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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存在问题10篇

时间:2022-11-21 18:45:03 来源:网友投稿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存在问题10篇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存在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开展情况(一)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存在问题10篇,供大家参考。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存在问题10篇

篇一: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存在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开展情况(一)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榆木桥子村结合辖区实际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目标坚持“抓早、抓小、抓实”对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距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总体强化宣传工作未及时将宣传记录进行规范整理归档对部分盲点区域未能及时宣传到位。

  (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不够细致。扫黑除恶小组成员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对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摸排打击不够精准。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摸排台账建立不够及时细致。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类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三、整改措施

  

  (一)横下“一条心”思想更加重视。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的一盘棋工作格局。由纪委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执纪对推诿扯皮、畏难厌战、消极怠工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问责。

  (二)宣传“全覆盖”氛围更加浓厚。继续开展全覆盖扫黑除恶宣讲活动将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的工作优势。针对10类打击重点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引导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一

  

  

  

篇二: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存在问题

  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了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省上督导反馈情况和我们自查情况看,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在思想认识方面:少数领导干部还没有真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仅作为综合治理常规性任务来看待,作为阶段性工作去部署,按常规性工作来开展,按部就班去推进。在县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没有把扫黑除恶工作真正拿在手上,亲自组织学习、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推动落实上力度还不够大。二是落实措施不强硬。在贯彻落实措施上,局限于学习传达精神、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老套路、常规性动作,缺乏调查研究、有的放矢、久久为功、除恶务尽的韧劲、狠劲和巧劲。三是保障力度不够大。有的单位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量配备不够强大,制度不够健全,台账不规范,资料不完善,工作人员不固定或者频繁换岗的现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配齐配强,经费、物资、政策、制度等各项保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二)在宣传发动方面:一是宣传发动有死角。有的镇办和部门宣传不深入、形式不灵活,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小区、楼宇间宣传横幅、标语和公益广告还很少,特别是一些边远地区对群众的宣传发动不深入,宣传发动的力度不够大,覆盖面不够广,个别偏远的地方存在宣传发动的盲区。二是专题宣传比较少。部门和成员单位编发信息简报少,向同级政法部门和上级单位报送信息不及时,政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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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重点、典型案例的宣传曝光较少,没有对涉黑涉恶犯罪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没有对全县人民形成强大的影响力。三是有关制度缺落实。有的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县委出台的《县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联镇包村抓扫黑除恶联系点制度》要求,结合脱贫攻坚联镇包村落实宣传及相关工作任务,督促推动不够有力,有的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参与率不高。(三)在线索摸排方面:一是对线索摸排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镇办和部门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摸排责任还没有夯实,摸排工作研究不深入,安排不到位,没有具体的、针对性的摸排措施,主动寻找问题线索的积极性还不高,还存在守株待兔坐等群众上门举报的现象。二是摸排工作不深入、线索质量不够高。大部分单位和部门线索收集渠道面窄,没有对照十类打击重点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打非治违、扶贫攻坚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上报、登记的问题线索少且质量不高,所有村社区开展拉网式排查村霸及黑恶势力不彻底,有的重点行业主管单位涉黑涉恶线索还没有实现零突破。三是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分类、移送和管理还不很规范。大部分单位对发现或收集到的线索,分类不细,处置简单,有的只有线索登记表,研判处置粗糙,对不是涉黑涉恶类问题线索(一般性矛盾纠纷),一记了之,不做调解处理;上报线索没有按照要求规范化处理,有的迟迟不报,影响全县线索摸排进度;对扫黑除恶文件、线索等敏感性强的资料,缺乏保密意识,没有做到专人专柜保管。(四)在案件查办方面:一是执法思想不统一。通过集中培训、典型案件指导、现场观摩、专家指导等方式指导基层办案不够,一些案件执法思想不够高度统一,推进较缓慢。政法各部门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标准方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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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存在分歧,有的案件办理程序不够规范,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不够高。二是查处力度不够大。有的部门存在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畏难情绪,案件查办还停留在对一般性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上,一些隐藏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还没有挖掘出来,黑势力和保护伞的查处没有实现零突破;有的单位对各级移交、转办线索查处不及时,不能在限时内办结,影响案件办理情况上报进度。(五)在综合治理方面:一是行业监管不到位。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特殊人群的动态管理不够规范、全面,以行业系统为重点制定细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不够完善,摸排核查线索不扎实,源头预防不到位。二是扫黑除恶和地方治理结合不够。培养发展平安志愿者、治安中心户长等社会力量还有薄弱环节,平安志愿者还处于起步阶段,治安中心户长作用发挥不经常,开展巡逻巡防、化解矛盾不扎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依法治理结合不紧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村(社区)治理,在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动员力方面还需努力。将扫黑除恶和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工作统筹不够,村民委员会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不够。县上印发了专项整治方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但对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新变化开展研究不够、针对性不强,对黑恶犯罪隐蔽性强、合法化的现象缺乏应对措施。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不紧密,存在就扫黑除恶开展扫黑除恶的现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六)在组织落实方面:一是组织发动不全面。存在政法部门安排部署多、其他成员单位参与度不高,镇办安排多、站所及村组落实少,基层存在一般化安排部署多、具体推动举措少的现象。二是督查针对性不够强。县上成立了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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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开展了3次督查,由于督查组大多数成员都是兼职,工作精力有限,督导工作不够没有深入,发现问题较少,帮助镇办解决宣传动员、线索摸排、档案规范整理等方面的指导意见不具体,针对性、操作性不够强,对基层政法单位规范侦查办案指导不够。三是督查机制创新不够。督查组仅严格按照督查方案开展工作,督查方式方法相对固定、老套、单一,习惯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深入群众、指导基层收集线索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够。(七)在协作配合方面:一是相互之间配合不紧密。扫黑除恶成员单位间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二是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部分成员单位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在统筹领导、传导压力、支持保障、督促落实等方面还做的不够;在联合宣传、信息沟通、工作传递、责任落实、线索跟进、打击配合等方面还存在配合不紧密的问题。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主观、客观多方面的,通过认真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对四个意识的认识不够强,没有站在社会大局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去认识和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性、必要性和艰巨性,一些单位有等靠思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二是领会精神还不透。对中省市扫黑除恶工作精神及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只是通过会议泛泛传达学习,对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没有细研悟透,各级干部特别领导干部对有关精神和关系网保护伞等概念理解不深不细,导致工作指导没抓手,工作重点不突出,摸排线索找不准。三是方法手段还不活。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上级怎么安排怎么干,具体工作中安排部署多,研究推动落实的有效举措不够强硬,学习运用先进典型经验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总体效果。四是工作作风还不实。