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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图解范文五篇

时间:2022-05-13 18:35:03 来源:网友投稿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地方党委工作条例 图解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地方党委工作条例 图解5篇

【篇一】地方党委工作条例 图解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40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层党委工作条例》已于2014年9月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9月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基层党委工作条例

(政工【2014】第10号)

1 目的

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致力于为公司的发展建功立业,得到广大职工拥护的领导班子,为公司系统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公司党委

负责指导公司各单位党委按照基层党委工作条例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监督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公司所属企业的贯彻落实,保证公司党组的各项决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3.2 政工部

具体负责对各基层党委执行工作条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3 各单位党委

3.3.1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支持和保证行政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生产经营指挥权;

3.3.2 建设一支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建设一支“四个一流”职工队伍;建立一套符合国情、集团公司、公司和本单位实际、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保证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

3.3.3 形成一条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党的基层委员会

4.1.1 具备条件的基层企业党的委员会根据《党章》的规定选举产生,对党的代表大会和上级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四年,必须按期召开党代会和按规定程序选举。

4.1.2 党的委员会应由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富有改革精神,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够团结同志,具有三年以上党龄的党员组成。党委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组织贯彻党委会决议,并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搞好党委领导班子建设。

4.1.3 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落实党建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建立健全目标明确、责权分明、运转协调、渠道畅通的责任体系和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机制。

4.1.4 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群组织设置指导意见》,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化管理,接受地方党组织和东方能源党委的领导;党委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机构的设置要遵循有利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原则,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专职政工人员要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4.1.5 坚持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内生活最基本的原则。党委要自觉坚持并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

4.1.5.1 要坚决执行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坚决维护公司党组(委)的统一领导,保证公司党组(委)政令畅通。

4.1.5.2 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内议事决策基本制度。凡属企业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或按规定程序参与决策;党委要建立健全议事规则、议事程序和表决制度;党委在决定问题时不能轻易采取简单表决的方式,应充分听取意见,慎重决策;党委研究问题不能搞临时动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党政主要负责人缺席时不决定重大问题;凡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个人不得自行许诺;凡经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个人不得自行变更;对于党委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认真执行。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反对遇事推诿、互相扯皮和无人负责。

4.1.5.3 要坚持定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党内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党委成员要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要敢于敞开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1.5.4 要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主动听取党员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监督。党委应及时向党员通报有关情况,以增进理解,统一思想。

4.2 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

4.2.1 党委在企业中的主要任务

4.2.1.1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发挥政治优势,保证企业各项任务的完成。

4.2.1.2 支持行政主要负责人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行政负责制。

4.2.1.3 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4.2.1.4 研究决定企业党的建设重大问题,参与企业“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组织实施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4.2.1.5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4.2.2 党委会研究决定的内容

4.2.2.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及实施措施和意见。

4.2.2.2 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2.2.3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2.2.4 基层党组织的组建、调整、改选、撤销以及通过选举产生的基层委员会的批复;党群工作机构的设置、调整和定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4.2.2.5 党组织工作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4.2.2.6 党群干部的管理、考察、任免、调整、奖惩;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后备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4.2.2.7 党代会、工代会、团代会的主要议程及筹备方案,职代会的议题、报告和决议。

4.2.2.8 党员的发展、表彰、奖励,不合格党员的处置、违纪党员的处理。

4.2.2.9 党组织重大活动的实施方案、群众组织中的重大问题。

4.2.2.10 党委认为需要研究的其他问题。

4.2.3 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

4.2.3.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决策。

4.2.3.2 重大战略决策。包括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决策,涉及公司重大改革、发展的思路和措施等。

4.2.3.3 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包括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资本运作、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

4.2.3.4 重大年度工作安排事项。包括年度综合计划及其他年度重大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年度工作报告等。

4.2.3.5 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

4.2.3.6 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事项。

4.2.3.7 企业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的调整。

4.2.3.8 企业干部任免和管理干部的人事变动,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

4.2.3.9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4.2.3.10 党委应参与决策的其它问题。

4.2.4 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基本程序

4.2.4.1 一般先由行政领导提出重大问题处理意见,在与党委主要领导沟通、磋商的基础上,再召开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充分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应提交职代会征求意见,最后由行政领导按规定程序进行决策。

4.2.4.2 党政主要负责人一人兼任的,必须做到行使两种职能,承担两个责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坚持民主决策。按上述程序,其意见可直接提交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进行讨论。

