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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措施范文三篇

时间:2022-05-14 11:05:02 来源:网友投稿

《工作》是埃曼诺·奥尔米执导的剧情片,Loredana Detto和Sandro Panseri出演。该片讲述了一个15岁乡下男孩到米兰的大公司谋职的经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措施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措施3篇

第一篇: 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措施

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面对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煤炭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经济效益下滑带来了诸多问题,如工资降低、福利不到位等,员工群众的期望得不到满足,再加上长期积累的矛盾和现实的矛盾逐渐暴露出来,因此各种形式的上访就随即而来。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企业稳定中“第一信号”的作用,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是信访涉及的问题复杂,处理难度大。随着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的增强,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所反映的问题也是多方面,处理的难度也随之加大。棚户区安置,退休养老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没有得到进一步的解决。这些问题处理失当,如果其他偶发事件诱发随时都可能酿成严重的不稳定事件。

二是信访事件多是职工个人的利益问题。例如,效益下滑带来的如工资降低、福利不到位等,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队伍的稳定和职工积极性的提高,也容易造成部分职工群众发生上访事件。

三是大部分上访者“信访不信访”。上访者情绪易激动,认为大家的解释劝说是哄骗他,总认为领导可以包办一切,总认为政策可以变通;少部分人错误的认为找的领导越大,就越能解决问题,解决问题越快;闹得越厉害,领导的压力就越大,就能快速解决问题。

四是处理信访件的方式方法问题。有的信访件需急事急办,快速处理,有的信访件需缓一点,冷处理一段时间,在度上把握不好,有的信访件需业务部门及时和上访者进行沟通,但总是靠基层传来传去的,给他们一种“踢皮球”的错觉,在交流时,过多的使用“要向领导汇报汇报”、“要研究研究”,给上访者一种“只有领导才能解决问题”的错觉,并且反馈时间拖得过长,造成上访者直接找领导的原因之一。

由此看来,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保证体系,增强信访工作的针对性,扩大覆盖面,提高时效性,增强控制力,是解决信访工作的主要对策。

首先,要从诸方面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无阻,从而使得信访工作能够扎实而有效地开展。树立起大信访观念,建立起从上到下网格式的信访格局,形成干部员工人人重视信访工作、个个维护企业稳定的强大合力。同时,全方位强化法制理念,利用小品、情景剧等多种员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认真贯彻信访法规,通过矿电视台、广播站开辟专栏播放条例、通告,书写标语、横幅,发挥宣传效果。

其次、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狠抓源头治理把信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女工协管员以及共青团、工会等个人和群团组织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坚持以正面疏导为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说服教育,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对员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企业党政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改善员工群众生活、工作条件,努力维护员工群众合法权益。

最后,信访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多措并举,为推动企业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信访部门是一个接待“窗口”,接访就如医院门诊,信访工作人员就好比医生,需要采取“望、闻、问、切”的方式,解决了问题让人满意而归,因此就能防止“医闹”等问题的发生。对于上访人员,要根据其性格特点有的放矢地疏通引导,不能火上加油,要多煨心灵鸡汤,把握接访主动权。接待时要结合信访人的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等客观因素及反映问题的类型,多与其进行沟通,积极引导,要摸清信访人的心理需求和根本问题所在,建立有效的处置方式,从而让信访人稳定情绪,摆正心态。人心齐就能把泰山移,员工心无杂念,不发生越级上访的事情,企业党政就能一门心思地去抓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重点工作,干群同心,推动企业和谐发展。

总之,信访工作是企业联系职工的最直接的工作,可以了解职工的心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只有处理好企业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很好的实现信访工作职能,才能为煤炭企业的发展铺平道路,创建一个良好和谐的发展环境。

第二篇: 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措施

当前基层法院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黑龙江省孙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庆友

近年来,解决涉诉信访问题逐渐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点,也是当前基层法院不得不面对的一项工作难点。从2003年开始,基层法院的涉诉信访案件日趋增多,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审判、执行工作,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全员参与信访案件的办结。在各级党组织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下,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解决了一部分信访积案,但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了被动落后的局面。

一、基层法院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访总量持续上升,上升趋势明显。一段时期以来,当事人到市上省进京访、重复访、非正常上访增势明显。黑龙江省孙吴县法院三年来的信访量,2008年,进京上访总量26人次,到省8人次;2009年进京上访总量25人次,到省12人次;2010年1-7月进京上访7人次,到省5人次。其中:重复访5人,非正常访2人。

二是不服法院判决和判决后“执行难”引发上访的占多数。据统计,2007年以来,全院有80%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执行问题引起,不少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判决后由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等原因,得不到执行,导致当事人长期上访。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判决更是执行难中之难,2010年清理出的12件信访积案中有4件是这类案件,占所有信访积案的33%。这类案件一经判决后,往往因当事人服刑、无财产执行而成为“死案”,受害者亲属多认为自己人财两空,“杀人不偿命、欠债不还钱”,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向法院,他们要求强烈,思想工作难以做通,心情不好就到法院大闹一场,法院每年只能通过司法救助的形式,解决一部分,但仍难以案结事了。

