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进程——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厅长柳青(2006年1月23日)同志们:这次全省建设工作会议是经省政府批准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讲话】厅长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
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进程
——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厅长 柳青
(2006年1月23日)
这次全省建设工作会议是经省政府批准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十五”及2005年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十一五”期间及2006年各项任务。下面,我代表厅党组讲三个问题。
一、全省建设系统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十五”期间,全省建设工作以加快发展为主题,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大力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深化行业改革,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完成了各项指标,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城乡规划工作进一步加强,城镇化水平有所提高
五年来,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强化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促进了城乡建设和发展。完成了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部城镇群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开展了延边州“延龙朝”城镇群规划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全面展开,近期建设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得到加强,45个城市和县城完成了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43个城市和县城编制了近期建设规划,控详规覆盖率分别达到了70%和60%。村镇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抗震防灾规划、中央直属水库库区移民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长白山进入国家世界自然遗产申报“预备名单”。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修订了《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连续五年对全省各市县和开发区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理顺了开发区规划管理体制。到2005年底,我省城镇化率达到45%,列全国第7位。
(二)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房地产发展、实施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出台了若干政策规定,使房地产业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十五”期间,全省城乡累计完成房地产投资882亿元,住宅竣工面积8200万平方米,城镇和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达到了22.5平方米和17.07平方米。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省国民经济重要产业和消费热点。
规范房地产市场,进一步搞活住房二、三级市场。开展了集中专项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全省9个市州全部建立了房地产交易市场,初步形成了住房存量与增量联动、买卖与租赁并举的良好局面。加强了房屋拆迁管理,出台了《吉林省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政策规定,一大批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建立健全了职(执)业资格制度,房屋拆迁、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全部与政府部门脱钩。强化了物业管理,印发了《吉林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28个物业小区获得国家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称号。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出台了关于加强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廉租住房等管理办法。设立了省市县三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面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截止2005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到193亿元,累计发放个人贷款62亿元,支持8.3万户职工住房贷款。
(三)城乡建设步伐加快,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十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机遇,积极招商引资,争取和使用国债资金、开行贷款、亚行贷款进行城镇建设,长春轻轨、延吉集中供热等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成使用。五年间,全省城乡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60亿元。供水、燃气普及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77.25%、71.33%和59.59%,人均拥有道路面积6.8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5.75%,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5.75平方米。其它领域各项指标也有了大幅度提高。
加快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各地注重道路建设和绿化美化,突出小区和巷路改造,狠抓环境综合整治。长春市、吉林市被命名为“国家级园林城市”,四平市被命名为“国家级卫生城市”,通化县、镇赉县荣获“全国卫生县城”称号;吉林市清水绿带工程、辽源市绿化工程和通化市平湖工程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松原市、磐石市、洮南市、辉南县、通化县、镇赉县等6个城市分别被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村镇建设,实施了“农房康居示范工程”建设,通化、白山、松原等市建成5万平方米康居示范住房,一大批农户喜迁新居。
大力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颁布实施了《关于推进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出台了《吉林省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五年间,全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8座,在建5座,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22%以上。启动城市供热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城市公共客运市场和燃气市场整顿,出台了《吉林省供热管理条例》和《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推行了特许经营制度,全省70%以上的燃气、供热企业实现了民营。
加强城市地下管网普查和改造建设。城建档案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法制化建设不断加强,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城市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了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有关政策,建立了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督察通报制度。供水、供气、地震、工程质量和城市桥梁安全等应急预案颁布实施。
(四)建筑市场管理逐步规范,建筑业得到快速发展
加强了建筑市场管理法制建设。重新修订了《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出台了一批建筑业管理的规章办法,为全省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已逐步形成。