敢于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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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勇于担责的意识不强,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履责担当意识不够强,担心有了线索问题,就会增加工作负担和办案风险,个别单位工作缩手缩脚、不够大胆,工作缺乏应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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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存在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开展情况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结合辖区实际,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目标,坚持“抓早、抓小、抓实”,对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距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总体目标仍有一定的差距,现将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汇报如下:二、存在问题(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专题研究。但部分部门、所站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足,未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配齐配强,经费、物资、政策、制度等各项保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二)宣传倡导不够广泛。通过成立宣讲小组、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圩日集中宣传等方式强化宣传工作,但未及时将宣传记录进行规范整理归档,部分职能部门查处、惩治的案例未进行系统梳理,形成专项材料。(三)部门协作不够紧密。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对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摸排打击不够精准。部分职能部门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未及时建立摸排台账。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类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三、整改措施(一)横下“一条心”,思想更加重视。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次后讲,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的一盘棋工作格局。由纪委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执纪,对推诿扯皮、畏难厌战、消极怠工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问责。(二)宣传“全覆盖”,氛围更加浓厚。继续开展全覆盖扫黑除恶宣讲活动,将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的工作优势。针对10类打击重点,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引导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一场人民斗争。对发现的涉黑、涉黑、涉乱问题,坚决依法严惩,巩固扫黑除恶成效,扫除基层农村乱象。(三)布好“一盘棋”,监管更加有效。落实联席会商制度,进一步整合综治、公安、司法、国土、市管等部门的协作,线索联排、信息联判、问题联处,确保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巩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篇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存在问题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省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结合本地实际,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整改工作部署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立行立改,坚持“抓早、抓小、抓实”,对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距离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及省市总体目标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现将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情况(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安排。按照省、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召开各成员单位、乡镇街主要领导关于做好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议,两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三次扫黑除恶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扫黑办对乡镇街、成员单位主管领导进行了专题培训一次。还召集了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公检法等部门主管领导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将省市会议精神做了传达,同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工作做了详尽的安排。(二)强化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政法委、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乡镇街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进一步落实“四级书记抓扫黑除恶”制度,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责任传导体系,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部署,有落实。(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一封信、宣讲团、媒体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以案讲法,通过典型案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广泛宣传。(四)突出管理,加强摸底排查。对本地区内的重点人群、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截止目前,收集核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252条,查结190条,打击处理嫌疑人95人,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犯罪团伙6个。二、存在问题(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副市级和副局级领导组成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小组,下沉各乡镇街、各成员单位,亲自部署、专题研究。但部分部门、所站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足,未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配齐配强,经费、物资、政策、制度等各项保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二)宣传倡导不够广泛。通过成立宣讲小组、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集中宣传等方式强化宣传工作,但未及时将宣传记录进行规范整理归档,部分职能部门查处、惩治的案例未进行系统梳理,形成专项材料。(三)部门协作不够紧密。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对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摸排打击不够精准。部分职能部门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未及时建立摸排台账。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类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三、整改措施(一)横下“一条心”,思想更加重视。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上来,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的一盘棋工作格局。由纪委监委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执纪,对推诿扯皮、畏难厌战、消极怠工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问责。(二)宣传“全覆盖”,氛围更加浓厚。继续开展全覆盖扫黑除恶宣讲活动,将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的工作优势。针对10类打击重点,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引导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一场人民斗争。对发现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坚决依法严惩,巩固扫黑除恶成效,扫除基层农村乱象。(三)布好“一盘棋”,监管更加有效。落实联席会商制度,进一步整合综治、公安、司法、国土、环保、市管等部门的协作,线索联排、信息联判、问题联处,确保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巩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三、下一步工作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并及时增设扫黑除恶举报信箱,拓宽举报渠道,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加强与公安等各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3、加强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周调度”、“月通报”,每月向市扫黑办通报上月全市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摸排问题及其矛盾纠纷问题,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扫黑办汇报,并及时向沈阳市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4、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5、强化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加强联动联控机制,实现资源和情报共享,坚决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篇五: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存在问题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心得体会思考建议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心得体会思考建议对于涉黑涉恶问题,除了开展专项斗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党和国家决策层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提出了扫黑除恶的政治任务,旨在夯实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黑恶势力的存在乃至蔓延与这一理念和目标格格不入。黑恶势力横行一方、欺压百姓,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严重损害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公平感,破坏社会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是社会肌体中的一大毒瘤,必须坚决予以扫除。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鲜明的问题指向。近年来,涉黑涉恶问题出现了一些新动向,如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染指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如在征地、租地、拆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心得体会思考建议

