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租赁个人的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市房屋租赁个人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

北京市房屋租赁个人的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租赁期限及其他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号______楼______房______号;房厅明细:房厅。房屋用途:自住。
2、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房屋家私等物品明细。(详见附表)
二、租金、水电费及押金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交租时间:每月______日前,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自来水:______元/方;电费:______元/度。
3、租房押金: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乙方于签约之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如租赁期届满,房屋、家私电器、租赁房屋内物品、其他属于甲方的物品无任何损坏、做好出租房屋的清洁且遵守本合同各项规定,押金将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扣减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间,如房屋灯光、水龙头、门窗、门锁、瓷砖、墙体等的损坏,由乙方自行维修并承当相关费用。(房屋自然老化除外)
2、租赁期间的水电费、卫生费、管理费、电视费、网络宽带、房屋租赁税等由乙方承当。
3、乙方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从窗台、阳台抛丢垃圾等物品。
4、乙方不得无故拖欠或拒交房屋租金、水电费等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将租赁的房屋全部或者部分出租、出借、转租及其他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不得擅自改装房屋内的水电设施;不得私拉水电;不得乱贴、乱涂、乱画;不得擅自钉钉、打孔;不得损坏原有建筑结构;否则,乙方需恢复房屋的原状并赔偿房屋的实际经济损失。
7、乙方不得在房屋内非法使用、存放危险、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造成其他损害,乙方应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乙方在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甲方将依法报警处理。
8、租赁期间,甲方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则押金不予退还并终止本合同。
9、租赁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需相互通知对方是否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其中一方不同意续租,租赁期限届满后且在合同存续期间,双方均遵守本合同的相关规定,乙方退出房屋,甲方无息退还押金给你乙方;如续租,甲乙双方需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0、合同解除后,乙方需按照房屋的原状交回房屋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未尽事由,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地址: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个人的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项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四间出租给乙方合法使用。
二、房屋租赁时间暂定为2年,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停租或退租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房租交纳每月一交或半年一缴。具房租交纳以甲方开出收款单据为准。
三、四间租金为每月为人民币1200元整,在年月日起生效。租金在租赁房屋期内不变。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进行改装修、增减设备等,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五、租赁期间房屋水电、门窗、屋面等设施的维修维护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水、电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电费实用实交,每度电为1、2元计算。水费为4元一吨。水、电计费由起租当天双方看表记数为准。水、电费用每月一交。
六、租赁期满乙方将房屋按期归还甲方,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租金二倍的`违约金。如需继续租用,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