4.2.4.3 党委成员在参与决策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情况,在参与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如果党委和行政的意见发生分歧时,党委可建议行政暂缓决策,进一步调查研究,进行几种方案的比较、论证,以求统一。决策后,党委要与行政领导一起,采取措施,保证决策的落实。向党员和全体职工通报企业重大问题,动员党员和职工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4.2.5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把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建立健全符合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生产技能人才特点的、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重视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专业人才,逐步形成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支持和保证行政负责人正确行使用人权。企业后备干部、中层干部和专业人才人选的确定必须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

4.2.6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主要是监督党的组织和党员是否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4.2.7 党内监督的重点是企业党组织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领导班子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的考核,建立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廉洁自律制度、述职述廉和三项谈话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等,规范企业负责人的用权行为,预防职务犯罪。

4.2.8 要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作用,强化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制定明确具体的监督措施。把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

4.3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4.3.1 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主要精力抓好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3.2 要把思想建设放在党建工作的首位。联系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坚持不懈地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4.3.3 建立健全党的各级组织。要按照党章规定,根据企业的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要进行必要的交流。各单位要把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企业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党的工作正常开展。

4.3.4 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培养和考察积极分子,严格入党手续和程序,切实把好质量关。要加强在生产、经营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培养和吸收青年和妇女中的优秀分子入党。要重视共青团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管理工作。

4.3.5 加强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创新活动载体,增强工作活力,充公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做好党内“创先争优”、建立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定期评比表彰机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落实和改进“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重点加强对流动和离退休党员的管理。不断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目标管理、党员责任区等制度,保证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4.4 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和企业文化建设

4.4.1 党委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负责协调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负责提出全年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的措施,并抓好计划的落实、检查和考核,保证工作到位。

4.4.2 要重视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重视对政工干部队伍的选拔、教育和培养。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工、团密切配合,以专职政工干部为骨干,以行政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为主体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积极开展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为完成企业各项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政治保证。

4.4.3 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紧密结合电力生产实际,紧紧围绕改革和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和落实维护企业稳定工作责任制,开展维护稳定的宣传教育,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安全生产中的思想政治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4.4.4 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文明单位建设制度》及文明单位评价细则,深化文明单位、文明班组、文明职工等群众性系列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地方组织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经验,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指导。

4.4.5 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党委要加强对企业文化建设的领导,要以宣传贯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理念、企业精神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建立具有时代气息,健康向上的河北分公司特色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发职工创造力。积极开展行为文化、安全文化实践的探讨和研究,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4.5 党委对职工代表大会和群众组织的领导

4.5.1 党委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4.5.2 党委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企业重大决策要及时向职工代表通报,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要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党委要支持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好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建立劳动关系预警协调合同机制,健全厂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帮困救助各项措施。通过党员职工代表贯彻党委意图;教育职工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

4.5.3 党委应每半年听取和研究一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5 主要风险与关键控制

5.1 主要风险

党组织不能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5.2 关键控制

5.2.1 制定党委议事规则。

5.2.2 明确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事项。

6 附则

6.1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条例由政工部负责解释。

7 附件

党委换届流程图

附件:党委换届流程图

【篇二】地方党委工作条例 图解

组与部门党委、地方党委、机关党委的区别

2015年06月16日19:17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背景链接:党组与部门党委、地方党委、机关党委的区别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16日公开发布。同样是党的组织形式,党组与地方党委、部门党委、机关党委等又有什么区别呢?

从性质上看。党组是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如财政部党组。部门党委是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如公安部党委、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地方党委是党的地方一级组织,如河北省委、廊坊市委。机关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如财政部机关党委。

从地位作用上看。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部门党委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地方党委在本地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对本地区各方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机关党委在本单位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

从产生方式上看。党组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设立。部门党委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或者上级单位党委批准设立。地方党委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从权力来源上看。党组一般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授权,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部门党委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或上级单位党委授权,向本级党的委员会或者上级单位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党委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授权,向党的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机关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授权,向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从成员产生上看。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决定。部门党委委员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决定。地方党委委员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委委员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从职权职责上看。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部门党委讨论和决定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问题。地方党委对本地区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等。机关党委领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从相互关系上看。党组一般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指导本单位机关党委的工作。部门党委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领导本单位机关党委的工作。地方党委领导由其批准设立的党组和部门党委的工作。机关党委受上级党组织和部门党委的领导,受本单位党组的指导。(新华网北京6月16日电)

【篇三】地方党委工作条例 图解

地方党委换届工作流程

一、大会筹备阶段

第一次请示

(一)召开常委会议

讨论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研究召开党委全委会有关事宜,研究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