  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等等。黑恶势力除了采取“硬暴力”之外,还采取“软暴力”,并且寻求组织形式的合法化,其隐蔽性明显增强。

  因此,必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整治,将打击锋芒指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最为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针对黑恶势力产生和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应当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将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二是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保护伞”。黑恶势力为了寻求生存和发展,通过各种手段向政权部门渗透,寻求国家公职人员作为“保护伞”。由于“保护伞”的存在,一方面黑恶势力更为猖獗,更难扫除,另一方面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心得体会思考建议

  因此,对每一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与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有着密切的关系。

  要铲除黑恶势力,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要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第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加强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形成对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的压倒性态势,要打早打小,加强情报收集,精确摸底,除恶务尽。

  对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应当重视从经济方面进行打击惩处,铲除其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地消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防止黑恶势力被扫除后又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依法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起诉、异地审判、异地执行等措施,以利于排除干扰阻力,保障案件的顺利办理和司法审判的公正进行。

  第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须遵循依法打击的原则,明确政策法律界限,追求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的统一。

  之所以要强调严格依法办案,是吸取了过去由于片面追求从重从快打击严重犯罪分子而造成部分冤假错案的教训,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心得体会思考建议

  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过程中,应当奉行宽严相济的

  刑事政策,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强调依法办案是其中应有之义,即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不能例外。这样做有利于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坚守政策和法律底线,维护法律秩序的安定性,最终达到对涉法涉黑问题的常态化治理。

  对于涉黑涉恶问题,除了开展专项斗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

  建立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各部门应当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应当以农村涉黑涉恶问题为重点,同时兼顾城市的黑恶势力预防与打击;应当健全帮教管控机制,对涉黑涉恶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应当重视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应当加强对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心得体会思考建议