强化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定了《吉林省建筑工程评标定标规则(试行)》。全省37个市县建立了有形市场,设立了近2000人的省级专家评委库和市州分库。大力培育发展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对全省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进行了监管。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涌现了一批高水平的勘察设计成果。印发了《关于加快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意见》,以省建筑设计院为代表的勘察设计单位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建立了施工图审查制度。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加强。
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稳中有升,质量投诉逐年下降,涌现了一批优质工程和精品工程。工程造价改革取得进展,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取代了计划价格的管理模式,全面实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出现新局面。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和城市抗震防灾工作得到加强。
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加大了建筑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控总承包企业数量,扶持专业承包企业,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初步改变了“倒金字塔”型施工企业组织结构,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为全省建筑业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十五”期间,全省建筑业共完成产值1824亿元,实现增加值400亿元,占全省GDP的3%,全员劳动生产率达72143元,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正在逐步形成。
(五)建材工业快速发展,建设科技水平进一步提高
建材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行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新型干法水泥、特种玻璃和新型建材的生产,奠定了把建材业培育成重要新兴产业的基础。以亚泰水泥为代表的一批龙头建材生产企业相继建成投产,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墙体材料改革取得新成效。散装水泥业得到较快发展。据统计,“十五”期间,全省累计生产水泥5765万吨,生产平板玻璃1656万重量箱;建材工业总产值累计完成288亿元,实现增加值100亿元,分别比“九五”时期增长56.6%和59%。完成了建材行业整体划转,理顺了省级管理职能,市州机构调整工作基本结束。
建筑节能、建设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工作稳步开展。全省新建节能建筑4476万平方米。建筑节能产品开发与技术研究取得新成果,其中通过部、省级技术鉴定的成果108项;获部、省级科技进步奖13项,获华夏建设科技奖2项、获省优秀新产品奖2项。
(六)建设法制工作得到加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五年来,在以法治国方略的指引下,加大了依法治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四五”普法工作顺利完成。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规范了行政许可的实施。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开展了执法检查。一些城市调整了执法机构,组建了专门的执法队伍。
加强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建设厅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入政务大厅集中审批,各地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进一步下放了行政审批权。加强软环境建设,出台了《关于优化建设发展软环境的若干意见》,努力建设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行政环境。加强了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批开始启动。
(七)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几年来,各级建设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利益,以解决城镇房屋拆迁、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建设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督办制,使一大批历史遗留的城镇房屋拆迁上访问题基本得以解决。“双清欠”工作收到成效,全省共偿付拖欠工程款78.18亿元,占拖欠总额的86.12%,由2004年初的全国倒数第3位跃升为第14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基本偿还。在市政公用行业,围绕城市二次供水、供热质量、出租车管理以及行业稳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社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正常进行。
(八)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有力地推进了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一系列自选动作,并深入落实整改措施,使基层党组织得到了加强,党员素质得到了提高,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深入开展“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推动建设事业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弘扬行业新风。加强工会和群团工作,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五年间,全省各级建设部门共培训各类人员12万人次。
2005年,是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取得良好开局的一年,也是建设事业加快发展的一年。全省建设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研究解决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突出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完成了“两个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初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和规划公示听证制度。开展了县(市)工业集中区规划选址工作。召开了全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现场会,推动了城镇建设和发展。完成了首届“东博会”行业布展和接待洽商任务。加大投资和项目开发力度,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召开了城市棚户区改造动员大会,印发了《实施意见》和相关政策,进入了实质性攻坚阶段。全年预计完成城乡基础设施和房地产投资321亿元,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的18%,拉动当年国民经济增长2.16个百分点。进一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出台了热价管理、污水处理产业化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三个政策性文件,完善了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完成总产值200亿元。建筑业企业和勘察设计单位改革取得新进展,年初下发了《关于加快全省建筑业企业改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2005年改制目标。截至2005年底,全省已改制的企业占全部企业的94%。2005年,全省建筑业完成总产值505亿元,实现增加值126亿元。出台了《关于以传统建材产业为依托加快发展新型建材工业的意见》,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培育散装水泥市场,扎实推进“禁实”、“禁现”工作。全年生产水泥1500万吨,生产平板玻璃410万重量箱,规模以上建材工业完成总产值80亿元,实现增加值3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11%和5.71%。积极开展建设领域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工作,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2005年全省抽检节能率达到89.8%,在全国综合检查中被评为优秀。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建设厅组建了行政审批办公室,对29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在省政务大厅实行即时办理和限时办理。积极扩大县(市)行政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到县级审批审核权限18项,并在延边州试行委托省级审批权代行工作。取消对各类企业资质年检,实行“三色通道”制度。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动了各项工作。