需准备材料: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

(二)召开全委会

酝酿讨论召开党代表大会《决议》(草案)并表决通过。

(三)向上级党组织呈第一次请示报告,即全委会之后,起草并上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

(四)接到上级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批复后,即下发关于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组织部起草关于提名到各选举单位参选出席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报告;同级党委批复后,向各参选地区下发参选代表通知。指导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听取选举单位汇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和考察确定情况;审批选举单位报送的候选人预备人选;指导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审查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代表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审查代表是否符合条件。下发两个批复:(1)关于同意出席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2)关于同意出席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批复。

第二次请示

(五)提出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组织考察

(六)召开常委会研究确定“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七)常委会之后,向上级党组织呈第二次请示报告,即关于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注意事项: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第二次请示时,需提前就有关人事安排问题向上级党组织沟通。

(八)召开常委会。接到上级党组织关于“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后召开常委会

听取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召开最后一次全委会有关事宜;研究以党委名义提交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有关文件。

需准备材料:

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草案)及有关决议(草案);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党代表大会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主任、副主任建议名单;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包括照片)、代表报到名册;

代表团的划分方案,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

选举产生党代会代表的情况报告;

大会主席团、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建议名单;

大会列席人员确定的原则和建议名单;

大会工作机构及任务、职责,负责人建议名单;

各次大会执行主席及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

“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提名情况说明;

“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简况

党代表大会和两个一次全会选举办法(草案)

(九)召开本届党委最后一次全委会

审议通过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党委负责同志作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酝酿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会后,下发召开党代会的通知,同时向列席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发出会议通知。

需准备材料: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草案);“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说明;“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二、预备会议阶段

(十)做好组织代表报到的有关工作(会务组)

(十一)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情况;布置各代表团推选代表团的正副团长;讨论大会议程、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向代表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求。

需准备材料:大会议程;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十二)召开各代表团会议

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结束后,各代表团分别召开会议,传达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的内容;推选代表团正副团长;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

(十三)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介绍大会筹备情况,说明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通过大会议程和其他需要确认的事项。

需准备材料: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及主任、副主任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会议主持词;清点到会人数报告单。

(十四)召开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

听取代表选举工作情况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需准备材料:选举产生出席党代会代表的情况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十五)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大会日程,审议通过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列席人员、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

需准备材料:大会日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大会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会议主持词。

三、正式会议阶段

(十六)召开党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党代表大会开幕式)

开幕式后,上届党委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向代表印发《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需准备材料:党委工作报告;大会主持词;主席台座次表;清点到会人数报告单。

(十七)各代表团召开会议,审议党委工作报告等

(十八)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党委工作报告等情况汇报,研究修改意见。

(十九)召开党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纪委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需准备的材料:纪委工作报告;会议主持词;主席台座次表;清点人数报告单。

(二十)各代表团召开会议,讨论纪委报告

(二十一)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汇报;通过“两委”报告决议(草案);听取关于下届党委和纪委候选人提名情况的说明;通过“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并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布置推选监票人及其他有关事项。

需准备材料: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提名情况说明;“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二十二)各代表团召开会议

酝酿讨论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讨论“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讨论主席团布置的其他有关事宜。

需准备的材料:“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二十三)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听取代表团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选举办法;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审议通过监票人、总监票人建议名单,确定计票人名单。

需准备的材料: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二十四)召开党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正式选举)

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名额及候选人名单;大会选举。

需准备的材料:各种报告单;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大会选举办法;主持词;选票。

(二十五)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

确定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召集人和开会时间。

(二十六)召开党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党代表大会闭幕式)

通过“两委”报告决议(修改草案);党委主要领导致闭幕辞,宣布党代表大会闭幕。

需准备材料:报告单;主持词;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决议(修改草案);闭幕辞。

四、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阶段

(二十七)召开新一届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选举纪委常委、书记、副书记。

需准备材料:会议日程、选举办法、选票、主持词、各种报告单,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候选人名单。

(二十八)召开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选举党委常委、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报告。

需准备材料:日程、选举办法、选票、主持词、各种报告单,党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候选人名单,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报告。

(二十九)向上级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及相关材料。

(三十)做好大会总结工作。

(三十一)做好会议文件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篇四】地方党委工作条例 图解

  长桥镇基本情况

  漳浦县长桥镇位于漳浦县北部,与东南花都相毗邻,有324国道穿越全境,距市区34公里,距漳浦县城20公里,交通十分便捷。全镇辖区土地总面积154平方公里,人口万,,下辖9个行政村。现有正式党员720名,有22个支部。