  党员领导干部的执纪执法监督,彻底清除“保护伞”问题;应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政权基础,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应当加强公民法治教育,提高社会整体道德水准,自觉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在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建设中,需要重点解决好以下问题:

  加强地方党委政府的组织保障作用。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只有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预防打击黑恶势力,才能为公检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于涉黑涉恶问题,地方党委政府要有坚决的态度,支持公检法机关依法办案,尤其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更是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各部门协同管治问题。预防打击黑恶势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法委、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公检法机关、政府各部门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治安、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协同管治。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篇六: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存在问题

  扫黑除恶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两篇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两篇篇一:

  县扫黑办:根据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交办会议精神和**10号文件要求,结合县督导委督导交办的整改要求,我街道高度重视,及时向街道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及时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贯彻上级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学习贯彻中央部署不到位。整改措施:8月10号,我街道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压促进专题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8月12号,街道全体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召开培训会,学习扫黑除恶指导手册。(二)基础保障不力。整改措施:8月13号,在原有扫黑办成员基础上,办事处又抽调乡干部补充到扫黑办,同时安排优先扫黑除恶经费拨付。(三)宣传发动不深入、宣传力度不均衡。整改措施:8月10日,街道党工委再次安排部署,要求每村必须不少于5条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同时要求利用微信平台、村头大喇叭进行宣传,并结合实际对物业管理等进行重点宣传。二、线索摸排、移交、核查方面存在的问题存在线索摸排不够深入细致。整改措施: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指定奖励办法,鼓励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摸排与征集,各村、各单位要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扩大线索摸排渠道。三、落实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整改措施:党工委书记黄锦用深入各村调研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与村干部座谈,专题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增强了村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四、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村党组织带头人“领头雁”作用发挥不明显。整改措施:全街道**个村在“两委”换届中,新增大学生党员**名,储备后备年轻村干部**名。(二)对发动群众扫黑除恶的力度还不够。整改措施:要求**个村,村两委带头对扫黑除恶进行宣传,对线索进行摸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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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以及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统筹作用发挥不够、机制不完善。整改措施:及时形成涉黑案件的会商机制、督导机制、接访移交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值班等制度。(二)对重大复杂案件督办和开展专项斗争调研不够。整改措施:形成党委书记抓扫黑除恶的“书记工程”,并及时调研、督促。(三)扫黑除恶办公室存在保障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抽调2名街道干部充实到乡扫黑除恶办公室,在街道综治中心明确了扫黑办的办公场所。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按照县扫黑办要求,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利用宣传车、张贴公告、微信等行之有效的宣传载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的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篇二:从四方面分析当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一是盲目乐观。对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取得的成绩心满意足,洋洋自得,自我感觉良好,工作流于表面,麻痹大意,被动应付,按部就班。二是职责不清楚。不明白、不清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职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一般专项行动对待。三是落实不到位。未能真正理解透彻中央相关会议精神及文件,对应知应会的十类重点涉黑涉恶类形分不清楚。四是成效不明显。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轰轰烈烈,可到了基层执行就大打折扣,离人民群众所期待的成效还有一段距离,未达到预期效果。

  对如何做好我市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四点工作指导意见:一是加强线索摸查力度。要在中央督导组莅临前,要全面梳理涉黑涉恶线索,对疑似黑恶分子要综合研判,全面摸排辖区内“信贷公司”、“酒吧”等容易滋生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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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势力行业。二是措施要硬。明确任务,坚决铁腕扫黑、强势除恶、重典治乱、除恶务尽,重拳打击群众最反感的“市霸”、“行霸”、“菜霸”等,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树立执法权威,让黑恶分子害怕。三是掀起新一轮宣传攻势。要全方位、整体性掀起新一轮宣传热潮,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深入人心。四是效果要好。要善于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东风,全面整顿辖区治安环境,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成效。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一、目标值: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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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三、安全奖惩: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

  