三是信访诉求形式激烈,社会影响极坏。近年来,群众通过上访形式反映问题的明显增多,上访的增长要明显大于在当地信访。大多选择重大政治活动或节庆期间到市进省上京上访,每年的“两会”、全国“党代会”期间和国庆、奥运会等特殊时期,成为上访人的首选,基层面临着稳控、接访的繁重任务,2008年奥运期间,先后派23人次进京接访,占全院干警的一半,在家干警则分成三个小组在火车站、汽车站巡查,做劝返工作,影响了法院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上访人到重要政治活动场所聚集的非正常上访增多,聚集滞留党政机关的过激行为时有发生,如有的上访人到天安门广场打标语、冲击俄罗斯驻中国大使馆、披麻戴孝拦截领导车辆、在公共场所用喇叭喊口号、私下窜联聚众上访、在法院办公楼内吃住等行为,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也造成了不好的社会风气。

四是重信重访、边审边访比例较大,治理难度越来越大。当前有两类信访案件最难处理:一是跨部门、跨系统、跨地区的信访案件难以协调,当事人稳控难,行踪不定。二是与历史问题和政策问题相交织,信访人提出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如刑事案件赔偿问题,有的超越了法院的职权范围,要求法院落实城市低保、子女工作安排、生活必须品供应等等,成为信访工作中的难题。2010年在清理信访积案活动中,有12件被例为信访积案,这些案件都为重信重访,比例为100%,且都是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当事人就长期上访,他们把上访做为超越法律之上的尚方宝剑,而法官们多谈信访色变,唯恐自己所办案件被当事人上访,主观上难免有怕办案、少办案心理,但面对案件越来越多的现实,又不得不面对,法院党组在有限的财力内,也不得不拿出很大一部分资金用以解决信访案件,这种“舍财消访”只能解决一部分案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难题,成为困扰法院的“瓶颈”问题。

二、涉诉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目前,涉诉信访居高不下,客观上是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的突现,主观上是基层法院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不相适应的集中表现。从调研情况看,产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主要有二个层面的原因。

外部因素:一是社会转型和案件数量增长快的因素。目前全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大量的土地、供热、劳务合同等纠纷最终通过诉讼聚集到法院。近年来法院的受案数增长较快,2007年受案1198件,2008年受案1589件,2009年受案2435件,而一线法官始只有11人左右,有限的审判力量短时期内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案件数量的增长致使一部分法官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调解,使一些没有解决或解决不好的矛盾通过上访的形式表现出来。

二是部分上访人员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认为只有上访才会得到重视,问题才会得到更好的解决,导致越级上访增多。有的上访人员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理,认为只有把事情闹大,才会引起关注和重视,有的以越级甚至进京访为要挟,企图获取高额赔偿,笔者所在院有一名上访人员长期居住在北京,平时以打工为生,每到特殊时期,就要挟到有关部门上访,明确提出要钱,一张口就是三千五千,不给钱就登记,影响很坏。

三是信访政策和信访机制不够科学,信访的联动机制没有发挥作用。目前信访工作的总原则是“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虽然出台了三机关下文,要形成合力,但部分信访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不能及时处置,导致信访升级。为一时安稳,开政策口子过大,给信访带来负面效应。此外,对少数无理上访人特别是对非法缠访闹访和以极端方式上访的人员缺乏应有的处理措施,界定的标准不及时,不利于构建有序的信访秩序。

内部因素:一是对涉诉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平时工作主动性不强,缺乏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决心、信心和恒心。一些法官本位思想严重,不愿正视自身问题,工作被动应付,甚至敷衍了事。

二是执行难问题依然严重。执行力量不足,造成案件积压。少数法院对外地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案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少数执行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不高,错误执行,不给好处不执行,给了好处乱执行。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机制尚不完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

三是一些法官司法理念不正确,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强。有的法官缺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愿细致地做群众的工作,片面强调独立审判、自由裁量、坐堂问案,重判轻调,重结案轻效果,导致“案结事不了”, 少数法官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作风简单粗暴。

三、下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是严格明确涉诉信访案件。有关部门对在诉讼程序中的案件不能一概视为涉法上访案件,当事人应依法定程序表达请求,对当事人上访所反映的、正在审理程序中的案件,不应该一概纳入信访案件范畴。进一步严格要求,明确信访处理原则,建立终结程序,统一标准,对无理缠访上级法院应及时明确,以便下级法院遵照执行。