  长桥镇以花卉种植为主要产业,以“四时有不谢之花,常年有不缺之果”而闻名遐迩,全镇花卉种植面积达8000多亩。近年来,在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的带动下,长桥镇的花卉产业得到快速的发展。2014年,海峡花卉集散中心落户于长桥镇,占地面积约2000亩,预计总投资3亿元,将建成我省最大的花卉集散中心。2010年,长桥镇实现规模工业产值亿元,完成年任务亿元的100%;完成工业税收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00%;签订合同外资额287万美元,完成年计划225万美元的%。

  2012年党委换届基本情况

  1、2012年长桥镇党代会的党代表人数及构成:2012年5月长桥镇召开第十次代表大会,全镇党员数732名,28个支部。出席中国共产党长桥镇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101名,其中镇、村干部代表51名,占%,专业技术人员8名,占%;先模人物1名,占1%;乡镇企业职工2名,占2%;退休干部党员1名,占1%;农民38名,占%。其中,妇女代表18名,占%。

  2、2012年换届后班子结构:换届后,本镇共有班子领导12名,其中女干部1名。学历结构:本科学历4名,占%;大专学历8名,占%。年龄结构:35岁以下3名,占25%;36岁至45岁5名,占%;46岁至50岁4名,占%;

  3、2007年、2008年届中调整及现任班子情况:2007年10月调整长桥镇镇长陈伟红任党委书记,调入长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蔡艺良、人大主席林惠明;2008年元月调入长桥镇组织委员邱宝清、武装部长兰阿伦;2010年长桥镇副书记陈志坚调出。目前,该镇共有班子领导11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名,女干部1名。学历结构:本科学历7名,占%;大专学历4名,占%。年龄结构:35岁以下3名,占%;36岁至45岁5名,占%;46岁至50岁2名,占%;51岁至54岁1名,占%。

  2011年党委换届主要做法

  为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我镇党委认真研究和部署,做到早筹备、早行动、早落实。主要做法是: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制定工作方案。针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我镇研究制定出操作性强的《长桥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就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程序步骤、时间安排,党代会代表的名额、结构、选举方式,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和会议选举的方法、工作纪律等作了明确规定。本届党代会代表为102名,其中镇村干部代表52名,占%;专业技术人员10名,占%;先模人物5名,占%;镇企业职工3名,占3%;退休干部党员1名,占1%;农民31名,占%。其中,妇女代表22名,占%。本届领导班子职数为7名。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设2名。镇纪委委员3名,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二是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镇党委先后两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实行换届工作责任制,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亲自抓。同时,根据换届工作的需要,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干部参与这项工作,对换届的各个重要环节,都要深入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在全镇党委换届工作会议上,镇党委对领导小组工作成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了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做好选举工作奠定了基础。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充分利用会议、张贴宣传标语及发放资料等宣传手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召开全镇干部职工,镇直机关单位负责人,村书记、主任参加的干部大会,加强学习“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认真完成“双承诺”工作。二是召开座谈会。镇党委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座谈会的方式,倾听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为做好换届工作的宣传和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严把程序,扩大民主。镇党委求真务实,统筹兼顾,仔细研究每个环节,每个关键点,把可能出现的困难考虑足,把工作做细、做全,切实严格规范换届选举的各项程序、各个环节,做到严把关、稳推进。同时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把党组织的意图同广大党员的意愿和谐统一起来,保证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充分发挥党支部和村民小组的引导作用。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政治优势,积极做好基层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小组长的思想引导和工作培训,使他们正确了解、掌握政策,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深入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特别是了解党员对选举工作的所思所想,及时解疑释惑,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围绕候选人的能力素质和班子结构要求进行推荐,保证选举工作的正确方向。

  统筹工作,扎实推进。镇党委坚持建立上下结合的代表提名推荐机制。各基层党支部充分利用清明节假日期间和晚上农闲时间召开支委会,根据党代表分配名额,在充分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采用组织和党员提名相结合的方式,至4月7日我镇已确定的21个基层选举单位,严格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的比例,提出出席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124名。全镇共有368名党员及197名群众代表参与提名推荐工作。

  存在问题

  在换届中,让部分年龄较大的同志退居二线,是形势和工作的需要,但也造成部分干部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如何妥善安置好老同志,保护、调动好老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是换届工作中需要面临的现实问题;

