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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讲奉献有作为【四篇】

时间:2022-05-14 12:50:02 来源:网友投稿

分管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fēn guǎn,基本意思是按照分工负责管理,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讲奉献有作为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讲奉献有作为4篇

【篇一】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讲奉献有作为

度党员分类积分管理考评表

党员姓名: 得分:

注:每一项积分不得高于该项目分值

【篇二】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讲奉献有作为

讲奉献有作为发言稿:讲奉献有作为,做合格党员

  XX年以来,全国上下兴起“两学一做”活动,中央要求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做合格党员就必须做到“四讲四有”,其中“讲奉献、有作为”是“四讲四有”的一项重要内容,“讲奉献、有作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面对质疑,要坚定信念,严把思想总开关。讲奉献、有作为首先就要树立共产主义事业观,坚定理想信念,严把思想上的总开关。作为普通党员,日常生活中可能不会有很多双眼睛时时监督,即便如此我们也需要加强自身思想道德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把握好思想总开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自媒体时代,社会上各种观点、思潮、意见交织存在,面对一些错误的思想,我们决不能出现理想信念的动摇,要有坚定政治立场,要敢于表明自己的政治态度,勇于同错误的思想进行斗争,用行动体现信仰。
  面对工作,弘扬正气,强化服务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积极向上,弘扬正气,强化服务意识。作为党员,在机关工作,那就是人民的公仆,就需树立服务意识,为人民服务。要时刻把老百姓的冷暖安危记挂在心间,装在心里,想百姓所想,急百姓所急,思百姓所思,做老百姓所盼望的事情。
  面对困难,迎难而上,勇于承担责任。迎难而上、勇于承担责任一直是党的优良传统,讲奉献、有作为就需要在困难时刻,不惧困难,勇于向困难挑战,敢于担当。无论是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都涌现了一大批面对困难勇于承担的党员。他们或是面对困难迎难而上,或是遇到事情敢于担当,他们也为此付出了自己汗水和鲜血,甚至是生命。在困难危机时刻、国家和人民群众需要的时候临危不惧,自觉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做到平常时期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危难关头能豁得出来,永葆作为一个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篇三】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讲奉献有作为

党员积分管理细则

一、分值设定

每名党员每月基础积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根据当月积分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年度积分值为各月积分平均值。如有加分项目,在年度总分值上直接进行累加。

二、积分内容

积分内容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

(一)政治合格方面。能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牢宗旨观念牢靠,能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本项满分20分,扣完为止。

1.党员本人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每次扣5分;

2.党员直系亲属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未主动制止的,每次扣5分;

3.党员本人在各种媒介、网络上发表或转发明显有悖党员政治纪律言论的,每次扣3分;直系亲属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未及时制止的,每次扣2分;

4.对村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未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妥善答复和具体落实的,每次扣2分。

(二)执行纪律合格方面。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组织各项决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社区管理规定。本项满分30分,扣完为止。

1.无故不参加当月“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每次扣5分;参加组织生活态度不积极、应付了事的,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2分。

2.未按时足额交纳当月党费的,每次扣5分;

3.直系亲属非法上访、越级上访未主动制止的,每次扣5分;

4.在党员设岗定责或重大活动中,不服从组织岗位分配和不执行组织决议的,每次扣5分;

5. 个人主义严重,不顾大局,阻挠(包括教唆或指使他人)重点工程项目、公益事业建设或破坏企业周边环境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0分;

6.未主动制止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的,扣5分;

7.不遵守村规民约或单位管理规定的,每次扣2分;

8.不遵守换届纪律的,扣10分。

(三)品德合格方面。自觉践行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本项满分20分,扣完为止。

1.家庭不和睦、邻里不团结,或发生不尊老爱幼行为的,每次扣2分;

2.因生活作风或邻里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3.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抚养子女义务的,扣10分;

4.违反有关规定,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寿诞、升学参军等事由大操大办的,每次扣5分;

5.党员本人参与扳砣子、买码等打牌赌博活动,每次扣5分;直系亲属参与未及时有效制止的,每次扣2分。

(四)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本项满分30分,扣完为止。

1.未按时限、未按要求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急难险重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

2.因工作失误给群众利益造成损失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0分;

3.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群众不满意,被乡镇党委点名批评的每次扣5分;

4.不参加党组织组织开展的党员志愿服务或结对共建活动的,每次扣5分;

5.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上,不能发挥表率作用,甚至拖后腿的,每次扣5分。

如出现其他有关有悖党员身份的行为,造成较大影响的,可由支委会研究报乡党委同意后,酌情扣分。

三、加分项目

有以下行为表现,可以在年度积分值上直接加分。

1.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乡发文表彰的加1分;受县级发文表彰的加2分;受市级发文表彰的加3分;受省级发文表彰的加5分;

2.为本村、部门集体经济或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投资额或贡献大小由支委会决定加分值;

3.积极参与防汛抗灾、森林防火等急难险重任务,或有见义勇为行为的,加5分;

4.其他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支委会研究报乡党委同意后,酌情加分。

四、“一票否决”项目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机关处理的;

2.经常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的,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3.信仰宗教或经常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5.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的;

6.本人煽动、参与或组织群众非法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篇四】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讲奉献有作为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

一、积分对象

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二、积分标准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积分办法

1、日常行为积分(80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x1+“一般”的票数x0.8+“差”的票数x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

1.奖分

(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2)年内个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区级表彰加4分、所在党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党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表彰的不能累计加分,一般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5分。

(4)党员承诺之外的事项,按奉献大小,经支部会议研究酌情奖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2分)。

2.扣分

(1)个人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单位形象的,或在上级检查、暗访中受到处理的,每例扣3分。

(2)坚持原则,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以及违规上访行为,每违反一项扣3分。

(3)受到群众有效投诉,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一次扣3分。

(4)发生其他事件,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每项扣分不超过3分)。

3.一票否决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组织实施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党支部要结合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制定《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一)党员据实申报。党员如实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请积分,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其他党员群众也可向支部反映党员积分事项。

(二)支委进行初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支委会,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支部确定的积分事项、积分标准、扣分办法、加分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

(三)半年审核汇总。原则上,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党员季度积分,并由专人负责填写《党员年度积分管理登记表》。

(四)公示季度积分。半年审核汇总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向党员通报。

(五)年终综合评定。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计算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计算方法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基础分+年度累计履职分+年度累计奖分-年度累计扣分)+民主测评分x20%。

四、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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