“十五”期间和去年全省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就,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发图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奋斗的结果,也是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凝聚着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在此,我代表省建设厅,向辛勤工作在建设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向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推进建设工作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统筹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经济与社会、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时刻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建设力度,扩大投资领域,增加投资规模,把经济基础打牢,把发展后劲做足,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增加总量;必须切实转变职能,创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把工作重点真正转移到市场监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上,从审批中解脱出来,集中更多精力进行市场调研、行业监管和公共服务;必须坚持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高度重视和维护社会稳定,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到全体人民。
但是,还要清醒地看到,在建设事业改革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建设领域各项改革滞后,建筑业结构调整还不到位,工程代建制还没有建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方式等方面改革和机制创新需要不断深化;二是建材业作为我省规划发展的特色产业和重要的新兴产业,宏观发展规划和微观项目谋划还不够;三是城市基础设施底子薄、基础差、欠帐多的问题仍很突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强,小城镇发展缺乏活力,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比较薄弱;四是房地产业发展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能得到认真研究和解决,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尚未形成,适合中低收入家庭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不足,廉租房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五是执法力度还不够,一些工作还不深入,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动“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十一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阶段,也是建设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这一期间,建设事业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特别是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深入实施,为我省建设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环境。我们必须紧紧把握发展机遇,增强发展意识,树立创新精神,推动“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十一五”时期全省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吉林,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完善市场监管、优化发展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促进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为重点,大力深化建设事业各项改革,加快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加强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建设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推进“十一五”期间建设工作,要坚持四条原则:一要坚持加快发展的原则,针对吉林省经济社会还相对比较落后的实际,牢牢把握发展这个主题,全力推动建设事业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二要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组织结构,从片面追求数量扩张转向更加注重质量的提高,逐步提升城镇化水平;三要坚持和谐发展的原则,构建和谐城市、和谐乡镇,更加注重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四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端正城乡建设的指导思想,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十一五”期间的主要目标是:基本形成职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合理、等级规模有序、设施完善配套的城镇体系,城镇化率达到53%左右;城市供水、燃气、集中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90%、75%和80%;城市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67%和8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3%;城镇房地产投资每年保持在230亿元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7.5平方米;建筑业总值达到1029亿元,增加值达到226亿元,年均增长分别达到18%和17%,增加值占全省GDP的3.8%;建材业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5%,增加值和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87亿元和220亿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8平方米;科技进步对建设事业发展的贡献率力争达到35%左右,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0%,新建住宅建筑节能达到60%以上。
(一)加快城镇体系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
紧密结合老工业基地改造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实施《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和《中部城镇群规划》,加快以长吉两市为核心的中部城镇群建设,实施“中部集聚”战略,促进中部城镇群一体化发展。以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为载体,拓展城镇发展空间,做大做强区域中心城市和重点镇,建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加强规划立法工作,修订《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原则,全面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控详规和专项规划编制。加强村镇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和管理,强化对历史文化和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
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全面实行城乡规划专家咨询审查制度,实施“阳光规划”。强化城乡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实现管理的全覆盖。加强对国有土地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发挥城乡规划对土地使用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加大城乡规划执法力度,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
(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人居环境