  党委人事安排尚未明确,对换届选举工作进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下一步的打算

  一是严格程序,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我镇已确定的21个基层选举单位,拟于于4月8日—12日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在各单位公开栏中进行公示;于4月13日—14日,在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各基层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按照不低于上届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上报镇党委审查;拟于4月16日后,各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席镇党代会代表。并就我镇出席县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提名推荐。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出席县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的考察,确定初步人选、预备人选,上报县委审查。同时向县委上报新一新一届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在此期间统筹做好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各项会务准备工作。

  二是开好党员代表大会。拟于4月27日选举产生新一届镇党委书记、副书记;新一届镇纪委书记、副书记;选举出席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

  三是总结完善。做好换届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四是统筹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我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时期,正值农业和农村工作比较繁忙的时节,村容整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党务公开等各项任务也相对比较繁重,因此镇党委将总揽全局,统筹兼顾,把换届选举工作同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以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增强抓好各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党员素质的提高和基层干部作风的转变。地方党委换届情况汇报

【篇五】地方党委工作条例 图解

地方党委工作部门的工作方式转变(一)

组织部、宣传部和统战部是地方党委主要的工作部门,上述三个部门在地方党委实施政治领导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地方党委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面临许多新的建设课题,也需要党委的工作部门不断开拓新资源、新境界,开创新局面,才能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真正提高执政能力。
一、随着地方党委改革的推进,地方党委的组织部门的工作方式将面临较大的调整
首先,随着党内民主的推进,由组织部门内部全面负责的干部遴选、甄别、录用工作,逐渐转变为外部化的、公开透明的竞争选拔。即通过各方面的程序和制度,组织部门更多地转向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竞争活动的组织准备和服务,评估报告的公正性判断和录用公布。其程序链为职位公示、资格审查、人员推介、组织竞争、优势评估、公示录用。现在有的地方公开招聘副厅级,甚至正厅级干部的势头未艾,预示着组织部门在干部任免中的工作方式转变已成为必然态势。
其次,十六大以后,地方党委在推进党内民主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探索。如推进党代会常任制,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建立党代会常任制有效的、规范的运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就目前来说,一些地方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将机构设在组织部内。这是组织部门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全面而认真的规划和实施。
再次,近年来,党的地方组织部门在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尤其是加强“两新”组织社会覆盖面方面,开始转变工作方式,逐步走向社会各阶层和各类组织。组织部门不断健全体制和机制建设向社区延伸,扩大了影响力,为巩固执政基础打下了扎实的政治基础。应该看到,在新的形势下党的组织部门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以全新的政治形象和面貌与社会建立交往、沟通的平台,是大势所趋。
二、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地方党委的宣传部门转变工作方式,积极主动、平等开放
宣传部门的职责是做人的工作,它涉及人的个体的意识和灵魂。它是一种自觉的理解、认同、接受并付诸于行动的过程,不是简单的输入和接收的机械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思想形态更加复杂,利益取向日益增强、价值观念日趋多元,这就大大增加了执政党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整合难度。笔者认为,目前地方党委宣传部门要形成积极主动、平等开放的宣传理念,在宣传工作方式上凸现层次性、包容性、人民性。
所谓层次性,就是在实施宣传的过程中针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方式和要求。比如对党和政府部门,国家公务人员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教育、政治伦理道德的宣传和宪法、法律,党纪政纪的教育,这一点必须毫不含糊、毫不放松。对于公民则加强公民意识的培养和教育,公德的宣传以及对国家认同感的宣传。需要注意的是,在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当前流动人口是宣传工作的盲区,地方宣传部门应当关注这些边缘化群体,对他们进行精神、文化、心理等方面的人文关怀,采取适合这些人群的宣传措施,确保社会各种人群感受社会的温暖。
所谓包容性,就是适应时代发展多样化的特征,现代经济的发展必然促成社会高度的分殊化,宣传工作也要尊重和承认利益化、个性化、世俗化、多元化的时代合理性。形成相对宽松的民主生态、自由理性的探讨空间、友善健康的伦理情怀、多维有序的人文氛围。党内党外都应当有这样的氛围,群众的积极性、自觉性、认同感、责任感、创造性才能充分的调动起来。
所谓人民性,就是宣传部门要以人为本,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出发,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的需求。共产党在革命战争年代,宣传工作遵从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人民性,贴近人民、宣传人民、鼓舞人民、满足人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宣传部门来说人民性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不仅是提高人民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平、思想境界,而且更重要的是满足人民对精神生活的需求,提供人民喜闻乐见的精神产品。政治文明就是建立在满足人民精神生活的基础上,要求遵守现代社会的政治道德,培育现代公民的法治精神,制定政治生活的程序规范,使人民过上符合民主、正义而良序的政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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