篇七: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存在问题

  扫黑除恶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施扫黑除恶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2篇篇一:县扫黑办:根据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交办会议精神和__10号文件要求,结合县督导委督导交办的整改要求,我街道高度重视,及时向街道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及时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一、贯彻上级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学习贯彻中央部署不到位。整改措施:8月10号,我街道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压促进专题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8月12号,街道全体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召开培训会,学习扫黑除恶指导手册。(二)基础保障不力。整改措施:8月13号,在原有扫黑办成员基础上,办事处又抽调乡干部补充到扫黑办,同时安排优先扫黑除恶经费拨付。(三)宣传发动不深入、宣传力度不均衡。整改措施:8月10日,街道党工委再次安排部署,要求每村必须不少于5条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同时要求利用微信平台、村头大喇叭进行宣传,并结合实际对物业管理等进行重点宣传。二、线索摸排、移交、核查方面存在的问题存在线索摸排不够深入细致。整改措施: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指定奖励办法,鼓励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摸排与征集,各村、各单位要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扩大线索摸排渠道。三、落实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整改措施:党工委书记黄锦用深入各村调研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与村干部座谈,专题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增强了村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四、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村党组织带头人“领头雁”作用发挥不明显。整改措施:全街道__个村在“两委”换届中,新增大学生党员__名,储备后备年轻村干部__名。

  

  (二)对发动群众扫黑除恶的力度还不够。整改措施:要求__个村,村两委带头对扫黑除恶进行宣传,对线索进行摸排。

  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以及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统筹作用发挥不够、机制不完善。整改措施:及时形成涉黑案件的会商机制、督导机制、接访移交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值班等制度。

  (二)对重大复杂案件督办和开展专项斗争调研不够。整改措施:形成党委书记抓扫黑除恶的“书记工程”,并及时调研、督促。

  (三)扫黑除恶办公室存在保障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抽调2名街道干部充实到乡扫黑除恶办公室,在街道综治中心明确了扫黑办的办公场所。

  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按照县扫黑办要求,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利用宣传车、张贴公告、微信等行之有效的宣传载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保护伞”,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决铲除滋生土壤,为__的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篇二:从四方面分析^p当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一是盲目乐观。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取得的成绩心满意足,洋洋自得,自我感觉良好,工作流于表面,麻痹大意,被动应付,按部就班。二是职责不清楚。不明白、不清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职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一般专项行动对待。三是落实不到位。未能真正理解透彻中央相关会议精神及文件,对应知应会的十类重点涉黑涉恶类形分不清楚。四是成效不明显。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轰轰烈烈,可到了基层执行就大打折扣,离人民群众所期待的成效还有一段距离,未达到预期效果。

  

  对如何做好我市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四点工作指导意见:一是加强线索摸查力度。要在中央督导组莅临前,要全面梳理涉黑涉恶线索,对疑似黑恶分子要综合研判,全面摸排辖区内“信贷公司”、“酒吧”等容易滋生行业。

  二是措施要硬。明确任务,坚决铁腕扫黑、强势除恶、重典治乱、除恶务尽,重拳打击群众最反感的“市霸”、“行霸”、“菜霸”等,深挖“保护伞”,树立执法权威,让黑恶分子害怕。

  三是掀起新一轮宣传攻势。要全方位、整体性掀起新一轮宣传热潮,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深入人心。

  四是效果要好。要善于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东风,全面整顿辖区治安环境,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成效。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

  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__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p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三、安全奖惩: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最新迎接省委巡视组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州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主要是传达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规定》,积极做好迎接省委第五巡视组明天开始进驻我州开展为期3个月的巡视准备工作。今天的会议有四项议程:下面,我就学习贯彻总书记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迎接省委巡视组检查,做好被巡视工作,强调四点意见。第一,要学深悟透总书记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视工作的政治觉悟和责任

  

篇八: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存在问题

  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了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省上督导反馈情况和我们自查情况看,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少数领导干部还没有真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仅作为综合治理常规性任务来看待,作为阶段性工作去部署,按常规性工作来开展,按部就班去推进。在县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没有把扫黑除恶工作真正拿在手上,亲自组织学习、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推动落实上力度还不够大。二是落实措施不强硬。在贯彻落实措施上,局限于学习传达精神、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老套路、常规性动作,缺乏调查研究、有的放矢、久久为功、除恶务尽的韧劲、狠劲和巧劲。三是保障力度不够大。有的单位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量配备不够强大,制度不够健全,台账不规范,资料不完善,工作人员不固定或者频繁换岗的现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配齐配强,经费、物资、政策、制度等各项保障机制有待健全

