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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3篇)

时间:2022-05-16 12:30:04 来源:网友投稿

字面意思是防止发生火灾。在面料深加工工艺中是指一种阻止发生火灾的工艺。阻燃剂主要有有机和无机,卤素和非卤。人人都应注意防火,平时多了解火场逃生知识,保护自己及家人的安全。也就是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发生,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3篇

【篇1】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县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上级精神,全力做好我乡护林防火工作,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和全面控制相结合、依法管制和合理疏导相结合、专人监管和依靠群众相结合、综合治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
三、管理目标
各村应该按照本区域森林资源分布、森林火险区划和森林火险形势等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火源管理工作目标,实现林区森林防火宣传警示设施全面完善,群众防火减灾素质和依法用火意识明显提高,违规用火行为逐步减少,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行政村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政策,强化防火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责任心和管理水平,全力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要落实行政责任。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有林单位领导或个人是直接责任人,特别要落实好乡、村行政管理责任,加大对乡村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坚决克服夏季草青不用防,冬季有雪不用管,春季严管没几天的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市防火办督查要求,逐项逐条狠抓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划定责任区,特别是村干部包片包段、护林员包地块包山头、林区作业单位包施工区、林地承包户负全责,要在本责任区内显眼地方设立责任牌,明确各自的责任区和职责任务。乡村两级防火办事机构必须严格值班带班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在春节、清明节、春耕生产时期确保全员上岗,万无一失。二要落实包村包片责任。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乡领导包片监督;乡包村干部要住村全程监管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村干部要严格监管护林员、重点人口监护人、林地承包户、耕地户、墓主、牧工、林区作业单位等责任人;家长要监管儿童老人;学校要监管中小学生;机关单位要监管职工,确保各阶层人员尽心尽职,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规制度。三要落实监督责任。各行政村要对本村的地堰、山沟林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一切火灾隐患。乡防火办要深入村和防火一线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制度、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防范,严管火源。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的重中之重,防火就是防人,在这一环节上,各村要下功夫、出实招,在全面封山禁火的同时,要疏堵结合,把预防的重点放在火源管理上,把火源管理的重点放在管人上,把防火的责任落实到人头上,严把林区人员流动关,严把林区隐患排查关,严把村口、路口巡逻关,通过管好人,实现管好火。
一要健全防火机构,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向一级交账的工作机制,在全乡形成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齐抓共管的局面。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四包保”负责制:乡领导干部包片、包林区作业单位,要确保管理措施严密,处置火情快速,区域联防到位;乡干部包村,要全程指导防火工作,落实包村负责制;两委干部包区域、包重点人员监护人,要确保重点人员外出不带火,野外农事活动不用火;护林员包责任区,要确保责任区内不用火、不冒烟、无火灾。严格执行县政府“八不准”防火规定:不准携带火种进入禁火区域(森林、林木、林地、耕地、荒坡);不准在禁火区域内吸烟、烧根茬、烧地岸、烧灰积肥、用火烤食做饭、上坟烧纸、坟头掛灯点灯、燃放鞭炮、烧山驱兽;不准在禁火区域放牧;不准聋、哑、痴、呆、傻、精神病人、儿童、年迈老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入禁火区域;不准在禁火区域内开山采石、私自架设电线等野外作业;不准夜间在林区使用火把照明引路;不准毁坏防火设施设备;不准发现火情不报、瞒报、乱报。
二要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召开乡、村会议面对面教育,强化防火管理人员防火意识,树立高度责任心,乡宣传车不低于两辆,每日出动及登记,必须逐村进沟坡边宣传,每村必须有高音喇叭,每村必须有5条新标语,切实做好封山禁火公告、入户告知、中小学生告家长书和火情报警电话(本乡、县防火办)的宣传工作。
三要警钟长鸣,严防死守。各村各部门要做好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时刻提高警惕,把火灾预防工作放在首位,继续创新办法,加强防范,严看死守。一是确定专人(护林员、村干部、党员)常年防;二是重点人员(智障人员、儿童、年迈老人)监护管;三是坟头田埂建档管;四是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乡包村人员、村专职护林员统一服装和佩戴袖章;五是严格火源管理“三到位”:设卡到位。在村界、主要通道出入口、入山口、村口设立防火检查站,严格登记、严格检查,严禁火种入山;巡逻到位。乡政府组建10人以上的巡逻队,轮流值班巡逻,严密监测火情。村村配备1—3名专职护林员,24小时巡护于田间、坡间、林间,保证责任区的安全;处罚到位。乡政府、派出所要严格执行“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的方针,严厉打击一切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六是严防死守春节、清明节、春耕生产“三个时期”;七是严格管理包村干部、村干部、重点人员监护人、专职护林员“四种管理人员”;八是严看严管智障、儿童老人、在外居住返乡、禁火区生产作业、上坟祭祖“五种人员”;九是死看硬守村口、路口、沟口、坡边、林边、坟头“六个重点部位”;十是加大排查力度。各村对本辖区内的农耕生产区、野外施工区、林区电线路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要限时整改、跟踪整改、整改彻底,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四要扎实开展“六清”活动,切实减轻春防压力。在秋冬季防火期,各村要根据省市县森防指要求,组织开展以清秸秆、清坟头、清地梗、清林边、清路旁、清厂矿区周边为主要内容的“六清”活动。按照省防火办《关于加强林区农作物秸秆焚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争取农业、农机、畜牧等部门的配合,大力推广秸秆还田、青贮、呕肥、气化、发电等技术,科学清理、不留火患。对于难以利用、确需焚烧的农作物秸秆,要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焚烧、要逐地块落实焚烧时间、地点、责任人、应急扑火人员,坚决杜绝无组织、无看护、无扑救措施的自主焚烧,切实做到“六不烧”:即村干部和责任人不在不烧、三级风以上天气不烧、下午两点不烧、未开设防火线不烧、未安排好应急扑火人员不烧、林缘100米以内不烧。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搞好秸秆还田和秸秆焚烧、清除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五要建立健全联防机制。各村要积极推进村与村交界地区的火源管理联防工作,切实做好交界地区在火源封堵、隐患排查、用火审批、责任区划定等方面的无缝对接。要建立常态化的联防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真正实现联防、联扑、联责、联心。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应急能力。
我乡地理位置特殊,村民防火意识差,林区道路较少,一旦发生火灾,发现迟、运兵慢、处置难、损失大。今后应急措施要重点放在:逐步提高群众义务扑救森林火灾意识。乡、村必须加强半专业和群众扑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灭火水平。要成立不低于20人的扑火队伍,加强队伍培训,使队员掌握灭火机具的使用和维修技术,懂得火场避险常识和火灾扑救知识,确保拉得出用得上。各村在春防时期要保证20人应急待命;要提高火场指挥能力。完善扑火方案,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打火头、灭火线、清余火、守火场必须力量分配科学高效,坚决杜绝多头指挥,盲目指挥,确保人身安全,资源安全。
(四)加强值班带班,严格归口报告。
各村要严格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专人值守、专人处置,对卫星监测到的热点,要认真地进行核查反馈;对乡防火办的各种工作要求按规定落实,落实情况要和年终考核及防火奖励挂钩;要教育群众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乡政府防火电话8893100或拨打火警电话12119、县防火值班电话8922413;对群众报告火情要及时核实后向乡防火办报告,不得越级上报;对瞒报、乱报、不报造成的工作被动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严明奖惩制度,严肃追究责任。
为保证各项森林防火预防措施落实到位,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按年度对各村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兑现。乡防火办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要把事前问职和事后追职结合起来,对预防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处置火情火灾不及时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发生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省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圆圆)