加快城市道路建设,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提高道路使用率和通行能力。坚持政府主导、有序竞争、政策扶持、优先发展的原则,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专用道路、车辆停靠站等配套设施,发展大运量快速公交营运系统。出台《吉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改善供水水质、减少管网漏失,切实解决城市供水问题。大力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推进节水工作深入开展。全省地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投入运营,一批有条件的县(市)力争建成污水处理厂。重点推进松花江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大力推广污水的再生利用。全面启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市场化进程。积极筹集城市建设资金,扩大利用国家开行贷款规模和范围,努力争取国债资金,完成亚行贷款项目建设。
积极推进城市供热体制改革。以供热收费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体采暖问题为重点,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将困难群体的基本采暖支出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中。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推进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建立安全、稳定、高效的城镇能源供应体系,强化燃气生产和使用安全。
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围绕建设生态省战略,大力抓好城市绿化,“十一五”期间,全省年均新增城市绿地300公顷。加快全省城镇建设向集约型、生态型、环保型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抓好长白山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力争2008年申报成功。
(三)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发挥房地产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
全面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在“十一五”期间完成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15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使居住在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结合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提高承载能力。
以棚户区改造为中心,加大房地产投资力度。建立面向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建设。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廉租房建设资金,进一步完善城镇廉租房制度。加快一次性处理无籍房进度,推进现有公房出售,盘活存量住房。积极开展房屋租赁业务,发展房屋租赁市场。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以及人员的资格核准和市场监管。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开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和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报系统,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引导和扶持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提高住宅建设总体水平。
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完善拆迁法规政策,推进拆迁工作规范化,增加拆迁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拆迁相关利益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维护群众利益。全面推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加强对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完善各项法规和政策。
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努力实现城镇就业职工基本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快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加强资金运营和贷款风险管理,监管系统全面运行。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四)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
完善建筑市场管理机制,切实把建筑市场监管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积极推行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加速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监控体系,实施动态管理。
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重点加强对国有投资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的监管。改革招标监督管理模式,事前抓工程量清单招标,事中抓评委评标公正,事后抓“三公”度评价,形成从招标投标到项目实施的跟踪服务与管理监控闭合循环。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使全省依法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
强化工程造价管理。加快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发布工程造价指标、指数等预测预报信息,引导市场各方合理计价。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市场清出机制。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增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能力。深入贯彻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快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更新和推广应用工作。继续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
进一步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多元化经营,培育发展一批综合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建筑业大型企业集团。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开拓省外、国外建筑市场,不断发展壮大我省建筑业。
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强化综合防灾能力。逐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工程质量巡查和抽查力度,突出抓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政府投资工程、县镇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深入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健全管理机构,强化管理手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城市地下管线的普查、建档和动态管理,切实保障城市供水、燃气、公交等市政公用领域安全监管和安全运营,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完善建设领域应急预案和城市综合防灾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和抗震防灾工作。
(五)高度重视建材业,加快培育新型建材工业体系
以我省丰富的非金属矿资源为基础,以建筑业为依托,加快传统产业的调整改造和新型建材产业发展,努力把建材业培育成重要的特色产业。围绕水泥、平板玻璃两大行业,加快传统建材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围绕墙体材料改革,加快生产新型建材;围绕优势矿种,提高非金属及制品的深加工比重和附加值,做大做强企业集团;围绕汽车产业优势,生产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及其配套产品。
在水泥工业,以发展新型干法水泥为主线,重点培植亚泰、冀东水泥公司和通化特水、延边德全四大水泥集团;重点支持煤炭资源枯竭城市发展接续产业,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等废弃物生产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积极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在新型墙材工业,重点发展煤矸石、粉煤灰等非粘土烧结空心砖制品,大力发展承重和非承重轻体空心砌块。在化学建材工业,以突出建筑节能为中心,加快发展塑钢门窗、塑料管材管件产品。在无机非金属材料和非金属矿及制品工业,发展拉丝玻璃纤维及制品,扩大汽车用玻璃和磨擦密封材料的产能,提高为我省汽车产业配套能力,力争自给自足。
