二是早动员。9月13日我局在全市参评的53家单位中率先召开了全市地税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9月20日前全系统16个区局、市局涉外局、稽查局和118个税务所均召开了动员会,通过层层动员,做到人人参与,在全系统上下形成了“行风评议是促进全面建设的推动力,是检验各项工作效果的试金石,是锻炼和提高地税队伍的一次大好机遇”的共识。三是早行动。市局和各区局两级单位及时制定和细化行评工作实施方案,在领导体制上,各单位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专门抓,其它部门合力抓的组织领导体制;在工作制度上,制定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考核评比制度和信息宣传制度等,确保行评工作协调顺畅。

  (二)精心组织,督导问责,在“实”字上动真格

  全市地税系统各单位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和各阶段计划,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一是营造工作氛围。编印了《武汉市地税系统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宣传资料》分发人手一册,编发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题简报共计295期,仅市局就编发了44期。在内、外网上开辟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专栏,上传行评相关图文信息325条。在《长江日报》和《武汉晚报》刊载《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政风行风十项服务承诺》和《致全市纳税人的一封公开信》,各单位在办公场所悬挂行评宣传横幅208个,制作行评宣传栏105个。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市局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5次局务会、5次工作专班会议和4次各局纪检组长专题会议,对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同时,市局局领导和机关处室组成12个工作组深入16个办税服务厅和80个基层税务所对行评工作进行明察暗访25次。三是加大问责追究。我们要求,行评结果与单位评先和个人评优相挂钩,各单位在各区行评结果得分进不了前三名,年底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排名所在区最后三名的单位,市局要对“一把手”进行诫免谈话,其年度公务员考核将直接被评为“不称职”,同时取消该单位“五好班子”的评选资格。

  (三)查找问题,征求意见,在“真”字上显诚意

  全系统通过深入基层促查、开门纳谏助查、上门诚请帮查、部门之间互查等渠道,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一是依靠内力查问题。全系统按照此次行评工作六个方面的内容,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点”的方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80次。结合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和明察暗访活动,全系统邀请特邀监察员组成专班分为19个督导组深入到16个办税服务厅、15个政务中心和89个基层税务所进行了45次暗访,共查找6大类问题107个,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100条。二是借助外力找问题。全系统先后召开了由人大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行评代表、新闻媒体、街道社区服务对象及纳税人代表等参加的不同层面座谈会61个,参加人次达898位,征询对地税部门行风建设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36条;全系统市、区两级局领导带队走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等领导66人次,汇报地税工作,请上级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走访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40个,增强了解与沟通。市局、区局和基层税务所三级联动,深入210561户企业开展上门服务,面对面宣传,发放政风行风建设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表142028份。全系统着眼未评先改、立纠立改,针对收集梳理的问题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符合政策规定的立即改,不符合规定的做好宣传解释,做到件件回复并回访满意度,受到纳税人好评。行评期间,共对11322人(次)回复整改情况,满意率达99.7%。

  (四)分类整改,狠抓落实,在“改”字上下功夫

  行风评议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抓整改,抓落实。据统计,行评工作开展以来,全系统共查找出问题323个,已经整改261个,制定时间表进行整改的62个。一是明确整改思路。我们将查找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制定了“个性问题针对改、共性问题集中改、交叉性问题协调改和综合性问题统筹改”的整改思路,积极完善整改方案,将整改时限分为限期整改、中期完善和长期抓好三种类型,其中限期整改的261个,中期完善的51个,需要长期抓好的11个。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坚持以让纳税人满意为宗旨,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整改时间细化到天,在强化服务意识和提高管理水平上动真格、出实招,边查边纠,边整边改,标本兼治,能立即改的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也设立了改正时限表,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如针对东西湖区货运业纳税人反映的办税时间过长的问题,我局立即对此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整改,在大厅内设置增设POS机,及时修订货运业代开票流程,使纳税人从需排三次队提高到“一窗式”受理,从需往返于地税机关与银行之间提高到仅需到地税机关“一站式”办理,从需可能耗时数小时乃至1天提高到仅需几分钟办理,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五)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在“建”字上促长效

  行评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加强整改来更好为纳税人服务。评议是手段,优化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围绕行风建设,优化纳税服务,我们着重建立健全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管理、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一是健全纳税服务承诺制。我们将原有的八项服务承诺进行了深化和扩展,制定了包括包括导税指引服务、当日办证服务、现场办结服务、领导接待服务、纳税辅导服务、延时增时服务等事项在内的二十条服务承诺,并在报?、杂志、电视和办税服务厅显示屏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建立绩效考核制。把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制考核,纳入五好班子评比,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细化评分标准,将行风建设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回访监督制。通过主动与特邀监察员保持联系并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多渠道经常征求社会意见、加强回访、测评满意度等,不断巩固行评成果,促进行风建设。

