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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意见】关于加强八公山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贯彻实施意见

时间:2023-05-23 17:35:05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加强八公山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贯彻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意见】关于加强八公山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贯彻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安监意见】关于加强八公山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贯彻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八公山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贯彻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7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693号)精神和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巡查组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工作的通知》(淮安办〔201612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推动“铸安”行动深入开展,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

(一)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和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认真学习、调查分析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和管理原因,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年度执法监管计划备案、执法检查“双随机”、执法监管情况月报、生产安全隐患月排查月通报、安全生产“黑名单”、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生产汇报、安全生产述职等工作制度,出台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易燃易爆、电力、旅游、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城市运行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等长效性管理制度。

(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政策措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制定完善配套的政策措施,淘汰落后产能和安全性能低下的设施设备、工艺和技术。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研究制定行政许可取消、下放后安全监管政策措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确保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放松。各属地管理单位(主管单位)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监督、指导监管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对象)按照各自行业和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提升本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确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科学划分监管范围,明确属地监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加强对本监管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形成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避免执法叠加和执法缺位。各级党组织要将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之中,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要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科室)要定期向同级组织、纪检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将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应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必须做到“五落实五到位”: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坚决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所有企业要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新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保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推行全员培训,实行安全培训记录存档制度,单位和个人要如实记录培训情况,并积极发动党团、工会、协会等组织力量,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思路,大力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五)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开展一般性事故调查,积极配合上级有关单位开展较大及以上事故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经济、刑事责任。严厉查处迟报、谎报、漏报、瞒报事故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完善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对区政府组织调查处理的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同时在事故结案1年后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对事故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报上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创新安全监管执法机制

(六)突出监管执法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各属地管理单位(主管单位)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辖区、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组织排查梳理高危企业分布情况和近5年来事故发生情况,分别筛选确定重点监管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和八公山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突出做好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监管执法工作,不断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组织下,力争在2016年底前实现乡村道路电子监控全覆盖。住建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和隐患治理工作,探索加强农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模式。消防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城市建设运行安全风险防范,制定有效防控措施,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做好旅游、大型集会和大型文体活动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

(七)加强源头监管和治理。严把安全准入关,园区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入驻、新改扩建项目建设和施工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要严格落实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管理,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履行“三同时”手续。要充分发挥安防工程、防控技术和管理制度的综合作用,在高危行业推行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性机制,构建“两道防线”,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责令整顿,直至关闭退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重点打击盗采煤炭资源、山石资源行为和矿山企业超层越界、无证开采、危险货物非法运输、建筑施工企业非法施工、运输企业非法载客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八)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持之以恒地坚持执行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备案和执法监管情况月报制度,不断完善“四不两直”、“双随机”暗查暗访安全执法检查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预防控制措施。持之以恒地坚持执行生产安全隐患月排查月通报制度,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纳入事故责任追究体系。全力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覆盖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村、社区的“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责任网络,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监管主要内容和执法检查要求,坚决消除安全生产责任“真空”。全面清理、废除影响和阻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障碍,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环境。

(九)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各属地管理单位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协同调查、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现单位之间执法信息共享;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加强安全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执法工作机制;要制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安全监管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机制,加强执法协作,提高监管执法效果;要建立健全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与镇(街道)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在打非治违、事故查处、隐患整治、日常监管等方面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十)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在依法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鼓励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形成重点高危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体系相对完备、保险服务覆盖全面、事故预防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的工作格局。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建立健全区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服务机制,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邀请专家参加安全检查、安全诊断,提高监管水平。要积极鼓励支持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组织参与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社会化。

(十一)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建立横向到各级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纵向至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之间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和危化品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信息共建共享。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积极提升信息化、智能化安全监管水平,按照行政执法过程全纪录要求,积极筹措资金为执法人员采购配置便携式移动终端,探索运用移动执法、现场执法实时视频记录等手段,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

(十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要在企业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争取在2016年底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2018年底前实现与全国联网,并向社会公开。

四、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十三)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各属地管理单位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廉政风险点,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定工作流程图,提高审批和监管效能。同时,要明确每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权和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督核查,切实做到安全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

(十四)强化执法计划导向。各属地管理单位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参照《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科学编制年度执法计划以及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以及方式,并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格执法,推进执法计划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对同类事项、同一家企业进行综合执法,减少对企业的干扰,降低执法工作的成本,提高监管效能。

(十五)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依规明确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停止供电供气供水、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查封、扣押、取缔和上限处罚等执法决定的具体情形、时限、执行责任和落实措施。要加强执法监督,细化、量化有较大裁量空间行政处罚行为的裁量标准,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推广以行政裁量案例为指导的工作方式,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裁量基准,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纠错机制、信息公开制度,及时评估执法效果,防止滥用职权。

(十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建立完善12345”市长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建立健全本辖区、监管行业领域微信、微博公众号,畅通信息交流平台,畅通生产安全隐患和事故举报监督投诉渠道,营造各类被监管主体权利平等、规则平等和安全监管执法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良好社会环境,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保障

(十七)健全监管执法机构。按照20161026日市委常委会、102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积极协调、多方争取,在各镇、街道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为执法监管人员配备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并明确安全生产执法监管责任。要结合实际,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力争在3年内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要求。要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探索实行派驻执法、异地执法、委托执法、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规范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八)强化监管执法保障。各属地管理单位(主管单位)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或单位财政预算)保障范围,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改善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保障执法监管和应急救援用车,满足工作需要。要保障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实施,按照要求,力争在2017年底前为所有执法人员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并争取政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岗位津贴。

(十九)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要加强《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治素养。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对在岗人员原则上每3年轮训一次,所有执法人员必须要经执法资格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执法证件上岗,做到两人同行、亮证执法、全过程记录等要求。要建立集中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学习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各单位每年要组织不少于2次集中学法,适时安排专题法制讲座,邀请法律专家授课。要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纳入年度学习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学习教育活动。

(二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要结合党员干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等活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执法队伍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尤其是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的学习,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淮南市推进依法行政办法》等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从严监管,坚决杜绝任性执法、随意执法等行为。要坚持把严格执法与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有机结合,提高执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依法履职尽责。要深化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改进执法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行风评议,坚决杜绝和从严查处借监管之机、执法之名发生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

20161213