(六)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和“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认真实施《吉林省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纲要》,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全面开展村庄整治。制定并认真实施村庄整治规划,加强对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逐步完善农村道路、给排水、垃圾等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通过村庄整治,引导农民逐步集中建房,实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加快小城镇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国家重点镇规划修编。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积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大力推进63个重点镇建设。开放小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市场,结合“撤乡并镇”,对区域性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进行必要的整合及合理配置,促进小城镇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和投资效益的提高。
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规划建设审批制度,保证村镇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划要求,及时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七)加快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要求的建设事业科技创新体系。围绕工程建设施工、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技术研究、技术创新、标准制定以及新产品的开发推广应用工作。
强化建筑节能和资源节约。深入开展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作,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的节能监管。加快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深入开展市政公用行业的资源节约工作,减少公共开支。
三、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2006年各项工作任务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也是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一年。全省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努力打造和谐的建设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调控作用,全力抓好棚户区改造,实现房地产业的跨越发展,增加城乡基础设施总量,加大村庄整治力度,提升建筑业和建材业的总体水平,为“十一五”目标的实现开好局、起好步。全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完成投资70亿元;城镇房地产业完成投资230亿元,改造城市棚户区750万平方米;建筑业完成产值580亿元,实现增加值128亿元;建材业总产值达到90亿元,实现增加值34亿元。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棚户区改造是今年我省的一件大事,是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一场硬仗。按照省政府要求,省建设厅从去年6月份就开始筹备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调研、测算、制定相关政策。12月2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并与各地签定了责任状。会后,各地迅速行动。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意义、原则、优惠政策等,在动员大会上省领导讲的都非常清楚了。这里我再重申几点:
第一,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和改造项目确定工作。当前,各地要加快控详规编制工作,特别是要抓紧确定改造区块,落实改造计划,进行修建性规划编制。2月15日前,各地要把《实施细则》和详细的改造规划、建设计划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下达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计划。关于省里资金补助和开行贷款问题,省里决定补助的资金分两批支付,第一批计划在三、四月份按照各地改造计划预支一半,另一半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在九、十月份拨付。开行贷款省里确定承贷10亿元,现在力争20亿元。但关键是各地要马上整理具体项目,按照贷款程序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只有经开行审查通过后才能放贷,省里将全力做好协调落实工作。
第二,抓紧研究制定房屋拆迁、民政保障、集体土地征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相关税费减免的具体操作办法。特别是要解决群众“拆得出、搬得进、住得起”的问题,研究制定惠及老百姓当前利益和长远发展的保障政策。
第三,全力抓好拆迁工作。房屋拆迁是棚户区改造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环节,必须高度重视和抓好拆迁工作。一方面,要坚持依法拆迁、和谐拆迁,实行“阳光拆迁”,使安置补偿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对于借棚户区改造之机,漫天要价、无理纠缠、恶意炒房、强买强卖、扰乱市场秩序的极少数人员,要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第四,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审批,及时办理居民回迁安置、房屋产权、低保救助等相关手续。省和市州政务大厅要专门设立棚户区改造窗口,集中统一办理棚户区改造相关手续,特事特办,减少环节,提高效率。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为棚户区改造扫清障碍。
为深入学习借鉴辽宁省的棚户区改造工作经验,经请示省政府同意,明天我们将去铁岭市考察学习他们棚户区改造的具体做法。希望大家认真研究如何用辽宁的经验指导我省棚户区改造,深入谋划下一步工作。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一是规范房地产市场主体行为,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加强资质核准及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二是加强市场监测,完善预警预报系统和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市场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三是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无籍房问题,活跃房地产市场,促进棚户区改造顺利进行;四是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大缴存范围和贷款规模,规范使用公积金收益,严格运营监管,保证使用安全;五是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兴业。起草《吉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修订出台《吉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实施细则》、《吉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
(二)围绕城镇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管理
紧紧围绕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目标,推进城镇化建设。全面完成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和中部城镇群规划编制工作;开展2006至2010年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取得新进展;继续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适应性。组建省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和城乡规划管理研究中心,市州一级规委会全面建立。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等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管理。
(三)加强监管和服务,保持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深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深化建筑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转变。加快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有实力的大型骨干企业积极开拓省外以及中东地区和非洲等国外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完善评标规则,制定《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到今年年底,最后11个县(市),要全部建立有形市场。