【篇2】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为了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 ”的工作原则,坚持 “预防为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点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积极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增强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预防和控制较大以上火灾发生,确保元

旦、春节和全国 “两会 ”期间的消防安全,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永茂镇九年制学校今冬明春森林防火防控领导小组:

三、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对我学校全体师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

大师生牢固树立 “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 ”的防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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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上一堂森林防火主题题班会课 (要有教案) ;二是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学生家长致一

封信;四是每位学生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充分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秋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严禁焚烧地堰、枯草,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准组织女教师和学生上山救火,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时间安排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

日)。学校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阶段。 ( 12 月 11 日至 3 月 2019

学校安排老师组织、指导学生召开主题班会课、写作文、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 3 月 21 日至 3 月 28 日)认真总结在森林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并将资料理事归档。

六、建立防火报告制度。

学校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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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防火责任。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的规定,不得迟报、瞒报火情,对贻误战机,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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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农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落实

  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

  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XXX人左右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负责管辖地扑救工作。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本镇的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报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亲自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记录。如庙子湖达直、西直、羊角礁、炮台岗、放火山岗、头劲鸟咀、长咀、后岙、黄岩岙。青浜村西风湾、黄胖山、北田湾、南田湾、沙湾、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黄兴村南岙、海燕岗、上岗横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树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极岗墩、大马山、三山岭、雾露岗、大树湾、大蚂蚁。

  第九条、在防火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不准精神病人上山进行活动。

  (二)、各村负责人,护林员必须严格监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及其它小型农业生产用火。

  (三)、各村山间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两边都必须开辟隔离带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条、各村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如护林员发现,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和群众进行全力扑救。

  第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森林火灾,村委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镇应急小分队协助或统一指挥扑救工作。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小时尚未扑灭的火灾。

  (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十二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切实注意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孕、女、儿童、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或转移人员(护林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第五章、森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机构挡案。

  第十六条、要建立镇、村两级灭火设备器材库,以防森林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各村要把公益生态林护养资金余额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及村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未造成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民。

  (二)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或举报的人员。

  (三)发现森林引起火灾,对森林有重大损失的人员举报者,都应该奖励。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森林防火期间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随意爆破采石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扑救迟缓,甚至经动员拒不参加,见火不救的。

  (四)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条、对于患有精神病,白痴人员管理不严,形成火灾隐患和造成损失的追查直接监护人的责任。

  对于为成年人引起的森林火灾,按上述规定直接追查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司处以经济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无故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应当处以拘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东极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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