  三、自查自纠的主要问题

  对照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方案的总要求,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梳理归纳,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税法宣传方面

  一是在宣传方式上,突击性宣传和集中性宣传多,日常性宣传和连续性宣传做得不够。二是宣传的针对性不强,没有充分满足不同层次纳税人的需求。三是对税收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不大,税法的警示性作用不够突出。

  (二)纳税服务方面

  一是少数人员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态度不热情,被动服务多,主动服务少。二是因网络升级带来税收征管系统开票速度较慢,有时造成纳税人在大厅办税等候时间过长。网上申报功能不全,有的税种还需要到办税服务厅上门申报。三是个性化的纳税服务有待加强。

  (三)税收征管方面

  一是税源管理上还存在漏征漏管的现象,对非正常户的管理还不够到位。二是对使用假发票的管理和行为做得不够到位,经营者变相不给发票或使用假发票的现象在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较为突出。三是对部分高收入行业(个人)的个人所得税控管还没完全到位。

  (四)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个别单位首问值班存在脱岗现象,少数干部着装不规范。二是少数干部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三是极少数干部没有严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存在收人情税和关系税的现象。

  四、整改情况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局以改进工作为目的,以建章建制为保障,以创新举措为手段,既注重整改的长效,又注重长效的整改,力争把每个问题整改到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一)税法宣传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千名税官到企业”活动,与210561户纳税人面对面宣传税法;向全市纳税人发放纳税服务联系卡266390张,有效解决纳税人多头跑、无处找和办税难的问题,让纳税人一卡在手,办税无忧。

  二是市局和各区局成立纳税人学校17所,定期对纳税人开展新办户纳税辅导、专题税收宣传、热点问题答疑等活动,截止目前,共举办各类专题纳税辅导>培训37场次,参训人数达3965人。借助新闻媒体,在武汉晚报《百姓问政》栏目专题推出老百姓关心的热点和难点税收政策解答,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好评。

  三是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对247户纳税人907.12万元的欠税,进行了欠税公告和信息曝光。

  四是整合内外网站资源,对税收政策进行梳理,及时更新上传内容。开设纳税人QQ群,公示E—MAIL信箱,与纳税人实施互动交流,及时告知最新的税收政策,在线解答纳税人的各类办税难题。

  (二)纳税服务方面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导税服务制。我们在全省率先完成了16个区局的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对办税服务厅现有设施进行更新改造,设立专门的纳税服务引导员,对纳税人上门办税实施引导,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有的区局设立“人员去向牌”,及时向纳税人告知人员外出去向、事由以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方便纳税人办税。

  二是建立了领导值班制。各局办税大厅每天固定一名局领导值班,及时受理纳税人投诉,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办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建立了上门服务制。在市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多方筹措资金400余万元购买了17台流动纳税服务车在全省地税系统率先为纳税人开展“五送”服务,即送发票服务、送办税服务、送政策服务、送宣传服务和送维权服务。在全市各区街道设立纳税服务站91个,将服务从办税厅延伸到了纳税人面前,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

  四是针对因税收征管系统全省升级改造带来的纳税申报暂时性不便,我们一方面将此情况在各大厅向纳税人进行耐心解释,取得他们的谅解,另一方面也积极向省局反映,加快系统完善的步伐,争取在最短的时间予以解决。

  (三)税收征管方面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清理漏征漏管户专项行动。自今年3月起,全市地税系统累计出动检查人数13833人(次),清查路段1014条,楼宇304栋,园区121个,市场152个,查补税款1344万元。

  二是加强发票用假行为的专项综合整治。假发票的现象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税务部门主要负责发票用假行为的整治。我们积极与公安、国税、城管等部门多次联合开展打击假发票和整治街头散发名片行动。《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武汉晚报》等在汉新闻媒体进行了系列宣传报道,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特别是今年10月,联合整治工作组共出动人员414人次,捣毁假发票小型印制窝点1个,储藏窝点1个,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8名,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名,治安拘留13名,收缴假发票名片7205张和大量假发票。

  三是积极推行发票管理新模式。目前已在全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及酒店业的12000户纳税人中推行网络发票,杜绝这些行业发票开具中的“大头小尾”现象,有效杜绝偷税行为;下步将重点在餐饮业推行税控收款机,有效防止不开发票和少给发票的行为。

  四是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针对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控管,我局采取为纳税人建档的办法,要求每个单位对其员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明细申报,实施个人收入信息比对。截止10月底,全市已纳入全员全额管理的纳税人达160万人,个人所得税入库41.0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15亿元,增长21.1%。年收入12万元个税自行申报达34267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020人,补税3222.6万元。