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继续推动工程建设、建筑节能、工程安全以及工业建设领域标准规范的制定与修订。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继续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完成三年清欠目标。今年上半年完成政府投资工程清欠任务,加大非政府投资工程清欠力度。完善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积极推行其它工程的担保工作,建立健全防止新欠的长效机制。
(四)创新城镇发展模式,大力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建设
调整和优化城镇建设投资结构,加快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城市给排水、燃气、供热管网改造;大力搞好城市公共交通设施配套;着力提高城市道路施工质量和巷路改造通行能力;规划建设松花江流域城镇水污染防治设施,启动备用水源地建设,保护好饮用水源,保证供水安全。进一步推进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垃圾收费政策,强化污水、垃圾收费制度的落实,提高污水处理、再生利用能力和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水平。全面启动亚行贷款吉林给排水项目建设,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重点,加强人居环境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活动,不断推动城市面貌向高档次发展。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搞好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完成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和详细规划编制,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加快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开展重点风景名胜区大检查,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抓好长白山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年度工作。
(五)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村镇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结合《小城镇规划导则》的实施,加强对近期规划的指导。继续与省开发银行合作,落实我省国家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并积极拓展贷款范围,争取省开发银行对省重点镇的贷款支持,指导好重点镇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部署,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积极争取资金,做好村庄整治试点工作。村庄整治要立足于已有基础,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集中整治村内供水、道路、排水、垃圾、公共活动场所等项目,逐步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推进节能、省地、环保为目标,继续抓好“农房康居示范工程”,引导农村住房的安全建设,提高房屋的抗震能力。
实施中央直属水库库区移民六年规划,加快移民项目建设,引导库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库区移民生产生活质量,努力建设新型生态库区。
(六)谋划建材行业发展,提升建材工业整体水平
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目标,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为中心,加快建材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把建材业建成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资源节约型产业。
大力开发和推广使用先进的节能技术、自动化技术,重点研发低消耗、无污染、高性能、多功能、高附加值的新型材料;加快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废渣为原料,生产绿色环保型墙体材料;积极培育散装水泥市场,提高出厂水泥散装率和建筑市场散装水泥使用率。
抓好建材市场整治和监管,坚决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查处无证生产,强化质量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认证产品、企业名单并加强监督管理。积极引进域外资金或大企业集团,投资或参与我省建材项目建设,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大型建材企业集团,创出我省建材业品牌。
(七)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的保障机制
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务公开。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行政许可程序,建立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加强审批后续监管,实施对资质的动态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加强行业协会、学会建设,发挥社团组织作用。各市州建设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县(市)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加强法规体系建设,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系统法规制度建设,完善法规体系和行业监管规则。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整治越权执法、随意执法和行政违法行为。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大力推进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以建筑节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新型建材等领域为重点,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推动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加大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和限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的工作。组织企业、设计、科研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
深化建设领域各项改革。按照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完成建筑业企业和勘察设计单位改革任务,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大力发展和完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培育中介服务机构。坚持公用事业的公用属性,稳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建立起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和管理机制,骨干企业和命脉工程政府应当控股。突出抓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
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高度重视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村镇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认真执行工程监理和验收备案制度,建立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巩固安全生产成果,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和落实建设领域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城乡管理水平和综合防灾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落实长效机制。深入贯彻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监督检查,开展行业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树立行业新风。进一步加强各级工会组织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维护广大农民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建设队伍整体素质。
同志们,“十一五”开局之年,任务艰巨而繁重,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鼓足干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全省建设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