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工作目标责任书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驾驶员工作目标责任书,菁选3篇,供大家参考。
驾驶员工作目标责任书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施工进度,降底工程成本,减少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得到落实,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
2、员工伤亡事故中死亡事故为0。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
5、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6、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责任事故。
二、围绕上述安全生产目标做到以下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法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砼搅拌车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工作时擅离岗位。
3、交接班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工作完毕后,应清洁机身,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车门。
5、按规定定期进行保养、维修,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若发生事故正确进行处理,及时向上级汇报,保护事故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按时参加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服从班组长统一管理,并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本安全责任书有效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承诺人:
日期:
驾驶员工作目标责任书2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了做好我公司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增强驾驶员自身的安全意识,落实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利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营运车辆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和方针,实现零违章、零事故、零伤亡、零损失、零投诉的目标,保障交通安全。
二、责任内容:
1、驾驶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客运宗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自觉接受*交通管理部门、运管部门、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2、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营运车辆。
3、驾驶员必须按规定签订驾驶员聘用合同,严禁无证驾驶。
4、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风险控制和事故防范能力。
5、驾驶员要坚决做到不开超速、超载车,不开带病车、不开凑和车、不开盲目冒险车,不强行会车、不酒后驾车,不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6、驾驶员要始终保持车容、车貌、车况安全技术性能良好,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检查,做到勤检查、亲调整,及时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
7、驾驶员要积极配合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应无条件立即进行整改。
8、驾驶员必须做到严格执行和遵守物价局核定的票价,不得乱涨价、不得宰客、甩客。
9、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灭火器材的日常检查工作,保证灭火器材合格有效,并按规定放置。
10、驾驶员必须自觉执行车辆一、二级维护计划、重点项目检查计划,按时进厂维护车辆。
11、驾驶员必须配合车站“三品”检查工作,杜绝“三品”上车。严格按车站管理规定,听从指挥,坚持做到车辆检查,报班制度,自觉遵守“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
12、驾驶员要关爱乘客、优质服务,行驶中合理操作,杜绝乘客受伤等意外事件发生。
13、各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驾驶员安全目标责任书,按照谁驾驶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不安全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4、以上各条驾驶员必须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均由驾驶员承担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公司、驾驶员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生效。
承诺人:
日期:
驾驶员工作目标责任书3
为了进一步加强分局车辆管理,认真落实车辆管理“安全第一、节能降耗、高效运转”的工作原则,确保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机关车辆安全行驶,保障机关公务用车、执法用车安全、及时、规范,分局与车辆管理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如下:
1、车辆的日常管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每辆车落实一名管理责任人,在局办统一安排下,主动负责该车辆的出车、收车、保管、保养。
2、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根据分局领导安排及工作需要,实行派车单派车。
3、机关车辆由分局指定的驾驶员驾驶,未明确指定驾驶分局车辆的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分局车辆。
4、车辆管理责任人每天负责将责任车辆停放在分局指定的停车地点,如未按要求停放车辆而导致车辆丢失或损坏,由车辆管理责任人照价赔偿。
5、车辆管理责任人要细心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正常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局办报告,以便及时保养维修。
6、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格和操作规程;严禁酒后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和过度劳累时不准驾驶车辆。
7、车辆管理责任人每月可以报销元出车、收车往返费用,驾驶人员在一年内未发生车辆丢失及任何交通事故,奖励元。如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及分局车辆管理制度,按分局车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罚。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