  完善。一是宣传发动有死角。有的镇办和部门宣传不深入、形式不灵活,

  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小区、楼宇间宣传横幅、标语和公益广告还很少,特别是一些边远地区对群众的宣传发动不深入,宣传发动的力度不够大,覆盖面不够广,个别偏远的地方存在宣传发动的盲区。二是专题宣传比较少。部门和成员单位编发信息简报少,向同级政法部门和上级单位报送信息不及时,政法单位对重点、典型案例的宣传曝光较少,没有对涉黑涉恶犯罪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没有对全县人民形成强大的影响力。三是有关制度缺落实。有的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县委出台的《县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联镇包村抓扫黑除恶联系点制度》要求,结合脱贫攻坚联镇包村落实宣传及相关工作任务,督促推动不够有力,有的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参与率不高。

  一是对线索摸排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镇办和部门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摸排责任还没有夯实,摸排工作研究不深入,安排不到位,没有具体的、针对性的摸排措施,主动寻找问题线索的积极性还不高,还存在“守株待兔”坐等群众上门举报的现象。二是摸排工作不深入、线索质量不够高。大部分单位和部门线索收集渠道面窄,没有对照十类打击重点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打非治违、扶贫攻坚等易产生

  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上报、登记的问题线索少且质量不高,所有村社区开展拉网式排查“村霸”及“黑恶势力”不彻底,有的重点行业主管单位涉黑涉恶线索还没有实现“零”突破。三是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分类、移送和管理还不很规范。大部分单位对发现或收集到的线索,分类不细,处置简单,有的只有线索登记表,研判处置粗糙,对不是涉黑涉恶类问题线索(一般性矛盾纠纷),一记了之,不做调解处理;上报线索没有按照要求规范化处理,有的迟迟不报,影响全县线索摸排进度;对扫黑除恶文件、线索等敏感性强的资料,缺乏保密意识,没有做到专人专柜保管。

  一是执法思想不统一。通过集中培训、典型案件指导、现场观摩、专家指导等方式指导基层办案不够,一些案件执法思想不够高度统一,推进较缓慢。政法各部门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标准方面有时存在分歧,有的案件办理程序不够规范,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不够高。二是查处力度不够大。有的部门存在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畏难情绪,案件查办还停留在对一般性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上,一些隐藏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还没有挖掘出来,黑势力和“保护伞”的查处没有实现零突破;有的单位对各级移交、转办线索查处不及时,不能在限时内办结,影响案件办理情况上报进度。

  一是行业监管不到位。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特殊人群的动态

  管理不够规范、全面,以行业系统为重点制定细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不够完善,摸排核查线索不扎实,源头预防不到位。二是扫黑除恶和地方治理结合不够。培养发展平安志愿者、治安中心户长等社会力量还有薄弱环节,平安志愿者还处于起步阶段,治安中心户长作用发挥不经常,开展巡逻巡防、化解矛盾不扎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依法治理结合不紧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村(社区)治理,在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动员力方面还需努力。将扫黑除恶和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工作统筹不够,村民委员会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不够。县上印发了专项整治方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但对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新变化开展研究不够、针对性不强,对黑恶犯罪隐蔽性强、合法化的现象缺乏应对措施。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不紧密,存在就扫黑除恶开展扫黑除恶的现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一是组织发动不全面。存在政法部门安排部署多、其他成员单位参与度不高,镇办安排多、站所及村组落实少,基层存在一般化安排部署多、具体推动举措少的现象。二是督查针对性不够强。县上成立了督导组,也开展了3次督查,由于督查组大多数成员都是兼职,工

  作精力有限,督导工作不够没有深入,发现问题较少,帮助镇办解决宣传动员、线索摸排、档案规范整理等方面的指导意见不具体,针对性、操作性不够强,对基层政法单位规范侦查办案指导不够。三是督查机制创新不够。督查组仅严格按照督查方案开展工作,督查方式方法相对固定、老套、单一,习惯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深入群众、指导基层收集线索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够。

  一是相互之间配合不紧密。扫黑除恶成员单位间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二是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部分成员单位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在统筹领导、传导压力、支持保障、督促落实等方面还做的不够;在联合宣传、信息沟通、工作传递、责任落实、线索跟进、打击配合等方面还存在配合不紧密的问题。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主观、客观多方面的,通过认真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对“四个意识”的认识不够强,没有站在社会大局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去认识和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性、必要性和艰巨性,一些单位有等靠思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二是领会精神还不透。对中省市扫黑除恶工作精神及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只是通过会议泛泛传达学习,对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没