  五是创新社会综合治税方式。创出了独具武汉特色的零散税收征收模式,积极向市政府建言,催生了《武汉市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实施意见》的出台,形成了“抓大、控中、协小”的税收管理模式,得到了国家总局和省局的好评。

  六是巩固“阳光办税”模式,进一步细化了定税标准,实行电脑定税,在全市所有市场对所有个体纳税户集中公示税额,让纳税人缴公平税和明白税。

  (四)队伍建设方面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社会监督常态化。我们对市局聘请的60名特邀监察员制发了专门的《明察暗访证》,请他们定期对全系统进行暗访,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还在今年邀请市统计局城调队对各局征收大厅进行了暗访,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市进行了通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将廉政建设体系化。在去年“查找风险点建立安全区”活动的基础上,我们今年结合岗位廉政教育活动,通过“梳理岗位职责、排查岗位风险、建立长效机制”,围绕“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清、销、欠”十二大节点中易发腐败的部位,“查风险、知风险、不冒险、求保险”,用制度堵塞漏洞,用机制化解风险。截止目前,共完善各类管理制度14个,制定防范措施226条。此项工作得到了省纪委领导的高度肯定,在全省推广我局的做法,并获得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我局还被省纪委确定为全省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联系点。

  三是地税文化建设渗透化。创办了《江城税月》杂志、开办了地税大讲坛、邀请名家为纳税人和税务干部作专题讲座,成立了书画、摄影协会,开展了精神文明创建、积极培植、挖掘先进典型,在全系统弘扬“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做事文化。

  四是干部素质达标化。在全系统举办了征收服务、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收统计、机关综合、计算机等六大类基本知识的全员培训,开展了基本素质达标全员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扣发绩效考核奖,待岗学习。

  五、下步工作打算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来,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完成,成效明显。一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围绕支持服务两型社会、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采取“特事特办”和“一事一议”的方式,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了一批促进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的地方税收管理办法,出台了《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二十条意见》,集中解决了一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纳税问题,为1650户纳税人减免地方税费2.3亿元,协调国库和财政依政策退还11户纳税人各项税费6320万元,积极为纳税人减负。二是对地方财力的贡献度进一步提高。今年前10个月,组织入库各项收入456亿元,同比增收81.3亿元,增长21.7%,在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62%。预计全年完成各项收入564亿元;三是税收征纳关系进一步融洽,纳税人涉税投诉比去年同期下降5%;四是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截止目前,今年全系统无一人受党纪和法纪处分,实现了“零发案”。

  通过行评工作,不仅使地税部门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迈出新的一步,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地税征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总结前段的工作经验,下步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新的努力:

  (一)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要求,我们将在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探索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一是细化责任明晰的领导机制。充分利用垂直管理的体制优势,落实层级责任,进一步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的政风行风建设垂直领导机制。二是落实常抓不懈教育机制。结合新的形势和队伍中出现的新问题,与时俱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更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把廉政教育融入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去。三是强化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今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滚动式监督,要求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结果反馈到位,做到整改不得力不松手,整改不完毕不放手。

  (二)始终坚持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监督体系

  我局将采取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新监督手段和方式,全面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政风行风情况监督。一是加强行政督察。修订《全市地税系统兼职纪检监察员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巡视制度,开展纪律作风和效能督察。实行暗访常态化,不分时段、不打招呼,对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行暗访督察。二是实施电子监察。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风险预警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征收、管理、稽查等业务工作的实时监察和预警纠错。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制定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全方位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的依据、程序、标准和结果。探索实施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三)始终坚持从严治队、严格管理,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我局将以狠抓队伍纪律作风为突破口,坚持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地税队伍。一是立规矩,做到有章可循。从日常工作规范严起,立规矩,明纪律,做到项项工作有标准,方方面面有章法,言行举止有规范。严格考勤,杜绝迟到早退;严格抽查,杜绝串岗聊天;严肃纪律,杜绝“吃、拿、卡、要、报”。二是抓整顿,集中整治突出问题。每年定期开展以整顿纪律作风、窗口服务质量和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实行领导分片包干,机关跟踪督办,基层全员参与。三是严追责,坚决查处不正之风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对源头治理的推动作用,建立完善案件线索排查机制、信访举报督办机制,严厉打击贪污腐化、失职读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做到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防止重复出现问题,实现以查案促纠风。

  行风建设无终点,纳税服务无止境。在前一阶段工作中,我局虽然在政风行风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各级领导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税收连接你我他,共建和谐靠大家。没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就没有地税事业的和谐发展,也没有全市经济的全面繁荣。群众的满意和认可,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鼓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鞭策;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时刻体验到纳税的光荣和尊严,是我们最大的愿望。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地税工作,让我们继续携起手来,和衷共济,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生活富裕安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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