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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认真做好脱贫攻坚一线因公死亡人员追授表彰通知(精选文档)

时间:2022-07-02 13:45:1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认真做好脱贫攻坚一线因公死亡人员追授表彰通知(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对于认真做好脱贫攻坚一线因公死亡人员追授表彰通知(精选文档)

 

 黔扶领办函〔2019〕46 号

 关于认真做好因脱贫攻坚献出生命人员追授 “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党员干部扎根脱贫攻坚一线,艰苦创业、无私奉献,为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辛勤付出和巨大贡献,不少同志为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根据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脱贫攻坚一线因公死亡人员及其遗属关心关爱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组通〔2019〕58 号)要求,现就追授“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追授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我省脱贫攻坚工作中献出生命人员,其脱贫攻坚事迹突出,且生前没有获得相应层级脱贫攻坚表彰或去世后没有获得相应层级脱贫攻坚追授的,可按程序分别追授县、市或省级“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追授原则 (一)应授尽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因脱贫攻坚献出生命人员,只要符合追授表彰条件的,原则上应予以追授。

  - 2 - (二)

 逐级把关。实行属地推荐,乡、县、市、省各级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确保追授质量。

 (三)

 分级追授。省、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为追授主体,根据献出生命人员生前脱贫攻坚业绩贡献、先进事迹及社会影响等情况,分别追授县、市或省级“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追授条件 (一)

 政治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

 绩效突出。多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在所在岗位上履职尽责、无私奉献,脱贫攻坚成效较为明显。

 追授“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的,减贫带贫事迹突出、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社会公认,其事迹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影响;追授“市(州)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的,热心脱贫攻坚工作,减贫带贫成效较好,得到帮扶群众认可;追授“县(市、区、特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的,在脱贫攻坚岗位上辛勤工作,为贫困群众脱贫作出不懈努力,在群众中没有不良反映。

 (三)

 作风过硬。情系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调查研究,善于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工作事迹感人,得到群众的公认好评,因脱贫攻坚工作献出生命。

  - 3 - (四)

 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守纪律,讲规矩,始终保持清廉本色,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四、追授程序 (一)

 乡镇推荐 。按照追授条件,乡镇负责收集在本辖区内从事脱贫攻坚献出生命人员(含各级各部门安排到该乡镇从事脱贫攻坚相关工作人员,如驻村干部、定点帮扶干部、行业扶贫干部等)基本信息、脱贫攻坚先进事迹、优抚情况、征求意见表等相关材料,填写《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追授审批表》,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二)

 县级审核 、追授 。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照追授条件,对乡镇报来的追授人选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做到应授尽授,一个不落。要对上报人选认真筛选把关,提出分类追授意见。符合县级追授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程序追授“**县(市、区、特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符合追授市(州)级以上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的,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追授材料报市(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三)

 市 (州)

 审定 、追授 。市(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下级报来的追授人选事迹先进性、典型性、材料完整性等进行把关,筛选出符合追授省级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余未推荐省级追授的由市(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其中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追授“**市(州)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

 省级追授。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州)

  - 4 - 上报的追授人选进行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拟追授对象,按程序报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追授“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 五)

 )

 奖励 宣传。对追授“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颁发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奖励,协调各级主流媒体对追授对象进行集中宣传。

 五、有关要求 (一)

 材料报送 要求 。报送省级追授材料包括(以市州为单位统一报送):1.追授推荐报告;2.推荐追授对象汇总表(见附件 1);3.追授审批表(见附件 2);4.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5.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 2500 字以内)。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附件电子版请在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官网(fpb.guizhou.gov.cn)的“在线服务—表格下载”中下载。联系人:王亮,联系电话 0851—86839156;电子邮箱:gbrs330@163.com。

 ( 二 )报送时间。各市(州)务必于 12 月 15 日前将拟推荐省级追授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自负。

 ( 三 )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追授范围、条件和程序,既做到应授尽授,又确保追授质量,真正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 四 )严守纪律。追授表彰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虚构事迹材料、把关不严带来负面影响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可参照本通知要求,细

  - 5 - 化本级追授工作方案。追授情况请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前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附件:1. 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追授对象汇总表 2. 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追授审批表 3. 征求意见表

  2019 年 11 月 29 日

  - 6 -

 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 11 月 29 日印发

  共印 14 份,其中电子公文 1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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