  

篇九: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存在问题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研思考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研思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对基层的走访调研,我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整合力量,推进部门协同管治。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应成立领导小组,抽调政法、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府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建立工作专班,综合运用治安、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协同管治。

  二是抓紧打击,严肃处理。对摸排出来的黑恶势力,应集中警力适时开展抓捕行动。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整治,将打击锋芒指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最为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解决突出问题。对影响较大、涉及面广的黑恶势力要及时向上汇报。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团伙成员,要一抓到底,绝不手软。

  三是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要注意防止黑恶势力被扫除后又死灰复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加强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打早打小,加强情报收集,精确摸底,除恶务尽。第二,要注意防止不从根源上进行治理。应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保护伞”;

  将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第三,注意防止只重案件数量、不重案件质量。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须遵循依法打击的原则,追求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的统一。第

  四,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执纪执法监督,彻底清除“保护伞”问题;

  加强公民法治教育,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四是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进行扫黑除恶。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网站,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以消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通过对人民群众进行社会治安满意度调查,可以敦促各部门积极作为,确保预防打击黑恶势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是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必须建立“扫、防、建、督”一体化长效机制。“扫”,就是通过打击及时彻底清除黑恶势力。“防”,就是发动一切社会力量进行群防群治,把扫黑除恶的成果巩固好。“建”,就是加大投入,选派精兵强将建强一支扫黑除恶队伍。队伍包括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网格员队伍、驻村帮扶工作队、治安巡逻队等等。“督”,就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的督办,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从曾经耳熟能详的“打黑除恶”到如今耳目一新的“扫黑除恶”,尽管一字之差,却意味着在广度、深度、力度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彰显了党中央除恶务尽,坚决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强决心和信心。顾名思义,“打”的对象往往局限于点,短促、剧烈、被动。而扫黑除恶重在“扫”字,除

  的对象是面,范围更广、频率更高、魄力更大,态度更加主动,力度更加绵长,清理更加透彻。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点颇为鲜明,一是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相结合,抓住了要害。基于基层黑恶势力往往与腐败有着千丝万缕的共生关系,有必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践证明,涉黑犯罪往往以金钱开道,寻求“保护伞”。扫黑除恶归根到底只是治标之策,根本的治本之道还在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实现扫黑除恶和反腐倡廉同步推进、双管齐下。二是强调扫黑除恶要依法进行,依法治理、依法严惩、依法办案,确保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扫黑除恶既是一场专项斗争,也是一场在法治轨道和法治框架内的法治行动。《通知》要求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要吸取以前一些地方“打黑”变成“黑打”的教训,这样才能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依法办案是司法工作的应有之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不例外,在打击严重黑恶势力犯罪时也必须坚守法律底线,严格依法办案,既要打击犯罪,又要保障人权。公安司法机关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扫黑除恶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强化证据意识,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治手段,一切行动都依法。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在法治

  轨道上开展扫黑除恶“大扫除”,一定能扫除黑恶势力存在的土壤,“扫”出清风正气,“扫”出朗朗乾坤。

  

  

篇十: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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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不足及对策

  从四方面分析当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一是盲目乐观。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取得的成绩心满意足,洋洋自得,自我感觉良好,工作流于表面,麻痹大意,被动应付,按部就班。二是职责不清楚。不明白、不清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职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一般专项行动对待。三是落实不到位。未能真正理解透彻中央相关会议精神及文件,对应知应会的十类重点涉黑涉恶类形分不清楚。四是成效不明显。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轰轰烈烈,可到了基层执行就大打折扣,离人民群众所期待的成效还有一段距离,未达到预期效果。

  对如何做好我市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四点工作指导意见:一是加强线索摸查力度。要在中央督导组莅临前,要全面梳理涉黑涉恶线索,对疑似黑恶分子要综合研判,全面摸排辖区内"信贷公司"、"酒吧"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行业。二是措施要硬。明确任务,坚决铁腕扫黑、强势除恶、重典治乱、除恶务尽,重拳打击群众最反感的"市霸"、"行霸"、"菜霸"等,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树立执法权威,让黑恶分子害怕。三是掀起新一轮宣传攻势。要全方位、整体性掀起新一轮宣传热潮,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深入人心。四是效果要好。要善于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东风,全面整顿辖区治安环境,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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