二是改革信访机制,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明确信访案件的审查渠道,避免对同一问题多个部门同时处理,信访工作阵地前移,重心下放,尽快对三大诉讼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增加审判的透明度,提高法院终局裁判的权威性。同时整合各方力量,构建大信访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直接抓,实现人人抓信访,层层抓信访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始终不一地推行信访联席制度,主动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互通信访情况,有效避免多头信访、多头交办、令出多门、答复不一的人为被动局面。同时,建立和保持与上级法院的联系机制,实现上、下级法院信访传递,加强信访的反馈,对重大信访案件和特殊信访案件及时汇报,争取理解、支持,加强沟通,纵横联动,内外协调,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三是要加大对组织、煽动以及非正常上访、无理访依法打击的力度。极个别当事人片面理解党的亲民政策,滥用上访权利,通过组织煽动、越级上访来发泄对党和政府及政法机关的不满情绪,甚至以上访告状相要挟,向政府要钱财等,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否则单靠接访、劝访、稳控等措施,其效果事倍功半。

四是完善现有司法制度,提高法院地位,树立法院权威,赋与法院应有的权能。国家应加强法院建设,赋与法院应有的权能,使法院不但有权受理各种纠纷,且有能够处理各种纠纷。各国家机关,尤其是政府机关应当带头尊重并执行法院判决,树立司法权威,将纠纷重新引导回诉讼程序加以解决。

    

第三篇: 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措施

浅谈我县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也接踵而来且日益突显,少数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对待群众反映的矛盾、问题采取敷衍推诿的态度,导致群众诉求无门而转向上访,致使信访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为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我县信访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通过建立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使得信访渠道更加畅通,也拉近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化解了大量的社会隐患,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和谐。如何更进一步地做好今后的信访工作,是我县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必须首先解决好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访工作纷繁芜杂,导致群众上访的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但究其根本,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少数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意识不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不到位。有的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一方面在对待群众上访时态度不够热情、工作不够积极、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大,没有顾及到群众的利益和意见,另一方面在对待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时,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去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也是草率行事,没有将工作立足点和目的放在彻底化解矛盾上,致使办理案件质量不高,群众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二是决策制定不够民主。有的单位和部门在决策过程中不够科学民主,不注重听取民意,政策制定的连续性、权衡性和利民性考虑不够,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没有注意做好前期宣传工作,经常采取强硬的工作态度,容易激发社会矛盾,造成群众上访。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为出政绩,在实施工程或制定政策时完全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做一些有违民意、失去民心的“形象工程”,致使群众利益受损,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四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认识、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没有对群众进行及时到位的宣传解释,使得群众对问题的认识不够,在对待新事物时不能理性对待而引发矛盾。

(二)群众的思想观念上也存在着很多误区。

一是群众对信访条例认识不够,在碰到问题时首先考虑的不是要按照信访程序诉求,也不会去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而是片面的认为,不管什么问题只有找到上级部门和大领导就能很快解决,只要上级部门和大领导批了字,下面的部门才会去把事情办好。二是认为不论碰到什么问题,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参与信访的部门越多问题就能更快的得到解决。三是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政府就是怕人多、怕人闹,试图通过制造舆论压力和群众压力来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目的。四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很多涉法问题也希望通过到政府部门上访来解决。

(三)信访工作机制相对滞后。

一是信访服务网络的构建相对滞后。当前,许多乡(镇)和部门虽然有专门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干部,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基层信访机构,各乡(镇)和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基层信访网络还没有真正联为一体。二是上下级部门的信访对接工作滞后。有些单位和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仍停留在过去简单应付的层面,依法信访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按照信访程序积极接访,认真办理,努力解决。三是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相对滞后。就目前而言,对信访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对待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在责任上的认定和处罚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使得信访工作监督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做好今后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意识。要树立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掌握好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重复上访为上门回访。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回访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强受理部门和信访当事人的沟通,预防出现重复上访和缠访。

2、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3、要进一步做好引导依法信访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信访的氛围,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二是建立信访工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处理信访突发事件或疑难信访案件时,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上访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阐明政策及法律依据,并引导和帮助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4、要进一步做好信访相关配套制度的健全完善工作。一是要针对涉法信访较多的实际,发挥接访律师的作用,引导涉法信访进入司法程序。二是针对重点信访问题,坚持选调重点信访部门的负责人陪同领导接访,便于重点信访问题的现场处理。三是认真安排领导接访时间。对有的领导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接访的,要提前一周同日程表安排的当班领导联系换班领导到场接待,保证不出现空档现象。

5、要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跟踪督办工作。一是加快办理信访问题的速度与质量。确保将领导接待的信访问题于接访的次日交办给各责任单位。二是要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县里督查组要及时跟踪信访件的办结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领导交办的规定时间办结相关信访案件,使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6、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正常上访的认定和处罚力度。信访工作实践中很多群众是因为自己利益受到侵害而信访,但也确实存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信访达到个人超额利益或非法利益。对此,我们要成立专门调查组对信访事项和信访人的行为进行调查,固定证据、定性。构成非正常上访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以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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